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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问题不清不楚 揭72家P2P接入互金协会披露服务平台数据
发布时间:2017-08-23 08:45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唐逸如

一直以来,网贷平台信息披露不透明的现象令人担忧。

去年10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 个体网络借贷》,旨在增强网贷行业的透明度。

根据上述标准,外界较为关心的资金存管、逾期率、财务报表等均被列入强制披露指标。

截至8月20日,中国互金协会登记披露服务平台已接入72家网贷平台的运营数据,包括交易金额、投资人数、项目逾期率等内容。

但《国际金融报》记者梳理72家平台数据发现,尽管大部分平台公开了详细的数据,但是面对公众,逾期率、代偿金额、人均借款额三大问题依然没有说清楚。

零逾期率引发争议

《国际金融报》记者整理数据发现,在全部72家平台中,共有40家平台宣称自己的金额逾期率为零,其中38家平台的项目逾期率和金额逾期率都为零。

这40家平台的交易总额约7491亿元,融资人总数超过1115万人,投资人总数约1446万人。其中,团贷网的交易总额最高,为753亿元。

而这一份亮眼的数据却引发了外界的争议。在专家看来,网贷行业的借款人资质低于银行客户群体,因此逾期率为零的可信度不大。

据嘉银新金融研究院统计,2016年五家国有大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的平均逾期贷款占比为2.31%。

央行《2017年第一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数据显示,截至第一季度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604.7亿元,占信用卡应偿信贷余额的1.5%。

可见,上述40家平台的逾期率表现已经优于去年五大国有银行的平均逾期率和银行信用卡半年以上的逾期率水平。

对此,上海某网贷平台高管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出现这一现象是因为统计口径不同所致。

根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发的数据填报说明,逾期债权类融资余额是指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本金或者利息的债权类融资本金余额。

“因此,只要平台或第三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实现了代偿,那么相关项目及金额就可以不计入逾期。”上述网贷平台高管表示。

这一统计口径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相比较为“宽松”。传统金融机构普遍将90天以上的逾期一般定义为“M3”或“M3+”,被认为还款可能较小,一般进行最高级别催收或者外包催收。

中国互金协会同样设置了分级逾期率指标。

根据《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显示,项目分级逾期率是指截至统计时点,分别按照逾期90天(含)、90天以上至180天(含)、181天以上,披露项目逾期率,按月统计与更新;金额分级逾期率是指截至统计时点,分别按照逾期90天(含)、90天以上至180天(含)、181天以上,披露金额逾期率,按月统计与更新

代偿情况讳莫如深

根据麻袋理财研究院研究,目前网贷平台有风险备用金、第三方回购、履约保证险等保障措施。而这些“安全保障措施”是保障平台逾期率为零的重要手段。

但麻袋理财研究院研究总监路南认为,除了逾期率之外,应该用多种风险管理指标的体系监测资产状况。

在目前行业“准刚兑”状况下,单一“逾期率”评价并不靠谱。代偿金额这一反映平台风险的指标是具有重要参考性的指标。

而根据《国际金融报》记者统计发现,大多数平台都对累计逾期代偿金额及累计逾期代偿笔数这两项数据讳莫如深。只有37家平台公布了相关数据。但其中21家平台的代偿金额及代偿笔数都为零。

在余下的16家平台中,微贷网的代偿金额最高,接近8亿元;积木盒子的代偿笔数最多,为161108笔。尽管如此,两家平台公布出的逾期率并不为零。

人均贷款额超限

平台逾期率与代偿金额等数据能反映平台的风控水平,而平台的人均借款金额则反映了平台业务的可持续性。

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贷平台应遵循“小额、分散”的经营模式。其中,同一自然人在同一平台上的借款余额上限为20万元。

根据《国际金融报》记者统计发现,共有43家平台公布了人均累计融资金额和笔均融资金额。其中,共有28家平台的人均累计融资金额超过了20万元的上限。

在上述28家平台中,三家平台人均累计融资金额超千万元,分别为海金仓2263.68万元,旺财谷2133.7万元,小油菜1356.4万元。四家平台的笔均融资金额超百万,分别为海金仓262.8万元,中融宝157.42万元,邦帮堂155.06万元以及首金网125.16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包括团贷网、红岭创投等交易金额较大的平台都没有公布相关数据。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对此,有网贷平台工作人员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出现较大的个人累计融资金额很有可能是早期发过大额企业借款,或是存在净值标的现象

所谓的“净值标”又称债权质押融资,是指投资人将持有的债权质押给网贷平台,然后再申请贷款。由于净值标具有投资杠杆释放的特点,因此风险较大。

而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下发的《关于规范我会广东省(不含深圳)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会员单位出借人之间债权转让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网贷平台不得用出借人所持债权作为抵押,为平台出借人提供信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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