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管理公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非法吸收存款。近日,深圳宝安警方加大对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在侦破数起类似案件后,于日前再破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今年7月,宝安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通过前期摸排走访,发现位于宝安区新安街道某大厦的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遂立即联合官田派出所对该公司进行核查。 办案民警经过大量走访、取证,于7月7日16时许对该公司进行查处,当场抓获该公司法人代表李某菁(男,江西人)、公司运营总监黄某(男,江西人)、公司员工张某(男,广东人)、邓某(女,江西人)、朱某(女,湖南人)等9名涉案人员。随后,民警于当日17时许在宝安区前进二路某产业园内将该公司股东张某涛(男,江西人)抓获。 经带回派出所审讯,李某菁等10名嫌疑人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事实供认不讳。据嫌疑人李某菁交代,该公司以高额投资收益为诱饵,利用“P2P”网络平台吸收会员,并公开承诺支付18%-20%的年化收益率给投资者,投资款项转入该公司P2P平台第三方监管账号后,李某菁便将钱转入自己的银行账户内,然后将一部分钱以30%-50%不等的高额利息贷给借款人,从中赚取利息差。 办案民警介绍,该公司网站后台显示的投资款总额约2500余万元,而实际投资金额约有500万元,此投资数据有如此大的差距,是因该公司为招揽更多投资者,夸大平台数据,虚构的投资额。 目前,李某菁、黄某、张某涛等10名嫌疑人均被宝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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