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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小僧被查踢爆互金类中插广告乱象 热播剧麻烦了
发布时间:2018-06-27 08:08 来源:现代快报

“唐小僧”被查,热播剧麻烦了

律师:广告内容若违法,播出平台和制作方应担责


“ 零钱交给唐小僧,财富随手噌噌噌 !” 热衷追剧的小伙伴们,对这样的广告应该不陌生。结合剧情发展,以情景剧形式,由剧中演员巧妙推荐。很多人出于对电视剧、播放平台的信任,购买相关产品。网贷平台 “ 唐小僧 ” 就是借助热播剧中插广告,笼络了大批用户和资金。而随着 “ 唐小僧 ” 被警方调查,众多投资者钱财受损。中插广告如何监管?这些网贷平台的中插广告是否触碰监管红线?如果产品违法,平台和制作方是否担责?现代快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回顾

曾到处打广告的 “ 唐小僧 ” 被查


近日,上海花木派出所贴出告示称,资邦金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非法集资,警方正在依法调查中。而资邦金服就是网络投资平台 “ 唐小僧 ” 的母公司。对外宣称的项目收益率曾经超过 12%,加上强大的广告攻势,“ 唐小僧 ” 吸引了大量用户。官网数据显示,该平台于 2015 年 5 月正式上线,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注册人数超过 1000 万人,累计借贷金额 9.3 亿元。

对于 “ 唐小僧 ” 的被查,损失了 11 万元的吴女士觉得很费解。她对现代快报记者说,“ 唐小僧 ” 的广告打得非常多,在《琅琊榜 2》等多个热播剧里有,爱奇艺、优酷视频等平台都能看到,就连上班的电梯内都有广告。吴女士表示,正是由于有这么多广告,才取得了投资人的信任。

“ ‘唐小僧’的宣传力度挺大的,我一共注册了两个理财账号。” 投资者陈先生对现代快报记者表示,两个账号一共损失了 25 万元。另一位投资者王先生和老婆两个人共损失了近 90 万元。

调查

中插广告泛滥,过半是互联网金融类


投资者们所说的广告,也就是现在流行的创意中插广告。几乎每一部热播剧中都有。现代快报记者调查发现,不管是古装剧还是现代剧,中插广告半数以上都是互联网金融理财类广告。当身着古装的剧中角色打开某款互联网借贷 APP 说着 “ 一分钟轻松到账 ” 的台词,观众想不出戏,还真的挺难。

以 2017 年的热播剧《猎场》为例,掌众财富、宜信普惠、小赢理财等网贷平台接连出现。今年热播的《上海女子图鉴》中,20 集有 14 集的广告被网利宝和爱投资 APP 霸占,占全剧中插广告的 7 成。再看近日首播就突破 3 亿点击量的《扶摇》,插播广告也是互联网金融理财类。

根据现代快报记者的调查,想要做一条中插广告,并不便宜。一名业内人士向现代快报记者透露,现阶段创意中插广告的市场价格从 30 万元到 300 万元不等,仅仅两年价格就上涨了十多倍。决定价格的关键因素是剧集的流量。具有高流量潜质的剧集会进行商业化策划、包装,然后打包向有需求的广告商进行重点推介。

互联网金融广告为啥钟爱热播剧?

花高价打广告划算吗?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互联网金融最初也有线下大规模营销活动,但随着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跑路事件增多,监管部门多次出手整治。

2015 年,新《广告法》禁止了互金平台的线下广告投放,广告内容也被加以限制。2016 年 8 月,银监会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禁止网贷平台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另一方面,中插广告的回报率也较高。由于强制性插播,广告的传播率大大提高。“ 虽然是高投入,却也是高收获。”

业内人士表示,正是因为相关法律法规对互联网金融广告的诸多限制,再加上热播剧中插广告的隐蔽性、高流量、高收获,才让互金平台看中了这个市场。

观点

律师:若唐小僧违法,视频网站应担责


创意中插广告给广告主和电视剧制作方都带来了高效益,但若发生问题谁来担责?以唐小僧为例,不少投资人表示,自己就是看了热播剧中的广告才去投资的。那么,播放平台和制作相关广告的影视公司要承担责任吗?

江苏荆澜德律师事务所倪瑞春律师认为,目前警方正对此事作进一步调查,还没有官方调查结论。下一步,如果唐小僧被认定存在违法或违规经营,那么发布相应广告的平台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严国亚律师认为,不管是插播广告,还是植入式广告,广告的发布平台都应尽到审核义务。如果唐小僧的广告被认定为虚假广告、夸大宣传,而投资者看到这样的广告产生误导,造成损失,那么广告的发布平台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投资者除了向唐小僧这一经营主体提出索赔,还有权向发布平台索赔。

制作广告的机构也应对制作内容尽到审查义务。倪瑞春表示,一是看广告内容有没有夸大、虚假宣传等情况。二是广告内容中主体的运营模式是不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果这两方面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那么广告制作方不应承担责任。反之,则广告制作方也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严国亚认为,制作公司受广告主委托制作产品,如果只是单纯制作相关内容,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但如果制作了相关广告内容并发布,而且广告内容涉嫌违规或违法,那么要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法律后果。

专家:中插广告打了监管的擦边球

南京财经大学中国区域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闫海峰认为,热播剧中的创意中插广告实际上是打了监管的擦边球。“ 在热播剧中植入有关网贷平台的宣传,而不是直接插入广告,是把宣传擦边成了故事情节。” 他表示,这样到底算广告还是算故事情节,有时就不好界定。

闫海峰教授还提醒网剧运营方要注意中插广告可能带来的风险,“ 热播剧平台移植广告具有隐蔽性,网剧制作方接受这类广告也有风险性。”

工商:发布金融广告要有相应许可

创意中插广告隐蔽性强,能监管到吗?对此,南京工商部门相关人员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到省市工商局都有监测平台,只要是在公众平台发布都能监管到。热播剧里的中插广告,也应有监管。

“ 原则上,在影视剧中插广告若是由电视剧影视公司制作的,则由播放该影视媒体所在地工商部门管辖。若由视频发布平台安插,则由平台所在地工商部门管辖。” 而这个监管主要针对广告内容。比如,是否违反公序良俗、有虚假宣传等。

据了解,针对互联网金融广告,目前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热播剧中不得插播该类广告。“ 发布互联网金融广告,广告主首先要有资质。金融业务如果涉及行政许可的,必须获得金融部门的许可,若是没有许可,则不允许发布任何广告。若是有许可,则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比如,是否有风险提示,不允许夸大收益等。”

据了解,如果广告内容合法,若后续平台出现问题,涉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的,应该由公安部门查处。若广告内容违法,则由工商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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