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7月14日消息,自2018年7月16日起,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的成份股中属于外国公司股票、合订证券、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股票的,暂不纳入沪港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股票范围,其他股票调入调出正常进行。 关于互联互通机制港股通股票调入相关安排的通知 上证发〔2018〕51号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现就沪港通下的港股通股票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股票安排通知如下: 自2018年7月16日起,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的成份股中属于外国公司股票、合订证券、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股票的,暂不纳入沪港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股票范围,其他股票调入调出正常进行。 下一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坚定不移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与市场各方认真评估,积极创造条件扩大互联互通股票范围,不断优化完善互联互通机制。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四日 沪深交易所对互联互通机制下港股通股票范围调整做出相应安排 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启动以来,运行平稳有序,促进了两地市场的合作发展,得到市场积极评价。截至2018年6月底,沪港通和深港通累计交易金额达11.67万亿元人民币。其中,沪股通交易金额累计4.96万亿元人民币,日均成交金额58.97亿元,累计净流入2810.59亿元;深股通交易金额累计1.94万亿元人民币,日均成交金额53.24亿元,累计净流入2266.39亿元;港股通(包括沪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金额累计4.77万亿元人民币,日均成交金额73.15亿元,累计净流入6951.3亿元。自开通以来,沪港通下港股通股票持续扩大,从开通时的268只增加到目前的317只,深港通下港股通股票也从开通时的417只增加到目前的462只。 今年5月7日,恒生指数有限公司发布《恒生综合指数应否纳入外国公司、合订证券及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之咨询总结》,宣布在港第一上市外国公司、合订证券、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的股票都将进入恒生综合指数选股范畴,新的选股范畴将于2018年第三季度起在香港施行。在此之前,恒生综合指数并不包含外国公司和合订证券,也没有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 对此,沪深交易所关注到恒生综合指数编制方法的这一重大变化,对部分内地券商、并通过券商对投资者进行了调研咨询,了解各方相关意见。多数投资者表示对这些新的证券品种缺乏了解,有的表示对外国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制度难以掌握,有的对合订证券完全不理解,还有的希望在内地市场先推出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并熟悉后再做判断;一些证券公司认为,内地投资者尚未真正接触过上述三类证券,对于这些产品的复杂度、风险缺乏了解,相关投资者教育也尚未准备,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在香港市场也是一个新生事物,应待此类公司在港有一定数量和市场运行基础后再考虑让内地投资者参与;也有证券公司表示,样本空间是指数编制的重要要素,增加这三类特殊情形证券实质上改变了作为港股通股票范围基础的恒生综合指数的选股范围,而反映香港市场走势的权威指数——恒生指数(HSI)此次并未作出相应调整。 针对上述调研情况,沪深交易所经认真分析评估认为,此次恒生综合指数选股范围的调整,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第五十五条、《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第五十六条(具有“本所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的股票,不纳入港股通股票)规定的特殊情形。因此,暂不将恒生综合指数新增的三类证券纳入港股通股票范围。 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在中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是内地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合作的成功典范。随着市场开放的持续推进,港股通股票范围也将不断完善和扩大。下一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坚定不移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与港交所进一步协商合作,会同市场各方,针对市场关切的问题共同开展调研,深入评估,组织会员做好相关配套准备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扩大互联互通股票范围,不断优化完善互联互通机制。 香港交易所对三类恒生综合指数成份股暂不纳入港股通合资格证券的回应 香港交易所注意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7月14日下午发布的“关于互联互通机制港股通股票调入相关安排的通知”和新闻稿。对此,香港交易所有以下三点回应: 第一, 按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南下港股通的合资格股票名单由沪深交易所宣布,北上沪股通及深股通合资格股票名单则由香港交易所宣布。在这方面,使用第三方指数成份股作为沪深港通标的广为市场接受,标的增减一直以来都有清晰透明的机制。机制允许两地交易所在特殊情况下剔除一些股票,自开通至今两地交易所未曾剔除新增的指数成份证券。 第二, 恒生指数公司5月份公布准备将外国公司、合订证券、以及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包含在其综合指数选股范围内。两地交易所经讨论同意外国公司及合订证券这两类证券暂时不纳入互联互通机制。 第三, 香港交易所一直努力在第一家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在港上市前,能够与内地交易所就这类公司纳入合资格证券达成共识。香港交易所认为这类公司应该尽早纳入互联互通,原因如下: (1)香港市场就接纳这类公司上市制定了全新的规则和具有针对性的投资者保护措施,只有市值达400亿港币的公司才可上市,这一门槛高于现有74%的港股通标的市值; (2)新经济公司已经成为中国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应该尽快满足更多这类公司到两地资本市场融资的新需求,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和转型,让资本市场更有效的服务实体经济; (3)内地投资者可以利用互联互通机制能够在风险可控、监管互助的框架下,更早、更便利地选择投资更多在港上市的新经济公司,分享新经济企业的发展红利;而且,港股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设立了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准入门槛; (4)过去25年香港一直与内地市场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特别是在一些具有突破性的试点上,香港能够发挥试验田作用。过去H股和红筹股就是很好的历史证明,互联互通机制更是体现“国家所需、香港所长”的最佳实践。 总的来说,沪深港通是国家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战略的一部分,是互联互通的出发点,而不是终点。香港交易所今午知悉沪深交易所的上述通知,将继续与内地监管机构及交易所保持紧密沟通,以期早日确认将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纳入港股通的时间表,为内地投资者提供投资新经济公司的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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