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替换二维码,默默收款70万,如果传闻真实,无疑再次暴露扫码支付潜藏风险。 可能很多人评论这条消息时候,都带有一种“调侃”心思,但是恰好前几天有一位小兄弟在微信中也提及了家人在扫码支付时遭到信息泄露之事,与这则消息遥相呼应。 扫码支付大潮 如今,不管是商场超市还是街边小店,扫码支付已经成为比较广泛应用的标配支付方式。购物结账时,打开支付宝或微信,让商家扫一扫码,就可以付款;或者消费者扫一下商家的二维码,输入付款金额,就可以结账。 但是风险问题随之而来,很早就有“二维码被植入木马病毒”、“银行卡莫名其妙被扣款”等安全隐患被频频曝光。 平心而论,这些风险问题都是当事人不明就里,分辨不出二维码是否为正规用于支付的二维码所造成的,而并非是真正扫码支付本身造成的,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扫码支付得到社会普及中的漏洞所为。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恰恰是因为扫码支付的普及,在带来支付便捷的同时,也为不法分子打开了犯罪的大门。 扫码支付是移动支付市场即将燃起的又一把火,也将加速线下支付往线上支付发展。 前不久,央行批准了扫码支付重新上线,银行和银联也推出相关业务,7月工行也推出了二维码支付产品,可以用手机扫码支付,也可以由POS机扫描手机付款码支付。银行和银联的扫码支付产品将嵌入Token技术,通过对卡号的变异处理,保护客户的资金和信息安全。此前已经和Apple Pay合作的中国银联,拟把扫码支付充实到“云闪付”产品系列中,作为非接触式支付的补充。可以预见,未来基于消费场景的扫码支付市场争夺将更加激烈。 但是无论扫码支付如何发展,还是要多长几个心眼,提高自己防范能力,避免在使用扫码支付时落入陷阱。 火爆的扫码支付在蓬勃发展的同时,风险也在急剧加大! 什么类型的扫码支付风险最大?最容易被优先封杀呢? 1、真实商户比例极低; 2、套卡用户及交易额度过大; 3、严重违反官方规范,变造商户类型及交易; 4、引发线下群体冲突; 5、费率过低,以招商为目的而不是发展为目的; 如何选择靠谱的无卡、二维码支付产品? 1、产品存在至少2个月以上时间,新出的产品不建议代理! 2、使用人群不能少于1000人,否则没有任何可比性? 3、无卡通道不能少于2家; 4、新成立的公司不要加盟,非奸即诈; 5、吹牛逼过猛的不要代理,最后肯定坑爹; 6、被爆料迷曝光过的也不要代理。 ...
加拿大网贷平台Thinking Capital,发布了一款名字为“Lucy”智能聊天机器人,该机器人不但可以全天候的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帮助客户通过Facebook Messenger进行贷款资格认证。Hi, Lucy! 近日,专门为小企业服务的网贷平台Thinking Capital 宣布推出新的Fintech人工智能机器人“Lucy”,该机器人的新性能就是能够帮助企业通过Facebook Messenger快速访问Thinking Capital(贷款服务平台)。 此机器人是由温哥华公司Finn.ai为Thinking Capital开发的。Finn.ai的联合创始人兼总裁Jake Tyler评论道:“机器人能够令像Thinking Capital这样的数字科技公司在用户已经使用的聊天程序中嵌入自己的服务。” Thinking Capital首席战略官Anthony Lipschitz称:“我们希望客户在大型聊天平台上都能找到我们。目前有52%的客户通过移动设备来申请贷款,要想做到能为客户提供7天24小时的服务,Lucy的出现是重要的一步。我们正在利用人工智能的力量去学习然后适应客户的需求,同时我们想要转变帮助他们接触和管理资本的方式。” 用户通过 Facebook Messenger就能访问到Lucy,而该聊天平台上存储有加拿大77%的中小企业主的资料。 Thinking Capital称Lucy能够即时回答用户提问、评估用户的融资资格以及帮助用户了解网贷产品。 像其他金融公司的客服类似,Lucy所扮演的“角色”是一位客户服务助理,能够7天24小时全天候回答客户的问题。而Lucy的独特之处就是在回答问题的过程中能判断用户是否具备贷款额达到300,000美元的资格。 “我们非常欢迎加入Lucy加入客户服务团队。我们的目标就是带给客户最好的交流体验的同时能继续追求最前沿的金融科技创新,”Anthony Lipschitz说道。 Thinking Capital也可以将机器人整合到网页和MSM平台中以方便用户在频道之间进行切换。除此之外,该公司表示Lucy还有更多的功能正在准备当中,例如允许客户检查个人账户等。 ...
车贷、房贷已经成为不少家庭每个月的生活常态。大家都知道不按期还贷会在银行留下不良记录,对今后申请贷款等都会有影响。可园区市民王某明明在还款到期的前一天,通过转账的方式还了贷款,可结果还是上了银行的“黑名单”。觉得委屈的王某把银行告上了法庭,近日,园区法院审理了此案。 王某在A银行有车贷,每个月还款日为20号。2014年9月19日,王某通过其在B银行开立的银行卡,以网银转账的方式(小额转账:7×24小时非实时)向A银行的还款账户汇款,用于归还车贷。但该款项于2014年9月22日才入账,致使王某车贷出现了逾期,人民银行征信记录出现不良信用记录。 为了证明自己清白,王某诉至园区法院,要求银行恢复征信记录中的不良记录,赔偿精神损失费8888元、误工费888元、滞纳金10.74元、利息12.36元。 法院审理查明,由于B银行在2014年9月20日的那个周末进行二代支付系统的切换升级,从9月20日00:00开始,至8:00结束。此时小额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暂停受理业务,导致原告提请的小额跨行转账支付没能及时入账。 法院表示,网银小额转账虽显示非实时,但除法定节假日及小额支付系统停运外可做到24小时内到账,这符合普通客户对于小额支付系统的认知,本案所涉汇款历时近三日到账,明显不符合小额支付系统的运行惯例。 被告B银行未提前告知王某9月20日为支付清算系统维护日,从而导致贷款逾期还款的后果,故被告存在过错,应对逾期产生的损失给予赔偿,并恢复信用记录。故法院判令B银行向原告支付直接经济损失10.73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金融消费出现征信纠纷,消费者应当积极维权。而作为金融机构来说,应就银行业务暂停、维护等事宜告知客户,以免使客户对汇款到账时间做出误判。 二是,个人在重视自身信用度的同时,金融机构亦应当珍视客户的个人信用记录,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应及时核实,以避免客户遭受到因非自身故意导致的不良信用记录所造成的损失。 ...
商业银行宜从五个维度做优P2P资金存管 规范的网贷平台市场存管业务不仅可以为商业银行带来丰厚的直接回报,更可以带来增加客户黏性等间接回报,从另一个层面讲,商业银行主动介入网贷平台存管市场,也是主动拥抱互联网,支持普惠金融的一个具体措施,有利于承担起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为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当然,在这一过程中,还是要处理好利益、风险与管理的关系,实现各方利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商业银行尤其是以中小企业为主要目标客户的银行,应抓住转型机遇,以P2P资金存管业务为出发点加速战略布局,抢占新金融市场的发展先机。 1、基于P2P生态规律,设立商业银行P2P资金存管业务管理部门。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明确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商业银行应遵循P2P生态系统运行的内在规律,设立P2P资金存管业务的一级管理部门。一方面重点开发专门的P2P客户资金存管系统,以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努力成为P2P网络贷款业务运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以全面、便捷的业务终端、优化的客户体验以及完善行业应用等手段不断加强电子渠道建设,提高银行与平台的融合度。另一方面致力于加强P2P平台资金业务的结算功能,为其提供更专业化的账户管理、资金结算等综合服务。例如,积极拓展平台业务中的个人客户,开立本行借记卡及个人网上银行,并与平台网站进行身份绑定,既保障了平台客户的资金安全,又增加了银行的潜在客户资源;根据平台要求,完成相关账户信息的校验、交易对账及清算服务,以个性化产品吸引更多的优质平台参与合作。 2、注重平台资金的安全性,建立严谨的账户管理体系。摒弃联合存管模式,商业银行应致力于推行银行直接存管的商业模式、建立合规风险监测控制机制,最大限度的规避资金池风险。借鉴银行业内承揽基金业务采用的托管模式,以独立、隔离的账户代替统一账户,提高账户管理的安全级别。在具体的业务操作中,银行首先通过技术手段实现自有资金存管系统与平台的无缝对接;其次将平台资金存管的系统结构划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分别是账户层、通道层及应用层。以此为基础为P2P平台、投资者。融资者以及担保人分别建立相互各类、分层管理的账户,三个部分互动连接,形成银行P2P资金存管系统的主干;最后,银行对每一个不同种类账户的的资金进行相应的交易、结算管理,同时将各自的信息记录在账户中,银行定期对账户信息进行总分核查及明细核查,确保账户中的每一笔交易都有迹可循。此外,每一位参与主体也都可以通过账户及密码进行实时查询,提高用户体验。 3、明确各项业务制度,建立规范化的平台准入和收费标准。在P2P资金存管业务中,平台企业的信用资质等因素是银行关注的重点。高品质P2P平台对银行业务的开展至关重要,能为银行提供巨额、稳定的存管资金,其安全性保障也减少了银行对其管理的难度、降低银行成本。因此,商业银行在确定准入平台时,不仅要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也注重存管平台的注册资本金、平台规模和市场声誉等指标。例如,要求平台在资本金要求方面,实缴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在控股权方面,实际控制人应为政府、大型国有企业、主板或中小板上市公司、大型金融机构、知名互联网企业等;在风险声誉方面,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系统功能完善、获得ICP认证,并具备一定合作价值和社会影响力等。此外,在P2P资金存管业务的收费方面,银行也应建立合规、合理的标准,可根据P2P交易规模,按照约定的比例收取存管费用,主要包括系统一次性接入费和存管服务年费。 4、以资金存管业务为基础,拓展更高层次的业务发展模式。P2P资金存管业务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不仅是拓宽收入来源、增加客户资源的重要手段,更是推动银行布局更深层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突破口。银行在顺利开展资金存管业务的基础上,应继续推进和P2P平台的技术合作,进行平台资产管理、客户管理和风险管理等综合性服务。一是借鉴同业经验,为P2P平台提供一站式资产服务,通过账户资金进行货币基金的合理购买,以提高资产的收益率;二是与平台开展客户共享合作,紧抓网贷交易过程中的核心主体,对平台上下游企业、投融资客户展开“网络链”式的综合营销,通过资源共享的方式实现双赢;三是采取有效手段为平台提供风险控制的补充性服务,主要通过对客户账户、平台账户进行名单式联网排查、实施跟踪平台经营状况等手段来减少和预防平台的声誉风险等。 5、注重多方协调沟通,共同推动P2P生态环境建设。健康的行业生态环境是顺利开展网贷业务的前提条件,也是银网持续合作的基础。因此,开展P2P资金存管业务需要银行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为建设良好的网贷生态贡献力量。作为P2P交易过程中的一环,银行扮演着极其重要的桥梁角色,对于创造P2P和谐生态至关重要。第一,积极加强与工商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对与银行有合作意图的平台进行及时、准确而谨慎的甄别,剔除资质不过关、风险大的平台,选择口碑好、内控佳、风险低的优质平台进行合作;第二,加强与银行同业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共享,建立银行业P2P资金存管项目数据库,提高各个银行面对不同客户投诉、纠纷处理的能力;第三,加大与人行、公安、税务等部门合作的力度与深度,尤其注重审核客户信息的真实性,最大限度地从源头控制风险;第四,积极响应监管部的政策指导意见,做到合规、合法经营,建立可疑交易报告报送制度,严密监管P2P资金链,从而杜绝网贷交易非法集资与资金池的现象。 ...
10月19日,《学习时报》刊发了其对中国银监会主席、党委书记尚福林的专访。访谈中,尚福林对中国银行业发展状况、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互联网金融发展安排、非法集资监管措施等问题逐一做了回答。 学习时报:银行业是我国金融领域的重要支柱,其发展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状况。请问,目前我国银行业的整体情况、综合实力如何? 尚福林:总体来说,我国银行业综合实力处于持续增强的一个状态。 一是经营效率稳步提升。2016年6月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和贷款的余额分别是146.2万亿元和101.5万亿元;2003年至2015年间年均增速分别为16.9%和16.0%。商业银行的成本收入比从2006年有统计以来的40.2%下降到2015年的30.6%;银行业从业人员人均管理的资产规模从2006年的1608万元扩大到2015年的5241万元。 二是历史风险得到有效化解。2003年末,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是17.8%,随着大量历史风险得到有效化解、银行业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提升,信贷资产质量也趋于好转,最低时不良率一度降到1%以下。 三是当前银行业风险总体可控。近两年不良率虽有所上升,但风险总体处于可控区间。拨备覆盖率从2004年末的30%上升到最高时的将近300%。拨备覆盖率通俗来理解,就是银行对于每一块钱的不良资产,准备了多少钱去覆盖它。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也从2003年末的-2.98%上升到2015年末的13.5%。同时就资本质量来说,我们处于国际同业较高水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联合评估认为,中国银行系统可以承受一系列单体风险的冲击。 学习时报:您刚才谈到,当前银行业的风险情况是总体可控的,这个可控有没有具体的数字支撑?跟国际同行业相比,我国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处于一个什么样的水平,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尚福林:截至今年6月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是1.44万亿元,比年初增加了1629亿元;不良贷款率是1.75%。同时,随着一些传统行业的产能过剩矛盾进一步显性化,“僵尸企业”加速重组退出,部分企业债务风险暴露会有所增加。 跟国际同业相比,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这一轮的不良贷款上升是在非常低的基数下上升的,经过前十多年的银行业股份制改革,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持续下降,在2011年下降到0.9%的历史低点,此后不良贷款余额连续19个季度上升,今年上半年末不良贷款率是1.75%。二是过去几年,商业银行已经用计提的减值准备核销了很多不良贷款。银监会实行逆周期的拨备政策,过去在经济上行期,我们要求银行业提了大量的拨备。过去三年,商业银行用拨备核销以及其他手段处置了大约2万亿元不良贷款,全部是市场化手段,这也是我国银行业不良贷款上升比较慢的原因之一。 学习时报:这两年“融资难、融资贵”成为多数企业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您觉得引起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银行业在对这些企业的资金扶持上,有没有什么政策? 尚福林:近年来企业反映比较突出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本质上是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以及资金供需结构不平衡、不匹配的问题,这是经济和金融领域许多深层次矛盾共同作用的结果,也是个世界性难题。对于当前我国的“融资难、融资贵”现象,有一部分是市场“优胜劣汰”、经济转型升级和化解产能过剩中的正常现象,是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必然要求,例如产能过剩行业中没有竞争力、没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投资过度、扩张过快、主业不清晰和债台高筑的企业等,对此应科学对待、审慎稳妥处理。当然,也有部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由于市场机制不健全、政策落实不到位、配套不完善等导致的资源错配,这是需要对症下药、着力解决的重点领域。 这几年,银行业已在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一是采取“有扶有控”的差异化信贷政策。对产能过剩行业科学设定信贷标准,实施差异化信贷策略,对产能过剩行业中有效益、有市场、有竞争力的优质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防止“一刀切”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二是推行债权人委员会制度。对于债务规模较大且涉及三家以上债权银行的企业,成立债权人委员会,确保成员银行协调一致,统筹做好增贷、稳贷、减贷安排,为债务风险化解和经济稳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持。三是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对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竞争力的“僵尸企业”,各银行业债权机构协同行动,制定清晰可行的资产保全计划,稳妥有序推动企业重组或退出市场。四是加强兼并重组金融服务。修订《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鼓励银行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信托公司积极参与企业并购重组。 学习时报:在“大众创业”政策的鼓励下,许多小微企业应时而生,但由于自身条件限制与多种因素影响,“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显得格外突出。针对小微企业的这种状况,银监会有什么对应的解决措施? 尚福林:部分小微企业之所以融资难,一方面与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的企业风险程度不一样,资金的介入方式也应该不一样,如高科技企业初创期主要应是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股权投资支持,我们也在积极推动投贷联动试点以缓解问题。另一方面,与小微企业自身的特点密切相关,如:小微企业往往信用积累不足,也就是“缺信用”;财务报表不规范,也就是“缺信息”;抵押担保不足,也就是“缺增信”等等,导致其难以符合银行放贷条件。 具体到“融资贵”问题,利率方面2014年以来连续六次降息,2016年6月非金融企业及其他部门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26%,比2014年底下降了1.5个百分点;费用方面,部分第三方服务收费和民间借贷利率持续较高,当前商业担保费率大多在1.5%至2.5%,最高的达5%,部分担保公司还要求企业存入贷款金额10%~20%的保证金,变相增加企业融资成本;还有就是银行体系之外的民间借贷利率往往在20%左右。 银监会针对“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方面,银行通过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来获取有效信息,包括看“三品”(产品、押品和企业主的人品);看“三表”(水表、电表、税表);积极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如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建立并推广“银税互动”机制,推广“双基联动”(基层银行机构与政府基层党组织联动的贷款模式)等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合作模式;部分地方还建立了小企业信息平台。这些信息平台的搭建也说明,解决小企业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需要整个社会共同努力,希望各有关方面更积极地参与进来。 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贵方面,大力清理和规范服务收费。近三年,银监会联合国家发改委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连续多次开展大范围的银行业服务收费督查检查和清理整顿工作,督促银行严格落实“七不准、四公开”要求,严惩乱收费行为。现在21家银行机构收费项目从2012年前的平均600余项,精简到2016年6月末的平均213项。 在完善中介支持体系方面,当前要抓好落实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特别是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通过政府性担保集中发力,为支持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创造更好的条件。 学习时报:“互联网+”是近几年一个比较流行的提法,大部分的行业都在想办法和互联网挂钩。金融业与互联网融合产生的一种网络借贷行为(P2P),弥补了融资市场与融资工具缺乏的短板,也促进了普惠金融的发展,但是也存在运作不规范、风险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请问目前网络借贷机构的运营情况处于一个什么样的状态,下一步有何规范发展安排? 尚福林:从目前网络借贷实践情况看,P2P网络借贷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满足民间资本投资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快、偏、乱”等问题,主要是P2P平台数量和业务规模增长过快,业务创新偏离信息中介定位和依托互联网经营的本质,“卷款”、“跑路”、非法集资等风险乱象时有发生。这既损害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声誉和健康发展,也不利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防范网络借贷风险,今年8月份,银监会会同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6〕1号),主要从六个方面对网络借贷行业经营和监管的基本制度做了安排(自发布起12个月过渡期): 一是明确了网贷从业机构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的本质特征,主要依靠互联网为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二是明确了网贷监管体制机制及各相关主体的责任。按照“双负责”的原则,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为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制定网贷业务活动监管制度;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网贷的机构监管,具体监管职能包括备案管理、规范引导、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等。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对网贷涉及的电信业务、互联网安全与金融犯罪,以及互联网信息内容等进行监管。 三是明确了网贷业务规则。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了网贷业务边界,明确提出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得从事债权转让行为、不得提供融资信息中介服务等。对于打着网贷旗号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打击和取缔。 四是对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方面,要求对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实行分账管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防范道德风险,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另一方面,限制借款集中度风险,与刑事法律中非法集资有关规定衔接,引导网贷机构遵循小额分散原则开展业务,明确规定了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贷机构及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余额上限。 五是对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行为进行了规范。从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角度出发,明确了出借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投资经历、身份信息、资金来源、认知和承受能力等,对出借人进行风险揭示;同时,借款人应当提供准确信息,确保融资项目真实、合法,按照约定使用资金,严格禁止借款人欺诈、重复融资。 六是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坚持市场自律为主,行政监管为辅的思路,规定网贷机构应履行的信息披露责任,充分发挥市场自律作用,创造透明、公开、公平的网贷经营环境。 学习时报:非法集资是当前影响金融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较大的问题,近年来,非法集资案发情况持续高位运行,对此你们有什么监管措施? 尚福林:今年上半年,全国新发涉嫌非法集资案件2889起,涉案金额1581亿元,参与集资人数约87.7万人,总的来看各项数据仍处于历史高位。从涉案领域看,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房地产、网络借贷(P2P)、农民合作社、私募基金等行业领域案件持续高发,其中,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新发案件金额占全部涉案金额的比重接近60%。 防范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事关各地方经济金融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2015年10月,国务院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全面深入推进落实,进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中央层面,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加强顶层推动,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增强工作合力;地方层面,各省(区)人民政府是非法集资风险防范的第一责任人,非法集资风险稳妥化解,离不开各地政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落实职责分工,强化制度约束,提升工作质效。 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近年来一直积极督促银行采取措施,推动控制非法集资风险的传染。一方面,通过银行网点等渠道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知度,努力把非法集资风险消除在萌发、初发和未发状态。另一方面,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员工行为管理,全面排查员工异常行为和账户异常交易。 下一步,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防范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一是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特别是要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加强考核和责任追究,明确专职人员配备,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同时进一步明确有关行业监管职责,确保监管防范非法集资不留真空。二是依法稳妥做好案件处置工作。三是切实抓好宣传教育和广告治理。各省(区、市)要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严格管控类金融企业和业务注册管理,各省(区、市)要对类金融企业和业务市场准入严格控制,注册登记该暂停的暂停,该清理的清理,切实遏制住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从治标切入,为治本争取时间。五是积极推动出台《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行政立法的形式解决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手段缺乏的问题,明确非法集资人、集资协助人、集资参与人的法律责任,推动做好非法集资的治本工作。(原标题为《尚福林:当前银行业的改革发展与监管——中国银监会主席、党委书记尚福林答本报记者问》) ...
近日,网上再次流传出《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此次流传版本与8月中旬流传版本基本相同。《征求意见稿》共五章二十六条,对P2P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前据消息,该《征求意见稿》由银监会下发至各银行。近日,知情人士称,“P2P资金存管征求意见稿”已于近日定稿,具体定稿约在9月26日左右。 《征求意见稿》要求网贷存管业务中,存管人必须为委托人开立资金存管汇总账户和平台自有资金账户,为网贷机构的客户(包括出借人、借款人及其他网贷业务参与方等)在资金存管汇总账户下分别单独开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确保客户网络借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有资金分账管理,安全保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网贷平台可采用“大账户+小账户”形式,该形式下,“大账户”必须是银行资金专用账户,“小账户”则是交易结算资金账户或子账户。不限于银行二类账户。 对于现有的资金存管模式,《征求意见稿》最具“杀伤力”的是提出“存管银行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此举意味着联合存管模式不受监管认可。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9月23日,直接存管方面,有137家P2P平台与银行签订了资金存管协议(不含前期谈判、协议签订中),其中,正式上线银行存管系统的P2P平台约51家。而同期,全国P2P平台运营数量超过2200家。 以下为网上流传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活动,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暂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存管人接受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简称网贷机构)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网络借贷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与销户、资金保管、资金清算、账务核对、信息披露等职责的业务。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网络借贷资金,是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作为委托人,委托存管人保管的,由借款人和出借人进行投融资活动形成的专项借贷资金。 第四条 本指引所称委托人,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企业。 第五条 本指引所称存管人,是指为网络借贷业务的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资金存管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六条 网络借贷业务有关当事结构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应当遵循“诚实履约、勤勉尽责、平等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 第二章 委托人 第七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满足以下条件后,作为委托人,可以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 (一)在工商管理部门完成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二)在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 (三)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获得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四)具备完善的内部业务管理、运营操作、稽核监控和风险控制的相关制度; (五)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中,委托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网络借贷平台技术系统的持续开发及安全运营; (二)组织实施平台信息披露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基本信息、项目信息、经营情况等应向投资者充分公开披露的信息; (三)每日与存管人进行账务核对,确保系统数据的准确性; (四)妥善保管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等相关资料; (五)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存管人 第九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满足以下条件后,作为存管人,可以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 (一)设置专门负责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与运营的一级部门,部门设置能够保障存管业务运营的完整与独立; (二)具有自主开发、自主运营且安全高效的网络借贷存管业务技术系统; (三)具有完善的内部业务管理、运营操作、稽核监控和风险控制的相关制度; (四)具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跨行资金清算支付的能力; (五)申请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备案; (六)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存管人的网络借贷存管业务技术系统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完善规范的账户体系,能够根据资金性质和用途为网贷机构、网贷机构的客户(包括出借人、借款人及其他网贷业务参与方等)设立单独的资金账户,实现各账户之间的有效隔离,并记录账户与网贷平台之间的从属关系; (二)具备完整的业务管理、身份验证和交易校验功能。存管人应在开户、充值、投标、提现、撤单、缴费等资金清算环节设置交易密码或其他有效的指令验证方式,以便对客户身份及交易授权进行认证,确保资金指令真实合法,防止网贷机构非法挪用客户资金; (三)具备对接网贷平台系统的数据接口,能够完整记录网贷平台客户信息、交易信息、项目信息及其他关键信息,并向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查询功能; (四)系统具备安全高效稳定运行的能力,能够支撑对应业务量下的借款人和出借人各类峰值操作; (五)监管部门提出的其他要求。 第十一条 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中,存管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存管人对申请接入的网贷机构,应设置相应的业务审查标准,为委托人提供资金存管服务; (二)为委托人开立资金存管汇总账户和平台自有资金账户,为网贷机构的客户(包括出借人、借款人及其他网贷业务参与方等)在资金存管汇总账户下分别单独开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确保客户网络借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有资金分账管理,安全保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三)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依照出借人与 借款人发出的指令或有效授权的指令,办理网络借贷资金清算支付; (四)记录资金在各交易方、各类账户之间的资金流转情况; (五)每日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交易数据与平台进行账务核对; (六)根据法律法规和存管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或存管合同约定的对象定期提供网络借贷资金存管报告,披露网络借贷平台资金保管、使用等信息; (七)妥善保管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相关的交易数据、账户信息、资金流水、存管报告等包括纸质或电子介质在内的相关数据资料和业务档案,相关信息应该保存15年以上; (八)存管银行应对客户资金履行监督责任,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 (九)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 业务规范 第十二条 存管人与委托人根据网络借贷交易模式约定资金运作流程,即资金在不同交易模式下的汇划方式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不同模式下的投标、流标、撤标、项目结束等环节。 第十三条 存管人应与委托人、网络借贷业务当事人(包括出借人、借款人及其他网贷业务参与方等)签署网络借贷资金存管合同(下简称“合同”),合同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存管账户的开立与管理; (四)平台客户开户、充值、投资、缴费、提现及还款等环节资金清算及信息交互的约定; (五)平台投资项目关键信息的记录; (六)网络借贷资金划拨的条件和方式; (七)网络借贷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和信息披露; (八)存管服务及费用支付方式; (九)合同期限和终止条件; (十)风险提示(存管人不负责项目风险、平台虚假标的、伪造数据风险等); (十一)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委托人需向存管人提供真实准确的交易信息数据及有关法律文件,包括并不限于平台当事人的信息、交易指令、借贷合同、收费服务合同等。存管人不对网贷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因委托人故意欺诈或数据发生错误导致的业务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五条 委托人和存管人应共同制订供双方业务系统遵守的接口规范,并在上线前组织系统联网和灾备应急测试,及时安排系统优化升级,确保数据传输安全、顺畅。 第十六条 每日日终交易结束后,存管人根据委托人发送的日终清算数据,进行账务核对,对资金明细流水、资金余额数据、资产余额数据进行分分资产对账、分分资金对账、总分资金对账,确保双方账务一致。 第十七条 存管银行定期出具网贷机构资金存管报告,按照双方约定的报告制订标准和规范,对网贷机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保管情况在官方指定网站进行公开披露,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网贷机构的交易规模、借贷余额、存管余额、借款人及出借人数量、逾期率、不良率、客户数量、平均借款期限及借款成本等。 第十八条 网贷机构暂停、终止业务时应至少提前三十个工作日通知存管人,存管人应配合网贷机构或清算处置小组完成存续借贷业务的处置工作,相关清算处置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中,除必要的披露和监管要求外,委托人不得用“存管人”做公开营销宣传。 第二十条 存管人担任网络借贷资金的存管人,不应被视为对网络借贷交易以及其他相关行为提供保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存管人不对网贷资金本金及收益予以保证或承诺,不承担资金管理运用风险,投资人须自行承担网贷投资责任和风险。 第二十一条 为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存管人应根据存管金额、期限、服务内容等因素,与委托人平等协商确定存管服务费,不得以开展存管服务为由开展捆绑销售并变相收取不合理费用。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应当接受中国银监会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中国银行业协会依据本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为维护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市场秩序,中国银行业协会可依据本指引和自律规则,检查和处理违反本指引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对于已经开展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的委托人和存管人,在业务过程中存在不符合本指引要求的,在本指引发布后进行整改,整改期不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六条 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10月19日下午,有自媒体发文援引“知情人士”的话称上海P2P网贷平台“信而富已走到美国上市的最后阶段。不出意外,将在年底在纽交所挂牌上市。” 根据信而富官网,其是一家“致力于国内消费信贷服务的金融科技公司”,于2001年开展业务运营,并于2010年涉足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根据媒体报道,2015年7月,信而富宣布完成3500万美元C轮第一笔融资,Broadline Capital领投,瑞银等机构跟投,此轮融资确定了该公司10亿美元的交易前估值。时任信而富CFO的沈筠卿表示,今年内计划完成全部C轮融资,总额预计1亿-2亿美元。根据信而富官网,其于今年3月作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起人,成为协会首批会员单位。 早在2014年3月,华尔街日报即有报道援引“知情人士”的话称信而富在跟投资银行商谈赴美IPO的可能性。去年12月底,华尔街日报援引“知情人士”的话称信而富计划最早在2016年上半年在美IPO,融资规模达2亿美元,该报道并称摩根斯坦利、花旗和杰弗瑞在参与这次交易。 无独有偶,昨日(10月18日),华尔街日报援引“知情人士”的话称上海网贷平台拍拍贷最早将于明年下半年赴美IPO。拍拍贷向记者表示,“我们不知道华尔街日报的消息来源,对于华尔街日报的报道我们不予置评。拍拍贷2017年的发展重点依然是在国内扩大市场规模。” 目前,纽交所已有两家P2P网贷平台:中国的宜人贷和美国的Lending Club。前者上市于2015年12月18日,后者上市于2014年12月。 截至19日下午,宜人贷和Lending Club的最新市值分别为16.4亿美元和19.2亿美元。 按照此节奏,纽交所在2014年年底迎来了Lending Club,2015年年底迎来了宜人贷,今年年底和明年年底有可能分别迎来信而富和拍拍贷? ...
很多时候,我们总以为自己的沟通是有效的,其实未必如此。在我这几年的工作经验中,有一种情况很常见:一个团队,每个人都很优秀,很出色,工作也很尽责,但是效率总是很难得到提高。问题出在哪儿呢? 很多时候,其实跟能力和责任心无关,而是出在沟通上面。事实上,真正高效、顺畅的沟通,是非常少的。原因之一,是每个人都存在一种情况: 自己熟悉的东西,就认为其他人也应该熟悉;自己认可的东西,就认为其他人也应该认可。 我们很难从别人的角度出发,去考虑:他是怎么看这个问题的,他对这个问题的判断和评价是什么,他会怎么理解我的描述,针对这个问题,他会想到什么解决方案? 这样,当我们跟别人沟通时,就会不自觉地、大量使用我们习惯的用词和观念,向对方传递信息,而完全不管对方是否能够接受。这就导致了信息在传达过程中的损耗和扭曲,出现信息不对称。 举个简单的例子:当客户说“这个LOGO再大一点”的时候,他表达的是什么呢?他想说的,肯定不是“这个LOGO再大一点,整体的平衡感和视觉效果才会更合适”,而是“这个LOGO能不能更大一点,让我们公司的信息更醒目?” 如果设计师没有理解这个含义,他会怎么做呢?他会反复多次地对所有元素的比例和位置进行微调,在这个基础上再微调LOGO,达到不破坏整体平衡感的效果——显然这并不是客户想要的。这样的后果,就是一次次的打回重改。 而如果设计师理解了客户的真实需求,那么,他就可以采取许多“尺寸”之外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能不能将LOGO换个颜色?能不能将LOGO的位置调整一下?能不能周围的元素弱化一下,来突出这个LOGO?等等。 在许多公司,这样的例子几乎每天都在上演。运营无法理解为什么产品把需求否了;产品无法理解为什么研发实现的功能跟他要的就是不一样;设计师无法理解文案究竟要什么风格;AE无法理解创意为什么一直拖稿;创意无法理解为什么客户就是不满意;老板无法理解给你们这么多人,为什么这点事情都做不好…… 这其实就是平常所说的“沟通成本”。假如一项工作,2个人花12小时可以完成,现在给4个人,是不是只需要6小时?当然不是,很多时候,未必会比12小时缩短多少,甚至可能会增加。 原因就是因为,人多了,需要对接的信息也多了,彼此的沟通成本也急速上升——因为每个人都要跟其他所有人进行沟通。如果2个人的沟通成本是n,3个人就是3n(AB,AC,BC),4个人就是6n(AB,AC,AD,BC,BD,CD)。 如果这些沟通过程没有很好地完成,就会导致信息的不完整,引起一系列降低效率的意外。比如,小明本来应该在收到小红的邮件之后,立刻进行处理,但是他没有得到这个信息,导致邮件在这个环节拖了半天;比如,小明本来已经做好了一份表格,可以改一改直接用在别的任务上,小红不知情,导致又重新做了一次;比如,同样一个要求,小明与小红的理解不一致,导致两个人做出来的东西整合不到一起…… 别小看这些细节,大量的这些意外积累在一起,常常就会导致一个项目十天半个月的延误。这不仅仅是项目经理应该注意的问题,也是我们每个人需要注意的问题。任何涉及团队协作的工作,绝不仅仅是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就行了:你要学会跟别人有效地沟通。 对方也许只讲了50%的话,但你能理解到对方90%、甚至100%的需求,然后把事情做到位。其实,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我们身边那些优秀的人通常具备这样的素质: 他们未必在任何事情上都有过人的能力,但是他们考虑得特别周到,很多细节都能处理得很好,很多事情在他们手中,总是会省心很多。 在团队里,这就叫做默契。许多习惯了“按部就班”方式的人,不会去思考为什么要这样做、应该怎么做、如何才能更好地满足双方的需求和目的,而只是抱着“你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的心态。 这样一来,只要双方的理解不是100%吻合,就势必会出现偏差,从而导致返工、修改,乃至于多次的扯皮。而有效的沟通以及自省,其实就是一种修正机制。它可以使你在开始工作之前,确保将双方的理解调校到同一个方向上,从而事半功倍。 不同的理解,很多时候,是因为视角和层次的不同。做一个方案,执行者会去想:这个方案要怎么引入,这里的文字要怎么表达,这里用什么图表会更有效?而运营的主管可能就会想:这个方案的逻辑是否清晰,是否传达出了最重要的信息?总监则可能会想:这个方案是否符合品牌的战略和方向?是否能带来足够的收益?诸如此类。 所以我曾经提到过:无论任何职位,你一定要在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对其他人的工作有所了解。不但对同事的工作要有了解,对跨部门的协作者、上级,都要有所了解。 这样一来,当你跟别人对接工作的时候,你才会知道:他会如何理解你所说的话;会如何评价问题的优先级;会采取什么方式去解决问题。以及,他所作出的这些理解和反应,是不是你所期望的? 这也是我对新人一向的要求。每个新人入职,我都会对他们说,在完成手头工作的基础上,一定要去理解你的团队伙伴和负责人的工作。不懂就问,还不懂就再问,问完自己多思考。只有充分理解了整个团队的目标、进展和工作方式,你做起事情来才能事半功倍。 在一个职位上做久了,你的目光和思维就会被限制住:你会习惯用这个职位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从自己出发,建立对问题的描述框架。只有主动地跳出这个框架,从更高的高度去鸟瞰,才能提升你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效率。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股权众筹平台,优质项目即将上线 ...
日前徐汇区召开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会上通报了防范与处置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推进情况。 区委常委、副区长王宏伟要求:一是各单位要共同配合,围绕打非领导小组明确的任务、目标,强化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要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金融办要完善定期会议等工作制度,牵头发挥综合协调职能作用。三是要重点对我区国资情况进行排查,及时厘清界限,降低风险。加强金融风险信息汇总报送,针对个别重点企业开展对策研究,落实工作措施。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钟晓咏要求:一是要优化机构设置,强化力量配置,确保工作有力推进。二是要抓住源头,以防为主,筑高屏障,防止成为风险洼地,切实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三是要把握好打击时机和方式方法,突出打击重点,及早介入掌握动态,梳理形成风险防控处置工作预案,确保专项整治平稳有序。 ...
近日,有两条与北京纸媒(传统报纸)有关的消息不胫而走:一是《京华时报》将停刊,并入《北京晨报》,二是《新京报》将并入《北京日报》集团。都是“并入”,但却有实质性差别:《京华时报》并入“竞争对手”《北京晨报》,其实就是死亡,而《新京报》并入《北京日报》集团,改变的可能是管理方式。 而在9月初,传统纸媒地震发生在另一座城市:上海。上海早报双雄之一的《东方早报》,已确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停刊,员工整体转入澎湃新闻网。 纸媒接连关停,电视台还会远吗?中南影业CEO刘春在微博上评论: 京华时报停刊了,为什么没有一家电视台停呢?要知道中国四级办台,电视台多得数不过来。 其实,电视频道关停也在悄然进行中,9月15日,深圳广电集团发布消息,称法治频道因技术性原因将于2016年9月16日凌晨1点57分暂停播出。10月1日,有微博爆料:九江市广播电视台文娱频道关停。 在国有文艺院团、报业集团、博物馆等文化部门先后经过大刀阔斧改革之后,电视台很有可能成为中国文化体制改革下一个突破口,“四级办电视”的政策将会得到重新评估。届时,电视台死亡将不是个别现象,而是一场运动战。 4000家电视台,24000多个频道,电视台危机比传统纸媒严重 从2014年开始,大量传统纸媒开始倒闭,《风尚周刊》停刊;《心理月刊》停刊;《YES!》停刊;《风尚志》停刊;《都市主妇》停刊;《生活新报》停刊……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大多数杂志都在报刊亭上苦苦挣扎,越来越少读者选择纸质媒体阅读,全球最大的出版集团之一康泰纳仕也开始新一轮大裁员,其中传统杂志部门将成裁员重灾区。 《人民日报》曾经是一统天下的媒体渠道,是正部级,当时中央电视台仅是副部级。作为宣传喉舌,报纸在当年多么不可一世,但如今仍难逃被市场边缘化的命运,成为只有国企、党政订阅的小众媒体。事实上,电视台的危机比纸媒更甚。 中国是全球电视台最多的国家,而且是多而不精,很多电视台靠“吃政府饭”才能勉强维持。据报道,广电总局2010年统计,中国有4000家电视台,24000多个频道。经过这几年的发展这个数字估计只多不少,而且还没有统计一些镇电视台。 这么多的电视台导致大量的重复制作、重复播出、重复覆盖导致了重复投入,增大了支出成本,造成了很大的社会浪费。 网民大幅度增长,电视观众却开始萎缩 电视台如果不改革,那么纸媒的今日,也许就是电视台的明日。像曾经万人空巷的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现在也已经式微了。 与纸媒面临相同的问题,电视影响的群体正在逐渐萎缩。年轻一代正在兴起“不看电视族”,电视机对于热衷手机和Pad的他们已经可有可无。 根据PwC数据显示,北美订阅电视的渗透率预计将由2012年的79.8%下降至2016年的78.1%。从CSM公布的全国收视总量来看,2012年1-5月观众平均到达率为68.2%,2016年1-5月下降至62%。 另一方面,网民数量则开始大幅度增长,截止2016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88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1.7%,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 纸媒被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及网络媒体打败,而掏空电视台则必然是视频网站。 就像Netflix CEO里德·哈斯廷斯曾在发表演讲时表示:网络电视将在未来数十年内全面取代广播电视。 也许不用数十年,很可能5到10年,甚至更短的时间电视台就会发生巨大变化。 广告下滑,三线卫视已名存实亡 现代传播旗下包括《周末画报》、《优家画报》等15本杂志广告收入同比下跌20.0%。集团旗下传统平面杂志收入已连续5年收入下跌,陷入广告收入下滑的困境。 集团股东出售艺术品作价2912.1万元计入该集团平面媒体及艺术事业部销售收入这件事让人啼笑皆非的同时,也深刻地体现了纸媒的穷途末路。 广告收入下滑的问题也同样困扰着电视台。 CTR市场研究最新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中国广告市场整体较去年同期有所好转,同比增长0.1%。但电视同比下降3.8%,市场份额逐渐被吞食。结合2015年同期数据对比,电视媒体广告收入、广告时长均持续下降,与纸媒一样同样陷入广告收入下滑的困境。 资本是逐利的,当电视台不能给资本好的愿景,资本就会残酷的选择离开。 深圳法治频道停播原因尽管众所纷纭,但地面频道的窘境确是显而易见的。其中,影视类、综艺类、新闻类等地面频道面对新媒体的冲击将会逐渐丧失竞争力;贴近性强的民生类、生活类频道可能更容易“劫后余生”。 电视总体广告收入萎缩,主要来自二三线电视台,三线的卫视,例如青海、内蒙古、海南等频道已经把壳卖掉。8.30日,河北广电表示拟对河北卫视实施制播分离改革,面向全国招募战略合作伙伴。 广电限令、人才流失,内部折腾让电视台雪上加霜 除了外部的冲击外,电视台内部的折腾则更让电视台难以招架。 网络上有人整理了《广电总局16年禁限令一览》,让我们看到进入互联网时代后的这16年,总局政策除了少部分是好心办坏事以外,大部分干的都是自毁长城的事儿。 最严重的当属近期的“一剧两星”。 “一剧两星”政策下,二三线电视台买不起好的电视剧,没有好电视剧就吸引不来广告,没有广告就更加买不起好的电视剧。接下来就是收视率下降、观众流失,彻底进入万劫不复的恶性循环。 更严重的后果是,经济效益不好的电视台只能大范围拖欠影视公司的购片款项,以后即便是出得起价钱,影视公司也不敢卖给这些电视台了。与此同时,体制内部的人才显然已经发现了电视台的颓势,纷纷离开体制。放眼电视圈,近几年电视人纷纷出走的消息已经不算重磅新闻,为何?因为太多了。 人才流失加速电视台衰败,电视台衰败促进人才流失,这种恶性循环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难道要到人才全走光为止? 电视台死亡将不是个别现象,而是一场运动战 2016年4月2日零时香港亚洲电视正式停播,开台59年后画上句号,成为香港电视史上的一页。市场里如果没有退出机制,一定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 近两年全球经济低迷,一方面,在电视台投放广告的实体商处境艰难,一方面地方政府财政赤字、外债累累无力向地方台输血。 当电视台影响力日渐式微,宣传效果不佳成了摆设,政府会不会像放弃纸媒一样放弃电视台?笔者预测,电视台的关张会从三线卫视、地面频道这样观看人数较少的小频道开始。深圳法治频道、九江文娱频道关停也印证了这个推断。 而卫视中,西藏、旅游、甘肃、新疆、宁夏卫视是收视最低受众最少的频道。其中西藏、新疆卫视因为民族政策问题可能一时半会不会有问题,旅游卫视虽然观看人口少,但定位清晰,对特定人群有比较强的吸引力。第一家倒闭的卫视频道很有可能在甘肃、宁夏卫视中产生。 另一方面,默多克曾经选择和青海卫视合作,买断了7点半之后的时段,播放星空卫视的节目。三个月后,广电总局叫停了这种合作。未来也许国内资本集团、视频网站会效仿默多克的做法,比如爱奇艺把他的节目放到电视台来播,能不能成功具体要看政策。 新一届领导人上台,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也意味着中国的宣传机构会越来越重视效果,而不是像过去那样摊大饼一样搞“形象工程”。反腐运动中,各种文艺晚会也提倡节俭。连部队文工团都要快撤销了,更加浪费财政支出的电视台当然也将提上日程。 根据网上爆料,九江四套关停的官方由头是:“为了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在国有文艺院团、报业集团、博物馆等文化单位先后经过大力改革之后,电视台很有可能成为中国文化体制改革下一个突破口,“四级办电视”的政策将会得到重新评估。届时,电视台死亡将不是个别现象,而是一场运动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