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快鹿集团”事件引发的神开股份(002278.SZ)股权纷争迟迟未有平息,最新进展则是原本有意接盘神开股份有关股权的宁波惠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宁波惠佳)最终选择了放弃。 12月6日,神开股份发布公告称,2016 年 12月 5 日接到自然人股东顾正、王祥伟、袁建新、高湘、顾冰的通知,告知公司其与宁波惠佳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签署了《交易终止协议书》,此前有关股权转让事项终止。 此前,宁波惠佳、自然人股东以及神开股份第一大股东上海业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业祥投资)于2016 年6月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上述自然人股东将其持有的神开股份 5460 万股股份转让给宁波惠佳,占神开股份总股本的 15.004%。 宁波惠佳原拟接盘 记者当天在采访当中获悉,宁波惠佳原拟接盘神开股份的计划之所以最终终止,主要是被业祥投资的有关股权纷争所打乱。 “收购自然人股东股份只是宁波惠佳原计划的一部分,后者原拟还收购业祥投资所持的13.07%的股份,并计划控股神开股份。”12月6日,此次想转让股份的神开股份自然人股东顾冰告诉记者。 但由于业祥投资所持上市公司股权存在纠纷,现时再行收购其所持股份已不具备可行性。 “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经协商一致,双方决定终止本次股份转让交易。自然人股东将在约定期限内将已收到的第一期股份转让款14000 万元全额返还至宁波惠佳指定账户。” 顾冰补充道。 早在今年6月8日上述自然人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后,业祥投资便随即提出质疑。 据业祥投资称,其于2016 年6月21 日启动了法院诉讼程序,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并请求法院确认上述《股份转让协议》无效。业祥投资表示,案外人徐琪(快鹿集团前总裁)擅自以业祥投资名义与宁波惠佳、顾正等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未经业祥投资股东会决议通过,损害了业祥股东方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6月22日,公司接到的另一份通知也表明,2016年6月20日,业祥投资就其和顾正、王祥伟、袁建新、高湘、顾冰等神开股份自然人股东签署的《关于解除表决权委托的协议书》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定无效,并称该《协议书》未经业祥投资法定代表人谷平的签字确认和业祥投资股东会决议通过。 顾冰表示,尽管后续业祥投资提出了撤诉申请,但股权转让的有利时机已经过去了。 2016年9月13日,上海市长宁公安分局通过微博发布案情通告称,“金鹿财行”及“当天财富”两家融资平台因涉嫌非法集资已被立案侦查。快鹿集团公告并购了“金鹿财行”及“当天财富”,而业祥投资则是快鹿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由此,业祥投资所持神开股份的全部股票便在2016年9月14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予以冻结。 神开股份公告显示,业祥投资的上述诉讼于9月22日才提出撤诉申请,10月11日,公司确认该案按撤诉处理。 对于手中所持股权终止转让后的去向,顾冰直言,更多会考虑二级市场减持,包括大宗交易在内。当然,也不排除找人接盘的打算。 另据神开股份11月23日发布的公告表明,11月22日,顾正和袁建新两人已经率先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了1416.8795万股和1066.5484万股,分别套现26467.31万元和19923.12万元。 股权纷争白热化 作为快鹿集团旗下的上市资产,神开股份实际控制权转让纷争一直充满争议。除了此次和宁波惠佳不欢而散外,其与君隆资产之间就控股权转让的矛盾也在近期白热化。 7月27日,神开股份发布第一大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称,君隆资产通过以10亿元作价受让快鹿集团所持业祥投资100%的股权,间接持有神开股份13.07%股权,并成为公司新任第一大股东。 按照原计划,君隆资产分两期共三笔支付给快鹿集团10 亿元股权转让款。不过,在君隆资产已支付首期第一笔股权转让款4900 万元,但在首期第二笔款项支付期满前,因业祥投资所持神开股份的全部股票在 2016 年 9 月 14 日被冻结,基于股份转让合同签订后发生的客观变化及可能导致君隆资产收购目的无法实现,君隆资产基于不安抗辩之考虑,暂未向快鹿集团支付第二笔及后续收购价款。双方矛盾由此引发,双方各执一词。 快鹿集团则委托律师向君隆资产发出《律师函》督促其及时履行付款义务,表示快鹿集团尚未在约定时间收到君隆资产剩余转让价款,君隆资产已构成根本违约。 但君隆资产方则指出快鹿集团未能协助君隆资产于约定日前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且业祥投资持有的神开股份股权以及君隆资产持有的业祥投资股权均被上海公安局长宁分局司法冻结,导致君隆资产收购该等股份的合同目的将受到严重影响,在快鹿集团纠正上述违约行为之前,君隆资产将中止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 11 月 16 日,又因业祥投资到期未归还借款,君隆资产合伙人王阿炳向法院提出起诉,轮候冻结了业祥投资所持神开股份全部股权。 而有关股权的冻结也为宁波惠佳最终弃购埋下了伏笔。 对此,神开股份证券部人士回应称,股东之争的确对公司有不利影响,但尚没有影响到公司经营层面。 “快鹿集团派出了两名董事成员,经营还是公司在自主进行。对公司来讲,股权归属无非是两个去向,要么是留在快鹿集团内,要么是给君隆资产。由于仲裁是一裁终决,无论结果怎样,公司都会接受。”该人士称。 网贷财经微信 扫码关注 ...
短短两个月时间,涉赌、涉黄APP迅速泛滥,引发大量投诉。其中,疑是同一个游戏运营方运营的金华扎金花、多金游戏、齐齐乐游戏等APP在不到两个月时间被投诉99次,涉及金额578万元,人均损失约6万元。有受害人告诉记者,“同一个账号,可以在这三个平台上登录,而且他们运营模式一模一样。”三个APP上均主打斗地主、扎金花、欢乐牛牛三类游戏。 “9月以来,有1920人投诉涉黄、涉赌类APP,涉及商户69家。其中52家商户使用微信支付,主要为涉黄类APP收款,涉及投诉人1013名。17家商户使用支付宝,涉黄涉赌各占一半,涉及投诉人907名”,业内人士介绍,10月、11月,有效投诉量1.1万件,黄、赌类投诉占比接近20%,属于投诉量最高的类目。 不过,据记者接触的数十名受害人介绍,“金华、多金、齐齐乐,这些游戏的受害规模远远超过这个投诉量,受害人接近400人,有很多在游戏里充值六七十万的人没去投诉,总几千万肯定是有的。”如果按照6万元人均损失计算,该赌博游戏涉及金额接近2400万,其中一位受害人告诉记者:“有人输了92万,怕家里人知道,完全不敢讲。” 典型赌博游戏 在正常游戏产业中,每年消费上万元的用户已可视为“鲸鱼”用户。但在赌博类APP中,月消费10万以上的用户比比皆是。诸多投诉中,损失10万以上的用户占比接近30%。记者接触的受害人中,“3天输了18万”、“半个多月输了20万”者不在少数。 在2015年广东省破获的一起特大网络赌博案件中,国内最大的赌博网络每月有50万会员投注,每月投注额超过4000亿,这相当于2014年广州GDP总额的1/4。 互联网的隐蔽、高效、支付便捷等特性使得赌博产业迅速发展。不过,到目前为止,国内对于赌博网站的认定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具备‘为赌客提供赌博场所或平台’、‘通过抽头渔利方式获取非法利益’、‘人民币与虚拟币自由兑换’,具备这三个特征中的部分,即可认定为赌博平台。” 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律师祝静告诉记者,“目前已生效案例中的赌博网站都是符合这些特征的。”祝静律师此前曾参与一案值5亿的特大网络赌博案。 被投诉的齐齐乐、多金、金华等APP,是非常典型的赌博平台。这些主打“真人棋牌”的游戏平台,以1元=1金币的方式充值且不设上限。每局游戏中,平台从赢家手中抽取5%的所得。惊人的是,这类APP还提供“提现通道”,以“齐齐乐游戏”为例,该APP允许用户将游戏币按照1金币=1元提现,提现额直接通过支付宝打入用户账户,“100元以下提现手续费2元,150元以上提现收取2%手续费,只支持提现50元的倍数。”多金游戏同样如此规定。 一位此前从事博彩软件开发的人士告诉记者:“整个博彩行业的软件架构已经非常成熟,运营者可以清楚看到每个玩家的状态。高明的运营者会通过操作整个游戏走向来长期盈利,而低劣的人就可以操作每局游戏、每个玩家的牌,这样短期盈利更多。这种架构10年前大概10万元买很多套,现在估计不用钱了。” 祝静告诉记者:“存在机器人后台操作,也是赌博网站的重要特征。国内一直打击网络赌博,具备这么多典型特征的赌博网站已经挺少的了,很多都学会了规避。” 灰色产业中的汇元科技 当然,齐齐乐、多金游戏的运营方也在规避,其主要方式就是借助大量空壳公司、境外服务器、新注册公司藏匿身形。以多金游戏为例,其域名“duojinyx.com”在监管部门查询显示“无备案信息”,其IP地址显示在美国特拉华州。 到目前为止,尚无受害人能够找到这些游戏的实际运营人,即便报警、工商投诉也暂无进展。唯一有效果的线索是充值通道,在受害人的支付宝或者微信的账单详情上,可以看到这个网站的收款方。 虽然游戏运营方几乎“每天换一次收款方”,但大部分交易最终指向了天津璀璨星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诸多投诉也几乎全部出现了天津璀璨。 需要指出,天津璀璨还出现在另外一个大量投诉案例中——一款名为“快播成人”的APP,接近300多名消费者投诉该APP用涉黄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充值,涉及金额147万,资金均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流入天津璀璨。 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天津璀璨星辰的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北京汇元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该公司的企业法人。汇元科技是一家在2012年获颁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上市公司,自称“中国支付第一股”。 该公司旗下的另一家子公司北京驰汇友邦科技有限公司同样也在诸如赌博APP、色情视频、兼职诈骗等事件中扮演收款方。记者致电汇元科技官方电话,其前台工作人员承诺转交记者联系方式、采访诉求至公关部门,但始终无人回应记者。 “线上二清”泛滥 据30多名受害人向记者提供的信息,在齐齐乐游戏、多金游戏、金华扎金花三款游戏中,已经出现过20多个收款方,均由微信、支付宝提供支付通道。不过,游戏币的提现操作仅支持支付宝。 对于“提现”问题,支付宝回应记者称:“汇元旗下公司具备《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相关资质,可以开展棋牌游戏业务。但我们明确禁止将游戏资金通过支付宝提现,且该游戏平台不是支付宝的签约商户,是支付宝和合作伙伴进行合作的一个收单业务,合作伙伴把收单的接口开放给该商户。目前,我们已通知所有合作伙伴停止与该商户的支付宝收款业务。” “现在,很多疑是‘线上二清’的机构,在黄、赌等违法行业提供支付通道。他们先成为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合作商,再违规开展业务,”一位银行清算业务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这种‘线上二清’属于严打的对象,但却很难发现他们。” 数据显示,涉及微信支付的1013个投诉中,有327名用户获得退款,解决率约30%。涉及支付宝的872个投诉中,105名用户获得退款。需要指出,记者就上述多个案例咨询多名律师,得到一致回应称:“涉黄类消费,并不受《消法》保护。消费者可以通过起诉合同诈骗要求撤销合同并要求退款,或者以受害人身份寻求公安部门以诈骗立案。” 微信回应记者表示,“商户在入驻微信时,其工商登记资料,以及售卖内容是否需要特殊资质都会受到审查。其经营中的行为,会在用户举报和专项治理中受到清退。”受到投诉的商户在入驻时审核符合资质,被用户举报违规行为后,已经受到清退处理。 蚂蚁金服有关负责人称,支付宝对涉黄涉赌商户从来都是严厉打击。但据了解,目前支付平台对于此类入驻商户的事前审核主要集中在相关资质、资格的审理,由于其服务器大多在境外,很难从源头治理。且大多并非是支付平台的直接签约商户,使得监管更加困难。 网贷财经微信 扫码关注 ...
对于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俗称四板市场),即将被纳入证监会的监管范畴,迎来监管新规。 近日,接近证监会人士告诉记者,证监会在去年向相关主体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已经完成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监管规则制定,并上交国务院等待批复,预计将于12月正式发布。 据记者了解,目前全国共有40家区域性股权市场,都是由当地省级政府批准设立,并由当地政府金融管理部门进行日常管理。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下一步证监会将与地方政府一起进行双层监管,即由证监会出台宏观审慎监管政策,省级政府具体审批执行,若出现风险性事件,由省级政府负责风险处置。 为何要将四板市场纳入证监会监管范畴?上述人士称,这是资本市场向下延伸、增加资本市场包容性的方式。四板市场跟其他石油交易所、文化产权交易所等是不同的,四板市场是新三板和创业板的重要补充。 知情人士称,新规则实施前,省级行政区划内已经设立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不能再新设;尚未设立的,可以设立一家。 目前全国的40家区域性股权市场中,有个别省份有2-3家,比如黑龙江省有三家,分别为哈尔滨股权交易中心、黑龙江省绿地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和北方工业股权交易中心;山东省、辽宁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福建省、江苏省、天津市和浙江省都分别有两家四板市场;云南省尚无。 监管新规将明确设定四板市场的投资者门槛。消息人士称,按照新的规则,将允许金融资产5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投资者参与四板市场的投资。 一家股权交易中心副总经理告诉记者,从当前四板市场情况看,投资者门槛各不相同,有的交易所投资者门槛低至10万元,北京股权交易中心的门槛则是300万元,下一步是否要统一为50万元的门槛,还不确定。 此外,记者获悉,按照新的监管规则,四板市场挂牌的企业可以转板到新三板市场,但具体的转板细节还需进一步明确。 “对于资本市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中小微企业来说,新三板并不是单兵突进。”证监会副主席赵争平日前在公开发言中指出,证监会还注重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功能,促进三板和四板合作对接、协同发展、比翼齐飞。区域性股权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塔基”,主要服务于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是地方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将其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统筹发展,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投资生态链,加速创业资本有序循环,扭转资本市场“倒金字塔”结构。 截至2016年9月底,各区域性股权市场共有挂牌企业1.35万家,展示企业5.41万家,累计为企业实现各类融资6450亿元。 在地方除了这40家四板市场,还有形形色色的交易所,这些是否都是非法存在的?上述股权交易中心人士认为,这些交易所只是不在证监会监管范围,并不能直接认定为非法。 证监会打非局陈柏峰坦言,对于非法交易所较难认定。因为有些交易所平台有地方政府的批文或者备案,不能直接定性为“非法”;但是从其从事或采取的交易模式来看,又很难说是合法的。因为目前大部分这种交易平台都采取了类期货交易模式(采用保证金或者杠杆交易)。而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未经国务院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组织期货交易。所以在认定上要证监会跟地方金融办进行商议。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1月25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有关成员单位,部署各地对地方交易场所进行摸底排查,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推进之中。 网贷财经微信 扫码关注 ...
业内所瞩目的基金子公司新政终于落幕,而与之相关的行业转型预期也在进一步明晰。 12月2日,证监会正式下发了《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下称《子公司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下称《风控指标规定》),对基金子公司的各项业务边界进行最终敲定。 对于基金子公司的监管收紧,行业早有预期,由于通道业务和融资类项目已不被监管所鼓励,且考虑到此前《风控指标规定》讨论稿中的风险系数分配情况,不少基金子公司曾将更具标准化的ABS业务视为转型方向。这一筹谋如今恐将面临改变。记者注意到,根据《风控指标规定》的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显示,ABS业务的风险占用较此前再一次调高至挂牌类4‰和未挂牌8‰。 更高的风险系数将给净资本、风险资本等指标造成更多的消耗,而规模预期的下降显然让不少基金子公司开始调整思路。 “风险系数数次递进后,不少基金子公司可能要重新思考新的转型方向了,至少在ABS这项业务上,转型不会那么顺利。”北京一家基金子公司高管坦言。 两次上调风险系数 基金子公司新政诸多条款的敲定,无疑对下一步行业的转型方向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事实上,在《风控指标规定》讨论稿阶段,ABS曾被视为新的转型方向,其原因在于讨论稿拟定该业务对风险资本的占用,较多的低于传统的非标融资类项目。 讨论稿阶段,ABS业务风险系数为未挂牌0.2%,而挂牌后仅为0.1%。 和部分一对多、非标类业务动辄1%以上的风险占用相比,ABS对净资本的消耗并不强——讨论稿规定,一对一、一对多专户的风险系数至少将达到0.8%-1%,而即便是附带义务豁免条款的通道业务,也高达0.15%。 记者了解到,彼时包括银河、博时等多家基金子公司均将ABS视为其业务转型的重要领域之一。 “ABS当时被许多子公司视为一个重要方向,毕竟未来一段时间里,国内资本市场如同ABS一样的结构化融资需求是越来越多的。”在基金子公司净资本约束讨论阶段,一位接近博时基金人士告诉记者。 然而在向后来的征求意见稿过渡中,有关ABS业务的风险系数再一次遭到了调高,其中未挂牌与挂牌ABS业务分别提升至6‰和4‰,为前者的3倍和4倍。 而在最新的正式版中,未挂牌的ABS业务的风险系数再一次向上调整。即从此前的0.6%上调至0.8%,这一资本消耗水平已经与时常扮演通道角色的贷款、非标等债权类一对一资管计划相同。 “非标ABS的风险成本已经接近通道业务了,但就算是挂牌,也只能节省0.2%的风险规模,”前述基金公司负责人坦言,“其实子公司之前还有一类非标ABS,就是用普通的一对多对接资产、挂牌,然后再找评级公司给评级,但是这里(《风控指标规定》)的ABS指的是标准化的。”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在大政策非标转标、打破刚性兑付的情况下,在非标项目与ABS两类业务上安排相同的风险系数,将难以对ABS业务形成鼓励机制。 “通道业务的规模大,成本低,对子公司来说是比较划算的,”灯卓投资董事姚剑锋参与通道业务嵌套设计后认为,“如果给予差不多的风险资本,其实相当于不鼓励子公司来做ABS了,避难就易本来就是理性选择。” 缘何梦碎 风险资本占用的数次调高,让基金子公司对ABS这一转型方向感到忐忑。 “风险资本两次修改都调高了,”上述基金子公司高管认为,“这可能和很多基子(基金子公司)公开表示要向ABS业务转型的表态被监管层注意有关,很多基子从最早的讨论稿猜监管层希望大家向标准化卖方业务转型,但这种揣度现在看是有问题的。” 无独有偶的是,不少在基金子公司ABS业务人士也有这种感受。 “这样的规定,相当于同一类业务,基金子公司需要消耗更多的资本金和风险占用,所以我们倾向于认为监管层有意识的在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同类业务上制造不平衡。”上海一家基金子公司ABS项目负责人称。 不过也有基金子公司人士认为,对于增资空间广阔、待清整的存量业务较小的基金子公司而言,仍然有挺进ABS业务的机会。 “如果基金子公司的股东有注资意愿,同时通道业务存量不是很大,是有条件扩宽ABS的业务的,但是必须按照0.4%的挂牌ABS来操作,比如对照1000万的净资本,最大的业务规模应该能有25亿元,”前述ABS项目负责人称,“假设承销费能达到0.3%-0.4%,每年1000万净资本能够实现的收入能够达到750万元到1000万元,若净资本放大到1个亿,年收入也能接近1个亿。” 事实上,必须按照0.4%的挂牌ABS操作项目也符合监管思路。“ABS中,未挂牌产品系数显著高于挂牌产品,不鼓励非挂牌产品的导向也十分清楚。”一位接近基金业协会人士指出。 此外,在资本金不足时,借用券商资管等资本占用更少的“通道”也成为基金子公司的一种选择。 “有的子公司其实是和券商签投顾协议的,相当于借券商的牌照来发ABS,试图节省资本占用,在净资本约束刚出来的时候,有的基金子公司已经开始留意这种机会了。”北京一家AMC系券商资管投资经理表示,“不过这种情况可复制性并不大,毕竟和券商相比,在ABS领域能做到专业的基子团队其实非常有限。” 网贷财经微信 扫码关注 ...
今年以来,P2P网络借贷潜伏的非法集资、高利贷和洗钱等风险逐步暴露,给我国金融稳定和社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监管部门已从多个路径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社会各界对P2P业务涉及非法集资和高利贷的风险也有所认识,但其所涉及的洗钱风险尚未得到应有重视,建议加快构建P2P洗钱风险防控体系。 P2P网络借贷具有便利的洗钱条件。各类洗钱案例表明,犯罪分子主要利用正规或非正规金融机构清洗犯罪资金,所以金融领域是反洗钱的主战场。P2P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种形态,一方面投资门槛低,客户众多,极易被洗钱分子所利用;另一方面洗钱者利用P2P的贷款购买各类资产等,不法资金经过改头换面后,其非法来源易被掩饰。而且,非临柜办理业务难以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P2P的所有业务均通过网上非面对面渠道进行,无法了解客户的真实份及其实际控制人、受益人、交易目的与经营活动性质。虽然出于自身业务需要,它们对借款方的身份信息有所了解,但并不能满足反洗钱的需要。 此外,我国的P2P公司尚未纳入反洗钱监管框架。相应的反洗钱规定尚不完善,P2P公司也没有建立相应的反洗钱内控制度。P2P领域成了金融领域的反洗钱真空。目前,P2P公司没有对客户的可疑资金和异常交易开展监测,同时,其所有资金往来都要先通过融资平台,每笔资金交易的完整链条被切断了,即使与其合作的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也难以监测通过P2P渠道进行的交易,这就形成了反洗钱资金监测方面的真空。 对此,笔者建议首先应尽快建立网络借贷反洗钱监管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监管部门应尽快制定并颁布《P2P行业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或相关行业反洗钱操作指引,明确P2P机构应履行的反洗钱义务及其相关内容,并对P2P行业开展洗钱风险自评估提出要求,从机构和行业自身实际入手,深入分析外部威胁与内部漏洞,总结P2P行业异常资金交易特征和可疑交易识别点。同时国家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即人民银行)还应加大对P2P机构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反洗钱法规的严肃性。对于不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机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此外,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通过建立强有力的外部监督机制,有效防控P2P洗钱风险。 其次,合理设计身份识别制度,夯实P2P行业的反洗钱基础。建议针对网络借贷业务特点,按照风险为本原则,对P2P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及客户身份资料留存的内容、程序和方法作出具体规定。目前,鉴于网络借贷平台的客户数量众多,对所有客户开展身份识别并不具备可操作性。因此,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P2P机构必须对初次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和进行规定金额以上交易的客户开展身份识别。除此之外,还要了解相关账户的实际控制人与受益所有人,以及出借资金和还款资金来源的合法性。此外,对客户的身份识别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但第三方机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且能够证明其可满足要求。P2P机构应定期对所有客户开展洗钱风险评估,划分洗钱风险等级,并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对于高风险客户要面对面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采取强化的尽职调查措施了解其资金来源、交易目的和交易背景等信息,并加强资金监测。 第三,建立资金监测系统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要通过外部监管和业务指导,督促P2P机构投入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以及技术支持,研究建立一套符合行业实际且行之有效的反洗钱资金监测指标和模型。在此基础上,运用现代大数据技术开发计算机监测系统,对全部业务以及各个操作流程的资金交易实行全天候、多角度、不间断的自动监测,及时关注客户和产品的潜在洗钱风险。同时,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对发现的异常交易,应结合客户身份进行深入分析,不能排除洗钱嫌疑的应及时向人民银行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第四,发挥反洗钱整体功能,预防自融平台非法集资的风险。目前,鉴于信息的不透明,与P2P合作的商业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虽然难以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单个客户的洗钱行为进行有效监控,不过当P2P机构的整体资金交易出现异常,存在非法集资嫌疑时,相关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也是可以监测的。例如,“e租宝”非法集资线索最初就是由商业银行发现并报送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应加强对P2P领域的风险提示和业务辅导,指导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资金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坚决打击涉及网络信贷业务的非法集资和洗钱犯罪行为。 此外,还要进一步完善托管银行制度。目前,不少P2P平台宣称与银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但真正实现实质性托管的平台仍然屈指可数。为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托管业务模式,P2P平台需要对全部借贷资金进行托管,借贷双方的投资人与借款人均在平台合作的银行开立个人账户,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指令进行资金划转,实现资金流在投资人和借款人之间“点对点”直接流动的资金托管模式,从而与P2P公司的自有账户相分离。还应规定P2P公司建立平台只能在一家银行开户,严禁多头开立银行开户,资金归集和资金划拨只能通过托管银行进行;并厘清托管银行与P2P机构之间的反洗钱责任关系,明确各自的反洗钱义务,强化反洗钱监管,进一步增强P2P平台资金流动的透明度。 网贷财经微信 扫码关注 ...
近日,银联向第三方支付企业发送《关于商请合作推进银联卡二维码支付产品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函》,明确提出“与第三方支付企业共同研究和推进银联卡二维码支付产品相关工作”。作为NFC支付标准的主力推动者,2015年双十二期间,银联曾联合20多家商业银行在北京发布“云闪付”支付产品,并依靠Apple Pay等明星产品一度引发手机Pay绑卡潮。此次,银联主导二维码支付制定,意味着二维码支付“合规化”后,银联和银行开始双线押宝,扫码付正式迎来巨头玩家。 在线下场景的争夺中,第三方支付企业一度依赖扫码付的超级便捷性攻城略地,依靠大量的补贴占据了优质的高频交易场景,也培养了用户扫码支付习惯。此次,银联和银行等巨头进入业已成熟的扫码付市场,还能掀起多大波浪?对扫码付现有市场格局又会有多大的影响呢? 1、二维码支付的安全之争尘埃落定 2014年3月13日,央行支付结算司分别向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和人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下发“特急”文,暂停相关支付机构的二维码支付以及其与中信银行(合作的虚拟信用卡等相关业务。针对此事,银联方面相关专家的解读为:“条码支付的本质就是借助二维码等条码技术将线下刷卡支付转换为线上交易,一方面,利用线上线下的价格差异实现监管套利,规避了国家对线下交易的监管要求,违反了异地收单的管理要求;另一方面将低风险交易转为高风险交易,具有一定的隐患。” 的确,在当时的环境下,与POS专用设备相比,二维码支付缺乏统一的安全认证标准,在交易信息安全保障上更多地依赖支付企业自身的风控水平,不同企业间风控水平参差不齐,全面推行容易产生风险隐患。但也有观点认为,安全问题是所有支付产品都难以根除的难题,即便是信用卡也有不少安全隐患,盗刷事件从未根除。而且技术层面的安全问题都不是问题,毕竟技术的进步日新月异;而业务模式层面的安全问题则更多地需要时间的验证,应允许新兴产品试错前行。 在支付企业自身看来,扫码付是将商品信息、交易信息、资金信息等以二维码的形式展现出来,其主要安全隐患在于二维码信息本身。随着技术的进步,支付平台在在识别二维码本身风险上也有了长足的进步。 最后,回到那句话,技术层面的安全问题都不会成为问题。从后来的发展看,证实了央行当时只是“暂停”而非“叫停”,第三方支付从未真正停止线下扫码的探索,并很快凭借一系列促销活动培育了用户习惯,成功地占领了线下小额高频交易场景。 2、扫码支付开闸,巨头跑步进场 面对第三方支付在线下场景的快速布局,银联于2015年升级了“闪付”产品技术标准,推出“云闪付”品牌,并与银行、手机厂商进行联合推广,然而,效果并不明显。与此同时,扫码支付也开始得到监管机构的正式认可。2016年7月中旬,工行推出了扫码付产品;7月26日,央行结算司下发文件给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联,对条码支付监管原则及要求发布了告知函;8月初,支付清算协会发布《条码支付业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意味着扫码支付正式得到监管机构的“书面”认可。 《征求意见稿》着重在确保扫码支付安全上进行了一系列的规范,包括信息传输标准、支付标记化技术应用、时效性等,还在交易限额、交易验证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将扫码付限定于日常小额交易场景,定位于传统线下银行卡支付的有益补充。 在交易验证上可以组合使用三类信息(仅本人知悉、本人生理特征、本人持有并特有且不可复制或不可重复利用),并根据不同验证方式实施相应的限额规定。风险防范能力达到A级,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者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有效要素对交易进行验证的,由会员单位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单日累计限额。风险防范能力达到B级,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有效要素对交易进行验证的,同一客户单个银行账户或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风险防范能力达到C级,采用不足两类要素对交易进行验证的,同一客户单个银行账户或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且会员单位应当承诺无条件金额承担此类交易的风险损失赔付责任。 扫码付的“合规化”为银行和银联布局线下扫码业务扫清了障碍,第三方支付的“自留地”开始迎来传统金融巨头的挑战。从当前银行业的产品布局看,目前主要包括扫码付和收银台两类产品,前者主要依托于手机银行APP,与第三方支付扫码直接竞争;后者则是扫码付的聚合支付产品,本质上是一个收银台,与第三方支付扫码是合作关系,不在本文的重点讨论之列。 鉴于扫码付的最终标准没有明确,目前银行业对于扫码付产品的布局仍处于初级阶段,仅有个别银行试水。从上表情况来看,建行“龙支付”推出了全卡付功能,实现了对他行客户的覆盖,只要商户端推广得力,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与之相比,工行的“扫码支付”并不支持他行银行卡的绑定,意欲用一己之力来分食线下扫码支付市场。不过,作为宇宙行,工行也确有这个实力。截止2015年末,工行个人客户4.96亿户,其中手机银行“融e行”用户数达到1.9亿;个人客户金融资产达到11.6万亿元;银行卡发卡量7.5亿张,其中信用卡发卡1.09亿张,银行卡年消费金额达到8.84万亿元。 与去年云闪付产品推出时的促销声量相比,银行扫码付并未推出大规模的促销活动,市场感知度还不高。随着产品标准的逐步完善,将有越来越多的银行推出线下扫码业务,从而对现有市场格局带来重要影响。 3、线下扫码付进入群雄逐鹿新时代 在靠谱众投看来,随着银行和银联的介入,线下扫码付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消费者有望迎来为期1年左右的密集优惠补贴期,可以尽情享受巨头“烧钱”带来的乐趣。在此期间,尚未实现盈利或缺乏雄厚资本支持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将率先出局,市场也将由目前第三方支付企业为主且双寡头竞争的格局进入由十余家全国性银行、银联、三五家第三方支付企业参与其中的多头竞争阶段。由于参与各方均实力不俗,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都不会有玩家出局,双寡头的市场格局将彻底成为历史。 从扫码付与云闪付两种技术标准的竞争来看,虽然云闪付也逐步摆脱了对实体介质卡的依赖,从消费者角度,均可以实现“一部手机走天下”。但考虑到在商户端,云闪付需要专用POS设备,且刷卡费率更高(起码在扫码付推广的1-2年内如此),可以预期,商户端将会出现一波扫码枪对POS机的替换潮,而扫码付也有望快速侵入云闪付“固守”的高端、大额消费场景,迎来更为广泛的发展空间。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网贷财经微信 扫码关注 ...
日前,华为以电邮讲话【2016】094号文签发了任正非在质量与流程IT管理部员工座谈会上的讲话内容,在本次讲话中,任正非提醒内部: 一是金融危机可能即将到来,一定要降低超长期库存和超长期欠款; 二是以流程撑大流量的拍马屁行为,一律免职。 对质量与流程IT的下一步工作,任正非要求工作思路要围绕夯实IPD/ISC/LTC/IFS的目标来展开,具体包括: 减少变革项目数量,要聚焦做好跨功能、跨部门的流程集成和IT集成,使用“日落法”,每增加一个流程节点,就要关闭两个流程节点; 集中精力消除流程断点,打通信息流; 能力要和流程解耦; 能力模块化,并要实现统一接口。 任总在质量与流程IT管理部员工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6年10月26日 首先祝贺本次企业数据中心顺利搬迁到东莞,大家不要认为这只是一次简单的搬迁,而是一次升级换代,将在公司未来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过去几年,质量与流程IT支撑了公司业务的高速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比如:建成了覆盖全球业务的网络,构建了8个100ms业务圈,建立了IT服务质量承诺,接受业务监督;通过“三朵云” 部署,面向客户首次实现体验式营销;结束区域站点存货无法盘点历史,中心仓存货的帐实准确率99.89%,站点存货的帐实一致率98.17%;业务对流程IT的满意度达到87.22分历史最好,IT需求端到端交付周期也下降了3倍…… 虽然还有不满意,华为还是从“农民”公司走到现在的IT能对全球业务的支持,而且现在部分领域已经支持单兵作战,是我们很大的进步,一定要肯定。 金融危机可能即将到来,我们强调,一定要降低超长期库存和超长期欠款。以前我们的货款记录不清晰,客户来还欠款时,我们还莫名其妙,连合同与欠条都找不到了,如果客户不还钱,多少预备金都付诸东流。现在我们已经结束区域站点存货无法盘点的历史,货款记录开始清晰,进步很大。 你们还做出了很多成绩,我就不一一陈述。你们自己去评奖,想表彰多少人都行,奖牌可以从道德遵从委员会领取。今天我们主要谈谈下一步工作的要求和期望。 一、变革和IT也要聚焦,减少变革项目数量,IT不能遍地开花。每增加一段流程,要减少两段流程;每增加一个评审点,要减少两个评审点。 面向一线,要做好跨功能、跨部门的流程集成和IT集成,改变每个变革项目有自己专用IT系统的状况。从需求管理与结果评估入手来加强IT应用开发的有效性。对于生产IT,业务部门要承担决策责任,投入使用后,没有使用量的要建立问责机制并问责。对于办公IT,流程IT部要承担责任,并基于使用量来评价。我们要学习川普,每新增加一个流程节点,必须关闭另两个流程节点。流程必须持续简化,IT应用及文档文件要有日落法。 特朗普 第一,不产粮食的流程是多余流程,多余流程创造出来的复杂性,要逐步简化。 回顾过去五年的变革,看看到底哪些流程使用量大。没有使用量或者使用量很少的流程,能否先把带宽供给压缩一半,支持流程的人员也减少一半;再过三个月,如果没有投诉,把带宽再压缩一半;如果还没有投诉,就只留下一名人员支持。不想升职升薪的人可以守在那里,希望进步、升职升薪的人都聚焦去消除流程断点。 流程是为作战服务,是为多产粮食服务。使用量少的流程是不是多余流程?当带宽不断减少时,可能会有人投诉,你们就去访谈,看看这个需求有无可能合并在其他流程中。当然,不能简单直接减掉一个流程,因为可能会产生断裂带,引发矛盾冲突,就不会成功。 不可持续的就不能永恒,繁琐的管理哲学要简化。有人说,已经走了很多复杂化道路。不经过复杂,也简化不了,如果一开始就能做出简化方案,那你是神仙。 第二,集中精力消除流程断点,打通信息流。 目前公司的架构流程乱、数据断点多。甚至有些业务流程,操作人员要跳过四、五段流程,才能达到最后目的。举一个例子,以前深圳有很多断头路,之所以堵车这么厉害,因为没有微循环,后来交通改革打通了断头路,让一些车辆不用绕到主干道上,交通就比原来通畅一些。 现在我们公司的流程也比以前好了一些,但还要精简无效流程,将减下来的人员集中精力去打通“断头路”。重点打通合同信息流,目前合同中的配置数据、价格数据依然存在断点。 第三,IT应用开发投入使用后,没有使用量的要建立问责机制并问责。 对于五年内的无效流程清理,能否敢于实行问责制?谁提议开发这个流程,能否追溯他的责任?如果他提议开发,一直在使用这个流程,可以赦一半罪;如果他自己也不使用,能否狠狠处分两个人?有人在命令高级干部看无效视频,以撑大流量,这种人就是拍马屁的,一律免职。 我们不能满足客户需求多元化,每个人都会有需求也无法都满足。如果把所有个性需求上升到很重要的地步,那公司会乱成一团麻。 二、主业务流程和能力解耦,能力模块化、微服务化是方向。 第一,流程和能力解耦,IT部门最重要的职责是把“高速公路”修好,打通到前线、到战壕。 能力要与流程解耦,包括财务能力的优化。从单纯自建IT基础设施到自建与使用公有云服务相结合,把应用分类,涉及核心信息的应用部署在自建私有云上,不涉及核心信息的应用大胆使用公有云服务,以此来提升资源使用效率,减少运营、运维人员。有部分领域已经在支持单兵作战,这点非常好,我们要巩固。 IT部门最重要的职责是把“高速公路”修好,至于路上跑的是“轿车”、“卡车”、“牛车”……跟IT部门无关。如果流程和能力纠结在一起,“路”不通,能力也就不能用。 我们一定要聚焦主航道,以合同信息流为中心全打通,合同信息包括从合同生成到交付回款,其他先放一边。我在LTC会议上说过,我们就是将合同信息流打通,其他优化模块、能力模块,先放一边。现在GTS流程基本打通了,企业网流程阎力大也基本打通了。 我们打不通的是做了几十年的系统,为什么?因为不聚焦在主航道上,什么乱七八糟的都往主航道上放。流程要支持主航道主干体系,这个系统的人多提拔,优秀儿女都涌过来,怎么可能会打不通?打通了,再去挖小沟、小渠。大禹治水,如果大江大河都没有打通,难道把小沟挖完后就没有水灾了?现在流程IT之所以困难这么大,就是因为主航道没打通,导致投入了很多兵力,做几百个项目都没有用。 第二,能力要模块化。 我们不要有完美主义思想,流程与能力解耦。能力模块化以后,单个能力能及时、快速优化,不要因为这块能力优化,把其他能力也给拖住。以前华为公司存在那么多问题,也发展到了今天,所以能力即使达不到最优化,公司也不会活不下去。如果今天的能力能做到完全优化,那五年后我们做什么? 第三,所有能力要有统一接口,IT应用坚持软件包驱动。 IT部门要与业务部门形成合力,重点突破,为一线作战队伍提供集成的IT平台。一线人员登录IT系统后,能够获得作战所需的资源、能力和服务,使得一线能够灵活作战,后方有力支撑前方,业务过程透明可视并监管有效。公司各种数据(如GTS数据、供应链数据、三朵云的数据等)要制定统一的规范接口,拉通互用,才能多维度关联建模分析,提升作战效率,数据资产价值最大化。 建立业务部门与IT部门的联席会议,重要问题在联席会议上讨论,一定要打通各个业务模块、信息模块、信息共享。 IT部门是“万里长城”的主要建设者,需要建立自己的能力中心,坚持购买软件包驱动变革、驱动流程,不强调自主开发。前期公司已经将流程IT的开发部门全部切出去了,你们要学会当甲方,他们是乙方。如果你们自行开发出一个软件,无法想象五年、十年后还能不能使用,而且算算开发人员的股票、分红……成本多高,还不如从国外或企业BG购买。一方面他们已经构建了软件包的生命周期,另一方面他们会不断维护生命周期的循环。所以我们强调改变模式,减少自主开发,用美国砖、欧洲砖……来修建“万里长城”。 三、未来五年,华为要自己实现ROADS,实现数字化转型,变革与lT要在夯实IPD/ISC/LTC/IFS的基础上围绕这个目标来展开。 公司提出了ROADS计划,要沿着这条路持续走下去。使能公司实现数字化转型和大平台下的精兵作战,在研发、销服、供应等业务领域要率先实现ROADS体验(实时、按需服务、在线、自助、社交化连接)。 蓝血注:日落法,即sunset law ,又称“夕阳法”。是美国国会在批准成立一个新的行政机构或批准一个联邦计划项目时,明确规定该机构或该项目的终止日期。在政府行政管理中,建立一个机构和批准一个项目是比较容易的,但要撤消它们却很困难,因为这将使许多人失去工作,会损害许多方面的利益。如何控制自然趋于膨胀的行政机构,对于任何政府来讲都是一个头疼的问题。制定“日落法”这种特殊形式的法律,目的就是为了对抗机构自我膨胀的趋势。 网贷财经微信 扫码关注 ...
伴随着互联网成长的80、90后们同样也更习惯于通过互联网平台借贷、理财,而互联网也可能“出卖”你的行踪,进行借贷行为时被投出“否决票”。 老司机,请小心驾驶。你的这些行为可能会让你被金融企业定义为“坏人”。 “坏人”行为记录:白天常关机、用他人身份信息购物 对于互联网金融公司而言,风控无疑是重要一环,而利用大数据建模分析的过程中也得出了一些有趣的行为数据与风控之间的关系和“坏人”的画像。 业内人士倪抒音告诉记者,在实际风控过程中发现,坏人的行为记录通常有:白天经常关机;地理位置变化高频;同一手机设备上使用多个手机号;身份证被多个手机号使用;网上购物时使用其他人的身份信息,不使用真实身份等。 “在互联金融企业的眼中,是不是有高大上的工作,是否有央行报告并不重要,我们可以通过通信、社交、消费数据对人进行综合全面的判断。” 以社交行为为例,倪抒音介绍到,正常情况下人们是有六度社交网络,一度是包括亲人、朋友等在内的亲密社交网络,二度是认识但是联系并不紧密的人,第三度之后关联就偏弱,所以正常人社交关系图是呈网络并成涟漪状衰减。而“坏人”是扎堆聚焦,他们的社交关系图呈节点状分布。 “那些主要搜索摄影或爬山的人更愿意借入无抵押小额贷款,而且是他们的首次借债,而那些搜索汽车或潜水信息的人却不然。”某网贷平台创始人王征宇此前对媒体表示。他还指出,他们平台会避开那些搜索“彩票”的人。 在这些大数据的细枝末节中,某一个细节就可能令你丧失贷款机会。 大数据服务商GEO的报告显示,搜索过“信用卡如何套现”、“信用卡恶意透支判断标准”、“贷款逾期”、“信用卡套现方法”和“医保卡套现”这五组词,是违约风险最高的。 再比如,有些公司会关注申请人的邮政编码和手机号码变更情况,关联的信用卡张数是否变化,最近3个月、6个月的信用卡消费总额、交易类别与交易次数是否出现异常等。这些变量构成了互联网金融公司决策的重要依据。 大数据风控和催收联动 为了获取没有信征数据的用户,互联网金融公司广罗各路资源寻找合作伙伴。包括各种互联网金融服务商等线上资源,也有类似小贷公司、租车公司、房屋中介等可能产生业务协同的机构。 获取的信息包括:基于定位的地理位置信息,基于电商平台的网购行为信息,基于微信、微博的社交信息,基于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支付信息等。 倪抒音介绍,这些行为分析数据来自于阿里、腾讯、京东金融、第三方征信公司等,这些数据收集回来后会进行模型化验证打分,并对结果进行动态结果。仅征信公司就对接了100余家,其中常用的有40余家,“我们不完全信任单一数据源。” 数据也有可能出现失误,倪抒音表示,在运用大数据建模进行风控的同时,他们平台在线下引入了德国IPC逻辑做补充。IPC逻辑要求必须开设线下门店,每个审贷员管理一个客户,两两方面进行数据核对,偏差低于5%则为合理。其以“人”为核心的双人四眼和三级交叉验证有效弥补了大数据建模机器风控的不足。 这样的风控获得了不错的成绩。倪抒音介绍到,他们平台目前是低于0.5%的坏账表现和1%-3%的浮动逾期。以医疗美容贷款这类消费金融为例,逾期率在5%-6%之间,三个月以上的逾期率在千分之5到千分之8之间。 “媒体通常把目光聚集是催收上,因为催收有很多故事可以讲,但实际上风控和催收是联动的。”倪抒音认为,大多数企业将催收外包,认为建立地面催收团队成本过高,而外包催收真正解决的问题是信息修复和信息失联,对于失联的人其实无计可施。 网贷财经微信 扫码关注 ...
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出资设立互联网小贷平台。 12月3日,上市公司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宣布,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出资4.25亿元参与发起设立广州二三四五互联网小贷公司。事实上,近来多家上市公司宣布发起设立互联网小贷公司。东方财富11月也发布公告称,将出资两亿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永辉超市在10月18日发布公告称永辉小贷(重庆)有限公司在重庆成立,注册资金为3亿元,主要业务包括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和市金融办批准的其他业务,其中特别表明,各项贷款与票据贴现业务将通过线上开展。 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理事长杜晓山表示,传统小贷进入增速放缓、风险增加的发展瓶颈期。在此大背景下,互联网小贷应运而生。并且大公司已经积淀了大量交易数据,可以有针对性地给自己的交易对手、客户提供小额信贷服务,将原有的数据合理利用、实现变现,信贷业务的利息收益也比较可观,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值得关注的是,互联网小贷之所以受到欢迎,与其业务不受地域限制有很大关系。杜晓山表示,互联网小贷与传统小贷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打破了传统小贷业务范围限制,实现跨区域经营。 而由于互联网小贷业务不受地域限制,一些有政策优惠的地方就成为互联网小贷的聚集地。据了解,自2014年5月,广州民间金融街经广东省金融办批复,在国内率先开展互联网小贷试点,目前此地已经聚集了包括唯品会、复星集团、金螳螂、保利集团等在17家互联网小贷企业,另外有包括滴滴打车、趣分期等多家企业排队申报。 此外,重庆市也是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另一聚集地,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在重庆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既包括阿里、百度、京东、乐视、小米等互联网企业,也有海尔、苏宁、世贸集团等传统线下企业。 在谈及互联网小贷的监管问题时,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飒表示,我国目前尚未出台监管小额贷款业务的法律、法规,国家层面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性文件只有2008年5月4日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下称“《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经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凡是省级政府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并愿意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责任的,方可在本省(区、市)的县域范围内开展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网贷财经微信 扫码关注 ...
近日,有两篇“裸贷”新闻出现在各大主流媒体。一篇是:新闻报道以记者卧底的形式揭开了“裸贷”的肮脏交易——逾期未还贷者或被安排“肉偿”“盈利”,或售卖裸条信息“盈利”;一篇是:有人将10G的“裸条”照片及视频打包并在百度网盘发布,167位女大学生的个人信息、亲友联系方式以及私密照片遭到泄露,其中一位当事人不堪裸照散布压力,离家出走超过10天。 目前,有网友微博爆料称,大量女学生通过“借贷宝”借钱时应出借人要求留下的裸照、视频正在流出。记者在疑似泄露的照片中发现,一女子裸露上半身,胸前放置着一张“借条”,上面写着,“我叫任×,于2016年9月21日,通过借贷宝方式,向王伟借款人民币6000元,利息每个月400,借款一个月,于2016年10月22日还清,如果逾期不还,后果自负”,该张“借条”的内容下面签着“任×”的名字,以及日期“2016年9月21日”。 据报道,“裸条借贷”事件早在今年6月就屡被曝光,而且主要出现在校园网贷平台中。应该说,近年来,互联网贷款平台不断出现违规行为,如有网贷机构通过跟踪、威胁、公布当事人隐私方式索债。以裸体照片替代借条或作为担保的借贷方式更罕见,也更恶俗下流。对此,固然有受害学生涉事不深,经验不足,防范意识差的因素,但更有监管不到位,惩戒不严厉的原因。 “裸条放款”无疑也属于借贷合同,只是以裸体照片取代借条,或者作为借款担保,以公布裸照及其他隐私作为违约责任。该借贷合同显然应受民法通则及合同法调整,违反相关规定的条款应属无效。根据合同法,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条款,应属无效,且属于自始无效,对当事人均不具有约束力。 “裸条借贷”事件中,虽然借款人可能出于“内心自愿”而将裸体照片及父母、同学联系方式交给贷款人。但应强调,其一,裸体照片系不雅观内容,即便本人将自己的裸照或视频公之于众,都涉嫌侵犯公序良俗,甚至涉嫌传播淫秽物品,触犯刑法,贷款人更不能广为散布裸照。 其二,虽然借款人可以授权贷款人在违约时将本人地址、电话等信息公布,但却无权替代父母、同学等作出该授权。由此,这种公布裸照及个人信息的违约条款显然没有法律效力,如果网贷平台一意孤行,轻则构成民事侵权,重则触犯刑法。 此类问题之所以屡屡出现,表面上看是大学生消费需求强烈,爱慕虚荣,防范意识差,实则属于监管不力下部分金融企业出于逐利需求的违规放贷。多数大学生自身缺乏稳定收入,属于偿债能力较差,违约风险较大的“次贷客户”。 实践中,很少有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愿意给大学生发放消费贷款。早在2009年,银监会已禁止银行向未满18岁的学生发放信用卡,已满18岁者,则要经由父母等第二还款来源方的书面同意。那么,有什么理由许可贷款平台向在校大学生发放消费贷款呢? “互联网+贷款”不能成为“裸条借贷”等网络贷款平台违法乱纪的挡箭牌。监管部门理当积极作为,强化监管,不妨“一刀切”地禁止向大学生发放任何贷款。并严格执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筛查贷款平台的违规行为,要求平台尽到审查义务,及时屏蔽违规放贷人的信息和账号并提交公安部门。同时严厉惩戒公布裸照、散布隐私、跟踪、威胁等野蛮讨债行为,让“互联网+贷款”这一创新规范有序运营。 网贷财经微信 扫码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