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席卷,让文化产业也难以“独善其身”。当前,文化众筹风起云涌,随着互联网巨头的强势介入让文化众筹市场也变得更加火热。BAT的抢滩登陆引领了整个市场风向标的转变,市场各方开始将关注的目光转移到了文化众筹上。 但文化众筹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有分析人士指出,目前文化众筹行业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有些甚至成为了一种营销手段脱离了众筹的本质,也加大了金融创新的风险。那么,文化众筹究竟应该如何回归众筹本质?又应该如何规范发展? 借助众筹转型 互联网巨头的强势介入正在让文化众筹市场逐渐升温,BAT的抢滩登陆不仅引领了整个市场风向标的转变,传统文化公司陆续试水文化众筹领域,也让市场各方开始将关注的目光更加投身到文化众筹上。 目前,京东、百度和阿里等都推出了文娱项目的众筹产品。比如,京东金融众筹业务“凑份子”推出包括《小时代3:刺金时代》在内的多个项目。百度的“百发有戏”也推出了《黄金时代》、《致我们突如其来的爱情》等影视众筹产品。 不仅如此,传统金融机构和文化公司也都纷纷介入到文化众筹领域。在资深IT撰稿人、专栏作家孟永辉看来,无论是传统金融机构还是传统影视公司都在通过不同的方式试水文化众筹,并期望通过文化众筹打开一扇窗,从而开启公司发展的新篇章。“传统文化公司陆续试水文化众筹领域成为传统文化公司转型的一个强烈信号。” 由于投资门槛不高,投资者的投资热度不断高涨。但有业内人士提醒,文娱项目投资风险大,投资者要有较高的风险承受能力。 近日,快鹿集团旗下金鹿财行挤兑事件就引发了市场的关注。一直以来,快鹿集团逐步涉足互联网金融和影视投资,创立了号称“互联网+电影+金融”模式,用众筹的模式投资电影。在资深电影投资人高军看来,这场文化众筹的资本游戏“玩砸了”。在《叶问3》票房造假问题爆出后,涉及快鹿投资集团的几家上市公司股价均有明显下跌。 实际上,去年以来,电影界与金融界的成功牵手就在不断上演。2015年9月,电影《港囧》上映之前,徐峥持股的香港上市公司21控股以1.5亿元的价格向《港囧》的投资方徐峥工作室购买了《港囧》47.5%的票房收益权。这样的操作,不仅让徐峥在电影上映前就兑现了收益,也从21控股不断上涨的股价中又赚了一笔。 获得30亿票房成绩的电影《美人鱼》在资本市场也“玩”的风生水起,和和影业在电影上映前就设计了一款基金产品,光线传媒、龙腾艺都等发行方进行认购,为《美人鱼》开出了18亿元的票房保底金额,随后《美人鱼》票房屡破记录,让保底发行的各方也赚得盆满钵满。 尽管一批电影通过文化众筹获得了成功,但是,这并不能表明我国的文化众筹已经成熟。来自盈灿咨询的数据统计显示,目前国内共有九家平台涉及影视类众筹。从平台项目发布数量来看,近半数平台影视发布项目为个位数,项目数较少,影视类众筹平台项目成功率仅为64%。对于影视剧缺少较为全面的把控,并对后续的运作缺少严格的把控成为文化众筹受到众多质疑的主要原因。 对此,有分析认为,一些电影众筹更多的是一种营销的手段,而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众筹,这些众筹项目缺乏保障也潜藏着很大的风险,因此众筹仍需要规范,这样才能更健康的发展,也会被更多的人接受。 规范发展迫在眉睫 有关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众筹平台数将超1000家,全年交易规模有望突破1000亿,投资人数逾1000万人。众筹平台的发展势如破竹,如此庞大的规模下,众筹应如何更加规范的发展?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众筹逐渐成为一种“新场景的解决方案”,在消费升级的大背景下,传递了一种新的生活态度和主张。“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国内众筹行业已逐渐探索出了一条适合中国本土环境发展的道路。在创业创新方面,众筹模式很好的借势政策东风,展现出了跨行业融合的巨大潜力,为产业转型升级,行业的触网探索提供了良好的实践机遇。”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著名互联网金融专家黄震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众筹简单说就是集资。以前涉及到非法集资的红线要继续遵守。” 在黄震看来,众筹的过程确实存在一些问题:第一是项目信息披露方面目前并没有规范的做法和统一的说法;第二是众筹作为一种投资模式投资者的收益权怎样得到保障;第三众筹平台怎样筛选项目和投资人并进行适当性的匹配这点目前也缺乏成熟的的规范。 “更大的问题是目前国家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黄震坦言,所以很多众筹容易踩红线,甚至突破底线变成非法集资。应该说,目前规范的众筹也不少,但是有很多在踩红线或者被爆出已经成为非法集资。“众筹今年会爆出很多维权案件。” 实际上,搭乘着互联网的快车,文化众筹正站在互联网的风口上,其巨大的发展空间却也面临着风险的考量,规范发展已是迫在眉睫。 郭田勇指出,众筹行业还需要经历一个行业规范化发展的过程。“这个行业的发展涉及政策的监管、平台的创新、项目发起者的参与热情、众筹支持者的风险教育等多方面因素。” 对此,黄震表示,首先,文化众筹项目得有创意,要能保障项目实施以后产生效应,现在很多项目众筹以后没有市场,这就我们在文化产品项目的准入、审查等方面制定出一套评估的标准,在众筹之前应该有一套的流程和标准。 第二,对投资人来说应该有一套合格投资人的审查以及对他们的教育。现在我国投资人的心态普遍偏短期,追求高利息,甚至有些会出现非理性的状况。对投资者的教育是基础性的工作,应该有相应的制度安排。 第三,对平台交易结构的设计和相应的制度安排,比如平台的投资合同、众筹合同、文本等如何得到规范,投资者权益如何得到保障。目前很多平台在这些方面做的都很不规范,特别是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适当性匹配等方面既要有技术的保障也要有制度的完善。 另一方面,投资者也需要理性对待众筹所存在的风险。根据美国众筹“鼻祖”Kickstarte刚刚发布了2015年的游戏行业众筹数据:整体成功率仅为30.3%;一家在欧美极具影响力的众筹平台Indiegogo的成功率仅有9%左右。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在众筹发展已经较为成熟的国外市场,投资成功率依然有限,尽管国内现阶段众筹回报率较高,但依然要冷静对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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