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一万元不能达到很多理财产品的起投金额,但是小资金也有效资金的好处,俗话说“船小好调头”,小资金的理财计划只要安排得当,同样可以获得良好的高收益。今天小编就盘点几个让一万元钱生钱的几种方式。 1、银行定期 国人都偏爱存款,对于保守型的投资人来说,银行定存是最安全的。现在银行一年定期利率为1.5%,那么一万元放在银行,一年后的收益就是150元。当然,定存期限越长,收益越高。 另外,现在银行的存款利率上限已经取消的,定存的利息多少,完全由银行自己决定。所以存款没必要只盯着大银行,可以挑一些城商行或者中小型银行,这些银行上浮力度相对大些。 2、银行理财产品 这几年,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直在下降,这主要是受央行连续降息的影响。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在4%-4.5%的水平,5%以上已经实属罕见。不过银行理财的门槛较高,5万起投,所以一万的本金还不够。 3、国债 国债的优点太多了,门槛低,只要100元就能买;安全性高,发行主体是国家;最重要的是,在其他理财产品的收益率集体走下坡路的时候,国债却很“抗跌”。以4月10号发行的电子式国债为例,3年期收益率为4%,5年期为4.42%。那么以3年期国债为例,买一万元的国债,一年可以收益400元。不过,国债提现支取要支付0.1%的手续费。所以,国债作为长期投资,一般不建议提前兑取。 4、P2P理财产品 P2P平台年收益高低不等,目前P2P的收益率在5%-12%左右。那么一万本金,我们一年收益在500-1200元之间。当然,P2P相较于其他理财产品是有一定风险的,牢记高收益必然有高风险。选择靠谱的P2P平台很重要,毕竟现在跑路的P2P实在太多。此外,鸡蛋不要放到一个篮子里,我们可以多选择一些的平台,做到分散投资的状态,从而降低风险。 5、互联网宝宝 不仅仅是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不断下降,互联网“宝宝”类理财产品的收益持续在下滑。但是其低门槛、低风险、高流动性等优点还是很多人对它放不下。以余额宝为例,4月28日,余额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为2.461%,那么一万元存余额宝,一年大约可以收益24.61元。虽然没有多少,但也算不无小补,更何况总比存活期拿0.35%的利息强。 6、股票 一万元本金的小散在股市中也并不少见,除了购买一些高价股会受到限制,一万元是可以买卖股票的。当然,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除了以上钱生钱的方式,我们还可以做生意。比如去跟别人合伙开店或做生意,每年可以拿到40% 的回报,运气不好的话,可能会亏。还有自己学会开个淘宝店等,兼职赚钱,或者代理等方式。 7、指数基金 指数基金具有很多的优点和好处,股神巴菲特一直极力推荐指数基金。跟踪指数的基金不容易受到单只股票波动的影响,个别股票的下跌对指数基金的收益影响并不太大。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指数基金规避了这类风险。 8、投资自己 投资的成本不单单是金钱,还有你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这些时间和精力都要算成机会成本。如果因投资活动而影响了工作或学习那就有点得不偿失了,如果把这些精力用在学习上,个人会成长的更快。投资也包括身体投资,感情投资和知识投资,把这一万元花费在学习上,用读书,考证等方法来提升自己。记住,最好的投资方法就是投资自己。让自己在这个社会上更具有竞争力,让收入涨的更快,持之以恒地“投资自己”,也能够产生“复利效应”,进而让自己变得更有价值。 总之,无论选择何种理财方式,投资人都要牢记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理财不能只看收益,本金的安全应该放在第一位。此外,不要将“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可以选择几种理财方式以组合的形式进行投资,从而实现财富的增值。...
这是一场企业家和资本家之间的较量,一次企业长远发展和短期利益之间的抉择,也是中概股回归大潮中的一个经典商业案例,即将入主的大股东(干爹)和管理层(亲爹)公开撕成这样,也是极品了。 事情是这样的,4月15日,澳洲电讯宣布将以29.55美元/ADS,总计16亿美元的价格向中国平安出售汽车之家47.7%的股权,交易完成后,中国平安将一步跃升至汽车之家第一大股东。 这个新闻本来也没什么大不了,一则普通的股权更迭案例而已,但是现在看来,故事并非如此简单。 4月27日,汽车之家CEO秦致为代表的总裁室联名署名发表了一封名为《致全体汽车之家伙伴》的公开信,信中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只有让深刻理解企业DNA和互联网业务的运营者成为企业真正的主人,为企业和自己的未来担负起责任,才是互联网企业保持自我颠覆的动力、持续立于不败之地的最佳保障。” 与此同时,公开信还透露了一个细节,汽车之家董事会已于4月26日成立由三名独董组成的私有化特别委员会,以评估由公司管理层与三家业内知名投资机构共同向董事会递交的私有化要约。这个买家财团成员包括秦致、博裕资本、高瓴资本和红杉中国等,拟以31.50美元/ADS的价格将公司私有化。 公开信称:“由于缺乏沟通,大股东的退出行为和管理层以及其他公众股东的行为并非步调一致,几方之间对于汽车之家未来的战略规划和发展方向并未形成共识。汽车之家正经历着自成立以来最突然的一次资本变局。” 一边要换大股东,一边要进行私有化,而且私有化名单中并没有平安信托的身影。这也佐证了平安信托对汽车之家未来的战略规划和发展方向并未与汽车之家的管理层达成一致,平安信托和汽车之家管理层之间的矛盾完全公开化了。 汽车之家管理层为什么这么不欢迎平安信托呢?我们先看看平安信托是谁? 平安信托是中国平安主要的PE(私募股权投资)投资平台,汽车之家这次的股权变更的主导。近期,平安信托开始公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并向小股东募集交易资金。根据协议内容,有限合伙人应在不晚于2016年5月16日认缴第一期出资,第二次出资将于2016年5月31日认缴。也就是说,平安信托与澳洲电讯之间股权交割所需的资金将于5月底募集完毕。 需要注意的一个细节是,协议规定,合伙企业的“存续期”为自合伙企业成立日起3年,经全体合伙人67%赞成票决定,可将合伙企业存续期延长2次,每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这意味着,平安信托对汽车之家的投资从根本上就是一次短期套利模式,目的在于谋其汽车之家私有化回归A股之后的巨额资本回报。 事情大概就是这个事情,剧情发展至今基本明了。从一开始,平安信托对于汽车之家的投资注定就是一次投机行为,谋求的就是短期利益,这与以秦致率领的汽车之家管理层想要的企业长远发展规划背道而驰。 对于汽车之家的创始团队和管理层来讲,这就是一场保卫战,在企业长期发展和短期利益之间的一场较量。所以,大家看到了,公开信的落款包括了汽车之家管理层所有成员名单,而且,不少汽车之家的员工自发性的在朋友圈转发传播,以示对管理层的支持。 按理说,换大股东这种事情,一定是要跟管理团队好好沟通达成一致的,还真没见过换大股东不通过管理层认可的,也没见过大股东不喜欢管理层非要入主的。要知道,汽车之家管理层整体仅持有的股权占比只有5.7%,难怪平安信托不把这个管理团队放在眼里。说白了,我就是要硬上,你能怎么滴?至于企业未来的死活,我还真不太care,大不了把管理层全换了,这种事情之前也不是没做过,不在乎再做一次。而管理层心心念念想的都是企业的长远发展,毕竟,这是亲儿子啊,虽然投票权很少,但是感情是真的。说白了,这就是干爹和亲爹的矛盾,一个是想让自己的儿子未来过得更好,一个是想让这个干儿子赶紧出去卖血卖肾给老子挣快钱回来。 还记得平安信托入主上海家化和一号店之后的境遇吗?上海家化管理层纷纷离职,一号店倒手卖给沃尔玛,好好的一个企业就这样成了资本游戏中的棋子,员工、客户、用户的利益在资本的利益面前变得不值一提。这恐怕是汽车之家管理层最为担心的结局。 想想,汽车之家从2005年创立至今,在一个领域专注了这么多年,稳坐该领域的头把交椅,没有一个稳定的管理层团队和以客户、用户利益至上的理念是不可能做成今天这个样子的。平安信托的入主,很可能会打破这一发展趋势,这对于汽车之家的管理层、员工、客户、用户,无意识一次无情的打击,甚至对于中国科技和互联网的创新也是一次重大的打击。 当下正好是中概股的私有化回归潮,重新估值诱惑了很多资本扑上来,他们是雪中送炭,还是锦上添花,抑或是准备狠狠宰上一刀,就不好说了。弄好了皆大欢喜的双赢,弄不好鱼死网破的双输,都有可能发生。汽车之家作为一个案例,值得引起更多准备回归A股的中概股们的关注,也应该给资本提个醒,做人做事都要厚道。...
4月29日,中国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在证监会专场新闻发布会上指出,约2000家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将注销登记。 洪磊强调,这不属于自律处分,不影响未来需要时重新申请登记,私募机构没有必要进行“保壳”。 约2000家私募基金“被注销” 经初步统计,今年2月5日前已登记满12个月且在5月1日前既未补提法律意见书也未申请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共约2000家,协会将按照相关要求予以注销。 今年2月5日,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出现三种情况将被注销登记。 其中一种情况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登记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5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 对于5月1日前未展业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基金业协会将遵循务实和区别对待原则,稳妥有序推进相关清理工作。 据了解,今年2月5日前已登记满12个月,且在5月1日前已补提法律意见书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有500余家,提交首只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有600余家。 洪磊称,考虑到前期相关机构理解和落实《公告》实际进度较慢的客观情况,基金业协会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顺延办理时间,相关机构仍可继续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若此类机构于2016年8月1日之前仍未通过法律意见书且完成首只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将予以注销登记。 “新规”后42家新私募备案成功 自《公告》以来,私募管理人备案情况也得到市场关注。 据统计,截止4月27日,登记的新的管理人只有42家,包括上海开开门投资、西藏猎影投资、深圳尚投资产等,这些公司都公示了办理法律意见书的律所、律师名字。 协会负责人表示,近期随着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对《公告》相关要求的逐步理解,申请通过情况已在改善。 洪磊强调,已登记机构仍须按规定履行季度、年度等信息报送和信息更新义务,如未履行相关义务可能被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进行公示。 值得指出的是,《公告》发布以来,新增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基金备案补提登记法律意见书申请通过机构数量较少。 洪磊解释,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未遵循私募办法规定的专业化管理和防范利益冲突原则,兼营非金融业务、信贷业务,未设置相应制度安排的前提下拟同时从事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业务或者同时开展其他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二是法律意见书未认真核实申请机构从业人员、资本金、住所、设施等情况,未有效确认机构实缴资金信息,不能确认有足够资本金保证机构有效运转;三是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与申请机构真实业务不符,甚至简单抄袭模板,相关制度不具备有效执行的现实基础和条件。 近期随着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对《公告》相关要求的逐步理解,申请通过情况已在改善。...
4月29日,证监会私募基金监管部主任陈自强表示,将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对私募产品违规拆分的处理力度。 针对私募产品违规拆分一事,此前证监会曾在3月18日表态,“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且单一私募产品不得超过法定上线。” 彼时证监会在监管中发现了一种违规现象。即”一家交易平台违规开展私募产品收益权的拆分转让业务“。其具体模式是,“先设立关联公司以合格投资者身份购买私募产品,然后通过交易平台将私募产品收益权拆分转让给平台注册用户。” 事实上,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去年12月10日调查报道《起底P2P“资管拆分术”:互金模式狂飙曝“监管黑洞”》曾经对该业务模式(定向委托投资)的风险及问题进行过揭露,其中多家互联网金融平台涉及此类问题。 而日前落地的《私募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也已经明确,“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金融产品,或者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非法拆分转让。”...
这两年来,互联网金融很是火呀,小编最近补了点知识。最近民政部公布了一批山寨的协会,小编大开眼界,才知道原来“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是假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国家组织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这只有两个字的差别可谓是天壤之别。小编了解到真正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于2016年3月25日在上海成立,成立后已经在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统计分析和风险预警、信用信息共享等方面做了好多工作。小编还听说,由于e租宝、中晋等事件给老百姓造成很大损失,国务院出手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进行专项治理了。专项治理涉及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商总局多个部委,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作为唯一一家社会自律组织参与了专项治理,负责互联网金融举报信息平台建设和运行工作! 据小编了解,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目前正在落实国务院部署的这一重要工作,建设互联网金融信息举报平台。待举报平台上线后,大家可以通过平台举报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举报平台会把线索交给相关部门处理。据可靠消息,近日协会联合各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商总局共商举报平台建设,共建互联网金融举报处理机制。 举报是监管机构获取互联网金融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重要来源,协会搭建举报平台,可以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为查处不法分子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有力支持。相信这个国家级的协会能够在互联网金融自律方面发挥更好的作用,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4月29日,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来到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市民与社会·市长热线》节目。他在访谈中表示,要鼓励鼓励P2P金融创新,但同时也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前一天,屠光绍在“上海并购金融集聚区要素对接推介会”上表示,上海在制度创新和生产要素的有效供给等方面可以发挥好自身的优势。针对金融创新和防范风险,他强调“两手都要硬”,既要坚定鼓励合法合规的金融创新,又要对非法的金融活动零容忍。 鼓励P2P金融创新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市民与社会·市长热线》节目中,有听众在访谈中提出,P2P原本定义为融资平台,上海有很多大的金融机构,有很强的专业团队,对于P2P事中事后监管可以更加好。现在P2P公司变成投资公司,缺乏专业人才,可能会导致过多强调投资回报,忽略了风险。 对此,屠光绍表示,对P2P事中事后监管,涉及到政府职能转变或者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核心。给市场放权,包括P2P等互联网金融,更多鼓励企业创新,不是一放了之。放管结合,对P2P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这两个方面是相互依存的。要鼓励创新,中间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因为金融服务涉及到投资人的安全,也涉及到整个行业的规范发展,但不能怕乱就不放,这样使得金融创新得不到发展。 对创新的失败要容忍 对非法金融活动要打击 就在前一日,屠光绍在上海并购金融集聚区要素对接推介会,同样谈到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创新与监管。 针对金融创新和非法的金融活动,屠光绍强调,既不能因噎废食,也不要投鼠忌器,而是要“两手都要硬”。他在谈及近期发生的各类金融风险时表示,金融创新也可能失败,非法金融活动也可能一时得逞。首要的前提是,一定要把合法合规的金融创新和打着创新旗号的非法金融活动区分开,对于前者要坚定支持、容忍失败,而对于后者则要毫不留情地打击、零容忍。 “越是鼓励合法合规的金融创新,越没有非法金融活动的空间。越是抑制、打击、清理非法金融活动,就是对合法合规金融创新最大的支持。这样才能使创新环境不断优化,形成良性循环。”屠光绍说。 以下是屠光绍当天演讲实录节选 现在金融风险好像不断发生,今天有这个案,明天那个案,泛亚、e租宝,上海的快鹿等,这个问题大家很关心、很关注,大家会想你为什么还要鼓励金融创新?感觉金融的风险很高,有些问题好像就是金融创新带来的,不断产生信任风险,为什么还要鼓励金融创新? 一定要把合法合规的金融创新,和非法的金融活动区别开,这是首先的前提。现在很多搞金融创新的人,他们也有一些抱怨,特别是一些搞P2P的,说P2P现在都成过街老鼠。过去大家说“远离毒品”等等,股市不好也说“远离股市”,现在说“远离P2P”,我很理解他们。 有些P2P发展很不错,很规范,但遇到了现在的环境。所以,一定要把合法合规的金融创新和打着创新实际做非法金融活动的区别开。 对于如何区分两者差异,确实存在一定难度。对某部分群体,对某些特定的对象,可能有的时候确实很难分辨。只要我们不断树立法规意识,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在自律和监管方面要进一步的加强,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很好的氛围,我想应该会形成识别、区分、判断、把握哪些合法合规、哪些是非法金融。 如果不能区分两者区别,就可能造成两种严重后果:或者把孩子和污水一起倒掉;或者鱼目混杂造成非法金融活动猖獗,使上海金融发展环境受到很大的影响。最终,阻碍整个金融创新的进程。 上海出了一个《本市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也就是“严打非法集资20条”,这需要各方形成合力配合。非法金融活动,在法规的建设、监管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根据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司法解释。我们要有法律的观念、意识,依靠社会各方的力量,一定能够形成区分好、判断好合法合规金融创新和所谓打着金融创新的非法金融活动,从而更好支持合法合规的金融创新,抑制、打击非法的金融活动。 有了这个区分之后,具体工作当中就有一个如何把握的问题。金融创新也可能失败,非法金融活动也可能一时得逞。特别是新的金融创新方式可能会失败,任何创新都可能失败。但是非法金融活动,如果我们没有区分、没有判别,没有对它进行及时、有效的打击,有可能一定时间内很“成功”。 要对合法合规创新的失败容忍;对一时得逞的非法金融活动,我们也要毫不留情地打击,零容忍。判断是前提,在具体掌握方面、具体工作当中、在具体区别对待方面非常关键。如果你没有对金融创新失败的容忍,金融的创新就一定不会发展起来,因为失败是成功之母。 反过来,因为非法的金融活动一时支撑,你就好象投鼠忌器,不去抑制,反而主张非法金融活动,这个关系我们一定要把握好。最终得到的结果是什么?这是一个前提,一个结果就是两手都要硬。支持合法合规金融创新,要容忍失败。对非法的活动也要坚决打击,这两手都要硬。这样,可以使金融创新环境更优化,鼓励更多的金融创新。...
“我对金融有一个很简单的理解,即金融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它给实体经济带来资金同时,也通过实体经济创造的利润获得属于自己的回报。如今,不少线下理财机构将投资者资金投向那些根本无法产生足够利润的实体经济项目里,甚至是虚构的融资项目,最终只能靠借新还旧过日子。” “理财产品平均年化收益9%,仅销售环节的运营成本接近5%,加上3%风险准备金,但很多融资项目实际融资成本不到15%,其中还包括一些并不给平台支付一分钱利息的自融项目,怎么算都很难实现收支平衡。”一位线下理财机构风控部人士赵刚(化名)感慨说。 在加入这家理财机构前,他曾在一家股份制银行小微企业参与风控工作数年。由于这家线下理财机构给予更高薪水(相当于银行工作的2-3倍)与股权激励,他在2014年决定改换门庭。 然而,从加入线下理财机构担任产品风控主管起,他发现自己的所见所闻,大大超过风险承受底线——比如这家理财机构可以不顾资产端兑付风险,随意“调高”理财产品收益率,以吸收更多投资者资金,只为快速扩大资产管理规模吸引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甚至购买上市公司股份计划借壳上市;在出现产品兑付问题后,为了维系公司资金链不断裂,这家理财机构甚至虚构融资标的,包装成高息理财产品,玩起借新还旧的资本游戏。 “但我玩不起。”赵刚告诉记者,2015年中旬他决定辞职。因为他担心这种借新还旧资本游戏难以持续很久。更重要的是,他意识到这种资金池模式已经游走在道德和法律边缘。 4月27日,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的14个部委在京宣布,重拳出击非法集资,坚决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底线。 “有朋友说我很幸运,很早就离开了这家线下理财机构,无需为它的经营风险担责。但我一点都高兴不起来。”赵刚直言。 “蹊跷”的收支账 在加入这家线下理财机构初期,赵刚坦言自己的主要工作,是将股东方推荐过来的融资标的进行风险评估,挑出一些值得投资的资产打包成理财产品,交给理财部门销售。 “这些融资标的,主要是银行、信托机构遴选下来觉得风险较高的融资标的。”他直言。但他认为挂钩这类资产的理财产品理应提供逾9%的预期投资回报,因为金融投资遵循的一条千古法则,就是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何况,这家线下理财机构一开始还从每个融资项目提取3%融资额,作为风险准备金用于兑付,某种程度降低了投资风险。 很快,他发觉这种操作存在蹊跷之处,就是经营无法实现收支平衡,比如理财产品平均年化收益9%,仅销售环节的运营成本接近5%,加上3%风险准备金,但多数融资项目实际融资成本不到15%,怎么算都很难实现收支平衡。 “这还不包括担保费用的开支。”赵刚提醒说。自己曾在公司内部会议提过这个问题,但公司高层解释称,这些理财产品的担保机构都是股东方自己发起的担保机构,为了推动管理资产规模高速增长,股东方决定自掏腰包承担担保费用,将更多收益留给投资者。 “后来,我才知道,这些担保机构很多是空壳公司,没有能力为理财产品提供足额兑付担保。”他直言。 事实上,真正令赵刚对这家理财机构业务模式感到恐惧的,是在它的资产管理规模突破30亿元之后。他开始发现自己的风控工作变得形同虚设,更像是为一个庞大的资金池不断包装理财产品进行输血。 “2014年底期间,公司业务发展特别快,每天大概需要2亿元的理财产品额度。”他回忆说。但这家理财机构股东方根本没有那么多资产储备,于是他们开始四处拉关系“买”资产。 这些“买来”的资产,要么是经营风险很高,仔细辨别就会发现它们很容易出现违约,要么就是股东方四处设立关联机构所“创造”的资产,其中大部分资产没有完整的经营资料,更像是一个个没有商业计划书的待开发项目。但公司高层一再“授意”风控部门对这类资产多增加几层担保增信措施,把它们包装成低风险高收益的理财产品销售。 “所谓的担保增信措施,无非是多找几家股东方关联担保机构给予兑付担保,还有就是理财机构本身也加入兑付担保队伍。”赵刚直言。当时股东方关联担保机构的实际兑付担保规模,早已超过法定的最大担保额度,为此他曾两次向公司高层反映这个情况,但始终得不到回应。 借新还旧能存续多久 2015年中旬,赵刚和公司几位风控部同事吃饭时,聊起过公司真实业务模式。大家的共识是,这家理财机构已经身陷借新还旧资本游戏的泥潭里。究其原因,不少融资标的已经出现兑付风险,为了向投资者兑付投资本息(然后吸引投资者续投),理财机构开始将新募集的钱用于旧产品的资金兑付;其次,公司股东方推荐过来的融资标的,变得越来越“离谱”——不少融资标的除了名称、抵押物有所差别,其他财务数据几乎一模一样,而且基本是股东方的自融项目,令风控部门不大敢直接向公司质疑这些融资项目的真假。 “那时起,有些风控部同事提交了辞呈。”赵刚回忆说。他们递交辞呈的理由,是工作太累,但他心里知道,他们宁愿放弃高薪的主因,是害怕这种资金池模式若出现风险事件(主要是资金链断裂而陷入兑付危机),他们将要担责。 他告诉记者,自己也曾数次递交辞呈,但公司高层一方面表示,需找到接替者才能批准他的辞呈,另一方面表示公司之所以推出那么多自融项目,主要是吸收投资者资金投资一家上市公司股权,将来等机会将这家理财机构装入上市公司借壳上市,到时所有团队成员都能得到丰厚的股权激励回报。眼看这项资本运作即将完成,若错失这个发财机会实在可惜。 “我觉得自己还是不要这笔财富。”他坦言。等到他获准辞职时,这家线下理财机构资产管理规模已经接近百亿,且布局互联网金融业务,为自己上市“制造”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然而,这已经无法打动他了。...
近日,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险业非法集资呈现传统的主导型案件占比下降等四个方面的特征,保险从业者和保险产品被不法分子利用,业外非法集资风险向业内渗透转移的风险隐患加大,2016年一季度保险业非法集资发案数和涉案金额实现双下降,风险总体可控。保监会将组织保监局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轮动检查,进一步强化保险机构的主体责任和保监局的属地责任。对于有关人员涉嫌以筹建相互保险公司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和P2P平台可能涉及的非法集资风险,保监会也进行了风险提示。 保险业非法集资现新手法 4月27日,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发言表示,从近年来保险领域非法集资发案情况看,保险业非法集资呈现四个方面的特征。一是传统的主导型案件占比下降。虽然近两年传统的保险从业人员假借保险单证、印章犯罪的主导型案件依然多发,但案件数量少于参与型案件,占比有所下降。二是参与型案件占比上升。近两年保险从业人员以非保险身份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第三方理财产品的参与型案件增速迅猛、占比上升,成为主要的案件类型。三是被利用型案件风险加大。一些外部投融资机构利用保险产品或保险公司名义对外虚假宣传、夸大保险责任。四是新的作案手法时有出现。个别单位以投资相互保险为名,涉嫌非法集资。例如某国民互动保险加盟方案推出互助计划,以投资收益吸引投资人,明显与互助保险宗旨相悖。 此前,保监会发现有关人员编造虚假相互保险公司筹建项目,试图通过承诺高额回报方式吸引社会公众出资加盟,涉嫌严重误导社会公众,扰乱正常金融秩序。与此同时,P2P平台的一些非法手段也在为保险业增加风险。 保监会发现,少数P2P平台大量招募原属保险公司个险渠道的保险从业人员采用非法手段套取处于正常期的保单资金,给广大保险消费者造成了相当大的损失。常见非法手段体现为少数从事过保险销售工作或对保险销售业务熟悉的P2P销售人员,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借口送礼品或进行保单升级,骗取保险消费者信任,进而获取保险消费者保单号、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引诱消费者退保后“升级”购买P2P产品。还有P2P平台销售人员推销产品过程中,违规向保险消费者承诺高收益,回避产品风险,劝说保险消费者进行保单质押,将质押贷款作为投资款投入P2P平台。如有P2P平台销售人员号称公司开发的“保单收益补偿产品”具有18%甚至20%以上的年化收益率。 警惕不法分子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27日表示,总体来看,保险从业者和保险产品被不法分子利用,业外非法集资风险向业内渗透转移的风险隐患加大。保监会高度重视保险业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2016年一季度保险业非法集资发案数和涉案金额实现双下降,风险总体可控。 对于有关人员涉嫌以筹建相互保险公司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保监会提示,相互保险组织是指投保人以互相帮助、共摊风险为目的,为自己办理保险而合作成立的法人组织,主要是为社会公众提供风险保障,而不是提供高额投资回报。相互保险组织与股份制保险公司在资本构成方面有所不同,不存在股权溢价和上市收益,目前也无需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筹建资金。请社会公众自觉抵制高额回报诱惑,不参与此类出资加盟活动,谨防上当受骗。另外,根据中国《保险法》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应该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未经批准,擅自设立保险公司的应依法予以取缔。社会公众应选择经国家依法批准的保险机构参保。 对于P2P平台风险,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示,保险销售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需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购买理财产品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承诺高额回报是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筹资初期往往可以按时足额兑现本息,待集资达成一定规模后,再秘密转移资金。广大保险消费者要切莫因一时“贪念”而上当受骗,警惕不法分子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 监管部门正在推进更多的工作以规避风险。近期,保监会将组织全行业启动保险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并组织保监局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轮动检查,进一步强化保险机构的主体责任和保监局的属地责任,及时化解存量风险、逐步减少增量风险,对存量风险力争做到早发现、早识别、早处置,对深化改革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新型风险,及时研究完善制度,主动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前述负责人介绍,下一步,保监会将按照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安排,做好相关工作,重点做好指导保监局和保险公司建立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全面开展风险排查、稳妥处置案件风险等工作。...
4月26日,平安信托发布公告称,为执行信托业保障基金新规,将修订197只信托计划的信托文件中关于信托财产运用范围的约定,其中信托计划中部分信托财产将用于缴纳信托业保障基金。平安信托提示,认购保障基金的部分信托财产的收益相较于用于其他投资的信托财产的收益可能要低。 根据《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受托人(指信托公司)以部分信托财产认购的保障基金,其收益按照如下方式确定:在保障基金收入扣除日常支出后,净收益率高于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的,按照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净收益率低于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时,由信托业保障基金公司提出收益分配方案并报基金理事会审议。 除此,平安信托提示,信托业保障基金公司向受托人支付用于认购保障基金的部分信托财产的本金和收益时,存在延迟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形下,受托人可以以自有资金垫付,实现向投资者的顺利退出,但仍不排除存在委托人(指信托投资者)信托利益支付相应延迟的可能性。 信托业保障基金新规(下称新规)指新发行证券投资类资金信托于2016年1月1日起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的政策。2016年信托业保障基金第一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证券投资类资金信托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认购保障基金,其中,开放式证券投资类资金信托产品,各信托公司应按2016年一季度新发行且未赎回规模(包括2016年1月1日前已设立项目的后续新发行且未赎回规模)即实收信托份额,计算并认购保障基金。2015年二、三、四季度新发行的证券投资类资金信托不再补充认购保障基金。 信托业保障基金为用于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的非政府性行业互助资金,主要由信托业市场参与者共同筹集,于2015年4月1日正式启动认购,其中,资金信托按新发行金额的1%认购。不过,2015年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新发行证券投资类资金信托暂缓缴纳信托业保障基金,业内人士表示,主要受股灾因素影响暂缓。 多位信托公司人士表示,新规对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而言,影响并非积极,“没有要比有好”。对于证券投资类资金信托,信托公司可以以信托财产认购,不过这将会降低证券投资信托的资金使用效率。“不过,考虑到证券投资信托一般并不会满仓操作,拿出1%用来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对于信托计划整体收益率而言,影响并不会太大”...
在4月7日首次路演活动之后,湖北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下称“长江产业基金”)的轮廓逐渐清晰。 长江产业基金是由湖北省财政出资400亿元设立引导基金,以1:5的比例募集社会资金成立总规模为2000亿元左右的母基金群。上述母基金再通过发起子基金或直接投资的方式实现对外投资,力争将基金群放大到4000亿元,并最终带动万亿资金投向实体经济。 记者从长江产业基金相关人士处获悉,5月上旬,长江产业基金将举行首批母基金签约仪式,目前已立项的项目仍在进行前期工作。 长江产业基金一出世就被业内冠以“高度市场化”的称号。在宏大的布景下,政府引导基金的资金到位、母基金群的管理方是谁、子基金如何募集、最终如何引进和落地项目都成了主导长江产业基金的湖北省金融办和基金的实操者、长江产业基金公司的管理团队需要思考的问题。贯穿其中的根本性问题,仍是政府引导和市场化如何去平衡的问题。 400亿元引导基金“两三年内投完” 从2015年7月份最初提出,到2015年10月份发起长江产业基金管理公司股东招募,再到2015年12月30日启动,400亿元政府引导基金规模引发投资界轰动。 在经历了股东“竞争”后,多家投资机构开始积极申报母基金。吸引它们的,是长江产业基金大规模对资金和项目的引进,同时政府愿意拿400亿元财政做劣后资金分散风险。 另一个能够体现市场化的设计是长江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将作为SPV公司负责基金的管理和运作,其中省属平台公司占股26%,其他均为社会股东,包括央企、金融机构、企业等。 推进的同时,市场对于如此大规模的财政资金能否到位和使用规划产生较大的疑问。 “400亿资金已从国库通过省人大的预算调整,拨付到了出资账户上。”长江产业基金公司董事长王含冰在回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问时明确表示。 “最近三年是投资的重中之重,可能大部分资产在最近三年配置出去。”王含冰表示。 “400亿元的资金使用需根据产业基金的投资规划来,希望在两三年内投完,能迅速产生效益,争取5月把第一批母基金签约,到6月要投在项目上,年底争取能支出100亿元。”湖北省金融办副主任周常青表示,在空间上希望在全省范围内投资更加均匀,行业分布上希望突出战略新兴产业,带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 记者与清科资本、梧桐树资本等多家机构人士的接触了解到,多家机构欲设立规模为50亿元到100亿元的母基金,政府引导基金将会作为出资人之一。 周常青和王含冰均对记者表示,400亿元出资并非一定作为劣后资金,优先、夹层、劣后、平层任何都可以做,可以采取灵活的形式。 这与此前公开表述的“400亿元引导基金作为劣后资金”有微调。王含冰介绍,具体操作上,会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因母基金发起人背景、资源、出资能力不同而有不同设计。 落地存难点 “长江产业基金本身是一个母基金的管理机构,我们的主要任务不是去遴选项目,而是去遴选管理机构。”王含冰介绍,从去年11月以来,接触、遴选机构是他的主要工作之一。 政府引导和市场化一直是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政府多管一点,基金的行政色彩就会更浓,但反过来讲可能对基金的运营来说,短期来看是提高了效率,但从中长期来说无法保证它的市场化机制。”王含冰表示,在政府和市场这个边界的确定上一直在探索和磨合。 另一方面,扎堆积极申报母基金的部分机构被视为“步子跨得太大”。 根据长江产业基金“政府引导基金-母基金-子基金”的结构设计,母基金的发起人可以是为长江产业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单位,也可以是外部机构,母基金的申报单位要先经过筛选,随后方案提交到长江产业基金管委会进行审查。 上海一家大型PE机构负责人表示,“很多动辄想要申报50亿元以上的机构并没有运作母基金的经验,真正去运作其实存在很大风险。” 而关于4000亿元的基金规模目标,何时能到达这个数字也未可知。高杠杆下,政府引导基金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人的风险都值得考虑。 “政府引导基金的存续期是10年,10年就是跨了两个五年计划,整个战略新兴产业的培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王含冰说。 这样的存续期将来可能会导致因领导换届而政策出现变化的。一位湖北省金融监管人士对记者指出,“不能因为领导的更迭,改变我们的初衷。” 而在多位投资人看来,湖北上市公司数量有限,优质项目并不多,在投资落地上引发的机构间的竞争或许也不可避免;湖北上市公司融资意识不强,开放性不够强也是一大问题;此外,在搭建平台方面,或许还需更多尝试。 首次春季路演活动上,有部分机构人士对路演项目并不感兴趣。“首次路演活动的一个遗憾就是互动环节不够,时间经验都不足。”王含冰坦陈。 对此,长江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希望建立一个常态化的沟通平台和沟通机制,增进信任、促进信息的交流和互动。除了路演活动每季一办、一季一主题,还有湖北省金融办的信息化平台作接口,另外,王含冰表示,还要不厌其烦地、不知疲倦地把投资机构带到地市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