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金融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普惠金融与法治化进程中的P2P”研讨会上,由黄浦区法院判决的沪上首例P2P催收案引发热议。 P2P平台上,一个借款人与80多人达成借款协议,50万元的借款在平台上有了一个极为时尚的名字——债权众筹。然而,借款人却在还款大限来临前逃之夭夭。最终,这个P2P平台依靠诉讼成功维权。 沪上首例P2P催收案原告胜诉 事情的开端是一场平常的P2P债权众筹。2013年7月8日,被告李某明通过沪上一家名为点融网的P2P平台与80多人达成了借款协议。双方约定,以21.99%的年利率、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由80多人借款给李某明共50万元。而吴某、上海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对李某明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是,仅仅支付了两个月的本息后,被告李某明就开始拒绝还款。点融网的催收团队在进行持续催收无效之后,决定将被告告上法庭。 事实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很多平台都遇到过“老赖”,但由于出借人众多、诉讼时平台需要垫付费用等一系列问题,这些平台最终并没有选择走法律起诉这条路。据金融法律师出身的点融网联合创始人郭宇航介绍,在提起诉讼之前,点融网的代理律师已经向借款人发送过律师函,并已成功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冻结了被告人的财产以保障出借人的利益;为便于后期催讨,点融网从一开始就在居间协议中设置了相关条款,约定在必要时,出借人可以把债权转让给点融网,以便集中起诉,这次,这一条款也发挥了很大作用;另外,平台还聘请了一支业内强大的律师团队,力争打赢这场具有代表性的案件。 根据判决,被告除需全部偿还所欠借款本金42.4万元,还需支付相应的利息、罚息和违约金,以及律师费用和其他全部诉讼费用。本案中的担保人包括另外一个自然人吴某和上海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被法院认定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这场官司,业内人士称,虽然借款金额并不大,但胜诉的意义重大。甚至有人表示,有了这样的第一案过后,不仅维护了投资人的利益,也对那些趁着中国征信系统尚未完善想钻空子的借款人敲响了一记警钟。 不过,据郭宇航讲,这场官司中最困惑他们的,还是诉讼成本过高的问题,无论是时间上还是经济层面,成本过高也阻碍了很多平台选择诉讼这条维权之路。 专家:网络催债问题受制于P2P平台属性 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专业委员会委员、审判委员会专委杜万华表示,当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特别是P2P总量已位居世界第一。但是它还处于不规范发展的起步阶段,“跑路”现象频发,资金池问题、非法集资问题还非常突出,因此必须加强互联网金融法律建设。 上海政法学院院长周仲飞点评认为,现在如果借款人不还钱的话,一般是平台来催债。我们国家对催债行为没有比较严格的法律规定。例如:平台是否可以半夜往借款人手机上打电话或往借款人家里打电话?平台是否可以去借款人的单位催债?不只是平台的催债行为,目前整个国家对催债行为在法律上是没有的。再加上是否任何人都可以承接催债业务?第三方催债要不要特许制? 这些问题仍受制于P2P平台的法律属性。尽管国家十部委日前出台相关意见,P2P平台应该受银监会监管,把P2P平台界定为:第一是民间借贷,第二是中介性质。平台要吸收存款,干银行一样的事,就要受到像银行一样的监管。反过来说,P2P没有做银行的业务就不应该按银行监管,所以对P2P平台就不应该有像银行一样的审慎监管,而是非审慎监管。但是它和普通的民间借贷又有区别,民间借贷里一般借钱给亲友,是通过熟人的关系来比较大地降低信用评价不对称的弊病。而P2P平台的借贷,出借人和借款人实际上是互不了解的,里面有很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那么对平台就需要有监管,这种监管是行为监管,主要是对平台本身的监管和保护出借人和借款人的权利的监管。但这个平台到底采取特许制还是备案制,仍存争议。 业内:从业者编档 过滤劣质平台 网络世界里借钱给陌生人,陌生人跑了,有着严格程序规定的诉讼肯定不是最佳选择。青年报记者从研讨会上获悉,P2P行业中已有机构在打造征信数据库。 网贷之家创始人徐红伟介绍说,把P2P从业负责人的档案进行搜索,通过搜索可以基本上屏蔽掉50%以上诈骗类的P2P平台。统计出的数据显示,这个行业倒掉的平台大概有1300多家,其中诈骗类的大概占三分之一,还有带“病”上线的,原来在实体企业里面都有产生亏空的,想通过P2P平台输血造活的,这也占三分之一。还有抱着比较好的心态想来做这个业务,但专业技能不行,这个又占一部分,最后剩下就非常少了。 据悉,P2P行业征信数据库将成为过滤伪劣信息的风险防控模型。例如,一个平台每天会有成交量,会有人数、利息、人气,然后数据库通过它每个月的环比的投资人数的变化、成交量的变化以及成交曲线和还款曲线的类似K线图的方法,可以过滤掉整个行业,刚才说50%可以过滤掉,通过这种方法可以再过滤掉30%,也就是一共过滤掉80%的坏账平台。 资料补充: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央行征信中心以及其控股的子公司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有均有望取得个人征信机构的牌照。如果此举完成,意味着央行征信中心将脱离事业单位桎梏,正式转型开展市场化运作。随着征信中心开始真正意义的市场化运作,或将改变现有新兴征信机构的市场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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