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行杭州中心支行发布《关于注销温州中新力合征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显示,现注销温州中新力合征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力合征信”)的企业征信机构备案。
根据《公告》,中新力合征信于2014年12月在央行支行备案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编号为17003。注销原因为:“中新力合征信自2019年3月1日至9月1日连续六个月未实质开展企业征信相关业务。” 具体而言,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1号〕)、《征信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3〕1号)和《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银发〔2016〕253号)等有关规定注销其企业征信机构备案。 企查查显示,中新力合征信成立于2013年11月13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杭生。2019年7月1日,由于其2018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 据了解,中新力合征信的大股东为中新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力合”)。穿透股权发现,中新力合征信实际控制人为陈杭生。同时,陈杭生也是中新力合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据了解,中新力合与A股上市公司美都能源(600175.SH)共同投资了P2P网贷平台鑫合汇。其中,中新力合间接持有杭州鑫合汇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合汇”)37.92%股份,为第一大股东。而鑫合汇的第二大股东则是美都金控(杭州)有限公司,持股34%。 今年4月,杭州公安局拱墅分局发布通报称,鑫合汇实际控制人陈某某(男,56岁)主动向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投案。警方已对平台以涉嫌非吸立案侦查,并对实控人及相关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其中,警方通报中所指的“陈某某”即为鑫合汇股东、中新力合集团总裁兼创始人陈杭生。而后,警方再次通报称,已对陈杭生等20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对相关涉案财产进行查封、冻结。 根据企查查信息,鑫合汇的股东构成为:浙江支集控股有限公司(陈杭生持有)持股37.29%,美都金控持股34.00%,嘉善泽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1.54%,嘉善盛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33%,嘉善衡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31%。 其中,美都金控为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即“美都能源”)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巧的是,美都能源又持股中新力合14.24%,这也意味着美都能源继踩雷鑫合汇一案后,再次“中招”。 据柒财经旗下柒闻网此前报道,今年4月10日,美都能源曾针对鑫合汇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相关内容公告称,鉴于鑫合汇目前的现状,上市公司存在无法收到鑫合汇2018年度业绩补偿款的风险,2019年度相应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美都能源在其2018年业绩报告中称,鑫合汇2018年度业绩完成专项报告已无法正常出具,2018年度业绩补偿目前无法正常计算;因鑫合汇及七鑫科技相关业绩承诺人员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短期内将无法正常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对此,美都能源称,上市公司将尽快安排相应的措施进行应对,同时保留对2018年度业绩补偿的追索权。据了解,七鑫科技全称为“杭州优部落七鑫科技有限公司”,由鑫合汇股东按各自在鑫合汇的出资比例设立,并在2017年收购了鑫合汇全资子公司杭州鑫力合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今年8月,美都能源在其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再次提及,鑫合汇及七鑫科技由于互联网金融的系统性风险,所有业务目前处于停滞状态,上市公司无法获取鑫合汇及七鑫科技的相关数据,无法计算其完整的财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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