9月8日,首批公募基金公司中已有6家拿到批文。南方、华夏、嘉实、泰达宏利、海富通、建信相继公告各有一只FOF产品获批。 FOF科普 1、什么是基金中基金? 基金中基金是指,将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基金。 2、对投资者有何影响?(基金公司观点) 泰达宏利:FOF基金的收益主要来自于三部分,一部分是资产配置,另一部分是底层基金,第三部分则是市场时机的选择,而资产配置是影响FOF基金业绩表现的最主要因素。 “FOF的核心在于资产配置。目前市场基金以工具型基金为主,让投资者自行进行资产配置,而这恰恰是投资的难点。FOF管理人可以帮助解决投资者的资产配置难题,基于客户的需求制定资产组合方案。让居民通过FOF可以直接实现理财、稳健增值的投资目标。” 3、怎样选择好的FOF产品?(基金公司观点) 建信基金:一个重要的特点是产品目标清晰。 泰达宏利:应当关注产品的风险收益定位,也即产品的投资目标;同时产品的投资策略也很值得关注。 广发基金:第一步是关注自己,投资人首先要明晰自己要什么样的东西,从关注自己、了解自己的风险收益需求,来选择对应的产品。第二步是要考察产品使用什么样的方法、什么样的逻辑、产品的风险收益属性怎么样。第三补是风险收益比是否能够满意。 FOF要点 1、基金中基金应当遵循规定: (一)基金中基金持有单只基金的市值,不得高于基金中基金资产净值的20%,且不得持有其他基金中基金。ETF联接基金持有目标ETF的市值,不得低于该联接基金资产净值的90%。 (二)除ETF联接基金外,同一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中基金持有单只基金不得超过被投资基金净资产的20%,被投资基金净资产规模以最近定期报告披露的规模为准。 (三)基金中基金不得持有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包括分级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基金份额,中国证监会认可或批准的特殊基金中基金除外。 (四)除ETF联接基金外,基金中基金投资其他基金时,被投资基金的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1年,最近定期报告披露的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亿元。 (五)基金管理人应当做好基金中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对于运用基金中基金财产投资于封闭运作基金、定期开放基金等流通受限基金的,应当合理设置投资比例,制定专门的风险管理制度。 (六)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中基金财产投资于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投资品种与比例应当符合基金中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 2、收费问题 (一)基金管理人不得对基金中基金财产中持有的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收取基金中基金的管理费。 (二)基金托管人不得对基金中基金财产中持有的自身托管的基金部分收取基金中基金的托管费。 3、FOF类型 五大类:而且根据基金投资标的及投资方向的不同,进一步细分FOF产品类别 股票型FOF: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型基金份额(包括股票指数基金); 债券型FOF: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型基金份额(包括债券指数基金); 货币型FOF: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份额,且剩余基金资产的投资范围和要求应当与货币基金一致; 混合型FOF:投资于股票型基金份额、债券型基金份额、货币市场基金份额以及其他基金份额,且不符合股票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等相关要求; 其他类型FOF: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某一类型的基金,如FOF将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商品期货基金份额的,为商品期货基金中基金。 4、业绩比较基准 对于追求相对收益,投资策略方面没有特殊安排的FOF产品,建议采取相对收益的业绩比较基准,如相关指数收益率。 重点是对于追求绝对收益类FOF的指引:对于追求绝对收益,且投资策略方面有特殊安排的FOF产品,允许使用绝对收益的数值作为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如FOF将绝大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量化对冲策略基金份额,允许其使用“一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上浮一定比例”的方式作为业绩比较基准),同时应在基金合同及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明确,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作为基金投资力争实现的收益目标,并不代表基金一定实现该业绩收益。 使用绝对收益数值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FOF产品应当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相关情况进行充分披露,并揭示相关风险。 FOF时间表 为了FOF基金,市场等待已久,来看看FOF重大历程表: 2016年6月17日——证监会对《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征求意见。这可以说开启了公募FOF大幕。 2016年9月23日——证监会发布并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对基金中基金的定义、投资范围、收费模式、信息披露要求、人员设置、主体职责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从法律法规上对公募FOF做出规范。 2016年10月21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基金中基金(FOF)的基金经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从2016年10月24日起,机构可以在人员系统中办理FOF的基金经理考试预约、注册和变更等相关事宜。这是确定了FOF基金经理资格、任免等问题。 2016年10月27日——首批FOF基金经理资格考试举行,到目前也陆续进行。 2016年11月29日——监管部门开始正式接受公募FOF产品申请。当日申报的FOF基金达到22只,其中包括了海富通、华安、华夏、嘉实、建信、南方、鹏华、前海开源、上投摩根、泰达宏利、天弘、易方达、长盛、长信、招商、中融基金公司,也被市场认为是第一批FOF基金,后逐渐被受理。 2017年3月中下旬——基金公司此前上报的FOF产品获证监会首次反馈。 2017年4月24日——监管层发布《基金中基金(FOF)审核指引》,要求各家基金管理人按要求准备基金注册的申报文件。这是明确了公募FOF产品申报等细节问题。 2017年5月4日——基金业协会发布《基金中基金估值业务指引(试行)》,明确规定了投资于场外基金及场内基金的估值方法和净值披露时间,意味着关于公募基金推出的规则基本明确。
或因超期未募集占比过高、或因迷你基金过多等种种原因,第一批的基金公司中不少受到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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