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日前在监管部门举行的一场闭门会议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透露,股权众筹即将迎来大利好,《证券法》修改中已明确增加了公募股权众筹的豁免。 杨东表示,关于《证券法》修订草案,其第二次审议内容包括了股权众筹、金融资产交易等相关条款,也体现了P2P监管办法中所渗透的证券监管思路。 3月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张德江委员长在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表示,今年将修改《证券法》。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傅莹曾表示,今年4月份有望再次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至此,《证券法》修改时间表得以明确。 早在2015年4月2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京举行,首次审议了《证券法》修订草案。后来,由于受诸多因素影响,包括2016年初股市剧烈动荡,初审后上述修订草案未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可以说,随着公募股权众筹豁免在《证券法》修订草案中得到进一步明确,这也意味着包括京东众筹、蚂蚁众筹和平安众筹等在内的三家公募股权众筹试点平台终于笑到了最后。 另据今年1月发布的《2017互联网众筹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报告》表明,受监管政策调整、资本寒冬等多种因素影响,众筹行业经过 2015 年的迅速发展, 2016 年节奏明显放缓。 截至 2016 年年底,全国众筹平台数量共计 511 家,正常运营的众筹平台数量共计 415 家,其中回报众筹、股权众筹平台数量排名居前,分别占比 50%、 28%。 从平台融资项目来看, 2016 年新增项目成功融资额共计 52.98 亿元,同比增长 2.1%。相比之下,股权融资平台新增项目数量 3268 个,同比大幅下降 56.6%,降幅明显。 三家公募股权众筹试点平台 此前,京东东家、平安旗下深圳前海普惠众筹交易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均于2015年3月31日获准公募股权众筹试点,蚂蚁达客获准时间稍晚,为2015年6月12日。其中,京东东家率先上线。不过,由于牌照受限,平台并没有开展公募股权众筹业务,仅提供私募股权融资服务。 资料表明,京东东家对投资者亦有准入要求,并不面向普通大众,分为两种:个人投资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或者金融资产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单位投资者为投资单个融资项目最低金额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以及按照金融监管部门要求设立或者备案的投资计划。 京东东家私募股权对股东人数也有限制,若融资项目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融资项目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其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融资项目公司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其合伙人的人数不得超过50人。京东东家对最低起投额有要求,一般为 5000 元。 京东东家平台运作流程 从京东东家的运作模式及盈利模式来看,京东公家私募股权的运作模式为领投+跟投模式,领投人从预融资项目中选择想要领投的项目,在三天冷静期内可以随时弃投,在确定领投后,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报告或者领投理由,同时协助融资项目完善《融资项目商业计划书》、确定估值、投资条款和融资额,协助项目路演,并完对跟投人的融资。 项目成功融资后,协助融资人按照《融资人信息披露规则》完善融资项目的信息披露,同时接受跟投人的委托,设立有限合伙企业,领投人作为普通合伙人,跟投人作为有限合伙人,由领投人对项目进行投后管理,并选择合适的时机以公允合理的价栺退出。 其盈利模式为,融资人应当与京东签订《私募股权融资信息服务协议》,并按照该协议约定的金额即方式向京东支付服务佣金;融资人无条件同意京东有权(但无义务)将收取的服务佣金按照本轮融资后融资人公司估值折价入股融资项目公司。 同样,平安众+对投资者亦有准入要求,也不面向普通大众,分为两种,即个人投资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或者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人民币;单位投资者为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以及按照金融监管部门要求设立或者备案的投资计划或者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机构。 另据不完全资料,蚂蚁达客则与 IDG、红杉等多家创投机构及淘宝众筹、创客+等平台进行合作,为创业项目提供从初创融资到产品销售等全成长周期的融资服务。 股权众筹相关法规将逐步出台 对此,有业内资深人士认为,在《证券法》修改时间表得以明确背后,股权众筹相关法规估计也将会逐步出台,行业监管环境也将逐渐规范。 未来,随着相关法案的出台与完善,众多平台需要划清公募股权众筹业务与非公开股权融资业务,经营股权众筹的平台需要向证监会申请牌照,而经营非公开股权融资的平台则采取备案制。 值得一提的是,如今,公募股权众筹豁免得到明确和最初央行有关部门的大力呼吁不无关系。早在2015年,时任组长为姚余栋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互联网金融研究小组就提出了股权众筹小公募的建议,也即公募股权众筹豁免制度。 其中,“股权众筹小公募”,是根据社会融资主体融资需求和融资能力客观上存在的多层次性,借助互联网平台,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股权众筹平台公开发行一定金额以下的证券,并予以核准或注册豁免,简化发行程序,促进资本形成。 彼时,该研究小组表示,《证券法》的修订中应充分体现公募和小公募的分层,为小公募的规范发展留足空间。通过建立公募股权众筹豁免制度,在证券法上形成以公开发行注册制为原则,以公募股权众筹注册豁免为例外和补充的分层发行机制,并实施差异化监管。充分利用互联网公开、便捷和低成本优势,发挥“众”(公众投资者参与)、“筹”(聚小成多)的特质,有效促进小微企业资本形成,一定程度上解决其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此外,除了在《证券法》这个顶层架构层面作出明确安排之外,就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央行副行长潘功胜透露,鉴于互联网金融的形态比较多样和复杂,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互联网资产管理等,分类规则制定还在进行之中。 去年10月,证监会等十五部门联合发布《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推进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该方案将互联网股权融资活动纳入整治范围,重点整治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以“股权众筹”等名义从事股权融资业务,以“股权众筹”名义募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平台上的融资者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股票等8类问题。 按照分类处置的工作要求,对于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分类进行规范和查处。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过程中,视违法情节、整改情况、危害后果等区别处理。 对此,有业内专家表示,随着政府多项有关股权众筹的政策利好的推出,行业监管体系将愈加明细,股权众筹平台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将得到进一步的规范,股权众筹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有望进一步明确。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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