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P2P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模式,发展十分迅速,一方面,P2P拓宽了投资渠道,活跃了民间金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另一方面,P2P准入门槛低,加之法律规范缺失、监管主体缺位,极易触发非法集资等犯罪风险。跑路、资金池、非法集资等问题的凸显,呼吁P2P网贷市场的不断规范化。 P2P网贷平台的性质定位 P2P(Peer-to-Peer Lending),指的是点对点的个体网络借贷交易,是互联网技术和小额信贷的结合。由于P2P网络贷款的资金出借方并非官方的银行类金融机构,故而属民间金融或曰民间借贷的范畴。 P2P网贷的概念和模式从2007年传入我国后,以金融创新为契机,作为“互联网+”在金融领域的重要形式,发展势头十分强劲,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5年5月31日,我国现有P2P网贷平台数量已超过2600多家。 规范地讲,P2P网贷平台是为借款人和投资人提供信息和交易匹配、信用咨询和管理服务,并从中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因此,P2P网贷平台的定位应当是中介服务,更确切地说,是金融信息中介服务,而不是资金中介或者信用中介。 2013年11月25日,在由银监会牵头的九部委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上,央行负责人强调“应当在鼓励P2P网络借贷平台创新发展的同时,合理设定其业务边界,划出红线,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更不能实施集资诈骗。”官方明确提出了P2P网贷平台的中介性质。 2015年8月6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规定“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进一步认同了P2P网贷平台作为信息中介的本质定位。同时,该条的第2款规定“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有人认为,从央行和银监会三令五申P2P网贷平台的中介性质,到该条款的出现,是立法层面对于平台本身可以提供担保的默许,但笔者认为,该条第二款出现的立法原意有两点,一是通过对网贷平台课以责任从而迫使平台对提供担保审慎而行,实则是迫使平台回归中介本质;二是面对司法实践中频频出现的问题网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导致投资人利益受损的现实,为保护投资人利益而作的偏重。 由于针对P2P网贷平台尚没有系统的专门法律规定,现阶段对P2P的规范只能诉诸于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担保法等的一般性法律规定。依据现有法律规定来看,对P2P网贷平台涉及中介服务时的行为,应按照《合同法》规定的居间合同进行规范。我国《合同法》对居间合同的性质以及居间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规定:居间人负有如实报告义务,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具体到P2P网贷而言,平台负有审慎审核的义务,平台应当确定借款人的真实存在,确保所发布借款标的真实有效,并明确投资人的资金投向是不是到借款人那里。 规范的P2P网贷模式 2014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表示,P2P网络借贷平台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业态,在鼓励其创新发展的同时,要明确四条边界:一是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二是要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这四点一直被称为P2P监管的“四条红线”。 具体地说,规范的P2P网贷平台应当具备以下要素: 首先,资金池禁止。资金池的形成意味着平台实际上掌有了对投资人所投资金的控制权,使得资金投资改向或者挪用的风险系数激增。 其次,平台自担保禁止(第三方担保)。作为中介的平台,应当是中立的第三方,其收入来源于居间介绍成功时的服务费用,这样平台必须对借款人尽到审慎审核的义务。当平台本身可以提供担保时,等同于平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可能出现平台为了促成借款人和投资人之间的借贷交易而疏于对借款人进行审核的情形出现。因此,引入中立的第三方担保,是规范的P2P网贷模式的重要标识。 再次,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禁止。吸收公众资金,即吸储,是银行、信用社等的职能,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则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业务,否则即是对国家金融秩序的破坏。 最后,第三方资金托管。资金托管的含义是指投资人的资金不经过网贷平台的银行账户,而是通过第三方托管公司(一般为银行)直接和借款人账户对接,从而避免平台挪用资金而给交易双方带来的风险。 合法P2P和非法集资的界限 近年来,随着国内P2P井喷式发展,P2P涉嫌非法集资的事件也时有报道。P2P网贷平台与投资理财、房地产、私募股权投资等领域一起,已经成为非法集资的重灾区。2014年P2P网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发案数、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分别是2013年的11倍、16倍和39倍,如调查显示深圳P2P网络借贷领域的非法集资案件占总数的37.8%。P2P缘何与非法集资如此关系密切,合法P2P和非法集资之间的界限到底如何界定?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法定程序或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向出资人还本付息,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是一种通俗的说法,具体到刑法条文中,非法集资的行为可能触犯的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两高一部下发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了界定,对行政认定的问题、向社会公开宣传的认定问题、社会公众的认定问题、共同犯罪的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P2P网贷平台并非是非法集资的必然原因。网曝的大量P2P网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的报道案例,其实并不是规范意义上的P2P模式,而是借助利用互联网金融新兴领域法律界定的模糊和监管真空,打着P2P的幌子行诈骗之实际。 根据现有的司法实践中P2P网贷涉及非法集资被立案追究的案例情况的总结,网贷平台本身和平台上的借款人都有可能触犯非法集资刑事犯罪。 如有的平台先将投资人的资金归集起来,然后再去寻找资金的投资方向,寻找合适的投资人,这样投资人的资金进出都是通过平台的中间账户,也就是产生了所谓的资金池,该情形下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有的平台虚构借款标,实际上将筹集来的投资人资金用于平台的自体经营,该情形下平台构成“自融”,同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有的平台承诺高额收益率,发布借款标,并将后吸收的资金用于偿还先吸收的资金及其利息,然后将所募集的资金用于投资,因为投资不慎或者收益不足,最终不能负担所承诺的高额收益率,导致资金链断裂或者卷款潜逃的,平台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集资诈骗。 不止P2P平台本身,平台上的借款人,如发布虚假的借款标,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用于自体投资或者高利转贷赚取差价的,也会涉嫌集资诈骗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P2P网贷平台可能涉及非法集资或者诈骗的情形很多,具体到每个案例中的操作手法都有不同,但究其一点,对资金流向的追踪可以作为区分的重要依据。正常情况下,资金在投资人和借款人之间的流向应当是“快速直达”的,资金的流转会通过投资人的账户、第三方托管账户、借款人的账户实现互联和对接,而且具体到某个特定的P2P借贷交易而言,这个资金的流向应当是从投资人到借款人“点对点”、“一一对应”的。上述所有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例,要么资金流向平台账户被挪用,没有到达借款人账户,即资金流向发生了断裂;要么是资金流向被平台更改,没有到达特定借贷交易的账户,即资金流向发生了扭曲。以P2P为名行诈骗之实的网贷平台,更是从设计和运营之初,资金流向就是存在问题的。从资金流向来判断,许多看似复杂的P2P网贷运作模式就一目了然了,可以有效地指导司法实践。 公众如何选择安全的P2P理财 据权威统计,2013年全国P2P问题平台总数76家,其中诈骗类平台5家,2014年全国P2P问题平台总数275家,其中诈骗类平台高达126家,占比45.8%。近年来,P2P网贷呈现野蛮生长态势,网贷平台涉及非法集资、卷款跑路、兑付困难等现象也呈现倍增态势,受害公众越来越多,涉案金额屡破新高,如何选择安全有效的P2P理财,日益成为公众最关切的问题。 看收益率是否虚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事实证明,P2P理财并非“天上掉馅饼,正常的P2P网贷的收益率在年化10%-12%左右。标榜各种形式的虚高利率,多数是问题P2P平台为了吸引投资者而为,这就要求公众面对收益率明显偏高的P2P理财产品时,更要加倍谨慎。 看是否资金托管。不具备资金托管的情况下,P2P平台极易形成资金池,卷款跑路或者挪用投资资金便如“囊中取物”。资金托管在银行,可以有效避免资金池的形成,保证平台回归中介的本质。实践中,对于有证据显示网贷平台给出的投资打款账户是平台的账户甚至平台公司负责人的个人账户时,一定要果断放弃该次投资行为。 看信息披露程度。包括对平台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公司名称和法人代表变更的信息披露,对借款标的信息披露,对资金托管的信息披露等等若干方面。P2P网贷平台对借款标的信息披露,一定程度上可以用作借款标的真实性程度进行考量的因素。涉及欺诈或者自融的平台,对借款标的描述往往是尽可能含混的,一般来说,借款标信息越透明,真实性程度往往越高。 另外,还有一些司法实践案例中所显示的细节,如现场或即时交付投资人其投资资金的利息,或者将投资资金的利息从投资款中预先扣除的,再如,平台在发放的宣传单上印制中央领导同志的照片、所谓的领导讲话或者重要会议文件的内容,用以证明所推销的投资理财项目受国家支持的,多数情况下均是问题平台所为,决定投资之前一定要擦亮眼睛。 ...
从温州市公安局了解到,2015年温州地区共查处P2P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8起,涉案金额1亿多元,涉及全国各地投资者1000余人,而这8起问题P2P平台案件,都是在尚未接到投资者报案时,就已经被温州警方主动出击侦破。据金融智能搜索平台“融360”统计,2015年网贷行业问题平台数量为894家,行业累计问题平台数量为1253家,而目前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为1962家,P2P行业淘汰率为39%。...
储蓄品种从前台后退,理财产品从后台向前—— 近日,宜宾翠屏农商银行一款保本型理财产品上线。发行当天,500万元额度被28名客户一抢而空。为何受到如此热捧?原来,这一理财产品存续期只有42天,预期年化收益率却高达3%,同样的钱在该银行存活期,收益每年仅有0.385%。 通过走访川内多家银行网点,记者发现,宜宾翠屏农商银行的情况并非个案。目前,银行存款和理财产品种类不断多样化,存款理财化趋势日渐明显。 胡世琦 本报记者 张学文 存款和理财产品收益可差数倍 3月18日,记者在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春熙支行网点了解到,该网点同时有超过30种理财产品在售,这些产品虽然名称、期限、预期年化收益率等不同,但共同的一点是,预期年化收益率均高于同期存款利率。其中一款期限为360天的稳利系列,预期年化收益为3.70%-4.25%,这一收益率已高于当前存款中收益最高的3年期大额存单的3.85%。 工行理财产品收益代表了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基本状况。而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收益也普遍高于同期存款利率,南充市商业银行目前在售的至少有四大系列、11个产品,其一款投资期限仅38天的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达到4.80%。 值得注意的是,不仅同一笔钱以存款或理财产品放进银行收益会不同,单就存款而言,也会因银行、品种不同而产生利息收益的差异。 对于同一银行而言,目前有传统的1年、3年、5年期定期存款产品,更有大额存单等新面孔出现。工行、建行在成都的一些网点都有大额存单在售,工行一位个人客户经理介绍,“如现在买了大额存单,不管之后三年内的利率如何降,这一收益率不会变。” 此外,对于不同银行而言,存款品种、利率也大为不同。如南充市商业银行起点为50元、期限为5年的定期存款利率就达到5%。 存款渐理财化银行探索新模式 银行为何会推出那么多比存款收益更高的理财产品? 一位银行客户经理解释道,理财产品与存款不同,存款即使是定期存款产品,客户也可提前支取,不容易锁定期限;而理财产品是有固定期限的,一般是银行先找到投资项目,然后才开始募集推出这一项目的理财产品,给出较高收益。 正是银行和客户的双重推动,将存款慢慢演变为理财产品,从银行业来看,存款理财化趋势日渐明显。四川银监局数据显示,2015年,全省银行业全年新增信贷资金3963.98亿元、理财资金1063.41亿元、信托资金1040.24亿元,理财资金占到所有新增资金的六分之一,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强劲的资金动力。 业内人士认为,存款理财化趋势有助于商业银行转型。以银行理财业务为推手,商业银行加快了产品创新和制度创新步伐,丰富中间业务类型,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另一方面,以银行理财业务为介质,商业银行也将逐步实现交易、承销、代客等多项业务的衔接。在监管助力下,以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试点为契机,探索项目管理式的理财新模式,实现理财业务向真正的代客业务转型。 实用 ●既然利息较低,还有必要存定期吗? 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金融理财师赵晓军认为,存款即使收益不高,也应成为家庭资产中不可或缺的一种配置。说不定哪一天家里要用钱,各种投资方式中唯一可立即动用的就是存款。 ●购买理财产品,如何提前做功课? 银行理财产品的本质是金融投资产品,虽然较之基金、股票风险较小,但在购买时也应多加注意。首先,要考虑到预期年化收益率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自身特点选择产品类型,不要盲从;其次,产品的投资方向、募集资金投向决定产品本身风险的大小,需要关注;第三是流动性,银行理财产品流动性相对较低,客户一般不可提前终止合同或赎回,需要慎重决定。 消费者尤其要注意的是,银行理财产品有两大类:一类是银行自营,一类是代理。直观地看,银行一般提供的理财资讯单上的第一类为自营理财产品(个人理财产品),这一类最关键的词是保本、非保本,消费者一定要区分清;而代理理财包括保险产品、信托产品、基金产品等。 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零售业务部高级副经理李旻支招说,消费者投资时,要深入了解投资品种类型,不要盲目追求高收益。他建议,投资时“高风险+低风险”双管齐下,高风险投资必须熟悉行情,关注市场变化;低风险在保证本金的前提下,尽量选择大于储蓄存款利率的产品。 ...
国内知名P2P平台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日前在接受一家媒体专访时坦言,该公司6年多的经营规模1200个亿,利润却只有2000多万元。“我们的利润确实不高,平台做这么大规模也仅仅是微利润。” 为什么一家经营规模超千亿的P2P公司的利润会这么薄?周世平给出的解释是因为平台的回款有一个周期,有的企业要滞后还款,到期以后平台需要先垫付给投资人,这块成本影响了他们公司的盈利。 一家规模超千亿的P2P公司的盈利情况尚且如此,那么那些专注于细分市场的小规模P2P公司的实际盈利能力又怎样呢? 位于浙江杭州上城区的中网国投是一家专注于信用借款细分市场的P2P公司,该公司专做高净值的中产阶层客群,尽管该公司平台于去年7月才上线,但在业界已经树立起了良好的口碑。该公司董事长沈文彬在接受鸣金网专访时表示,该公司经营规模刚刚于这个月破亿,但收入很微薄,仅约140万元。 为了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中网国投P2P平台的获客成本几乎降到了最低,一个客户的成本15元,“在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除银行之外,中网国投可以说是资产端价格最低的一个平台。”但他说,该公司与易宝支付合作的资金通道费就要交26万元,成本压力可谓不小。 而从2015年年报数据来看,红岭创投、PPmoney、开鑫贷、有利网、积木盒子、中瑞财富、拍拍贷、人人贷、广州e贷、理财范等10家未上市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明确披露盈利情况的平台仅1家,其他9家并未在年报中披露是否盈利。 将公司更名为“匹凸匹”的地产商多伦股份(600696),去年曾高调宣布要做中国首家互联网金融上市公司。但据该公司年报显示,2015年净利润亏损超过亿元,曾引爆其股价的互联网金融业务营收为0。 一边面临整顿风暴的全面来临,一边面临盈利难、难盈利的现实窘境,为此,有人打趣地问道:“P2P公司,你还要不要开下去?” ...
上周,有个90后的小伙子通过在行约到了我,典型的90后衣着,但又流露出一股明显与年龄不相乘的商业范,他是学霸但没有读过大学,从事一个非公开的边缘产业。 他来牛熊交易室是因为看到了我的一个话题,“买原始股致富,三招教你识别机会与骗局”。90后能意识到股权投资的财富效应,而且还愿意花上数百元听我讲上一小时,可以想象这位小哥的求知欲和生意经。 股权大投资时代 未来10年无股权不富? 从财富效应的大趋势而言,这15年中中国相继经过外贸的爆炸式增长和房地产市场的大繁荣,未来确实会转换到股权投资,但在当前的中国经济背景下,股权投资大时代的到来可能要经历一个大坎。 3月20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2016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发表演讲时表示,中国经济的整体杠杆率偏高,特别是企业借贷等债务占GDP的比重偏高,“十三五规划”也希望通过发展资本市场,使更多的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减少企业对借贷杠杆的依赖。 周行长还说中国的股本市场发育比较晚,股票市场在90年代初才开始出现,市场发展时间短,所以资本市场总融资比例比较低,民间股本融资也相对薄弱。 这点是没有错的,中国长期以来直接融资比例偏低,银行信贷间接融资比例过高,几十年来都没有变化多大。以2013年为例,中国股权融资募集总资金仅为4016亿元,债券融资90272亿元,贷款融资126292亿元,股权融资占比仅为1.8%。 周行长的结论是通过资本市场股本融资,能够使国民储蓄中更大比例资金进行股本融资,也就降低了债务占GDP的比重,进而降低了企业债务的比例。 是不是有点晦涩,有人话翻译下,老百姓(603883,股吧)不要多储蓄啦,去买股票或者做风投,手上可以拿一堆公司股票做小股东,这样中国企业的债务多、融资难得问题就解决了。 去杠杆的实质是移杠杆 周行长的这番话让牛熊交易室想起了半月前,央行行长和财政部长的相继表态。 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召开前夕,周小川召开记者发布会,在回答最后一个问题时,周小川的口语搞出个小乌龙,被网络传播为“住房加杠杆的逻辑是对的”。 无独有偶,3月7日上午财政部长楼继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到,“'吃饭'靠借钱不行,要靠发工资,借钱可以买房子,用今后的工资收入来还它,按揭是可以的,我们保持了这条防风险的底线。"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可以明白了吧,中国经济系统的高级官员们正在力推去杠杆,即是所谓的供给侧改革,但实质上杠杆按这样的政策思路并未降低,只是在向居民部门转移,也就是让老百姓承担更多的杠杆以激发经济的活力。 作为紧密跟踪2015年股市从泡沫到崩溃的笔者来说,对杠杆是尤为敏感的。2015年2.5万亿的住房贷款大跃进本身就是一种不正常现象,这相当于2014年2季度以来房贷总额的70%,占20年来房贷余额总量的近20%,细思极恐! 而在高杠杆的首付贷刺激下,2016年春节之后一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竟然出现了最高涨了两三倍的匪夷所思情形。(关于房地产系列独家分析,关注牛熊交易室按提示阅读) 可以说,从近期经济系统高级官员的表态以及一系列信号看,政府正力图多方位降低中国经济的债务比例。 3月8日曾经中国最大的民营造船厂熔盛重工公告称,中国银行(601988,股吧)通过债转股方式持有公司14%的股份,将成为最大的股东。熔盛重工拟向债权人发行最多171亿股股票抵债,抵消债务总额高达171亿元,债转股对象包括22家债权银行和1000家供应商债权人。 散户最怕炒股炒成了股东,你瞧,银行放贷竟然成了大股东。这样的股权债转股,股权投资你想要吗? 新一轮割韭菜不可避免 在万众创业的带动之下,风险投资开始出现散户化。因为“五年收入翻3倍,利润翻5倍,保守估计可以赚10倍,预期XX年上市”这样的广告实在是太具有诱惑力了。 公募基金以及理财公司、资管公司、信托、保险公司等机构都发结构化的产品。互联网金融打着“普惠金融”的名义,号称让普通老百姓享受风投红利。一些股权众筹产品的最低门槛甚至低至5万元人民币。 看看下面这张图,这可不是在参加什么晚会,而是2015年12月19日,山东济南,大妈们争相抢购一家企业的原始股份,拥挤场面堪比春运火车站。当日,山东一家企业在济南举行股份股权说明仪式,现场吸引了两千余名各地会员参加。 图:济南大妈抢购原始股 牛熊交易室(niuxiong2016)能说是新一种收割韭菜的所谓投资渠道吗? 后来,有不少朋友询问我买新三板的原始股是不是最后的暴富机会。一个案例是,朋友的公司准备上新三板,老板以买原始股向员工们发福利,而且说挂牌价可以翻2倍。乖乖,即便是给员工价,我粗略一算PB,比新三板最牛的2家公司、近期成交最活跃的2家都要高得多。 太多的投资者压根连企业的价值都不懂评估,5元、15元这样的绝对价不重要,重要的是估值。虽然财报可以粉饰,但投资之前一定要招股说明书研究,否则估值上你就是冤大头了,比已上市的行业龙头都贵,你还指望赚个啥?不过,大众总是容易被财富的幻想所癫狂。 华兴资本包凡近日就撰文表示,创业和创投都有门槛,不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一级市场散户化很危险,这个市场的特质不适合散户,和二级市场通过价格波动快速纠错不同,一级创投市场没有流动性,没有风险释放的过程,散户可能血本无归。 风投可以很赚钱,但投资讲究的就是个概率,新一轮割韭菜看来又是不可避免的。谁让大众们很容易为财富的幻想而癫狂呢? ...
部分公司重启该项业务,有客服人员直言:你要多少,我们都能满足。 随A股春意萌动,配资市场也开始蠢蠢欲动———一度熄火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配资,又开始活跃起来。 配资方式: 日配最高杠杆可达6倍 昨日,南都记者搜索“股票配资”发现,各类推广网站非常多。在其中一家名为“大米配资”的平台,客服人员告诉南都记者,该平台提供日配资和月配资等多种配资方式。“日配最高杠杆可以达到6倍,月配最高可以做到5倍”,上述客服人员告诉南都记者,以按天配资的方式为例,配资成本为日息3 .6‰,按此折算年化利率为131 .4%.至于配资的上限,上述客服人员直言:“你要多少,我们都能满足。” 去年6月,互联网平台上的股票配资一度如火如荼,成为不少平台最赚钱的业务。“由于市场需求非常大,配资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就超过了过去两年平台的其他业务量。”一家去年曾做股票配资的平台负责人对南都记者表示,股票配资对于平台而言有两大诱惑力:一是市场需求大,业务量可以短期做大;二是风险可控,投资人在操作,对于平台而谈风险较小。一名业内独立观察人士对南都记者透露,去年股市大跌中,部分做得较大的平台发生爆仓的情况,但总体并不严重。 换个“马甲”: 有的不再说是配资 “所以还是有做股票配资的冲动,特别是目前资产项目不好找。”上述平台负责人表示,最大顾虑主要来自监管政策。但事实上,证监会主要通过券商来来限制配资业务,但并没有监管部门具体管P2P的券商业务。盈灿咨询首席研究员马骏对南都记者表示,去年很多平台因为政策原因暂时关停了配资业务,但从风控的角度,配资是一个风险可控、易操作、好标准化的业务,从供需关系来说,平台也有意愿去开发这样的业务。 “广东一家知名的P2P平台刚刚在我们这里取经”,一家此前配资业务规模较大的平台相关负责人对南都记者表示,只要有市场就有平台愿意去做,而且配资事实上一直都没有停止过。只是部分平台换了一种方式,有的不再说是配资,有的干脆转线下,隐蔽起来。 而驱动平台重新启动配资业务的主要动力非常简单———配资需求随着股市的转好开始活跃起来。“我们这边也经常有人问起,什么时候可以做,各类微信群也开始活跃起来。”前述平台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有配资需求的人已经明显增多。 ...
股市连续反弹,大盘收复3000点,年内收益率由负转正偏股基金开始明显增多。 3月份特别是上周以来,A股大幅回暖,主要股指连续反弹。昨日,上证综指更是时隔两个月再度站上3000点大关,今年以来跌幅已经收窄至14.7%。依靠灵活操作,已经有一些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今年以来收益率率先“转正”。 主动股票型基金方面,截至3月18日,今年以来收益率“转正”的基金共有3只,分别为圆信永丰优加生活、嘉实环保低碳和工银瑞信文体产业,今年以来单位净值分别上涨了3.79%、1.3%和0.9%。在上周之前,这3只基金还处于负收益状态,但上周四和周五股市连续大涨,这些基金趁势收复净值失地。从成立时间看,这3只基金均在去年底成立,今年以来仍处于建仓期,从净值波动情况看,总体建仓速度较慢。 除了这些次新基金外,工银新蓝筹今年以来单位净值仅下跌3.05%,是有望在短期内年内收益转正的股票基金。 相比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年内收益转正的基金数量更多。数据显示,剔除打新基金,截至上周五,有40多只混合型基金今年以来的收益为正,其中,19只基金今年以来单位净值增长率超过2%,长盛新兴成长和长盛互联网+收益率分别达到12.2%和8%,金鹰改革红利、前海开源金银珠宝A、易方达资源行业等基金今年以来收益率也分别达到5.09%、4.62%和4.38%,这些基金成为截至目前年内收益率排名居前的主动偏股基金。 记者发现,长盛新兴成长和长盛互联网+均为去年四季度成立的新基金,基金经理均为赵楠。这两只基金在成立后基本处于空仓状态,今年以来开始逐步建仓,在2月大举抄底并有所斩获,并在2月底股市大跌中成功减仓保住反弹收益。截至上周,这两只基金的股票仓位依然较轻,错失3月反弹行情。尽管如此,这两只基金今年以来收益依然处于领先地位,也显示出在经历了去年股市的暴涨暴跌之后,越来越多基金经理注重选时操作和风险控制,基金经理操作的灵活性明显提高。 昨日,随着券商股暴涨,大盘收复3000点,预计短期内会有更多偏股基金今年以来单位净值增长率转正,赎回压力可能随之增加。根据过往规律,投资者在解套之后往往有赎回的冲动。不过,股市进一步反弹和基金赚钱效应的增加,也会吸引更多场外资金借基入市,偏股基金销售有望回暖。 ...
自去年11月徐翔被捕后,其本人和泽熙投资的情况一直受到市场人士的关注。3月21日晚间,宁波中百披露出的2015年年报使泽熙投资的近况浮出水面。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发现,尽管目前公安部门针对徐翔的调查结果尚未出炉,但泽熙投资的核心员工、徐翔的爱将们却已纷纷弃泽熙而去,徐翔一手打造的泽熙投资已经面临分崩离析。 宁波中百年报中的“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一栏显示,泽熙投资高级研究员史振伟、研究副总监赵忆波、研究员张冰、研究部经理徐正敏、市场部副总监姚佳蓉,已于2016年3月8日终止在泽熙投资的任职。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五位人士目前仍在宁波中百任职,终止日期为2018年4月16日。姚佳蓉是宁波中百的监事,自2015年9月14日起任职;史振伟、赵忆波、张冰为宁波中百董事,徐正敏为监事会召集人,自2015年4月15日起任职。 宁波中百与徐翔可谓渊源颇深。根据宁波中百披露的宁波中百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实际控制关系,宁波中百实际控制人为徐翔父母——徐柏良和郑素贞。 作为不折不扣的“徐翔概念股”,徐翔被捕之后,宁波中百近几个月来也是风波不断。 2015年11月3日晚间,宁波中百便公告称,公司暂时无法与董事长徐峻取得联系,而徐峻在泽熙投资时曾任徐翔的助理。 2015年11月10日,宁波中百公告称,接到上证所通知,公安部门对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西藏泽添”)持有的公司3540.5252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15.78%)进行了冻结,冻结时间从2015年11月10日起至2017年11月9日止。而西藏泽添由徐柏良持股99%,郑素贞持股1%。 去年11月1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泽熙投资总经理徐翔等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股市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股票交易价格,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6年2月24日,深交所发布针对泽熙投资的《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深交所表示,泽熙投资在作为美邦服饰股东期间,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的行为,深交所拟对其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而深交所之所以采取以公告形式发文告知泽熙投资纪律处分相关事宜,是因为此前要求美邦服饰向泽熙投资送达这份《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但是美邦服饰称,无法与泽熙投资取得联系。 上海市工商企业登记信息显示,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11月5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联网+”以及“众创空间”等引领的第四次创业浪潮兴起,股权众筹也开始进入创者和投资人的视线。近年由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一系列技术的创新,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坚实的发展基础,互联网金融进入“井喷”的发展阶段,而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影响下,股权众筹不断升温,也成为互联网金融的另一个“风口”,股权众筹亦为创业市场带来一种新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2011年天使汇的成立,拉开了中国国内股权众筹行业序幕,经过四年的孕育和培养,股权众筹行业在2014年迎来了爆发式的增长,2015年也被誉为股权众筹“元年”,京东、阿里、360等行业巨头也纷纷开始布局股权众筹,行业竞争更加激烈。鉴于股权众筹市场日益火爆的增长态势,以股权众筹市场为切入点,分析中国股权众筹现状、发展特点、并总结了中国股权众筹的商业模式,揭示了股权众筹在中国发展的问题、趋势及未来机会。 股权众筹呈现“井喷”发展,平台聚集地与创业热门城市一致 数据统计,截止2015年年底,中国股权众筹平台数已有141家,其中2014年和2015年上线的平台数分别有50家和84家,占全部股权众筹平台数的35.5%和59.6%,2014和2015年成为股权众筹行业“井喷”的年份,京东、阿里巴巴也在2015年加入到股权众筹行业中。截止2015年底,中国股权众筹平台累计成功众筹项目数达2,338个,其中2015年成功众筹项目1,175个,占全部众筹数目的五成,股权众筹累计成功众筹金额近百亿元人民币,其中2015年成功众筹金额43.74亿元人民币,占全部众筹金额接近一半。 图1:股权众筹平台上线年份分布图 图2:股权众筹平台上线时间占比分布图 股权众筹平台聚集在创业企业大量扎堆的城市,如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城市。完善健全的创业生态能够大大降低创业企业的试错成本,加快企业发展,提高创业成功率,一线城市拥有丰富的资源,能够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生态环境,因此大量的股权众筹平台也应运而生。 图:3:股权众筹平台地域分布图 股权众筹垂直细分行业集聚但投资人仍不成熟 从行业维度分析,股权众筹平台上的创业项目主要分布在移动互联、消费生活、智能硬件等细分行业。从众筹项目的受欢迎程度来看,众筹平台围绕吃喝玩乐等消费类项目更能吸引投资者,甚至出现“秒杀”的情况。由于生活消费类的项目更加贴近人们的生活,平台上的投资者可以更容易看懂项目,因此募资完成时间更短,但另一方面也说明投资者的不成熟,股权众筹平台上的投资者虽然大部分是经过平台认证的合格投资人,但相对于传统机构中的投资人其专业能力更差一些。 股权众筹平台上投资人的不成熟还反映在对项目的估值选择上,一般情况下平台上的项目估值越低,参与众筹的投资者就越多,众筹成功率也就越大,对于相似创业公司,投资人大部分会选择估值较低的项目。从众筹项目的成功率来看,由于股权众筹平台实力差距很大,有些小众筹平台成立近一年,几乎没有成功的众筹项目,但在众筹行业第一梯队的平台,众筹成功率都在90%以上,如天使汇、京东东家和36氪,36氪股权众筹成功率达到了97%,京东东家甚至没有众筹失败的项目。 图42015年股权众筹平台众筹项目数量行业占比 图5:2015年股权众筹平台成功众筹金额行业占比 结语: 股权众筹被誉为互联网金融行业中的最后一块处女地,从2014年开始发展后,经过野蛮式生长,国家发布一系列私募、鼓励互联网金融、股权众筹的政策,证监会也发布并再次明确要积极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工作,2015年注定是股权众筹不平凡的一年,现在京东和阿里旗下的蚂蚁金服、奇虎360纷纷布局股权众筹行业,这些互联网巨头的加入,将为整个行业带来更大的资金和技术支持,2016年股权众筹也将迎来巨大变革。 ...
中国人民银行(央行)行长周小川在3月20日的中国高层发展论坛上,全面详解了“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三大具体内容。 针对规划纲要中六十六章第一节提到的”健全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周小川表示,中国的金融机构过去数量比较少,品种也比较少,要丰富金融机构体系,“十三五”规划纲要中着重提到了要发展政策性金融和开发性机构,也是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需要。 周小川介绍称,中国的三家政策性机构: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产负债表加一起大概是15万亿元,其中绝大多数是商业可持续的资产,在商业性金融和公益性金融之间有一些业务,低于商业性回报,又不是完全公益性,即这部分业务的发展不以盈利最大化为目标,这在中国又有特殊含义,在转轨经济中有一部分业务商业性做不了,政府融资又不够,所以十三五把政策性金融加以描述。 而针对“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到通过发展资本市场健全金融市场体系,周小川再度进行了力挺。 他表示,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仍旧有很大空间,同时也有很多工作要做。中国经济杠杆率偏高,特别是企业部门借贷比例占GDP比重过高。希望通过资本市场发展让更多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减少企业对借贷杠杆依赖性。 “中国的股本市场发育比较晚,资本市场总融资比例比较低,民间股本融资也比较薄弱,改革开放以来致富较快,但民间财富积累比较少,使用民间财富变成股本的机会也比较少,所以导致借贷比例高,容易产生宏观风险,我们也高度重视。”周小川表示。 针对市场颇为关注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周小川也再度进行了阐述。 “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到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表明中国很重视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过去央行主要管价格水平,是通货膨胀价格制,但这是不够的,所以强调了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 周小川表示,金融体制改革,一方面要认真研究中国自身的经验教训,比如去年金融市场的波动, 有些人认为金融监管体制不太理想,要从中吸收经验教训;另一方面,国际上对金融监管改革有各种讨论和实践探索,也是重要的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