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华宸信托员工诈骗案判决已经过了一年多时间,但近日记者接到投资者爆料,他们仍然在就这一诈骗案带来的伤害进行上诉。 “我根本不敢相信,去呼和浩特市日信华宸大厦公司办公区域当面签的合同,加盖四个公章,居然会是假的。”投资者章进(化名)对记者表示。 地处内蒙古的华宸信托,无论是营业收入还是净利润,抑或信托管理规模,在业内都排名都较靠后。2016年,该公司营业收入为9320万元、净利润为3687万元,均位居68家信托公司最后一位。 华宸信托2015、2016年净利润分别为4701万元和3687万元,高普宾诈骗的7500多万元金额几乎为该公司两年净利润之和。 虚假出售信托受益权 1970年出生的高普宾,案发前是华宸信托的员工,在华宸信托子公司和华宸信托累计工作时间超过十年。 那么,他是如何在华宸信托大厦之内,面对着公司层层监控偷天换日,瞒天过海的呢? 多名投资者对记者表示,高普宾主要是通过华宸信托的销售人员拥某介绍客户,向客户出售二手信托受益权转让。他捏造了一些持有信托项目的客户,比如刘治国、李文国等,称他们有三年期信托项目,还有一年到期,因着急用钱想转让,收益率很可观。 在介绍完收益可观的信托产品后,高普宾对投资者解释,信托项目持有人李文国的钱都在华宸信托的账户上,如果投资者把钱转给华宸公司账户,再从华宸公司账户转给李文国,中间颇费周折,不如直接将资金转到李文国的个人账户上。 据华宸信托介绍, 2012年~2014年3月期间,高普宾在公司信托资产部担任业务助理职务,拥某在公司信托营销部担任客户经理,两者是同事关系。 同时,记者了解到,也有投资者是直接从高普宾处受让信托产品。 投资者章进表示,2012年初经朋友介绍与高普宾相识,高普宾介绍,华宸年公司拟定了“华宸·金城(1105)号——乌兰察布市保障房特定资产收益权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年化收益率11%,如果他需要,高普宾愿意将自己购得的300万元信托产品转让给他,章进信以为真,决定受让。 章进称,投资过程是在华宸信托工作时间和办公地点完成的,“加上华宸信托大股东是内蒙古的国企、行政单位和大唐资本,我们是放心的。” “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和转让人申请书都是复印件,也是黑白章,我有点不放心,于是我们要求盖上红章。”另有一位投资者表示,“没想到一眨眼,高普宾就上楼把章给盖上了,看到盖了公司公章和信托业务专用章以及财务章,我也就放心了。作为外行,我不可能看出章是假的。” 多名投资者继续加资 据记者了解,高普宾从2012年4月开始进行虚假信托受益权转让,一年期产品到期后,高普宾将相应利息返还投资者,投资者获取收益后继续购买相关虚假信托受益权转让产品,进一步“滚雪球”。 “根本想不到,合同和票据是分开的,他居然都能搞到,我就信了,而且利率也高,就赶紧介绍客户买,我母亲和弟弟都投了钱,有些还是借的钱。”在投资者提供的案发后通话录音中,拥某如是表示。 不过,法院判决书还显示,拥某证实高普宾让其介绍客户办理华宸信托合同转让,按信托资金金额给予提成,获取高普宾给予的提成93万余元。 如果说高普宾可以利用管理空白合同便利偷出空白合同,那么资金缴款收据又是如何获得的呢?答案是,他有同伙。 记者获取的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显示:2012年4月~2014年3月,高普宾利用管理华宸信托空白合同的工作便利,私刻该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伙同被告人包保成私自打印华宸公司空白资金缴款收据,并以包保成、孔宾、刘治国、马正荣、陈永明、拥军等23人为信托受益人的名义,伪造华宸公司资金信托合同、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转让申请书,以信托受益人转让或者抵押该信托产品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李某、李某仙、陈某平等22人人民币共计7558.7万元。 据从犯包保成供述,2013年初其在明知虚假的情况下,受高普宾指使打印华宸信托资金缴款收据20余份,伙同高普宾签订了伪造的华宸信托理财信托合同。 地雷引爆案发自首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潜伏两年之久,高普宾最终东窗事发。 “2014年3月21日,有个叫闫峰的自然人在呼和浩特赛罕区法院起诉华宸信托发行的信托计划,公司才发现相关合同和缴款收据系伪造,高普宾也承认了合同诈骗的事实,公司劝说其去自首。”去年1月19日,在华宸信托与投资者的沟通会上,该公司法律合规部负责人胡宇沙介绍了案发细节。 闫峰为何要起诉华宸信托?记者经调查了解到,华宸信托曾在2014年报中对此事有过披露——“2014年3月20日,自然人闫峰向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诉称:闫峰于2012年2月15日以800万元认购了公司发行的"华宸金山5号重庆好莱坞商业广场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要求我公司兑付相应信托本金及收益,并赔偿逾期兑付的损失。” 随后,华宸信托查明,闫峰并非该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其提供的资金信托合同、信托缴款收据均系伪造。 昨日,华宸信托对记者表示,在公司自查发现高普宾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后,立即停止了高普宾的相关工作,在公司的压力下高普宾到公安部门自首,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正式与高普宾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014年4月1日,呼和浩特公安局对高普宾进行拘捕,随后对其诈骗行为进行侦查。 公安侦查结束后,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2015年12月24日,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高普宾无期徒刑,判处从犯包保成12年有期徒刑。 胡宇沙称,法院判决书认定高普宾伙同包保成伪造公章私刻公章等行为,签订信托受益权转让,构成合同诈骗罪。 同时,呼和浩特中院判决书还认定,高普宾犯有诈骗罪。从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以给付高额利息为由,骗取李某伟440万元,案发前归还40万元,尚有400万元未予归还。这意味着,高普宾通过合同诈骗和其他诈骗行为累计诈骗了7958.7万元,接近8000万元。 豪赌挥霍仅剩630万 案发后,当地公安机关立马冻结了高普宾前妻郑某燕银行卡(内有用高普宾所得赃款购买的理财产品款230万元),查封郑某燕、张某花用高普宾所得赃款购买的商品房两套(购买价格250.8万元)、扣押郑某燕保管的高普宾赃款30万元;查封拥某利用不当得利款购买的商品房一套(购买价格121万元),合计金额631.8万元。 “查到的钱对偿还投资者本金来说真的是杯水车薪。”胡宇沙称。 投资者还从华宸信托内部人士处了解到,“高普宾2009年下半年开始涉及网络黑彩赌博,窟窿越来越大,于是开始黑客户的钱,希望能赌回来。结果越陷越深,最后资金链断裂,事情败露。” 在作案的两年多时间里,高普宾一直行事缜密。 记者注意到,法院判决书中披露,高普宾至少利用了5位关联人作为假的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并利用他们的银行卡进行资金往来。 判决书还显示,高普宾证实,其利用保管华宸信托空白缴款收据和业务章的便利条件,私下与客户签订假合同,华宸信托将其保管的业务章收回后,其私刻公司四枚印章,冒用他人名义签订虚假的华宸公司信托合同,又将他人以受益人名义的信托合同转让给各被害人,使用他人银行账户进行资金往来,骗取被害人大量资金。
华宸信托在2016年报中披露,该公司除了已经计提的1000余万元预计负债应对投资者索赔,仍然还有相关小贷公司投资者被高普宾诈骗的3000余万元索赔悬而未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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