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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股价手法探秘:不同的套路,一样的恶意
发布时间:2023-01-12 05:50 来源:e公司

操纵股价被视为股票市场的黑幕,具体手法相对神秘。证监会近期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有相当比例的操纵证券市场案例,部分细节被披露出来。同时,证券时报记者对多位市场人士进行了采访,隐藏在这些违法行为背后的“股价操纵术”逐步浮现。

近期被罚的操纵者来自福州、青岛、南京等地,多为省会城市和新一线城市,“80后”则正在成为参与市场操纵和投机炒作的主力军。游击战、团战为操纵市场者的重要战术,违法者利用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建仓、拉抬、出货,最终实现投机闭环。

一般来说,涉案账户组买卖量占成交量的比例很高,部分甚至超过75%。有市场人士认为,近期遭罚案例呈现出“短庄游资”的特征。

监管“长出牙齿”,强力打击股价操纵行为。更多的上市公司也在通过制度建设,实现对操纵股价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隔离。未来,以股价操纵为代表的投机派之路,将更为逼仄难行。

一、游击战

从近期证监会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操纵市场案例来看,有违法者针对特定股票进行“短平快”操纵,也有人“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前者典型代表是被称为“华北第一操盘手”的李卫卫,他操纵汇金通34个交易日,累计买入4329万股,金额超过21.33亿元,累计卖出4310万股,金额21.53亿元,实际盈利合计2070万元。

后者的代表是南京“80后”陈霄。在2019年3月到2020年4月的一年间,他先后操纵了牧高笛、圣龙股份、浙江仙通、奇精机械等13只股票价格,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特征明显。在这种模式下,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跨度也明显增长。

对于操纵个股的选择,操纵者各有思路。

王宝元操纵股票众多,最爱东北公司。在一年之内,他先后操纵了吉林高速、大连热电、大庆华科等多只东北个股。这几家东北公司都具有国资背景,且在资本市场一向低调,较低的市值和相对稳定的基本面,应是被王宝元选中的重要原因。

此外,被陈霄操纵股价10余家上市公司,多集中在江浙一带,包括宁波、无锡、嘉兴等地,显示出对华东地区小规模民企的热衷。

反复多次对同一只股票实施操纵行为,也是近期案例的特征之一。例如,王宝元对吉林高速进行过两轮操纵。其中,2020年2月3日至3月11日,控制使用24个账户,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实现盈利1302万元;两个多月后,从5月28日至6月15日,再次控制使用32个账户,采用多种手段影响吉林高速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实现盈利204万元。

有的操纵者建立股票池作为根据地,也有的操纵者联合起来对一只股票形成操纵。去年12月中旬,证监会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就包含了唐隆和朱卫两个人的名字,两人住址均在青岛,在2018到2019年间,共同操纵了得邦照明股票交易价格,体现出“合谋”特征。

二、多团混战

近期被罚案例,从操纵手法来看有“貌散而神聚”的特点,账户组多团作战是普遍共性。

李卫卫控制92个证券账户交易汇金通,陈霄在2019年至2020年所控制的证券账户数量达到142个,王宝元控制并使用的账户达到145个。

以陈霄操纵牧高笛为例,2019年4月15日至4月25日9个交易日期间,陈霄控制54个证券账户进行交易,累计买入317万股,买入金额9300万元。其中7个交易日申买市场排名第一,8个交易日竞价买入成交市场排名第一。短短数日,陈霄快速获利超600万元。

大庆华科是王宝元2020年操纵市场时,使用控制账户最多的标的股之一。当时,他控制使用了54个账户,采用多种手段影响大庆华科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盈利超7955万元。

北京资管人士王峰(化名)认为,利用账户组交易股票,一方面利于分散筹码,另一方面指向逃避监管。“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原本是法律禁止行为,不过在违法实践中却比较常见。”

有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对记者透露,这些账户之间表面往往难以看出任何关联,即便进行了同一只股票交易,表面关联度也不大。因此,监管部门通常会用技术手段,判断证券账户在交易涉案股票期间是否存在相关IP、MAC等关联。

如此高频率的游击战,需要较为庞大的资金供给。从监管所调查的案例来看,除了自有资金,配资资金也是重要的来源之一。这意味着,杠杆是操纵市场实施的基础之一。

控制多个账户实现股票交易,并非只存在于股票操纵中。有的上市公司相关方也会利用信息等优势,通过多个马甲对自家股票进行倒手炒作。这种交易模式虽然暂时没有被定性为操纵股价,但具有持股优势和信息优势,且更易实现短期套利。

今年1月7日汉缆股份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将这一模式告知了市场。2015年夏,正值A股牛市癫狂期。汉缆股份控股股东青岛汉河集团控制了20个自然人证券账户交易自家股票。在这个过程中,账户组先是通过大宗交易买入其减持的汉缆股份,后通过大宗市场或二级市场交易汉缆股份。

王峰对记者介绍,这种“大宗交易买入、二级市场卖出”的交易模式,原本是部分FA等机构涵盖的业务,包括大小非、产业资本在内的股东将部分持股卖给机构,机构再择机从二级市场出售,业内也将这种做差价的中介称为资金掮客。但此后这一模式曾一度出现异形变体,个别公司以减持、转让名义,掩盖委托炒股;也有的部分炒作资金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购入股份,为后期拉抬股价锁仓。

从汉缆股份案例来看,中间链条斩断,改为控股股东方全覆盖。在相当一段时间,汉河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是以借款的名义,向账户组的名义持有人提供资金,监管方所调查到的这个数据高达23.74亿元。这些资金转入账户组名义持有人银行账户后,在汉河集团员工的控制下,又会转入账户组,用于从事涉案证券交易活动。

三、声东击西

从证监会披露的操纵市场被罚案例来看,连续交易是重要特征,具体可分为“建仓、拉抬、出货”三个阶段。在这个过程中,另类的申买手法尤其值得关注。

以陈霄操纵牧高笛建仓期为例,牧高笛账户组连续竞价阶段申买数量为82万股左右,不低于卖一价申买数量接近54万股,占连续竞价账户申买数量比例为65.69%。同时,账户组不低于卖一价申买对应成交数量,占市场连续竞价总成交量比例13.74%。在拉抬期与此类似,多次出现账户组不低于卖一价申买数量占连续竞价账户申买数量占比很高的情况。

这种另类的申买手法声东击西,与“伪市值管理”常采用的手段有相似之处。“这些挂单并不是为了成交,是配合盘口需要,先申报后撤销。”市场人士对记者解释。

王峰对记者表示,“伪市值管理”与股价操纵往往只有一步之遥。“操纵者通常在建仓期间也会有卖出,在出货期间也会常有买入,‘做T’才是常态。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伴随着对倒交易和虚假申报。这都是操纵股价和‘伪市值管理’的常规手法。”王峰说。

建仓和拉抬动作的基础,是构建持股优势。在监管去年12月中旬所披露的唐隆、朱未操纵得邦照明股票价格案例中,涉案账户组买入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曾一度达到75.03%,阶段性控盘特征明显。

王峰分析,市场中所谓的“庄家”,无论机构还是大户,通常都会高度控制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流通筹码,改变股票供求关系,使股票价格偏离投资价值。从领罚案例来看,部分操纵者已经有了短期游资的“庄家”特征。

出货也是市场关注的重要维度。无论从证监会此前公布的福建金森等案例来看,还是从前两年刘锦烨在南岭民爆、正川股份等个股中坐庄实践来看,部分市场操纵采用的是跌停出货的彪悍方式,导致不少个股出现“一字断魂刀”式跌停,关紧了中小散户的卖出大门。

从证监会近期揭露的案例来看,相较于“一字断魂刀”的出货方式,有温和化趋向。虽然出货阶段,也会出现对应标的股价较同期沪深指数和行业指数的偏离,不过较大比例没有出现跌停出货。

四、上市公司健全制度

更多的上市公司角度对于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也越来越重视,一大表征就是通过各种制度规定的设定,立好安全阀。这些制度包括公司章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控人行为规范等。

深桑达A在2023年元旦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得出现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明确,公司、调研机构及个人不得利用调研活动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同日,欢瑞世纪等公司也披露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不得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回购报告书中应该包括“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说明”。

此外,众业达等公司则公布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明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的若干要求,其中之一就是不得利用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王峰指出,如今A股上市公司已经突破5000家,这些公司作为中国经济的压舱石、排头兵,充分展现出韧性与活力。与之适配的,应该是价值投资理念的普及与深化,使投资者实现与优质公司的共成长,背后是公司质地,而不是盘面诱导,更不是投机甚至违法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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