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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责任踩雷P2P后遗症显现 一季末代位追偿款超12亿元
发布时间:2019-07-17 07:55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苏向杲

自去年长安责任保险踩雷P2P后,其经营情况备受监管及行业关注。

近期,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下称“大公国际”)发布的一份长安责任债券跟踪评级信息显示,截至2019年3月末,长安责任保险由信用保证保险业务产生的应收代位追偿款余额为12.26亿元,较2018年末仅小幅下降0.91%。也就是说,一季度追偿情况并不乐观。    

一季度末    

仍有超12亿元追偿款    

一家开展P2P信保业务的财险公司人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公司在2018年也出现部分P2P信保业务大额赔付的情况,但赔付后有底层资产可以追偿,而追偿标的后续资金能否到位是挽回损失的关键。    

“长安责任信用保证保险业务赔付产生的应收代位追偿款规模很大且其回收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被继续采取监管措施导致公司业务开展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增加,未来信用状况仍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对于后续的追偿情况,大公国际如是表示。    

对此,长安责任在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提到:“公司受信保业务赔款支出影响,现金流压力增加,通过出售投资产品和债券产品的赎回,同时加强追偿资产的处置和转让力度等措施,加快资金的回流。”    

踩雷P2P信保业务后,长安责任保险的偿付能力、公司经营等情况备受行业及监管关注。    

根据大公国际发布的跟踪评级公告,长安责任保险2019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显示,截至2019年3月末,长安责任保险合并口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9.77亿元,总资产较2018年末小幅下降2.59%至46.98亿元。    

承保业务方面,2019年1月份-3月份,长安责任保险实现保险业务收入6.95亿元,同比增长1.05%,其中车险业务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7.41%,责任险业务保费收入同比增长9.21%。但值得注意的是,受监管措施影响,除车险和责任险以外的其他保险业务收入同比大幅下降72.88%。一季度长安责任保险综合成本率为106.13%,同比下降7.10个百分点,承保的盈利能力有所回升但仍处于亏损状态。    

引人注意的是,截至2019年3月末,由信用保证保险业务产生的应收代位追偿款余额高达12.26亿元,虽然较2018年末小幅下降0.91%,但仍是一季度保险业务收入的近两倍。    

投资业务方面,2019年1月份-3月份,长安责任保险实现投资收益0.38亿元;截至2019年3月末,长安责任保险其他综合收益为0.43亿元,较2018年末增加0.45亿元。    

截至2019年3月末,长安责任保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62.65%,面临较大的资本补充压力;同期,长安责任保险3个月以内、1年以内的综合流动比率分别为30.96%和35.40%,较2018年末分别下降8.70个百分点、7.99个百分点,流动性管理压力进一步加大。    

综合上述经营业绩表现,大公国际认为,长安责任保险盈利能力虽有所回升,但偿付能力充足水平仍远低于监管要求,信用保证保险业务赔付产生的应收代位追偿款规模很大且其回收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被继续采取监管措施导致公司业务开展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增加,未来信用状况仍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因此,大公国际决定维持长安责任保险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负面。

年内高管    

被要求降薪20%以上    

实际上,在大公国际发布上述评级报告之前,长安责任保险已经收到两份监管函。    

今年6月6日,长安责任保险由于偿付能力不达标再次被下发监管函。这是继今年1月份被下发监管函之后,银保监会在半年之内对其下发的第2份监管函。    

银保监会在6月份下发的监管函中表示,长安责任2018年四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及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52.65%,偿付能力严重不足,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    

银保监会决定在对长安责任已采取监管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两项监管措施:一是责令公司限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的薪酬(税前)应在2018年度实际支付薪酬金额(税前)基础上进行下调,下调幅度不得低于20%,其中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下调幅度应高于平均值。二是责令其上海、山东、河南及宁波4个省(市)级分支机构停止接受责任险新业务。    

而在1月14日的监管函中,银保监会曾对长安责任采取了三项监管措施:一、责令增加资本金,完成增资扩股工作;二、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停止接受除车险和责任险以外的新业务(包括直接保险业务和再保险分入业务);三、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16亿元增资扩股方案

有待批准    

在收到监管之前,长安责任已经开始筹划增资事宜。    

今年6月3日,长安责任保险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发布增资公告称,公司于今年4月2日审议通过《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根据协议,长安责任保险本次增资扩股将其注册资本从目前的16.21亿元增至32.52亿元,增资扩股募集资本金16.3亿元。    

此次参与增资的两个股东分别为国厚资产和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高投),其中国厚资产认购103000万元,增资后股权占比31.68%,蚌埠高投认购60000万元,增资后股权占比18.45%。    

此次增资后,长安责任保险的股东将从14家增至16家,国厚资产和蚌埠高投将分别成为长安责任保险的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由于其他14家股东均未参与增资,所以其持股数量不变,但是持股比例被稀释。    

公开资料显示,长安责任保险是由住建部牵头、十部委共同支持组建成立的。2007年9月份获批开业,总部设在北京。其发起股东有长安保证担保有限公司、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泰山金建担保有限公司等。

从近几年的发展情况来看,长安责任保险可谓有盈有亏。但2018年受信保业务等影响,亏损额较大。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7年长安责任保险的净利润分别为-1.52亿元、574万元、1503万元、830万元、-1.95亿元,但2018年降至-18.3亿元。    

2018年大幅亏损与其经营的信保业务有关,公开资料显示,长安责任保险与多家P2P平台有过合作,包括存利网、精融汇、土豆金服、融金所、微财富等。但随着2018年网贷行业”暴雷潮”的出现,个别平台或承保的项目出现逾期,波及到长安责任保险。    

若此次顺利增资,长安责任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有望得到缓解。长安责任保险也表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偿付能力不足风险,正抓紧按照董事会通过的增资扩股方案,落实增加注册资本补充偿付能力工作。    

不过,上述增资方案还有待银保监会批准后方能生效。截至7月15日16时,监管暂未发布相关批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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