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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P2P用员工名义发标融资 实际无一借款人
发布时间:2015-12-08 23:1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 11月9日,宝安警方公布一互联网金融公司用自己员工名义在其运营的P2P网贷平台发布借款标的,募集资金,5个月涉案金额达180万元。

    嫌疑人梁某羽、胡某钰、陈某虹3人对利用P2P网贷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交代,该公司P2P网贷平台于今年5月23日正式上线。投资人需要在该公司网贷平台上注册成会员,公司随后会提供一个投资账户给投资人,投资人只要在自己的投资账号进行充值,就可以对平台上发放的借款标进行投标赚取收益,收益是按照借款标上标明的收益率计算,一般年化收益率为10%—20%。

    其实公司没有对外借出资金,所有借款标都是以公司员工以自身名义作为借款人在平台发布的,而事实上并没有借款人在该平台注册发标。

    办案民警介绍,该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5个月涉案金额达180万元。该公司不断吸收资金用以借新还旧,这样的经营模式很快将导致资金链断裂,在此,宝安警方提醒广大投资者要提高警惕。

    目前,3名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业内人士总结诈骗平台有3大共同点:编好故事;吹嘘高收益;号称是大创新。很多诈骗平台披着互联网金融的的外衣,举着“普惠金融”的大旗,非法吸收存款,借新还旧。在进行网贷投资时,投资人不该盲目相信高收益,应查看其标的是否真实,风控手段是否严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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