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周遭遇7年来最大周跌幅的"黑色端午节"之后,本周A股再次震荡下行。截止26日收盘,沪指跌至4192.87点,较之前近5200点最高点回落约20%,投资者信心跌落谷底,牛市结束论亦扶摇直上。 不过一天时间,大家就等来了期盼已久的好消息!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6月28日起降息0.25个百分点,同时定向降准0.5个百分点。 央行决定自2015年6月2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8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同时,央行决定对"三农"贷款占比达到定向降准标准的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对"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到定向降准标准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降低财务公司存款准备金率3个百分点,进一步鼓励其发挥好提高企业资金运用效率的作用。 降息6大影响与你有关 1、去银行存钱,利息变少了 此次央行降息,1年期的存款基准利率由调整前的2.25%降为2.00%,意味我们以后去银行存款,利息会减少。比如50万元存银行1年定期,利息就整整少了1250元。 2、楼市影响: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下降 房贷压力小了 个人住房公积金5年以上贷款利率由调整前的3.75%降为3.5%左右,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也由调整前的5.65%下调为5.4%左右。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房产的贷款、还款利率是跟央行的基准利率挂钩的。因此,此番基准利率的降低对于一些想要买房的个人和家庭来说,房贷压力变小了。比如买房时商业贷款 100万,贷款期限30年,利用等额本息还款法,降息后每月月供减少260元左右,总利息共减少了9万元左右。 3、生活消费更加活跃 降息,意味着利息可能减少,使银行的存款流转到消费和投资方面。单从消费方面来看,国家统计局曾对中国消费者信心的调查显示,2014年10月城市和农村消费者信心指数分别为102.0和106.9。通过此次降息会促进消费,预计消费者信心指数在未来会有所上升,这也有利经济总体向上发展。 4、民众理财会有更多选择 央行降息直接影响到投资产品,利好较大的主要有房地产、水泥建材钢铁等资产负债率较高或资金流动性压力较大的行业;其次对股市和债券市场也利好,但嘉丰瑞德理财师提醒大家,股市和债市风险仍不可忽视。在家庭资产配置方面,稳健理财方面的投资也不可少,除了优选定存、国债,还可以选择固定收益类产品,风险低,投资收益也不错。 不过,降息会对以货币基金为主要投资方向的余额宝等互联网"宝宝"类产品和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造成一定的影响,预计此后两类产品的收益会将下行,建议大家谨慎选择。 5、股市影响:六大行业受益明显 最利好地产股 分析称,降息直接利好高负债率行业,比如地产、基建、有色、煤炭、证券等行业。但银行业能否享受降息利好还有待观察。 降息对股市什么影响?无疑是重大利好。因为货币的价格下降,使得企业运营成本降低,也使得股市融资成本降低,这都会刺激更多资金向股市流动,也会刺激企业投资。这些,对股市当然都是利好。由于这次降息,股市无疑将会向上寻求对前期高点的突破,一旦放量突破,则新的主升浪即可确立。所以,后市,投资者要关注大盘在向前高突破过程中的盘面状态。 当然,就短期而言,对银行股显然是利空,因为降息使得贷款利率下降,而鉴于现在银行仍然缺流动性,它们就不得不继续上浮存款利率。如此,银行存贷款利差将再次被挤压。 降息最大利好的板块就是房地产板块。因为,对于当前房地产行业来说,货币价格高和资金压力大是两个最重要的矛盾。上次降息后,市场迎来一轮购房潮,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面压力有所缓解。如今,再次降息,不但会促进购房者购房,也会降低企业成本,故对房地产股来说是重大利好。 降息会进一步引发人民币的贬值预期,所以对于需要进口原材料较多的企业来说是利空,譬如造纸行业等。但是,人民币贬值利于出口,所以对于出口产品特别是中高端产品的企业来说,是利好消息。另外,一方面降息,另一方面政府增加基础建设投资,未来基础建设相关板块值得继续关注。 6、贷款环境宽松,创业投资更容易 此次降息,银行放松了贷款要求,民众贷款更加容易,贷款的成本也降低了。获得了财务支持,会使得更多具有能力的人,更愿意去创业、去做投资来获得更多的经济收入。虽说降息后民众从银行贷款更容易,贷款的金额也放宽,但是银行的贷款审批流程一直很复杂,意味着民众也并非那么容易贷到款。部分人还需从一些非银行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才行。 此次央行降息,旨在降低社会融资成本,传导到投资理财市场,除了整体利好楼市外,对银行理财、股市、债券、基金、"宝宝"、P2P、黄金商品等都会产生不小的影响。虽然央行降息,但有定存习惯的人暂时无需紧张忙着"存款搬家"。随着各家银行的利率可能展开的差异化竞争,未来在存款时,消费者可"货比三家"后进行选择,以获取更高的收益。此外,存款保险条例已在征求意见,即将出台,银监会在去年12月4日又下发了《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大家密切关注并及时研判政策走向,在理财方面仍需做到理性,最好采取组合投资策略,分散风险,实现收益最大化。 专家点评: 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表示,央行降准25基点,目的是应对年度中期流动性压力,维持货币市场的宽松环境,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对经济增长有重要的稳定作用。虽然降准的利好作用并不能够对冲绝大部分股票绝对高估后的下行压力,但是可以对市场大幅波动起到减缓作用。 瑞穗证券亚洲公司董事总经理沈建光表示,降准降息如果被延误,市场悲观情绪恶化,形成更多的融资盘爆仓,据报道目前有九成配资接近爆仓预警,如果任其风险暴露,将有连锁反映,其后政策再出手防止金融动荡的难度就会加大。所以,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目前是降准降息的最好时机。 经济学者马光远则称降息降准是为了救股市。按照常规,在人民银行通过其他货币工具提供流动性之后,政策不会立即降准降息,会等到7月中旬半年报公布之后。周六宣布紧急降息降准,原因只有一个,就是为了防止周一股市崩盘,向市场认错。从时间看,应该是有关部门召开了紧急会议做出的紧急决定。 社科院教授刘煜辉:双降至少证伪了两个东西。一是货币宽松转向了被证伪;二是股票对经济和转型改革无足轻重被证伪。估计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应该也会有所表示。当前股票市场状况,先别谈牛还在不在,先谈谈现时危险。当事人可能知道了。一跌杠杆全暴露出来,不逆转全死。而且这是个负向反馈,越跌杠杆冒出来越多。只能挺住然后想周全的方式慢慢清理。否则不可收拾。 齐鲁策略罗文波/曾岩/徐驰点评:在当前时点,央行祭出降准和降息大招有利于在情绪面上稳定市场信心。当前市场最稀缺的是对市场继续走牛的信心。同时我们强调,央行同时运用数量和价格工具,货币宽松逻辑并未出现改变,流动性宽松持续,场外资金仍然宽裕!我们维持前期观点,市场急跌局面已然过去,接下来市场有望在蓝筹股带动下震荡走强。风格方面我们建议逐渐转换到蓝筹板块;行业配置方面建议关注受益于此次降准降息政策及估值水平相对较低的金融、地产板块。主题方面继续关注国企改革投资机会。 民生证券管清友则认为,恐慌情绪已形成 降准降息提振有限。短期来看,降杠杆引发的市场恐慌情绪已经形成,降准降息的提振作用有限,稍有不慎仍有可能引发大规模平仓的风险,监管层仍不可大意。而且如果降息降准再度引发市场资金尤其是杠杆资金的非理性追捧,反而可能使监管层再度趋严,对市场不见得是好事。 南方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杨德龙:央行降息降准对股市是重大政策利好,体现了政府对股市的积极态度。近期股市出现大幅下跌,沪指两周暴跌一千点,降息降准对股市是极大利好,可能会使下周股市触底反弹,可以积极多做。 这轮调整是牛市中的正常调整,调整幅度在20%左右,牛市会更牢固,投资者会积极市场风格可能会转向蓝筹股,蓝筹股表现可能会更好,建议关注券商,汽车,食品饮料,商贸零售,医药等板块,这些板块有一定的业绩支撑,反弹起来会领涨市场。 ...
P2P监管仍未落地,业内一直翘首以待。近日有媒体援引消息人士透露,目前央行主导的《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正在走程序,在6月末7月初将会出台。同时P2P网贷的监管细则也将随后出台。多位业内人士分析称,央行指导意见或下半年出台,行业发展迅速期待监管,在监管未落地前,呼吁加强行业自律。 >>事件 央行指导意见或下半年出台 多位网贷行业人士对京华时报记者表示,从整个行业规模来看,P2P平台数量较多,截至去年底将近2000家,但交易额接近3000余亿元,其运作的资金规模不大,发展速度较快。业内企业良莠不齐下,行业亟待监管。 央行牵头制定的指导细则将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首个权威文件,一直备受关注。今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曾表示,关于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指导文件会很快出台。此外,中国银监会也在积极草拟监管实施细则,在央行指导意见下制定我国P2P借贷发展路径。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P2P平台老总对京华时报记者表示,至于央行指导意见何时出台,下半年可能性比较大。预计随着监管政策出台,行业分化将加剧。在监管政策尚未出台的背景之下,互联网金融平台需要遵守四条底线,进行真实披露信息以及保障资产项目真实,不做资金池,交易结构设置中不能有灰色地带。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表示,央行指导意见有望年内出台,互联网金融作为在夹缝中生存的金融业态,监管层明确表态要协同监管、创新监管,实行协调监管,未来有望逐渐走向综合监管。 P2P借贷,全称 peertopeerlending,P2P借贷是利用网络平台将资金直接借给借款人的一种借贷模式。我国最早的P2P借贷平台是在2007年成立的拍拍贷。目前较大规模的P2P借贷平台有陆金所、宜信、翼龙贷、人人贷、红岭创投、有利网等。 >>现状 网贷行业快速发展 虽然监管悬而未决,但抵挡不住资金对于以P2P网贷平台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青睐。记者注意到,近期开财宝获得千万元A轮融资,银客网获得2000万美元B轮融资,惠人贷宣布完成千万美元A轮融资。 一位业内分析人士指出,虽然监管尚未出台,但是“靴子落地”可期。目前平台获得A轮、B轮投资较多,说明资本看好互联网金融发展前景。 同时,互联网金融浪潮崛起后,这几年P2P网贷行业体量也越来越大,发展迅速。随着陆金所宣布注册人数突破1000万以及有利网交易规模突破100亿,在火热市场的背后,P2P网贷行业的第一梯队优势也逐渐明显。 上述业内分析人士指出,在全国两千多家网贷平台中,第一梯队代表当属陆金所、有利网、人人贷、宜人贷、积木盒子。交易额、风控能力、人气、品牌口碑等方面在行业内都处于领跑地位。随着监管落地,行业分化也将会越发明显。 “P2P网贷则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最快的业态之一。值得注意的是,行业将会进入一个需要整合的阶段。宜信、陆金所、人人贷、有利网、翼龙贷等不仅在融资规模、交易规模、投资人数量方面都处在第一阶层,同时易为出现较大规模的风险事件。” >>展望 呼吁行业自律 目前我国监管细则尚未出台,P2P借贷行业非法集资、非法经营、挪用资金等现象频发。网贷天眼数据显示,今年5月共出现问题平台56家,其中上线1个月左右的平台高达18家,占比超过三成,且所出现问题均为跑路,上线不到一周就关站的平台有5家。 一面是P2P快速发展,一面是跑路“进行时”。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王岩岫近日表示,对于互联网金融,将进一步完善和明确相应的监管制度规则,对于创新型业务应允许按照有序尝试、稳步试点、积累经验、及时完善的思路开展“互联网+”和业务试点创新政策制度设计。业内普遍认为,近期监管政策将很快出台。 官方对于监管要求从“四条红线”细化到“为业务创新预留空间”,监管思路逐渐清晰。最近有业内猜测,P2P网贷可能的监管框架包括三个层次,资金托管成为“标配”,选择不具关联关系的银行作为托管机构;同时,实行备案登记;此外“银监会+各省行业自律”,即形成从中央到地方对网贷行业进行自律监管。 “未来P2P政策的落地,P2P行业洗牌不可避免”,多位接受采访的P2P平台负责人表示,“P2P平台必须进行资金托管。目前越来越多的P2P平台与银行合作进行资金托管。未来随着行业的规范,把资金托管给不具有关联关系的银行是大势所趋,而托管不规范的平台将在监管的洗牌中遭到淘汰。” 此外,在监管部门迟迟未能出台监管办法的情况下,更期待整个行业的自律发展。 ...
对于银行参与互联网金融业务,监管层释放出更为积极的信号。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互联网金融研究小组组长姚余栋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建议鼓励银行设互联网金融子公司。姚余栋表示,应该按照双向准入原则,考虑允许银行设立或者参与互联网金融子公司,从事P2P、第三方支付、众筹,甚至电子商务等业务。 银行系互联网金融子公司目前还寥寥无几,不过,业内人士表示,在监管政策进一步明确后,未来将涌现更多的银行系P2P及股权众筹公司。传统金融机构突围目前较为混乱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将对部分平台将造成冲击,并可能重塑行业秩序。 变化 监管态度从谨慎转向积极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互联网金融研究小组组长姚余栋日前表示,监管是个逐渐的过程,适度监管也是动态、开放型的。现在是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传统金融业面临的挑战非常巨大。他表示,应该按照双向准入的原则,允许银行通过子公司或者其他投资方式进行突围。可以考虑允许银行设立或者参与互联网金融子公司,从事P2P、第三方支付、众筹,甚至电子商务等业务。 此表态一出,也引发了市场的强烈反响。虽然允许银行设立或者参与互联网金融子公司目前看来还只是一条监管建议,不过,其背后也透露出监管层对于传统金融机构参与互联网金融业务态度发生了微妙变化。“在互联网金融刚刚兴起的时候,出于对风险的考虑,监管层态度相对较为谨慎,不过,目前看来,互联网金融是大势所趋,银行主动或被动都要参与其中,监管的态度也就变得更为积极。”高登资本首席经济学家付立春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其实,国内不少银行已在积极布局互联网金融业务。工行于今年3月份发布了互联网金融品牌“e-ICBC”和一批主要产品,近日,工行还组建成立了互联网金融营销中心,统筹全行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营销推广和运营管理,这是国内商业银行成立的第一个互联网金融营销机构。 从布局的方式上来看,大部分银行选择在银行内部设立互联网金融的平台,比较典型的是招行于2013年推出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客户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小企业E家,目前,该平台加载了包括P2P理财、货币基金等不同的产品。另外,包商银行也在2014年推出了互联网金融综合理财平台小马bank。 而国内目前最符合姚余栋所说的银行系互联网金融子公司模式的代表无疑就是开鑫贷。开鑫贷公司由国家开发银行全资子公司——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开金融”)和江苏省内国有大型企业共同投资设立。 姚余栋表示,互联网子公司依托母公司,但相对独立于母公司,在业务和主题上分别服务,在技术和系统上发挥规模优势,可以考虑互联网子公司引入混合所有制,实行管理层适度持股,以符合互联网企业的激励特征。 他还称,传统银行以融资的形式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有利于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和传统金融服务的升级。同时,也应该允许传统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将来在市场上可以收购子公司,比如P2P或相关业务的公司。 重塑 银行涌入或改变行业格局 业内人士表示,伴随着监管层对传统金融机构涉足互联网金融政策的逐步放松,未来将涌现更多的银行系P2P及股权众筹公司,而传统金融机构相较于大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具有更强的金融属性,在专业度和风控能力方面将具有极强的竞争力。而且,银行在信用度上一定是高于市场上大部分的草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因此商业银行若大举设立互联网金融子公司,可能对目前的市场格局产生影响。 开鑫贷副总经理周治翰认为,目前市场份额较大的P2P公司,比如陆金所、开鑫贷本身就是传统金融机构下设的独立机构,因此,银行设立互联网金融子公司,将会进一步壮大这一群体,成为行业的中坚力量。“对于市场规模较大但金融背景不足的企业可能会造成一些冲击,这也将促使其进一步思考金融与互联网的关系,并加大规范管理的力度;而对于市场规模较小的P2P公司,则可能产生更大的冲击。”周治翰说。 积木盒子首席风险官谢群表示,在资金端,银行子公司将吸收一部分银行储户中追求高收益率但又不愿或不敢直接投资P2P的客户,同时还会分流一部分虽安全但收益率低期限长的平台客户,但对大多数的平台影响不大。但在资产端,这些子公司平台将充分利用银行的借款客户资源,将传统上银行不能做的客户放到子公司来做,会对现有的其他P2P平台形成较大挑战。 而在改变目前竞争格局的同时,紫马财行总裁唐学庆认为,银行设立互联网金融子公司,表明传统银行已经意识到金融与互联网结合是大势所趋,此举有助于促进行业的规范化,让真正能够提高金融服务效率的企业生存下去。 广州e贷CEO方颂表示,首先从信用角度讲,P2P行业目前最缺的就是信用,而如果像银行这样的大机构进入,对整个行业是很好的推动,有助于建立这个行业的信用及信心;而对银行而言,这也是其应对市场利率化的重要举措之一。 谢群认为,如果银行设立P2P子公司,那么这些子公司会把投资人对收益率的期望值拉回到一个合理区间;另外银行的严格风控无疑会传导至其子公司中,对P2P市场会带来一个好的示范作用。 众筹网CEO孙宏生认为,从目前的监管体系和分业经营的理念来看,银行设立互联网金融子公司对股权众筹行业的影响主要在客户导入和投资人教育上起到积极作用。银行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优势在于传统金融方式下积累的信贷资源,包括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和大量存款理财用户。在理性选择的情况下,银行进入互联网金融最好的方式是把传统业务互联网化。从长远来看,若银行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可以在资金投向上允许投资股权业务,那么众筹平台在资金来源上将增加一个很大的客户群。 警惕 风险隔离为重中之重 对于银行成立互联网金融子公司的定位,谢群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目前看来银行系平台在总体P2P市场中介于银行和“高息”平台之间的一个谱段,但占比和增速都比较有限。可以预料,如果银行设立互联网金融子公司做网贷的话,一方面将和现有的市场化平台有较大竞争,但另一方面子公司又将受到银行在人事和管理方面的影响,子公司不容易在这两个方面都能做得很好。 一位商业银行人士坦言,传统金融机构的品牌能够吸引网上的出借人,但是在提供优质资产方面,传统金融机构则十分矛盾。“市场也会质疑银行拿出来的资产质量究竟如何,毕竟,如果是真正的优质贷款,银行还愿意拿出来吗?”该人士说。拍拍贷CEO张俊也认为,银行在服务、互联网思维、小金额贷款成本控制方面也存在劣势。尤其针对无征信的小微用户的风控,需要利用互联网非传统数据来做征信,在这方面,银行并不存在优势。 除此之外,银行可能还面临目前日益增多的P2P银行托管项目的冲突,谢群告诉记者,银行如果设立了自己的P2P平台,又给其他的P2P平台做资金托管,这无疑会让合作资金托管的P2P平台有些紧张。“这是很正常的反应,需要银行方从制度建立到执行监控上给其他P2P平台以信任感。在资金托管服务质量类似的前提下,P2P平台也会在不同银行间做出保护自己的选择。”谢群说。实际上,一些P2P公司在选择银行作为其资金托管方时,已然倾向于选择没有互联网金融子公司的银行合作。 不少业内人士称,银行系的子公司未来需要解决的问题第一是如何去构建自身更强的互联网思维,第二是如何保持更好的独立性。“这是其身份决定的,银行既然开展这类的业务,其身份就不独立了。所以银行必须要做好隔离墙措施,这样才更好。”方颂表示。 ...
银监会创新部主任王岩岫昨日参加由《金融时报》举办的“2015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论坛”时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探索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时应关注互联网业务管理模式的变化,要适应互联网快速多变、灵活细小的特色。 “因此,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我们鼓励其成立互联网金融专营事业部或独立法人机构。”王岩岫说。 除了应关注管理模式变化外,王岩岫表示,金融机构在探索互联网金融业务时还应关注金融服务场景从线下到线上迁移的变化,关注互联网金融服务所覆盖的群体变化(如互联网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等),关注互联网金融对信息征集应用的变化。 王岩岫强调,监管部门将以创新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为导向,以风险防控为底线,尊重金融风险的基本规律,坚决打击以互联网金融为名的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信息披露,坚持消费者保护为导向。 ...
一份涉及互联网金融行业顶层设计的《指导意见》已然在途。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日前从多名接近监管层的P2P公司、股权众筹等人士处了解到,由央行等监管部门会签并上报国务院的有关互联网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日前已完成上会,并进行了意见反馈和落实,其最终落地时间或正在临近,最快将于7月底前落地。 事实上,《指导意见》的孕育过程并非一帆风顺,早在今年年初,该文件就曾上报至国务院,但彼时并未得到通过。而此次《指导意见》的过会,则有较大希望获得通过。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的下发或将成为P2P网贷、股权众筹等业务监管办法的出台的前提。而随着《指导意见》落地预期的升温,与之相关的互联网金融细分行业的监管边界也将逐步清晰。 最快7月底前落地 “5月下旬的会议基本通过了《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只提了少量修改意见,涉及的也多是一些细节,例如把‘成立’互联网金融协会改成‘筹备’等”,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 而5月底,部分参与会签的部委亦在对《指导意见》的修改做最终的落实,其最快有望于7月底前落地。 “《指导意见》制定基本已进入最后阶段,我们预计可能会在1-2个月内落地,最快可能这个月就能出来。”前述接近监管层人士表示,“因为相关的配套办法今年也要出了,所以也不能拖得太久。” 值得一提的是,有关《指导意见》孕育过程也并非一帆风顺,早在今年年初,该文件就曾经历过一轮会签、上报流程。 今年1月中旬,《指导意见》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十部委的会签工作就已完成,但在上报后,由于监管层对该文件态度有所保留,因而导致《指导意见》制定工作进度延期。 “年初时,《指导意见》在由多部委完成会签后并上报,之前的口径是上半年出台,但后来因为一些细节被要求还要再‘慎重慎重’,所以最终落地的实际时间会晚一些。”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当时预计会推迟半年,但这次通过的时间可能会比预期要快。” 而在分析人士看来,随着有关互联网金融行业顶层设计的完成,也将加速与其相关的各个子行业监管政策的进一步明确。 “(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将涉及互联网支付、交易、债权、股权投融资等多个方面,因为是总领性意见,所以只有等意见落地,其他相关的配套政策才会发布。” 网贷、众筹办法或“随之落地” 在诸多与互联网金融相关的子行业中,P2P网贷和股权众筹两大行业的监管风向无疑是当下最被市场所关注的话题。 从部分网贷人士所获得的信息来看,《指导意见》或将成为网贷业务监管政策落地的前提条件。 “近日与业内人士的沟通中,发现大家的一个较普遍观点是,银监会的监管政策落地时间还待人民银行的互联网金融政策出来之后才知晓。”中信腾牛网总经理黄海旻告诉记者,“(出台前)P2P行业还将继续面对‘四条监管底线、细则暂不落地’的政策大环境。” 而据21世纪经济报道此前报道(详见本报5月6日13版《P2P监管框架初现雏形,十业务或成禁区》),在银监会内部,已开展了有关网贷机构监管的草案修订工作,而该办法的最终落地时间窗口也将在指导意见之后。 “我们得到的口径是,在指导意见发布后的2-3个月内,网贷办法也会出台。”一位接近监管层的网贷公司人士透露,“经济下滑下,行业风险事件正在增多,P2P的立规需求也很迫切。” 分析人士认为,随着网贷监管落地预期的升温,P2P行业的洗牌也将加剧。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此前获悉,银监会内部此前形成的网贷业务监管规定曾拟定了关联方融资、联营股权众筹等不少于十项禁止行为。 “最终的网贷办法还没发布,但其中例如可能会要求强制银行托管等规定的出台,也将抬高行业准入门槛,部分不规范的公司可能要出局。”前述网贷公司人士坦言,“具体也要看对落地办法的执行,按照草案的思路,以省为单位组建的网贷协会将负责具体的监管事务。” 而相比网贷监管而言,股权众筹办法的制定发布条件则可能更加复杂,其除需等待《指导意见》落地,其涉及公开发行等可能性亦需《证券法》修法的完成。 早在去年底,中国证券业协会曾发布《私募股权融资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50万起投门槛和300万。 ...
今年初,P2P公司百银财富被媒体曝出高层卷款跑路,或成为上海市政府下定决心规范发展P2P行业的导火索。 近日,多位业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不久前,上海市政府要求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尽快出台相关行业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网贷平台信息披露指引,规范网贷平台的健康发展,而实施时间最快6月底。 从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来看,其范围之广、内容之细堪称史上最严,这也反映出上海对P2P行业发展的重视。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上海鼓励、引导、规范、支持P2P行业发展的同时,上海国资也屡下重注投资互联网金融。 业内:标准过严或遇阻力 据记者了解,上述网贷平台的信息披露指引,内容包括平台基本信息、项目信息、投资人和财务信息等。 据了解,信息披露会制定打分表,满分为100分。具体权重方面,业务信息权重最高,其他四项为主体信息、产品信息、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各占一定的权重。 “主体信息包括营业执照、股东、奖惩等情况;产品信息包括种类、交易结构、利率、期限、风险措施等;业务信息包括交易量、交易余额、交易集中度、交易逾期等情况;财务信息就是财务报表;其他信息则包括资金结算、信息系统、信用评级等方面。”某业内人士称。 另外,信息披露指引要求会员公司网站设置信息披露专栏,要求必须披露的事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定时披露。 另据记者了解,信息披露是行业标准,并不是强制要求,不过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将对会员资格进行审查。 至于实施时间,上述业内人士表示,最快6月底实施。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可能会推迟。 对于上述信息披露标准,另一位业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标准过于严格,如果此类信息披露是面向公众,推行下去会受到很多平台的阻力。 对于上海的上述动作以及网贷平台信息披露的意义,泰格金融研究总监陈雄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表示,事实上,监管层对于网贷行业一直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是互联网金融公司与其利益相关者相互了解或对话的渠道,也是接受外部评估和监督的必要条件。与此同时,信息披露制度有助于平台吸引资金,维护对行业和平台的信心;也利于投资者进行合理的投资决策,减少投资风险,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国资系P2P平台恐成趋势 此前,不少业内专家表示,在监管层未出台P2P监管细则之前,各地政府、行业组织和自律组织以及网贷平台,可以在信息披露方面多做文章,共同规范行业发展。上海此番拟研究出台信息披露指引,也是行业率先进行的重要探索。 上述信息披露指引虽被认为较为严格,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上海有意打压互联网金融,尤其是P2P行业的发展。相反,当地政府也在联合行业和企业共同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 6月6日 ,“全通上海金融谷”在上海嘉定工业区正式开园。据当地媒体报道,全通金融谷定位于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金融服务外包产业集聚群、投融资运营平台,业务涵盖金融服务外包、金融信息服务、金融资产投资等领域。 上周,互联网金融平台石投金融宣布获得嘉定某国资基金A轮亿元融资,刷新了国资基金对互联网金融单笔投资的最高纪录,成为今年最大黑马。 去年9月,上海市国资委旗下上海科技投资公司数千万元入股上海互联网金融领军企业“融道网”(后更名“生菜金融”),融道网成为上海首家国资P2P平台。 据记者了解,目前国资系P2P成员不断壮大,包括博金贷、金控网贷、众信金融等,总数已达数十家。“国资系网贷平台越来越多会成为大趋势,这对行业来说是重大利好。国资系平台有更严格的风控体系,更规范的运营流程,更强大的信用背书,无疑比大多数平台有着更好的安全性,而整体的融资成本也会相应下降,对于实体经济的发展肯定是利好的。”博金贷总经理熊小鹏告诉记者。 ...
在“互联网金融与个人投资风险防范”高峰论坛上,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胡俊明透露,武汉市政府近期将出台《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胡俊明表示,传统的中国金融业在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存在着市场竞争不充分、金融产品不充足、金融服务不充实等问题,“近年来蓬勃兴起的互联网金融,在解决这些问题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武汉市金融工作局局长方洁表示,武汉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实施意见将支持在汉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基金;支持传统金融机构进行云金融和智网点的建设;支持专业人士和龙头企业来汉设立互联网公司,让其享受金融机构相关政策优惠;支持互联网聚集区、产业园等建设。 武汉大学经管学院副院长叶永刚教授认为,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与湖北县域产业经济对接,下沉到地市,才能吸收外地资金,更好地支持本地经济发展。 ...
草莽出身的P2P,自问世之日起就被冠以“坏孩子”的标签,跑路、违约风波频现,让投资者又爱又恨,行业内“求监管”的呼声不断。而刚做了一年“母亲”的银监会对于如何管教这个熊孩子十分谨慎,监管细则的出台一拖再拖。 日前,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指导、金信网协办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季谈”上,央行调查统计司巡视员徐诺金表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遵循“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四大原则,监管可从三大环节入手:准入环节要从宽、交易环节要透明、退出环节要从严,不能简单照搬、照抄传统的金融监管方式。 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副主任王科进在谈及P2P定性问题时直言,P2P本身属民间直接融资行为,意味着投资者的资金应该直接进入资金需求者账户,没有中介行为,但是现在很多平台通过自己的客户营销能力、挖掘能力、风险控制能力,把投资者资金配置到这些资产上去,存在信用中介问题,对于监管来说如何定性是项挑战。 互联网金融监管细则的出台之所以一拖再拖,与行业发展中的基础瓶颈尚未解决有莫大关系。金信网首席运营官安丹方认为,目前互联网金融有三大亟待解决的难题,如果它们无法克服,即便监管细则出台,其执行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第一大难关是立法。互联网金融发展在中国碰到最大的问题就是法律滞后。目前,虽然《合同法》、《物权法》等均对业务设计的相关环节有所约束,但是这些都是基本法,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法律以及细则还是空白。 第二大难关是信息披露标准。透明的风险指标是风险控制的重点,但是目前行业缺乏对敏感指标的统一计算口径,各平台呆坏账界定标准和计算方式差距较大,行业没有统一的贷款分级标准,没有对贷款的跟踪评级机制。这样一来,即便监管层要求强制信息披露,但是如果没有统一的计算口径,信披的有效性也是值得怀疑的。 第三大难关是投资者隐私保护。国内关于个人隐私方面的保护目前处于空白,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金融公司对用户大数据的攫取还处于丛林法则阶段,已经出现一些互联网金融公司为了进行信用评估,忽视个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隐私保护,加大了行业的道德风险。 安丹方建议,监管层应敦促相关机构尽快进行互联网金融立法,至少高检、高法可以选择P2P典型的案例判决作为判例,供行业参考。监管层在对互联网金融的信息披露进行强制要求之前,应建立一个统一的信息披露指标和披露标准。而针对投资者隐私,在加快法律建设的同时,可以考虑建立行业协会投诉机制。 ...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获悉,由于银监会对P2P迟迟未能定性,《证券法》修订尚未完成以及监管部门对网络支付的调研仍在进行之中,原先预计上半年出台的央行规范互联网金融意见面临“难产”。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央行规范互联网金融意见专家组成员杨东透露,监管层目前对互联网金融的定位和方向把握得还不是非常准,还需要再加以了解;另外,高层对于监管意见持不同态度。不过,杨东表示,虽然一些具体细节不方便透露,但今年年底前应该会出台规范互联网金融监管意见。 待 定 银监会对P2P仍未定性 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对于P2P的监管条例至今仍未出台。《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虽然市场上有多种针对银监会P2P监管规范条例草案的传言流出,不过其政策的正式出台仍未有时间表。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具体的监管思路有可能会给P2P企业设置一个准入门槛,比如企业注册资金必须达到5000万,也有可能考虑冻结融资方10%融资款作为保证金,以提高P2P的风险保障。不过,具体的数字、比例还没有最后敲定,还需要进一步摸底调查。 银监会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坦言,监管政策迟迟不出台,就是因为银监会对P2P其实还未定性,也就是说,P2P到底是作为一个信用中介进行监管还是一个信息中介进行监管,现在悬而未决。虽然此前银监会要求P2P作为信息中介平台,但是目前行业风险频发,如何定性、如何监管的问题还需要考量。 作为互联网金融中的一部分,目前看来,P2P暴露出来的问题显然是最多的。据网贷之家最新数据显示,4月问题平台的数量较上月有所减少,但也有52家平台出现问题,问题平台发生率为2.78%。也就是说,每天有将近2家P2P平台出现问题。问题平台的注册资金普遍较低,大部分注册资金都在3000万以下,而且运营时间多在1年以内,还有很多平台刚上线就被曝出停业或者诈骗。 对于风险频发的P2P行业,业内对监管政策出台的需求也格外强烈。投之家CEO黄诗樵表示:“监管有利于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一部分恶意平台闻风丧胆,选择跑路或停业,这些平台对实体经济有害无利;一部分投资人踩雷损失,对行业而言是一次优胜劣汰的机会。但对于真正经营业务的平台,建议监管要适度,别把平台管死了。” 理财范CEO申磊说,P2P行业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其在发展过程中一直伴随着很多问题。监管政策的尽快出台,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迫使运营不规范的平台整改甚至退出。这在初期可能会使行业产生变动,也会影响投资人的信心,但总的来说,对于自律的平台和整个行业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保证了整个行业的未来。 “每一个自律的平台,实际上都期待监管的到来,并且会积极地做出改变,来迎接监管。”申磊补充道。 未 明 股权众筹监管框架待定 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股权众筹也是监管需要格外关注的部分。InnoTREE创始合伙人滕放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由于对股权众筹的相关规定会写入新《证券法》,因此,此次修订《证券法》,将对股权众筹行业迎来利好。正是由于新《证券法》修订仍未完成,关于股权众筹的监管方向和框架也只能推迟出台,这也是导致规范互联网金融政策出台难产的重要原因之一。 滕放还表示,《证券法》的修订,将审批制改为注册制,并把股权众筹加入其中,这对股权众筹改革的意义很重大。而且根据央行的态度,在互联网金融行业中要将80%的精力放在股权众筹方向,因为相较于P2P,股权众筹对金融维度产生的影响将更大。 据悉,新《证券法》将在今年下半年出台,公募股权众筹的规范条例也将被写入,此举意在鼓励和规范公募股权众筹行业发展。 《证券法》修订草案第十三条规定,通过证券经营机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以互联网等众筹方式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人和投资者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的,可以豁免注册或者核准。 作为创业公司的风险融资手段之一,股权众筹常常被与非法集资进行比照,因此行业的发展较为缓慢。《证券法》修订草案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经过证监会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而向不特定对象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都属于“公开发行”。 滕放说,此前众筹行业一直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此次证券法修订,在关键法律的层面确立了众筹的合法性,今后将有望出台更细化的行政性文件。此举将促进整个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股权众筹将有望迎来行业的春天。 “众筹尤其是股权众筹,作为一种草根金融形态,本身就是高度市场化的产物,既不能任其野蛮生长,也不能完全否认,一刀阉割。众筹如果规范引导得好,是能够真正服务于实体经济,同时让投资者获得收益的。只有在这种多元化的条件下,中国资本市场才能真正成为多层次、相互之间有竞争的、立体动态、充满活力的市场。”滕放补充道。 审 慎 网络支付仍在调研 网络支付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过去三年中,已经三度征求意见仍未果。央行牵头的《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今年上半年依旧难产。 据悉,央行分管支付结算业务的部门正对包括支付宝、财付通等在内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再度进行摸底调研,并召集从业者征集并听取其对监管的建议。 《经济参考报》记者梳理了央行对于网络支付的监管办法出台情况。最早于2012年1月,央行就《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最初版本中,央行规定支付机构开立支付账户应当遵守实名制管理规定,识别客户身份,核实有效身份证件,登记身份基本信息,并按规定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支付机构应确保支付账户名称与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上记载的姓名或名称一致,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假名支付账户。 不过,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后,目前仍未有下文。随着2013年以来支付宝的爆发式增长和2014年财付通的火速发展,网络支付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期。去年10月份,央行关于网络支付又拟定了新的草案,不过该草案未公开征求意见。由于主管领导的变更,该政策出台可能延缓,近期恐难以出台网络支付的监管办法。 杨东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由于P2P、股权众筹、网络支付这三方面的监管条例均未落地,而央行规范互联网金融的政策将是一个容纳这三方面的整体方向性、框架性的政策,目前看来,监管层还需要再看看、再了解了解,上半年出台不了,不过目前都在研究、制定中。 就规范互联网金融监管意见出台进度一事,记者联系央行采访。不过截至记者发稿,央行并未给出回复。 ...
2015年即将行至年中,业内翘首企盼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仍未出台,但监管层对行业发展及监管已有明晰的思路,种种迹象表明,监管政策将可能尽快出台。 近日央行、银监会等监管机构多位人士已数次明确表示,P2P监管将主要以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约束监管体系为主,跨部门、跨地域、跨中央与地方的监管协调,推进行业自律,建立自律规范和约束惩戒机制。 监管政策渐近 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而P2P行业尤甚。据央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数据显示,截止2014年末,全国共有P2P平台2358家,成交额共计3291亿元。 但受累于行业发展缺乏相关政策法规、P2P机构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客户资金安全存在一定隐患等问题,风险不断积聚。不完全统计,截止2015年4月30日,正常运营的P2P有1893家,去除之前的部分提现困难的问题平台已恢复运营,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问题平台共615家,即近1/4平台已出现问题。其中,今年前四个月跑路问题平台已超过200家。 监管政策已刻不容缓。 5月8日,国务院同意并转发国家发改委的《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特别强调,将出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5月14日银监会发布2014年报时,银监会方面向经济观察网表示,银监会希望P2P等互联网金融能健康稳步发展,发挥互联网优势,服务经济薄弱环节,但并未透露何时出台监管政策。 5月21日,支付清算协会发布的《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指出,监管层对行业发展及监管已经有了明晰的思路,P2P行业监管职责基本明确,行业自律成为当前重要手段。 5月24日,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文海兴公开表示,对P2P网贷监管中,政府监管、行业治理、市场约束应保持动态平衡;政策加强跨部门、跨地域、跨中央与地方的监管协调,共同加强法治建设,加强防范和打击冒用互联网金融名义的非法金融活动,推进行业自律,建立自律规范和约束惩戒机制。 已有多位业内人士向经济观察网透露,监管层可能在6月底7月初公布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指导意见。近期曝光的监管草案显示,国内在网贷业务的监管构建上,将形成“银监会+各省行业组织”的监管构架,以省级单位区域对网贷行业进行自律监管,各类网贷机构需向各省级自律组织实施备案登记,而自律组织则通过向符合备案条件的网贷机构发放统一的行业认证标识,并对备案信息进行公示。 行业自律 行业自律或许是当前互联网金融创新较好生态的路径。文海兴表示,支持互联网金融技术创新,鼓励和保护利用信技术开展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依法合规的金融创新活动,防范金融业务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监管层的传递出的“行业自律”的政策信号,正与社会各界一直呼吁的加强行业自律高度一致。 “在行业早期阶段,每个机构都说自己好,当然也要接受市场检验,接受投资人、媒体等公众监督,随着行业参与者增多,才有了行业协会。在政府(中央及地方)及监管机构牵头成立的协会出现之后,组织更加正式和有公信力,进而开展有效的工作。”宜信公司CEO唐宁向经济观察网说道。 2013年12月3日,央行下属的支付清算协会召开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发起成员单位大会,发起组建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10家P2P平台成为首任会员。会上,包括银行、证券、第三方支付及P2P等75家机构共同参与并审议通过了 《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章程》和《互联网金融自律公约》。这是目前金融监管层方面最为权威的行业协会。 时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指出,对于互联网金融进行评价,尚缺乏足够的时间序列和数据支持,要留有一定的观察期。以P2P为代表的新兴金融服务模式,是建设普惠金融的重要力量。“央行将本着鼓励创新、包容失误的态度进行行业监管,而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的成立也将在行业自律方面起到很好的监管补充作用。” 2014年12月29日,中国第一个网贷行业协会组织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获准成立。协会接受业务指导单位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北京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无论来自中央或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和行业协会、企业,以及社会各方相关方的监督,最终会形成一个监管体系。”唐宁称。 这与文海兴及支付清算协会的观点不谋而合。文海兴认为,监管机构的首要任务在划好业务红线的同时,也要为业务创新预留空间。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约束应保持动态平衡,不可偏废,建立自律规范和约束惩戒机制。 支付清算协会《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则指出,行业的健康发展,有赖于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约束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协调政府、行业、市场力量,合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社会各界一致呼吁加强行业自律,并对自律组织寄予厚望。 负面清单 然而,如何加强行业自律呢?多位P2P平台负责人向经济观察网表示,从监管机构的“四条红线”到“监管十条”再到“新七条”,每条都看起来很美,但界限模糊,不好操作。 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飒建议监管层将互联网金融企业不能做的事情,列出负面清单,如此则有利于企业预判商业行为的法律后果,而不是试探、侥幸。业内都希望能有一个无歧义的、有明确界限的监管政策,为互联网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肖飒的建议已得到监管层面的回应。上海证监局副局长霍瑞戎认为,互联网金融监管业务模式的变化,包括底线监管和“负面清单”管理,放松不必要的管制,统一线上、线下标准,增强监管规则的弹性。 但现实操作仍具有一定的难度,以P2P客户资金第三方托管为例。目前国内尚未建立严格的P2P第三方托管机制,资金是否托管、如何托管至今仍十分混乱。 “我们为P2P平台构建了‘账户系统+支付服务+银行监管资金’的模式,为P2P平台设计账户系统,提供支付和结算服务,P2P平台资金则完全由银行监管。” 汇付天下方面称。 目前全国近3000家P2P平台中,汇付天下的托管平台突破600家,易宝支付则超过500家。今年1月,中信银行宣布为宜信提供资金结算监督服务,开创银行为P2P做资金托管先河。目前除中信银行外,民生银行及招行、浦发等宣布进军P2P托管和支付,但进展较为缓慢。 一位股份制银行电子银行部人士向经济观察网表示,由于政策不明朗,银行担心P2P面临政策风险,目前仅与少数综合排名靠前的平台开展资金托管工作。 “银行现有体制机制及其对互联网业务的理解无法快速满足新模式频出的P2P行业需求,客户支付体验不佳。”易宝支付CEO唐彬向经济观察网称。 支付清算协会方面认为,银行未能建立类似证券保证金托管的P2P资金托管机制,而非金融支付机构进行P2P存管缺乏政策支持。 “风险是多维度的。”唐宁称,互联网金融正走在自律、互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创新监管模式上,无论来自中央或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和行业协会、企业,以及社会各方相关方的监督,最终会形成一个监管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