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11月至今,大连某公司虚构P2P平台,在没有投资项目提供给投资人的情况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高达上千万元,涉及投资人员900余人。
今年7月,在大连市处非办通过媒体发布的《关于公布企业违规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通告》中通告涉嫌非法集资的P2P平台公司中,就包括该公司。被通报后,该公司仍疯狂在市内各公园、超市、早晚市场和商场向不特定对象发布各类投资理财宣传资料,承诺年化收益9%到13%不等,并召开推荐会,进行大肆宣传。
在此期间,该公司几次变动注册地、股东法人,为逃避打击将办公地址搬到了西岗区胜利路81号。市公安局在得到辖区派出所提供的信息后,立即展开对该公司的秘密调查。
日前,大连市公安局经过前期摸排、周密部署,会同民运街、北京街派出所,共组织警力100余名,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将5名公司法人、股东及200余名业务员全部带回队中。经连夜突审,主要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对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对其他涉案嫌疑人上网追逃。
由于涉案资金巨大,涉案人员众多,且涉案公司故意隐瞒账目,市公安局民警从公司聘用的出纳、会计及业务经理、业务员入手,及时获取第一手材料,目前已初步摸清公司的整体运营情况,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面对“高额回报”更需理性,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注意以下几点:
1、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宣传“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要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2、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集资活动是否获准;
3、高投资伴随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风险更大,一旦参与,责任自担,损失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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