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在基本建成四个中心的基础上,上海又增加了一项新的任务——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基本框架体系。 据中国政府网15日的消息,国务院日前印发《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方案》(下称《方案》),要求上海通过2-3年的努力,在十个方面先行先试重点突破,进而形成一批向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 张江再迎重大利好 4月15日发布的《方案》,对上海建设科创中心,提出了分阶段的建设目标。 具体来说,就是在到2020年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基本框架体系的基础上,到2030年着力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 而最终,要全面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成为与我国经济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相匹配的全球创新城市。 要实现这个目标,《方案》提出了四方面重点任务:部署建设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转化平台、实施引领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项目和基础工程、推进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毫无疑问,在这些主要任务中,张江成为焦点。 尤其以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最为引人关注。在这里,未来将出现上海光源线站工程、蛋白质科学设施、软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转化医学等大设施建设,形成一个高度集聚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 这里还将出现复旦大学微纳电子、新药创制等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前沿物理、代谢与发育科学等国际前沿科学中心,同济大学海洋科学研究中心、中美合作干细胞医学研究中心等多个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学和科研机构。 为了保障国家科学中心的运行,《方案》还提出,要成立由国家有关部委、上海市政府,以及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组成的上海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理事会,研究设立全国性科学基金会,募集社会资金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 同时,要推进建设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使其进入国际先进高科技园区行列。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于2011年获批,是全国第三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也就是俗称的“大张江”,包括“一区二十三园”,面积达531平方公里,核心园是张江高科技园区,也就是俗称的“小张江”。 五举措激发国企创新动力 作为市场主体,如何激发企业的创新动力,是建设科创中心的重要内容。 对于上海而言,如何激发国企的创新动力,更是一大课题。 上海国资体量庞大,已经达到12万亿元左右。2015年上海地方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累计资产总额同比分别增长7.1%、18.8%和21.9%。从上海市层面来看,上海地方国有企业创造的生产总值、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缴纳税金占比,均超过全市的20%。 而从全国来看,上海市国资委系统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继续保持全国地方国资委系统内的第一,分别占全国地方省市国资委系统企业的1/10、1/8和1/5。 《方案》对于上海国企如何发挥创新主体作用,提出了五大举措。 首先是完善职务发明法定收益分配。支持国有企业制定并实施科技成果收益分配具体实施办法,探索建立健全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鼓励国有企业与职务发明人(团队)事先协商,确定科技成果收益分配的方式、数额和比例,适度提高骨干团队和主要发明人的收益比例。 其次,完善股权激励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等按照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相关规定,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项目收益分红和岗位分红等多种方式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 同时,《方案》提出,要完善创新导向的国企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考核机制。 具体来讲,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考核中加大科技创新指标权重。对竞争类企业,实施以创新体系建设和重点项目为主要内容的任期创新转型专项评价,评价结果与任期激励挂钩。 同时,落实创新投入视同于利润的鼓励政策,对主动承接国家和上海市重大专项、科技计划、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产业化项目,收购创新资源和境外研发中心,服务业企业加快模式创新和业态转型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经认定可视同考核利润。 此外,《方案》还进一步提出,创新国资创投管理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国有创投企业建立跟投机制,并按市场化方式确定考核目标及相应的薪酬水平。探索符合条件的国有创投企业在国有资产评估中使用估值报告,实行事后备案。 还将在国企实施管理、技术“双通道”的晋升制度。改革国有企业技术人员主要依靠职务提升的单一晋升模式,拓宽技术条线晋升渠道,鼓励设立首席研究员、首席科学家等高级技术岗位,给予其与同级别管理岗位相一致的地位和薪酬待遇。 十方面先行先试重点突破 在推进科创中心建设的方方面面中,《方案》提出,上海要在十个方面先行先试。 而最终,还要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在这十个方面重点突破。并依然坚持可复制可推广的原则,形成一批向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 这其中,包括了研究探索鼓励创新创业的普惠税制、开展投贷联动等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改革药品注册和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符合科学规律的国家科学中心运行管理制度等。 在普惠税制上,要求对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的投资,由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探索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在金融服务模式创新上,要求银监会、人民银行牵头,争取新设以服务科技创新为主的民营银行,建立灵活的运作、考核和分配机制,探索与科技创新企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银行信贷产品,开展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创新。 同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试点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方式,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实现投贷联动。 在改革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市场制度方面,支持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设立科技创新专门板块。支持上海地区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创造条件。 此外,还要实施股权奖励递延纳税试点政策,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个人的股权奖励,递延至取得股权分红或转让股权时纳税,并加强和改进相关配套管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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