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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实行持牌经营、准入前置迫在眉睫
发布时间:2015-12-10 16:49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10月26日,本网报道了至展财富老板跑路,涉及南京300多人近6000万资金。其实,近来P2P平台企业跑路不断增多。对此,南京大学博士后陆岷峰表示,当前对P2P企业实行持牌经营、准入前置已经迫在眉睫。

 

据网贷之家统计,2013年跑路P2P企业数量占总数约为9%,2014年约为19%,到今年9月底约为29%。而近三年,出问题平台总数以新增10%的占比在增加。

 

“这种占比增速十分危险,会导致行业性灾难。”陆岷峰这样认为,由于网贷平台准入和一般工商企业注册无异,因此,准入门槛很低,平台之间良莠不齐,投资人和借款人无法从形式上进行实质性判断。

 

陆岷峰分析称,网贷平台虽然定性为信息中介,但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然是金融。网贷平台如果从其职能看,仅仅是提供信息中介服务,但从投资人到借款人的资金流动过程分析,是一个完整的借贷行为,借贷行为显然是金融属性,整个过程如定性为金融属性,处于这一过程中的P2P行为显然是金融属性。

 

“既然是金融属性,网贷平台就具有风险性、传导性、隐蔽性、危害性的特点,就必须进行金融监督管理。而对金融企业的监督管理实行持牌经营,准入审批则是必须的流程。”

 

陆岷峰表示,通过对P2P实行前置审批,规定必须的条件,如注册资本金、高管人员条件、经营场所、内控制度等,在成立前就进行严格的审查,开业后对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至少可以让投资人、借款人有一个基本的识别,同时让那些根本不具备P2P经营条件的平台无法经营。实际上,对具有金融属性平台企业不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对守法经营的平台企业实质上是一种不公平,因为“假李逵”影响守法经营企业的正常生存。

 

根据网贷之家的数据统计发现,P2P网贷平台数量在2010年仅有10家,到2014年末达到1942家,而截止到2015年9月底,平台总数已达到3448家。2015年1-9月网贷交易总量达到5957.83亿元,且仅9月单月成交额就突破千亿大关,预计2015年全年成交量或突破1万亿元。而2014年社会融资规模为16.46万亿元,比上年少8598亿元。截止到2015年10月15日,社会融资规模增量在前三季度达到11.94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5786亿。

 

“可见,网贷行业增长速度之快是其他行业难以比拟的,网络借贷融资在社会融资中地位也日益凸显。”陆岷峰指出,P2P行业仍在蓬勃发展,大多数P2P平台企业在支持实体经济、服务小微企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高比例跑路现象才是当下关注焦点。

 

陆岷峰透露,2014年全年问题平台数多达367家,是2013年的4.96倍,占平台总数的18.9%。而到2015年9月底,问题平台数已有1031家,是2014年的2.8倍,占比上升到了29.9%。“而跑路平台问题类型主要为平台恶意欺骗、经营不善、违反政策法律和担保风险集中爆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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