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次投资过程中遵循谨慎原则,但互联网金融业务属于新业务形态, 具有互联网及金融的双重特性,后续经营受较多不确定因素影响,未来可能出现 估值与投资预期不符的情形。
2.政策风险
互联网金融业务属于新业务形态,监管政策尚不明朗,相关配套体系还需完 善,发展路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将对业务发展带来一定政策风险。公司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持续跟踪和研究相关政策及变化,并结合公司自 身情况,规避相关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
3.业务风险
互联网金融系互联网与传统金融的融合与创新,市场空间广阔,但互联网金 融是一种虚拟性的服务市场,交易各方均通过互联网进行约定,而且互联网金融的准入门槛低、行业标准缺失,可能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业务出现违约风险。
4.对公司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互联网金融业务作为公司战略升级规划实施的一部分,正式运营需要一定周期, 能否为公司持续稳定地贡献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与北京优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舍科技”)、北京易融德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易融德利”)签订了《关于投资成立肃宁县华斯易优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合作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与优舍科技及易融德利共同成立肃宁县华斯易优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 终核准的企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互联网金融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 500 万元,上述各方对互联网金融公司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方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所占比例(%)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00 60
北京优舍科技有限公司 105 21
北京易融德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95 19
2.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金额的权限由公司总经理决 定,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公司名称:北京优舍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 年 6 月 3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东路唐家村 51 幢 7-D4
法定代表人:常方芳
注册资本:人民币 333.33 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系统服务; 数据处理;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会议服务;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 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名称:北京易融德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 年 5 月 13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 6 号 17 层 2007
法定代表人:刘延锋
注册资本:1321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 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帐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 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企业管理;市场调查;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基础软件服务;经济贸易咨询。
易融德利旗下专业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安心 de 利”,是致力于协助投资者和融资企业以合法、安全、便捷、高效且低成本的方式实现资金融通的互联网金融通道。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肃宁县华斯易优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地址:河北省肃宁县尚村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素成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 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帐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 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企业 管理、市场调查、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基础软件服务、经济贸易咨询。
以上资料以工商部门最终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优舍科技和易融德利分别出资人民币300万元、105万元和95万元在河北省肃宁县设立肃宁县华斯易优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商事登记机关 最终核准的企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伍佰万元由股东按其出资比例于公司设立前一次性缴足,公司可以将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向商事登记
机关申请备案。
2、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推广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帐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企业管理、市场调查、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
基础软件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以商事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3、公司的经营期限为10年,经全体股东同意可以延长经营期限并在距经营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内向原商事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4、公司设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的职权、召集与召开以 及表决依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5、公司设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每一股东均有权提名1 名董事候选人(视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若届时依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超过3人,则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提名半数以上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到会的董事应当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在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同意且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并经股东会选举的董事投票赞成的前提下,董事会的决议方为有效。除此之外,董事会的职权、召集与召开依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6、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由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并经股东 会选举的董事出任。
董事的任期以及董事和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期、经营管理机构及经理的聘任与解聘、经营管理机构及经理的职权以及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责任依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7、公司设监事1名;监事的任期、职权等依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8、下述事项亦依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1)股东享有的权利、义务。
(2)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
(3)财务会计。
(4)解散和清算。
9、此外,股东协议中还就协议的变更与解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适用法律与争议的解决、协议及其附属文件的生效等作出了约定。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国务院会议日前做出鼓励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国内外银行业机构和 互联网企业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使消费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错位竞争、互补发展的决定。公司顺应国家政策与移动社交电商平台--微卖和已经运营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合作设立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
(2)公司投资设立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是继投资移动社交电商平台--微卖之后的又一互联战略型布局。
(3)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的大数据平台与公司、移动社交电商平台的信息 与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将形成互为支撑的格局。
2.存在的风险
(1)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次投资过程中遵循谨慎原则,但互联网金融业务属于新业务形态,具有互联网及金融的双重特性,后续经营受较多不确定因素影响,未来可能出现估值与投资预期不符的情形。
(2)政策风险
互联网金融业务属于新业务形态,监管政策尚不明朗,相关配套体系还需完善,发展路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将对业务发展带来一定政策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持续跟踪和研究相关政策及变化,并结合公司自身情况,规避相关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
(3)业务风险
互联网金融系互联网与传统金融的融合与创新,市场空间广阔,但互联网金融是一种虚拟性的服务市场,交易各方均通过互联网进行约定,而且互联网金融的准入门槛低、行业标准缺失,可能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业务出现违约风险。
(4)对公司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互联网金融业务作为公司战略升级规划实施的一部分,正式运营需要一定周期, 能否为公司持续稳定地贡献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各方签署的《关于投资成立肃宁县华斯易优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合作协议》。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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