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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评级第一案”15日开庭 融360称与短融网不构成竞争关系
发布时间:2015-12-08 23:4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12月6日,《经济参考报》得到金融搜索平台融360确认,短融网状告融360的诉讼案近期在北京海淀法院完成庭前证据交换,将于12月15日开庭进行公开审理。这意味着被外界成为“网贷评级第一案”的此案,即将进入审理阶段,其审理结果将可能会对国内网贷评级,以及互联网金融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短融网与融360的评级纠纷可以追溯到今年的2月及5月。融360曾发布了两期网贷评级报告,先后将短融网评为C级和C-级,且在“网贷评级说明”中给出“C-级平台整体实力最弱,风险较高,投资需特别谨慎”的意见。
 
但短融网并不认可融360的评级资质及评级结果,认为融360的评级没有依据,对短融网的品牌和信誉造成损失。今年9月,短融网将融360告上法庭,希望融360立即停止对短融网商业信誉进行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对于融360的评级,短融网此前向《经济参考报》表示,在今年2月发布评级后,公司主动找融360进行了沟通,但融360不予理会,并在随后的评级中给短融网降了级。
 
对于短融网的指责,融360方面则向《经济参考报》介绍,在发布评级报告后,包括短融网在内多家网贷机构均主动进行了沟通,对于这些机构融360均阐明了自己的立场及评级的原则和方法。而所有的评级结果均基于融360的评级标准来完成,这个规则对所有的评级机构都适用。
 
由于目前国内尚无网贷行业的评级规范,以及未有受到公认的评级机构。因此,上述案件被业内称为“网贷评级第一案”,并备受关注。目前,本案主要有两大焦点:一是融360是否和短融网构成竞争关系;二是融360是否具有评级资质。
 
短融网代理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肖飒认为,融360为网贷平台做推广、推荐,而一些网贷平台就是参评合作机构,这就与短融网构成了广义的竞争关系,有一定的竞争关系,做评级不合适。
 
对此,融360首席分析师徐瑾向《经济参考报》认为,融360和短融网并不构成竞争关系。她以媒体行业举例,“有某几个机构在媒体上投放了广告,并不会影响媒体做整个行业的排行榜时的公允性;某专业IT杂志有一个电脑广告客户,并不影响其评测各种电脑时的公允性。国际通行做法就是披露利益相关”。
 
徐瑾还介绍,目前在网贷评级的信息来源上,融360依据的是大数据监测,以及对公开数据的后期挖掘,并且在整个评级体系的建设遵循了公开、一致、持续、及时等原则,在所有已发布的网贷评级报告中都将评级标准进行了披露。因此,不存在外界指责的“黑箱操作”的问题。
 
“融360是否具有评级资质”同样是外界关注的焦点。有业内人士就表示,目前国家没有给任何机构颁发过网贷机构评级资质,也没有出台关于网贷平台的相关法律文件,所以评级本身的合法性就存疑问。短融网方面还表示,针对评级现象,我国并非无法可依。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企业征信机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对此,徐瑾回应称,征信评级和网贷评级是两个概念。融360所做的网贷评级属于互联网评级,属于新生事物。这一评级不服务于金融机构,而是服务于广大投资者,是公益性报告,并且免费。
 
徐瑾进一步解释,网贷评级报告是融360大数据研究院报告体系中的其中的一部分,是着力推动的消费者金融普及教育体系中的一部分。“网贷行业作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一个重要分支,自2007年之后经历了7年的发展,当时行业发展始终处于‘无准入门槛、无行业准则、无监管细则’的三无状态,而在行业高速发展的过程中,问题平台出现的数量呈现不断增多,且涉及人数、涉及金额不断增大的趋势,不管是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也好,从有利于网贷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也好,我们均认为,一套具备公信力的网贷行业评级体系是有其积极意义的。所以我们在建立之初,就确立了网贷评级体系要本着‘安全至上、综合维度、提示风险’三大宗旨,来建设一套相对完善,符合中国网贷行业发展现状且客观中立的网贷评级体系。”
 
此外,对融360网贷评级的公信力,特别是如何保证网贷评级公开、客观、透明,也成为外界关注的重点。
 
徐瑾表示,“网贷评级并不是一个垄断行业,一份评估报告最终要靠公信力立足。意味着要靠一次次评级结果的验证来积累权威性。在这种情况下,融360有动力保证公允性,把公信力看成融360品牌的一部分。”徐瑾透露,“目前网贷行业的市场淘汰率是1/3,而在融360评级范围内目前A、B级机构出现问题的概率是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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