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6年猛犸事件后,私募基金的业绩报酬计提又一次引发市场关注。 近日,有投资者投诉某百亿私募,称自己的购买的产品在赎回时亏钱却被提取了业绩提成,在行业内引发轩然大波。 私募的业绩报酬计提为何引发争论?都有哪些计提方式,对投资者影响如何?哪种业绩计提更合适?券商中国记者进行了多方采访,揭开私募业绩计提背后的玄机。 私募业绩计提背后的玄机 私募基金的业绩报酬,一般标准是计提盈利的20%分给私募管理人,这也是国际上私募基金业绩提成的通常标准,也有一些私募的计提标准可能达到25%-30%,投资者的异议不大,但对于计提的方式,却容易引发争议。 目前,国内私募业绩计提,主要有高水位计提法和赎回计提法。高水位计提法,是指产品累计净值创历史新高时,管理人或投资顾问才可以提取报酬。 上述投资者投诉某百亿私募,称自己的购买的产品在赎回时亏钱却被提取了业绩提成,就是管理人在高水位计提了业绩提成后,一直没有赎回持有至今,由于后续产品净值下滑,最终出现了赎回时亏损依然被计提了业绩提成的情况。 具体计提时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净值缩减法,一种是份额缩减法。 其中,净值缩减法,就是将业绩提成从基金的单位净值中扣减,基金净值会突然出现大幅的下调,净值曲线不好看;而份额缩减法则是,在提取业绩提成之后,扣减投资者持有的份额,但是基金的单位净值保持不变。 “对投资者而言,采用份额缩减法时,因持有的份额减少会让人心里不舒服,净值上也会‘失真’,投资者需要自己计算盈利情况。但对私募管理人而言,则便于宣传业绩,因为净值比较连续,有利于招徕后续客户。据了解,目前多家百亿私募,均采用份额缩减法。”深圳一家大型私募告诉记者。 不过,三年前的猛犸事件,就是因为采用了极隐蔽的份额法并且没有用任何形式告知任何人,对尚在封闭期内的基金不合理提取业绩报酬,没有被投资者及时发现问题,导致投资者“被坑”。 而净值扣减法,相对来说更加直观,份额净值即为投资人真实收益。目前我国普遍采用的也是净值扣减法,投资者普遍习惯观察净值变化,所以净值法更易被投资者所接受。 但无论采用净值扣减法还是份额缩减法,计提业绩提成后,投资者的资产总额变化是相同的。 例如: 当产品净值从1元涨到1.2元,持有人购买了100万份,按照“净值法”,私募公司按照超额收益1.2-1=0.2元,提取20%业绩报酬比例,会收获0.2*20%=0.04元。那么持有人的总资产就会变为(1.2-0.04)*100万份=116万元; 若按“份额法”,私募公司提取的份额为0.04/1.2*100=3.33万份,单位净值仍然是1.2元,那么持有人的总资产就会变为1.2*(100-3.33)万份=116.004万元。从结果上看,私募基金管理人提取的报酬总量几乎相差无异。 再来看,计提频率一般按照产品合同的规定,有每月一次、每季度一次、半年一次、一年一次都是不一样的,如果计提频率过高,将会降低投资者收益的不确定性。 “计提频率过高,显然偏向私募管理人,尤其每月一次的。一些管理人为了获得计提业绩报酬的机会而产生短期行为,通过短期投资提高基金产品净值。”上述北京私募说。 不存在完美的计提方法 赎回计提法或清盘法,是指当客户全部赎回或基金清盘时,如果基金净值超过初始净值,才提取业绩报酬。 显然,赎回计提法对投资者是最公平的计提方法,这种计提法不会出现投资者亏损,管理人或投资顾问仍提取了业绩报酬的尴尬。 不过,如果设定在赎回和清算时提取,私募管理人因无法预测投资者何时赎回,甚至可能中间没有赎回,如果该基金产品存续期较长,会导致管理人运营成本增加。 “如果客户一直不赎回,规模上去了,我们哪有资金扩大投研团队,研究没有深度、基金经理没有相应的激励机制,怎么持续为客户赚钱,这又是一个矛盾。”北京一家大型私募负责人告诉记者。 采取赎回计提法提取业绩提成的私募,为了确保“不饿死”,往往会设定1年或者2年较短存续期。 “这在市场好的时候,可能因为产品要清盘,无法享受大行情;市场大跌时,则可能因此不得不在低位砍仓,最终结果可能都是对投资者利益的伤害。”一位行业人士表示。 针对哪一种方式更适合投资者和更主流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私募排排网研究中心的刘有华,“目前大部分中小私募选择的都是高水位计提方式,也是目前主流的计提方式,只有少部分私募基金会选择例如赎回时计提、固定时间点计提等等方法,但是所占比例较少。当然我们也认为高水位计提法是目前来看,可能是最合适的计提方式”刘有华说。 实际上不存在一个完美的计提方式,无论是高水位计提法还是赎回计提法,都有其优缺点。 “相对而言,扣减净值的高水位计提法,目前更为主流,但是计提频率可以延长到半年或者一年。无论哪种方式,只有投资人和管理人的利益绑定在一起,才能更好推动净值的提升。”上述北京私募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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