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证监会私募基金监管部主任陈自强表示,将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对私募产品违规拆分的处理力度。 针对私募产品违规拆分一事,此前证监会曾在3月18日表态,“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且单一私募产品不得超过法定上线。” 彼时证监会在监管中发现了一种违规现象。即”一家交易平台违规开展私募产品收益权的拆分转让业务“。其具体模式是,“先设立关联公司以合格投资者身份购买私募产品,然后通过交易平台将私募产品收益权拆分转让给平台注册用户。” 事实上,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去年12月10日调查报道《起底P2P“资管拆分术”:互金模式狂飙曝“监管黑洞”》曾经对该业务模式(定向委托投资)的风险及问题进行过揭露,其中多家互联网金融平台涉及此类问题。 而日前落地的《私募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也已经明确,“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金融产品,或者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非法拆分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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