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股分析】冲创业板失败的“莆田系”家族企业要上科创板,股权承诺埋隐患) “莆田系”陈氏家族企业美迪西两年前冲刺创业板失败后,近日科创板过会了。这家公司为生物医药临床前综合研发服务CRO,服务涵盖医药临床前新药研究的全过程,与多家上市公司构成竞争关系。 似是为了摆脱家族企业印记,界面新闻记者发现,美迪西近两年通过股权激励的口头承诺,引入了一众高管人才。 曾冲创业板失败 美迪西主营生物医药临床前综合研发服务CRO(合同研究组织,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为全球的医药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全方位的符合国内及国际申报标准的一站式新药研发服务。公司服务涵盖医药临床前新药研究的全过程,主要包括药物发现、药学研究及临床前研究。 药物发现研发服务项目包括蛋白靶标验证、结构生物学、化学合成、化合物活性筛选及优化;药学研究包括原料药与制剂工艺研究、质量标准和稳定性研究;临床前研究包括药效学、药代动力学、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研究等。据美迪西介绍,在临床前阶段,药明康德(603259.SH)、康龙化成(300759.SZ)、昭衍新药(603127.SH)、美迪西等主要临床前CRO企业具备直接参与国际竞争的较强实力。 来源:说明书 来源:说明书 来源:说明书 来源:说明书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7年,美迪西就有意步入资本市场,冲关创业板,不过最终美迪西终止了审查。 两年后,在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19年第24次审议会议上,美迪西获得通过。 来源:证监会网站 来源:上交所网站 “莆田系”陈氏家族企业 美迪西最引人注意之一,是美迪西“莆田系”陈氏家族企业的印记。 资料显示,美迪西成立于2004年2月2日,注册资本4650万元,CHUN-LIN CHEN、陈金章、陈建煌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公司42.37%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此三人签有《一致行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决策上一直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来源:说明书 来源:说明书 来源:说明书 来源:说明书 此外,从公司披露的信息来看,陈金章(董事长)、CHUN-LIN CHEN(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美国美迪西、陈春来、林长青(董事)、陈国兴(董事)、王国林(董事、董秘)及其控制的机构平台、张宗保、陈建煌等股东及高管均是“莆田系”陈氏家族成员,相关人等牢牢控制着美迪西。 其中,CHUN-LIN CHEN曾用名陈春麟,为陈金章堂兄,陈春来之兄,王国林妻舅,现担任上海药理学会药物代谢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浦东新区生物产业行业协会理事、中国药理学会药物代谢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同时还受聘为中国药科大学生命科学院客座教授;陈金章2001年6月曾创办南京长江医院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除了上述CHUN-LIN CHEN堂弟、陈春来堂兄、陈国兴之叔、林长青之岳叔父、张宗保之妻舅;陈建煌2005年5月曾创办华夏时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陈建煌还兼任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另外,陈春来为陈金章之堂弟、CHUN-LIN CHEN之弟、王国林妻舅;林长青为陈金章之侄女婿、陈国兴妹夫;王国林为CHUN-LIN CHEN妹夫,先后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及“莆田市直第二届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陈国兴为陈金章之侄、林长青妻舅,兼任福建莆田电商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陈国兴的父母也控制着一家莆田市汉国投资有限公司;张宗保为陈金章的妹夫。 说明书显示,陈金章的身份证号码350321196305******、陈建煌身份证号码为350321196412******、陈春来身份证350321196411******、林长青身份证350302197109******、陈国兴身份证350321197101******、王国林身份证350102197001******。公开信息显示,“35”为福建,“03”为莆田市,由此可见上述诸位的出处。 除了美迪西外,陈金章还投资了南京长江医院集团有限公司(77.6%)、苏州同济医院有限公司(30%)、苏州市崎佳实业有限公司(30%)、上海鑫玺源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60%)、上海首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0%)、江苏科威医疗发展有限公司(60%)、长沙长江医院有限责任公司(45.5%)、仁品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5%)。 口头股权激励承诺 美迪西在上市之前,不乏引进高级人才,而其吸引人才的手段之一,就是利益承诺,不少还是口头约定的方式。 如马兴泉,其在2018年8月加入美迪西,之前在睿智化学担任化学部资深总监。加入公司的原因之一,是美迪西与马兴泉达成口头约定: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推出进一步的员工激励计划,马兴泉将有资格参与届时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股权激励数量将参考公司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原则,根据个人岗位、入职时间等因素综合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详细约定按照届时的情况另行约定,从而分享公司成长收益。 再如JIANGUO MA,其于2017年10月加入公司,之前在博腾股份(300363.SZ)任首席技术官。美迪西在其入职时与其达成口头约定,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推出进一步的员工激励计划,JIANGUO MA将有资格参与届时的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总金额不少于300万元,股权激励计划的详细约定按照届时的情况另行约定,从而更好的分享公司成长收益。 这种情况不在少数,还有2017年6月加入公司,之前在军事医学科学院疾病预防控制所毒理学评价中心担任主任的彭双清,美迪西与之同样有不少于300万元的股权激励口头约定;之前在第二军医大学药物安全性评价中心任副主任、2017年7月加入公司的张晓冬;2017年9月由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生物分析部执行主任职位上离职后,于2018年6月加入公司的BAOMIN XIN等等,均有类似口头约定。 另外,曾任职于葛兰素史克、于2018年2月加入公司的任峰,也与美迪西有过员工激励计划的相关约定,约定股权激励总金额不少于240万元。 对此,美迪西还专门做了风险提示,“假设公司在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他未明确约定激励金额的人员按照不少于240万元进行计算,若不考虑未来年度个人考核等考核指标要求及相关人员离职的前提下,假若激励计划要求上述相关人员保持任职3年或5年的情况下,上述人员进行激励计划将对公司未来年度单年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分别不少于-520万元/年和-312万元/年。上述股权激励计划未来的实施,将增加公司未来主营业务成本或费用,从而降低公司未来利润。” 这些口头约定,如果实施则会增加公司的未来的成本,如果未能成功实施则可能导致公司未来管理人员的不稳定。 |
还没有用户评论, 快来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