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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要求网贷平台产品模式提前备案
发布时间:2016-04-18 07:23 来源:网贷财经 作者:财经视角

 

    针对互联网金融在迅速发展过程中的各种乱象,4月14日,国务院组织14个部委召开电视会议,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为期一年。

  昨日,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协会)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苏省网贷平台产品模式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今后凡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中网贷平台推出金融新产品类别、发展新业务模式时,都应当从备案程序、备案审查、备案管理三个方面,严格执行该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要求:在网贷公司发行新的产品类别、推行新的发展模式前5日内,将产品或模式说明、风险提示和合法合规性说明等相关材料报协会备案。

  期间,如发生变更或存续期满需要展期的,也要于5日内,递交协会备案。材料递交后,协会应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确认,或出具备案确认函,并对已完成设立备案的产品模式配发备案编码。

  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备案、备案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备案材料与真实情况不符、多次出现备案不及时或备案材料不完备、不配合现场检查等情形的网贷平台,协会可视情节轻重对其约谈、警示、要求整改、关闭备案窗口等,严重者协会或对其采取自律惩戒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南京财经大学中国区域金融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陆岷峰博士对记者表示,协会对我省会员单位中P2P企业,新产品新的运营方式实行事先备案,有利于加强P2P网贷企业在产品创新过程中的审慎性与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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