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前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香港信报英文网站EJinsight撰文表明自己对中国P2P行业发展的态度。
文中,刘明康表示,P2P简化了信贷分配的方式,也许会成为扩大和深化中国金融行业的关键。P2P将助力企业成长和创新,并促进国内消费。
P2P显然,增长空间还很多。但是,这样的增长必须在妥善管理之下。刘明康指出,P2P风险已经显现,但幸好提现困难、卷款跑路等问题都有解决办法。
监管者和互联网金融从业者制定新措施让风险最小化,使P2P行业不触及底线时,可以借鉴传统银行为个人和中小企业的贷款模式。
刘明康还表示,监管者应该采取灵活的监管方式。比如说,一个分层的许可证制度是解决平台中不同程度金融复杂性和风险的最好办法。
以下为刘明康发表在香港信报原文:
上个月,中国领导人公布了十三五规划的具体细节,这份规划将成为2020年前中国经济发展路径的纲领性文件。在这份文件里,已经看不到快速扩大工业生产的指令了,这样的指令曾经是五年规划的特色。
现在,重心转移到了实现长期可持续增长,以国内消费、更强的服务行业、创业与创新为支撑。互联网——中国的活跃用户已达6.8亿——将在此转型中扮演关键的角色。尤其是线上个人对个人借贷(P2P)。简化了信贷分配方式的P2P也许会成为扩大和深化中国金融行业的关键。P2P将助力企业成长和创新,并促进国内消费。
在P2P借贷里,在不涉及传统金融中介机构的情况下,个人(随后增加至机构)投资者提供资金给个人借款人。贷款额度约在100元到100万元之间,借贷对象也可是难以从传统金融机构中获得信贷的中小企业。
在过去的三年里,中国的P2P行业每年以惊人的速度增长,平均增长率达到245%。其总量在去年已经达到2530亿元。中国现在有2000多家活跃P2P平台,而四年前这一数量仅为50家。尽管数量庞大,但P2P借贷在中国整体借贷总量中仍只占很少的一部分。
去年,通过P2P发放的贷款只相当于中国银行消费贷款总额15.1万亿中的1.5%。显然,增长空间还很多。但是,这样的增长必须在妥善管理之下。让P2P平台快速和大范围提供贷款的因素——即对消费者信用评级数据库的依赖和对抵押或担保的回避——会产生风险,因为他们回避了关于借款人的重要问题。
事实上,这样的风险已经开始显现了。
P2P借贷数据库网贷之家显示,从2011年到2015年中,超过三分之一的登记平台出现严重问题。例如,投资者表示有300多家平台提现困难,另有超过300家平台运营者携款潜逃。对整个行业来说,高质量、易获取的数据还是很难得到。
然而幸好,这些问题都能解决。
监管者和互联网金融从业者制定新措施让风险最小化,使P2P行业不触及底线时,可以借鉴传统银行为个人和中小企业的贷款模式。
在一份由中国五家银行发布的贷款数据报告里,我和一个研究团队确定了五个影响中小企业和消费贷款的不良贷款产生的因素。一些因素很明显:大额贷款和高杠杆率导致了更高的不良贷款率。其它的因素则没有那么明显,如担保和抵押的存在,贷款给公司而不是公司所有人,以及贷款给地理位置上较偏远的借款人。
从中得到的教训也显而易见:贷款机构应该为当地的个人提供更多的小额贷款,同时少些依赖担保机构。
为加快这一进程,借贷平台需要更好的信用和杠杆数据共享渠道,并且必须要建立身份认证系统。这将需要政府和私营企业之间的合作,还有专用网共享信息。
同样,许多领域的监管政策也需要完善。例如,所有P2P平台,不管规模大小,都应该登记备案。他们还应该接受这个行业的专业协会的培训,以防止出现洗钱和为恐怖主义分子融资。然而,整体上来说,太过复杂的监管办法是没有必要的,也应该避免,因为P2P借贷对更大经济层面所造成的系统性风险还是很小的。
相反,监管者应该采取灵活的监管方式。比如说,一个分层的许可证制度是解决平台中不同程度金融复杂性和风险的最好办法。
在这个制度下,作为借款人和贷款人信息中介的平台并不直接参与贷款交易,这样他们实质上就不受制于所有正式的法规和监管,因为他们几乎不造成风险。提供基本存贷款业务的平台应该归为银行。这些平台的交易隐含了信用、流动性和交易的风险,要求审慎的监管和像基于风险的资本要求等措施。
尽管如此,重要的是,不要给这些企业施加过重的资产充足要求,以免影响他们经营的灵活性。
最后,对经营具有更高程度金融复杂性商业模式的平台,必须严格监管,因为他们最有可能在缺乏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情况下自营交易,或者是在没有适当风险评估和控制的情况下承诺保证回报。
当然了,金融的相互关联性,也要求对这个行业的适当标准进行国际协调。P2P借贷自有其隐患,但如果对这些隐患能适当地加以考虑,毫无疑问,这个行业会在融资需求被传统银行忽视的个人和企业的推动下继续成长。这将确保P2P行业在中国经济中占有重要一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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