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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P2P催收借款首案:法院判令借款人偿还本息
发布时间:2015-12-10 15:1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P2P平台借款金额一般较小,再加上投资人较多,借款人违约后,受损方很少通过诉讼维权。然而日前,太原小店区法院审结了太原市首起 P2P 行业催收借款案,既给投资者带来了利好消息,也给那些想钻空子的赖账者敲响了警钟。

2013年5月22日,小店区人许某通过 P2P 借款平台的“翼龙贷网”,向王某等7人借款5万元,三方约定借款年利率20%,借款期限1年,每月21日偿还当月利息。事后,许某按月支付利息至去年4月21日,到去年5月23日又归还了2.5万元本金,但其余借款及最后一个月的利息没再偿还。多次催要无果后,“翼龙贷网”负责人张某垫钱偿还出借人的本金及利息后,以债主身份将许某及其前妻告上法庭,要求二人偿还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等。

小店区法院审理认为,“翼龙贷网”负责人张某有权要求许某及其前妻还款并承担利息,但本案为民间借贷纠纷,逾期罚息、违约金等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最终,法院判令许某及其前妻偿还所欠借款、利息和逾期罚息。

P2P 金融又叫 P2P 信贷,意思是个人和个人之间的小额借贷交易,一般需要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帮助双方确立交易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法官分析,虽然这笔借款金额不多,但意义重大。因为 P2P 平台借款项目一般金额较小、投资人又较多,一旦发生借款人违约情况,由于成本较高,很少有 P2P 平台会通过法律诉讼方式维权,此案例不仅维护了投资人的利益,也对那些想钻 P2P 平台漏洞空子的借款人敲响了警钟,如果继续赖账不仅会被法院纳入个人征信系统,还会上了失信“黑名单”,影响个人信用和日常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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