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证监会就《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采集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会员对客户的管理。此次公告拟明确期货公司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责任,要求期货公司应确保客户下达的交易指令直达其信息系统。
(二)保证会员能够得到客户完整准确的信息。为保证监管要求落地,对不能通过接 入认证管理的软件,将拒绝其交易。
(三)明确由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负责接收客户交易终端信息。
证监会表示,2013年7月,《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 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等客户信息管理的规定》发布,规范了客户交易终 端信息的采集内容、记录方式、存储期限等技术要求,明确 了期货经营机构的采集、管理、保密和报告义务等。但是近年来,随着期货市场的不断发展,客户参与群体日益复杂, 现有的信息采集内容、报送方式已不适应市场的发展状况。 为解决上述问题,2018年初,证监会启动了加强期货市场穿透式监管相关工作。为保证各项监管要求顺利实施,证监会起草了本公告,对2013年《规定》中有关事项作出补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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