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前期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中指出,请各省级人民政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按照《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级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纪要》(清整联办【2017】30号,以下简称《会议纪要》)明确的时间节点和有关要求,抓紧制定完善“回头看”实施方案,尽快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备。各省级人民政府的“回头看”实施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辖区内交易场所违规行为整改、风险处置预案、分类撤并安排、监管制度完善、“微盘”清理关闭等内容。 具体要求为:请各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会议纪要》有关要求对辖区内交易场所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等比照分支机构进行清理整顿。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本省级人民政府批设的交易场所下属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名单的梳理汇总、按省别分别通报给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同时抄送联席会议办公室。除确有必要保留并取得交易场所所在地及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外,其他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一律限期停止交易业务,按属地原则由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清理整顿。 具体方案为: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推动交易场所按类别有序整合,原则上一个类别一家,以保留必要规模,避免无序竞争。农村产权交易场所可按县域保留一家,商品类可按大类行业适当划分类别。违法违规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力的交易场所,应予撤销关闭。缺乏产业背景和物流等配套措施、上线的交易品种与当地产业无关、没有现货基础和有效市场需求的商品类交易场所、应予撤销关闭。合法合规额同类别交易场所,应采取有效措施,于2018年3月前整合为一家交易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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