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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监管细则出台尚早 对比以前负面清单更宽松
发布时间:2015-12-10 21:0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P2P行业从去年3月正式归口银监会监管后,对于监管细则的出台已经有过多次预期,但都未真正落实。近日又有消息称,监管细则将在年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预计明年年中落地。

对此消息,央行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成员的合力贷CEO刘丰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征求意见稿随时可能下发,但真正政策出台还早。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则表示“目前还未有更确切的消息”。

原本预计在今年年底出台的P2P监管细则看来又要延期了。但本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政策延期的背后更多是监管对于行业创新的呵护,但也使一些风险事件失去评判的依据。

细则内容迭代更新

早在今年3月,就有消息称,在银监会的一次闭门会议上,一份成文的P2P监管细则向参会的地方金融办及行业协会征求意见。

当时所流传的细节包括了3000万元注册资本的最低门槛及10倍杠杆限制;不能有物理的理财网点;不能有超过500万元的大额标的;不允许“拆标”,不能债权转让;不能有秒标等。

5月份,又传出几项对类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禁止性规定,如禁止“对相关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处理或发售理财产品”、“将融资项目的收益权益与基础资产相分离”等。

《财新周刊》在近期报道中又提出了“负面清单制”,包括P2P不得进行自融自保;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不得承诺保本保息;不得向非实名用户推介项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将前后的消息对比后不难发现,很多禁止性规定并未被列入负面清单中,负面清单的管理明显放松了许多。

对于此次披露的部分条款,刘丰认为,既然定位为信息中介,对注册资本和金融杠杆当然不应该有太多要求,负面清单管理也靠谱。“但是以后应该会对中介行为有更多要求和限制,包括信息透明、产品、经营情况定期披露、审计介入等。”他表示,细则不可能在今年出台,但此前也确实有说法称出台政策会有18个月过渡期。

翼龙贷董事长王思聪也认为细则在年底之前出台比较难。“对监管来讲,如何做到既相对宽松、有利于行业发展,又要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是一种智慧。需要的时间会更长。”他称,“2014年时我曾提出,监管期已经过去,再提监管意义不大了。当然不监管也不可能,最好就是底线监管,剩下的就是在发展中解决问题。”

金融工场董事长魏薇认为,实行负面清单制而非牌照制,相对较宽松,实际操作起来对行业影响也最小,是在行业还没有完全发展成熟的情况下最有效的做法。但未来的实际执行过程,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细节。

针对无注册资本门槛,她认为,“虽然网贷仅仅是作为信息中介,但对于金融信息准确性和风险性的识别能力还是需要相当成本和资质。”目前行业跑路诈骗频发,也是因为几乎没有门槛所致,“个人认为,门槛不宜过高,但也不宜完全放开。”

争议的焦点

监管细则缺失,令P2P屡屡爆发的风险事件缺少了判定的依据。

今年7月由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中对网络借贷虽已有相应描述,但还是以框架性规范为主,许多细节尚待进一步确认。

例如,《指导意见》中提到“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资金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消息既出,之前以第三方支付托管为主的模式向所谓“联合存管”迁移。在原有模式中引入合作银行后,由第三方支付提供账户系统、支付结算、数据运营等服务,由银行开立资金存管账户,对存管专户进行监管。

一城商行的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根据平台的背景、资质、用户量等的不同,该行提供直联及第三方联合存管两套方案。但是“接触得比较多,实质性对接比较少”。

从行业整体来看,采用所谓直联方案的平台也是屈指可数。究其原因,一是银行担忧P2P风险会传导到自身,资质审核较为严格;二是也有平台表示,希望在投入大量成本之前得到监管对于条款的解释,明确联合存管等方案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上述城商行人士表示,由于《指导意见》并没有给出资质审核的参考标准,“我们只能是借助于以往的一些经验,主要考虑像注册资本、平台背景、高管经历等外在的可量化的指标来做审核。”

《指导意见》还提到了“从业机构应当对客户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但需要披露到什么程度并不清晰。这让一些试图提供评级的第三方机构处境尴尬。

今年年初,大公信用数据有限公司针对网贷平台不定期发布预警观察名单,引发行业争议。信息披露不规范几乎是进入预警名单和黑名单的企业的“通病”。针对没有明确要求信息披露到什么程度,大公的标准是否苛刻,大公方面曾向本报记者回应认为,“作为评级机构的主动评级,不需要考虑监管怎么定义”,只要某一环节存在风险,就有义务提示。

而眼下,另一家发布评级报告的公司融360被P2P平台短融网告上法庭。前者两次在报告中将后者评为C级和C-级,并给出“C-级平台整体实力最弱,风险较高,投资需特别谨慎”的意见。短融网认为融360的评级没有依据,对其品牌和信誉造成损失。这起案件即将于15日在知识产权法庭开庭,是国内首单网贷评级诉讼案件。

除上述两点外,又比如如何量化合格投资者制度,如何界定《指导意见》中所禁止的增信行为等细节,都有待明确。

无监管约束,P2P快速的发展同时积聚了风险

根据深圳警方11月27日的一次通报,今年以来深圳市公安局大力查处P2P网络借贷领域非法集资案件。截至今年10月,共查处P2P非法集资案件44宗,破案34宗,逮捕犯罪嫌疑人113人,移送审查起诉84人,初步统计涉及投资者约4.5万多人,涉及金额23.7亿多元。

网贷之家和盈灿咨询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1月底,P2P网贷行业累计交易额已经超过1.2万亿元,贷款余额中74%的数据是今年的新增量。而从11月来看,前50家平台的总贷款余额占到行业的86%以上,总成交额占到77%以上。

早在去年6月,陆金所董事长计葵生就曾表态认为,经历一年半的市场洗牌,P2P将形成10家以内的平台占据50%~60%的市场格局。

盈灿咨询分析师于百程认为,现在来看行业洗牌和集中的情况接近于计葵生的预计。但也还没有出现一家独大的现象。对于大平台来说,未来依然存在扩张的空间,小而美的平台也将凭借对某一细分领域的熟悉程度和资源,有不错的前景。

“在这个行业,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是真实存在的。但对任何行业来说,监管都是落后的。任何创新都是要付出代价的,要做好承担代价的可能性。”王思聪表示,互联网金融有其自然的属性和发展轨迹,跟传统的互联网或传统的金融都不太一样,其会遵循市场的规律进行自我修复。

日前,有消息称,由银监会牵头制定的P2P管理办法已基本成型,将于年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权威人士向新浪财经证实,多部委共同参与的P2P行业监管办法,目前已处于内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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