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轮清查!11月27日起,你的A股闲置账户将被"休眠",休眠后怎么办?六大攻略告诉你 如果你有一个既无资产,又无交易,且长期不使用的A股证券账户,那你要小心咯!因为,新一轮A股一人多户休眠账户清理工作已开始,一旦被中国结算确认为休眠账户,将无法再进行交易。 中国结算近期向各证券公司下发了《关于开展存量一人多户休眠工作的通知》,启动对同一投资者开立的3户以上多开账户的休眠工作。按中国结算的文件要求,自11月24日后的下一交易日(11月27日)起,被确认为休眠账户的,将在交易系统中止交易。而这距离上一轮中国结算进行休眠账户处理已过去半年时间。 中国结算是如何给休眠账户下定义的呢?被确认的休眠账户是否可以重新激活进行交易? 考虑到多账户投资者会存在的各种疑问,券商中国记者与多家券商沟通后,总结出最贴心、最实用六大攻略,先来画个重点! 1 哪类账户会被休眠? 答:在2015年4月13日至2016年10月15日期间开立、类型相同的(沪深A股账户)第四个及以上账户,满足以下条件即纳入本次休眠账户管理: a、证券账户余额为0; b、关联的资金账户余额不超过100元人民币; c、开户满一年,且最近连续一年以上没有发生交易(以2017年11月10日日终为基准)。 而上一轮清理,是针对2015年4月30日-2016年6月9日期间开立的、类型相同的(沪深A股账户)第四个及以上账户,满足以上条件的休眠账户进行清理。 2 本轮被休眠的证券账户是否还能激活? 答:可以。 激活休眠账户的前提是,投资者的总账户数不能超过3个。举个例子,老王有5个A股账户,其中有1个账户在此次检查中被休眠,老王想激活该休眠账户的唯一办法,就是将手中的A股账户数降至3个或以下,才能满足激活条件。 3 激活休眠账户要怎么做? 答:《新增休眠账户管理业务操作指引》对于投资者如何激活休眠账户进行了明确,投资者申请激活沪市休眠A股账户及对应的休眠资金账户,由账户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受理;激活无指定交易的休眠A股账户,可在任意证券公司办理。 投资者申请激活深市休眠A股账户,可以在原委托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也可以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 4 证券公司如何界定哪一账户属于第4个及以上账户? 答:中国结算公司会下发多户预休眠账户信息,证券公司剔除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账户反馈中国结算。 5 中国结算最终确认的休眠账户,是否需要进行销户处理?如果需要销户,是否能在任意证券公司办理销户? 答:被确认的休眠账户,账户状态为休眠,无法使用;如需要销户,投资者可选择具有开户代理资格的任意一家证券公司,申报注销原休眠账户即可。 6 被确认休眠的证券账户,是否意味着无法进行任何交易委托?还想交易怎么办? 答:如果你的账户是被中国结算纳入此次确认休眠账户范围内的证券账户,确实是有使用需求的,可于2017年11月27日起,依据中国结算业务规则,向具有开户代理资格的任意一家证券公司营业网点申请休眠账户激活。 简言之,本次一人多户证券账户休眠工作主要是为了清理多户。因此,只要你拥有的A股账户数超过了3个,有满足休眠要求的账户都会被休眠,无法使用。但如果你的A股账户数在3个或3个以下,即便有账户达到休眠条件,你也不必紧张,因为你不在此次休眠范围内,不影响账户正常使用。 休眠账户管理恢复常态 近日,部分券商已陆续在自己的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中,挂出“关于存量一人多户休眠工作的通知”。如申万宏源证券就在“申万宏源大赢家”为微信号中,挂出关于存量一人多户休眠工作的公告。 “本周一,中国结算给我们发送了多户预休眠账户清单,让我们对是否符合休眠条件进行核对。” 深圳某国资背景券商经纪业务部负责人表示,14日至22日期间,各证券公司根据预休眠账户关联的资金账户余额以及其它柜台数据,对是否符合休眠条件进行核对。如果预休眠账户不满足上述三个要求,则需剔除。 “本次休眠账户管理主要是为了化解一人多户的问题,所以休眠账户也主要集中在拥有4个及以上账户的投资者。”西南某中型券商经纪业务相关负责人称,证券账户数在3个或以下的投资者,不在此次休眠账户管理范畴中。 据介绍,在报送剔除休眠账户后,各证券公司将应密切监控预休眠账户(未申报剔除休眠部分)的使用情况。非休眠数据报送截止后的11月23、24日,若有投资者使用预休眠账户进行交易的,证券公司须于2017年11月24日(周五)15:00-17:00间将两日发生交易的账户清单发送至中国结算指定邮箱,将恢复这些账户的正常状态。 “今天我们刚给中国结算上报了一批预休眠账户名单,下周中国结算核查后,会将最终休眠名单反馈给我们。”一拟上市券商经纪业务部总经理称,下周,中国结算将通过PROP文件交换系统向各证券公司发送确认休眠账户清单,证券公司根据名单对所涉证券账户进行柜面系统的休眠处理。2017年11月27日起,这些休眠账户将在交易系统中止交易。 “我们只能了解客户在本公司开户的情况,至于客户在其他券商开了多少账户,我们并不清楚。”深圳某上市券商经纪业务部负责人称,因此,只要我们的客户在中国结算发送的确认休眠账户清单上,我们就会将其纳入休眠账户管理中。 据了解,平安证券对于此次存量客户休眠工作非常重视,在深度解读休眠户相关通知后启动了专项,对公司账户中可能存在的休眠账户进行数据整理。 “实际上我们的流程并不从接到中登的休眠名单才开始处理,而是从开户源头开始的整个客户生命周期中,都对客户账户‘健康情况’给予关注。”据平安证券相关人士介绍,在源头上,我们控制开户质量,针对不同渠道搭建健康度模型;在经营上,我们利用客户分层思维,成立专门的运营团队负责准休眠客户经营,通过自动化的系统报表,定期提取准休眠户名单,进行休眠风险及影响警示,教会客户如何避免休眠的做法。 “在拿到中国结算名单后,我们会逐个账户筛选排查。”平安证券相关人士称,待名单确认后,第一时间安排做好公告、通知,对客户进行安抚的同时,为客户讲解重新激活客户的方法、流程。 被休眠了怎么办? “休眠账户管理实际是行业账户管理的常态工作,一般会在年底进行。” 深圳某国资背景券商经纪业务部负责人表示,但由于此前建立统一账户时,将此工作暂停了一段时间。 据了解,《新增休眠账户管理业务操作指引》规定,每年12月为新增休眠账户数据的报送期,各证券公司在12月的任一交易日,均可向中国结算报送已在柜面系统作另库存放处理的新增休眠A股账户数据。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休眠账户的清理,对行业来说是件好事,避免账户太多造成资源浪费,同时也能更为有效地对客户账户情况进行管理。 “11月24日,券商将向中国结算发送最终确认的休眠账户清单,我们将根据清单对所涉证券账户进行柜面系统的休眠处理。”上述拟上市券商经纪业务部总经理表示,休眠处理后的账户,将从11月27日起,也就是下周一开始,不得进行交易。 看到这里,你一定想问,如果你的账户在此次清查中被休眠了,是否还可以重新激活使用? 答案是可以!但激活休眠账户的前提是,你的总账户数不能超过3个。 因为,只要你A股总账户数超过了3个,且有账户满足休眠要求,则该账户将被休眠,无法使用。“这种情况客户只能销掉休眠户,按照一人3户的要求,客户账户始终保持不能超过3个。” 深圳某大型券商营业部相关人员称,如果账户数在3个或3个以下的客户,即便有账户达到休眠条件,也不在此次休眠范围,不影响正常使用。 据了解,投资者如需销掉休眠账户,可向原开户证券公司申请办理激活手续,或是在任意一家券商营业部对休眠账户进行注销,再办理新账户。 “一人多户政策放开后,账户使用率并没有出现预期的高涨,相反,空置率非常高,占用了过多技术系统资源。”上述深圳某国资背景券商经纪业务部负责人表示,一人多户政策实施一年半以来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如少数投资者恶意利用多户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等。 据中国结算此前统计,一人多户政策实施以来,开户超3户的投资者的账户使用率明显偏低,空置率非常高,占用过多技术系统资源。而且开户超3户的投资者并不多,仅占同期新开户投资者的2.6%,多开3户以上账户使用率仅为8.7%。 “一人3户刚好弥补了客户选择交易券商的需求,也兼顾了投资者合理分仓的功能。” 一拟上市券商经纪业务部总经理称,同时进一步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减少系统资源浪费。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导读 2007-2016年信托业实现了9年20多倍的规模扩张奇迹,年复合增速高达近40%!截至2017年上半年,信托业的资产管理规模达到23.14万亿,在整个资产管理行业中排名第二,仅次于银行理财28.40万亿的规模,排在通道三剑客之首(信托、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信托业是如何进行监管套利的?随着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召开、金融去杠杆、资管统一监管新规等,未来信托业何去何从?对经济和股债市场影响几何? 摘要 信托资金主要采用贷款和金融资产投资为主,主要投向基础产业、房地产、证券市场等领域。信托业规模的快速扩张与期间经济发展和监管有关。从资金运用方式看,贷款占37.9%,可供出售及持有至到期投资占26.5%,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占14.0%,长期股权投资占8.3%,存放同业占4.5%,前五位合计占91.2%;从资金投向上看,资金主要投向基础产业、房地产、证券市场、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等五大领域,占比分别为15.8%、9.0%、14.4%、19.7%、26.2%,合计占比85.1%。 银信合作:通道业务,投向房地产和地方融资平台,监管套利酝酿风险并引发清理整顿。1)信托规模的飞跃式发展得益于“银信合作”模式,通道业务绕过监管,为房地产和基建项目融资。尤其是2008年底推出“四万亿刺激计划”,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和工商企业有强烈的融资需求,为银信合作业务爆发式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2008年12月4日,银监会印发《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意味着银行理财资金通过信托通道发放贷款这一银信合作模式得到了监管部门的许可。银信合作的监管套利模式是:一方面,信托公司从事通道业务基本不需要投入多少资源,只是让商业银行借用其信托通道开展业务而已,信托公司相当于净赚通道费用,而且还能依靠银行资源快速扩大资产规模。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借道信托通道,不仅可以拥有更多的投资渠道,还能规避监管,将表内资产转移至表外,迅速做大总资产规模。2)银信合作通道业务带来了巨大隐患:一是逃避监管,风险积聚;二是绕开信贷政策限制,影响宏观调控效果。3)因此监管部门对银信合作出台了多个监管措施。2010年8月5日,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融资类业务余额占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要求将表外资产在今、明两年转入表内,并按照150%的拨备覆盖率要求计提拨备,同时大型银行应按照11.5%、中小银行按照10%的资本充足率要求计提资本。2010年8月24日,银监会公布了《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净资本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随后银信合作迅猛的发展势头受到了一定的遏制。 伞形信托:为股市加杠杆,引发股灾。在2014-2015年的大牛市中,信托公司通过伞形信托的方式提供场外配资服务,伞形信托的每个子单元都引入劣后/优先份额的产品结构。高杠杆交易催生了股市泡沫,监管层于2015年上半年去杠杆清理场外配资,下半年“股灾”发生,杠杆爆仓频发。2016年3月18日,银监会向各银监局下发《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工作的意见》,规定结构化配资杠杆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最高不超过2:1,相比之前业内常见的3:1有明显的压缩。 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崛起:全面金融自由化和监管竞赛,分食信托通道蛋糕。2012年是大资管行业爆发式增长的起点,监管层全面放开通道业务,证监会颁布并实施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允许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复制了信托在2008-2010年间高速扩张的发展路径,充分利用监管红利,实现了爆发式的增长。而信托公司由于监管更为严格,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最明显的便是信托公司在2010年8月后便受到净资本约束,而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则没有,从而后两者能够以低廉的资金成本压低通道业务的费率,蚕食信托的市场份额。 金融去杠杆推动监管升级。混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矛盾已越来越深,2016年下半年以来中央密集出台政策金融去杠杆,2017年4月银监会三三四专项检查再度升级监管。2016年《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分别对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做了净资本约束,从而使得两者不再对信托具有资金成本方面的优势。2016 年7 月,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银行理财新规出炉,划分投资范围,限制产品杠杆,并且明确限定银行理财对接非标债权资产的通道为信托,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的通道业务受到严重冲击。 迎接大资管行业统一监管的时代来临:终结监管套利。2017年2月21日推出《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7月4日央行发布《2017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专题一为“促进中国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健康发展”:1)截至2016年末,资管行业总规模约60多万亿元。2)资管业务类型和合作模式主要是银行同业理财、银信合作、银证银基合作、银保合作、银信证基保合作。3)资管发展中需要关注五大问题,包括资金池的流动性风险隐患、产品多层嵌套的风险传递、影子银行监管不足、刚性兑付的风险、部分非金融机构的无序开展资管业务。4)要从统一监管入手来解决问题:分类统一标准规制,建立穿透式监管和宏观审慎框架;打破刚性兑付,减少预期收益型产品发行;健全独立账户管理,控制股市债市杠杆水平;消除多层嵌套,抑制通道业务;控制并逐步缩减非标业务,防范影子银行风险;建立综合统计体系,记录产品信息,以进行穿透式监管。7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在“一行三会”之上设立金融稳定委员会,该协调委办公室设在央行,以有效发挥央行在宏观审慎管理中的主导作用。 监管加强后信托业将回归本业,去通道,非银机构缩表,监管加强短期对经济有一定压力但获新周期支撑韧性强,债券市场承压但股票市场获基本面支撑。 目录 1 信托简史: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1.1 现代信托业的起源和主要应用 1.2 英美日三国信托业的主要模式 1.2.1 英国:个人民事信托业务为主 1.2.2 美国:证券投资信托业务为主 1.2.3 日本:长期融资业务为主 1.3 中国信托业的起源和制度建设 1.3.1 早期发展(1979-2007):六次大规模清理整顿 1.3.2 规范发展(2007-至今):“一法三规”监管框架完善 1.4 中国信托业的业务模式 1.4.1 模式的变化:资金信托为主,但单一资金信托占比下降、集合资金信托占比上升 1.4.2 信托资金投向:主要在基础产业、房地产、证券市场、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等五大领域 2 2007年后信托业扩张之路:创新与监管之间的冰与火之歌 2.1 “银信合作”业务的起与落 2.1.1“银信合作”兴起的背景和原因 2.1.2“银信合作”的风险和监管 2.2 信托与房地产投资和基建投资 2.3 信托与股票配资 2.4 来自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的竞争 2.5 迎接大资管行业统一监管的时代来临:终结监管套利 3 信托业的未来及影响 3.1 回归信托本源,加快行业转型 3.2 对经济和资产价格的影响 正文 1信托简史: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根据200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简单理解,信托的本源就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自1979年重新恢复经营以来,信托业走过了近40年的旅程,并在中国经济金融的发展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信托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非常多的问题,因此在前30年中经历了六次大规模的行业清理和整顿。在2007年“新两规”颁布实施之后,信托业开始步入现代化发展阶段,实现了9年20多倍的规模扩张,与此同时也产生了诸多问题和隐患。为了规范信托业务,监管部门不断出台各种监管政策以封堵监管漏洞。总体而言,中国信托业一直在曲折中前行,不断向着专业化和规范化迈进。 截至2017年上半年,中国信托业的资产管理规模达到23.14万亿,同比增长33.9%,在整个资产管理行业中排名第二,仅次于银行理财28.40万亿的规模。 1.1 现代信托业的起源和主要应用 现代信托业发源于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1792年便有部分美国的保险公司开始经营信托业务,1822年纽约农业火险及贷款公司成为第一家获得信托营业执照的公司。当时它们将英国早在中世纪开创的用益(Use)信托制度中的民事行为纳入商业经营的范畴,现代信托业也由此诞生。在最初的土地用益信托中,委托人为了突破封建领主对土地所有权施加的附属权利约束,转而交由信任的私人受托人持有,让受益人(教会或亲属)使用或者享受财产收益,这种设计实现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美国公司最初的信托业务仍然主要遵照英国传统,被动地服务于部分人群的财产转移与传承,如战争背景下的遗嘱执行及遗产管理。 英国工业革命以后,伴随着殖民扩张与资本主义经济的早期发展,财产信托的需求开始普遍化和多样化,受托人也开始转向市场经济机制下的专业化经营机构,管理风格也由被动转向主动。再此后,伴随近代世界经济与金融发展所带来的机遇,信托产业逐渐发展成为金融业乃至第三产业的重要支脉。信托制度也在世界范围内突破不同法系和不同国家体制之间的隔阂,逐渐演变成一种更加普遍、积极和灵活的财产管理制度。 在英美两国,信托的应用大致经历了由单一的个人事务管理,向金融管理和社会管理等多种功能方向及应用领域演化的历史进程,主要体现在私人财产传承与税赋规避、公益财产与社会事务管理、私人财富管理、资产证券化等方面。 (1)私人财产传承与税赋规避。信托是私人跨代财产传承及税收规划的不二选择。自信托制度诞生之初,它就被广泛用于财产传承与税赋规避。家族财产信托是典型代表之一,它具有几大优点:财富灵活传承、财产安全隔离、避税节税、信息严格保密和家族企业传承。尤其是在家族企业传承中,信托可以规避自然继承引起的股权拆散、不利于企业完整的弊端。 (2)公益财产与社会事务管理。自信托制度萌发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它在英国都被用于担当处理公益事务和私人事务的工具,其中公益事务包括单身妇人、孤儿的财产管理,遗嘱的执行和管理遗产以及资助公益事业的财产管理等。信托还承担起一定程度的社会管理功能,突出表现在社会保障领域。1935年,美国总统罗斯福签署《社会保障法》,建立养老金制度,由信托机构管理作为信托财产的养老金,而非由政府管理。 (3)私人财富管理。从金融投资的角度来看,采用信托的方式比委托人直接投资债权、股权、不动产、货币及商品类金融工具具有独到的优势。对于信托的委托人而言,这些投资通常都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某些投资机会还面临资金门槛和渠道限制。在这些情况下,通过设立信托,借助专业化的信托机构就可以突破这方面的局限。 (4)资产证券化。在过去的四十多年间,资产证券化浪潮曾驱动全球金融体制沿着市场化趋势发生深刻演变。资产证券化是将金融中介机构创造或持有的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变成金融市场上的流通证券,信托从中充当了特殊目的载体(SPV)或平台。拟出售资产的金融机构是委托人,为使金融市场上的投资者享有资产支持证券的受益权,以被证券化资产作为受托财产,创设信托契约或基于信托行为原理的实体机构(如公司制的SPV)。对于投资者而言,信托契约方式相比公司制形式,在避税节税、信息搜集和分析、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更具优势。 1.2 英美日三国信托业的主要模式 在世界范围内,信托制度的传播已逾800年,现代信托业的发展也超过了200年。尽管信托业的制度建设以及业务模式都已经相对成熟,但是英美日等国的信托业却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1.2.1 英国:个人民事信托业务为主 英国是现代信托业的发源地,其信托市场业务集中于执行遗嘱、管理遗产、财产管理和业务咨询,个人受托的业务量占80%以上,而近20%的法人受托业务则主要由银行和保险公司兼营。在银行的信托业务中, 90%以上又集中于国内四大商业银行(国民威斯敏士特银行、米特兰银行、巴克莱银行和劳埃德银行),而且所涉及的信托财产以土地等不动产为主,故英国土地等不动产信托比其他国家普遍。 英国信托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个人民事信托业务,主要的盈利模式是收取手续费、服务费等。近年来,随着金融信托比重的较快上升,因其主要投向是英国和海外公司的股票,证券投资收益和单位信托的佣金也日益成为英国各信托机构重要的收入来源。 1.2.2 美国:证券投资信托业务为主 美国起初延续了英国的信托制度,法人信托与个人信托齐头并进,后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其市场业务很快以法人受托承办的营业信托为主。而且,因为大银行资金实力雄厚,社会声誉良好,可以为公众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从而使得信托财产都集中到大型商业银行手中,目前美国前100名大型商业银行管理的信托财产占全国信托财产的80%左右,处于无可争议的垄断地位。 美国的个人信托业务主要是指为个人投资者管理国内和国际证券投资、固定收益和其他投资,例如非上市股票和不动产、投资咨询、信托财务和不动产规划以及私人银行服务;而机构信托业务则是指为机构提供包括投资管理、公司信托、针对公司的经纪和特别信托服务、捐赠、基金会、养老金计划等。美国成熟、发达、富有弹性和高度透明的金融市场使得信托业以有价证券为主要信托对象,主要开展投资类业务。在美国,基金业务占到了信托业务总量的80%,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 1.2.3 日本:长期融资业务为主 20世纪初,日本引进了英美的信托制度。日本国土狭小,可利用的信托土地较少,再加上一般不愿委托他人代管财产,且日本居民的财产以货币形态为主,证券及其他资产较少,因此信托机构经营的对象只能以货币形态的金钱信托为主,在所有信托业务中,金钱信托业务量占全部信托的90%以上。日本金钱信托收益比商业银行利息要高,对委托人很有吸引力;而且这种以长期形式存在的资金信托,又通过贷款形式运用于国家基础产业项目,适应了日本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日本信托业的主力是信托银行,发展起以金钱信托为主的盈利模式。1950年至1990年代,日本实行信托业与银行业分离的方针,信托机构在日本金融体系中被作为经营长期金融的机构存在。1990年后,日本实行混业经营金融管理体制,信托业务便成了金融创新、提高效率的突破口,得到广泛发展。 1.3 中国信托业的起源和制度建设 自1979年重新恢复经营以来,信托业走过了近40年的旅程,并在中国经济金融的发展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信托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非常多的问题,因此在前30年中经历了六次大规模的清理整顿。在2007年“新两规”颁布实施之后,信托业开始步入现代化发展阶段,并且抓住机遇,实现了9年20多倍的规模扩张。因此可以将信托业的发展以2007年为界分为前后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早期发展阶段,乱象丛生,多次整顿;第二阶段为规范发展阶段,尽管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各项监管政策不断出台,但是信托行业整体的监管框架已经搭建完成,信托行业不断向着专业化和规范化迈进。 1.3.1 早期发展(1979-2007):六次大规模清理整顿 1979年10月,国内第一家信托机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宣告成立,此后,从中央银行到各专业银行及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纷纷办起各种形式的信托投资公司,到1988年达到最高峰时共有1000多家,总资产达到6000多亿,占到当时金融总资产的10%。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信托业实现了数次爆发性的规模增长,但是随之而来的是行业的无序发展和恶性竞争,极大地威胁了中国金融市场和宏观经济的稳定。在早期发展阶段,信托业多次出现变相从事银行信贷业务、管理混乱、风险管理能力不足、脱离信托本源等问题,因此监管部门对信托业进行了总计六次大规模的清理整顿,从而使得信托公司发展混乱的局面得以控制,违法违规事件大量减少,业务发展逐步规范,行业抗风险能力增强。 2001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颁布,中国信托业终于从制度上规范了信托关系和信托行为,确立了信托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为促进中国信托事业奠定了制度基础。2007年1月,“新两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颁布,此后信托公司的整体资本实力、风险控制能力、业务创新能力和公司管理能力快速提升。 1.3.2 规范发展(2007-至今):“一法三规”监管框架完善 2001年4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及2007年1月颁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共同构成了信托行业的“一法两规”制度。“一法两规”制度的建立,使得信托行业在经历第六次清理整顿之后真正步入发展正轨,也为此后行业规模的快速扩张打下了基础。 但是“一法两规”制度并不完善,信托行业在高速发展中暴露出严重的风险隐患,为了加强对信托公司的风险监管,促进信托公司安全、稳健发展,银监会于2010年8月颁布了《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对信托公司的业务开展做了净资本约束。自此,信托行业“一法三规”的监管框架正式搭建完成,信托业也在该框架下规范发展。 1.4 中国信托业的业务模式 在2007年“新两规”颁布实施之后,信托业开始步入规范发展阶段。随着社会投融资需求的大规模增长,中国信托业的资产管理规模从2007年的0.95万亿飙升至2016年的20.22万亿,实现了9年20多倍的规模扩张,年复合增速高达近40%!信托业规模的快速扩张与这期间国内经济发展状况和监管部门的监管政策密不可分。 1.4.1 模式的变化:资金信托为主,但单一资金信托占比下降、集合资金信托占比上升 在中国,信托业务主要分为管理财产信托和资金信托。管理财产信托是指信托机构受托替法人团体单位管理财产的信托业务。这种服务对象主要是企业或非盈利性机构如教堂、工会、公益团体、学校等。信托机构在管理信托财产时不变更财产形式,仅收取财产固有收益和支付必要的费用。资金信托是指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按照委托人数目的不同,资金信托又分为单一资金信托和集合资金信托。 截至2017年上半年,信托业的资产管理规模高达23.14万亿,其中管理财产信托为3.51万亿,占比15.2%,单一资金信托和集合资金信托总计19.63万亿,占比84.8%。资金信托中单一资金信托11.11万亿,占比48.0%;集合资金信托8.52万亿,占比36.8%。因此,目前中国的信托公司主要运作的是资金信托。 从业务占比的变化趋势来看,单一资金信托从2010年第二季度占比最高的83.3%一路下滑至2017年年中的48.0%;而集合资金信托和管理财产信托在同期则分别由12.0%和4.7%上升至36.8%和15.2%。当前集合资金信托和管理财产信托占比已超50%,表明信托资产来源呈现多样化分布趋势,业务结构在不断优化。 1.4.2 信托资金投向:主要在基础产业、房地产、证券市场、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等五大领域 从资金的运用方式来看,截至2017年上半年,19.63万亿的资金信托中:贷款7.44万亿,占比37.9%;可供出售及持有至到期投资5.19万亿,占比26.5%;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2.75万亿,占比14.0%;长期股权投资1.62万亿,占比8.3%;存放同业0.89万亿,占比4.5%;买入返售0.76万亿,占比3.9%;租赁仅2.34亿,占比0.0%;其他0.98万亿,占比5.0%。 从资金的具体投向来看,截至2017年上半年,资金信托依旧主要投向基础产业、房地产、证券市场、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等五大领域。其中投向基础产业3.10万亿,占比15.8%;投向房地产1.77万亿,占比9.0%;投向证券市场2.82万亿,占比14.4%(其中股票0.77万亿,占比3.9%;基金0.25万亿,占比1.3%;债券1.80万亿,占比9.2%);投向金融机构3.87万亿,占比19.7%;投向工商企业5.15万亿,占比26.2%;投向其他2.92万亿,占比14.9%。 22007年后信托业扩张之路:创新与监管之间的冰与火之歌 经过2007年第六次清理整顿之后,中国信托业步入了规范发展阶段。在时代背景以及行业发展的共同作用下,信托业的资产管理规模从2007年的0.95万亿飙升至2016年的20.22万亿,实现了9年20多倍的规模扩张。尽管近10年的信托业发展已经逐渐规范化,但是如此高速的规模扩张依然与其所进行的监管套利密不可分。可以说,信托业的规模扩张,背后交织着的,是业务创新与监管规范之间的博弈。我们梳理了信托业这几年的发展历程。 2.1 “银信合作”业务的起与落 2007年之后信托业刚刚步入发展正轨,马上便迎来了高速发展的新机遇,从而实现了爆发式的规模扩张。2008年信托业资产管理规模增速为28.9%,2009年为64.9%,2010年为50.8%,从2007年的0.95万亿快速攀升至2010年的3.04万亿。而这都要归功于“银信合作”模式的出现,它也是之后大资管行业其他业务创新的鼻祖。 2.1.1 “银信合作”兴起的背景和原因 银信合作是指商业银行将客户理财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并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银信合作不是一种具体的产品概念,而是在中国特有的分业监管、分业经营体制下,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两类金融机构共同为客户提供的一种综合性金融产品模式和金融服务平台。 2007年和2008年上半年,为应对经济过热与通胀高企,央行频频采用信贷规模控制、加息、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等手段,限制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扩张。为了突破这一束缚,商业银行便借道信托公司发放贷款,银信合作由此诞生。2008年9月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风暴席卷全球,中国央行货币政策立场由“紧”转“松”,并且政府在2008年底推出“四万亿刺激计划”。市场流动性极为宽松,地方政府为筹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而产生了强烈的融资需求,工商企业扩张产能也亟需资金,这又为银信合作业务的爆发式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 2008年12月4日,银监会印发了《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对银信合作业务做了一些规范,也意味着银行理财资金通过信托通道发放贷款这一银信合作模式得到了监管部门的许可。 银信合作大行其道的原因在于:一方面,对于信托公司而言,这样的通道业务基本不需要其投入多少资源,只是让商业银行借用其信托通道开展业务而已,信托公司相当于净赚通道费用,而且还能依靠银行资源快速扩大资产规模。另一方面,对于商业银行而言,银行资金除了贷款以外一般只能投向标准化的债权产品,而且商业银行受到严格监管,表内资产投向有严格限制,而信托公司却可以投资于几乎所有的资产标的,监管要求也更为宽松,所以商业银行借道信托通道,不仅可以拥有更多的投资渠道,还能规避监管,将表内资产转移至表外,迅速做大总资产规模。 2.1.2 “银信合作”的风险和监管 银信合作这类通道业务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巨大隐患:一是逃避监管,风险积聚;二是绕开了信贷政策的限制,影响了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的效果。因此监管部门对银信合作出台了多个监管措施。 2010年8月5日,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1)信托公司在开展银信理财合作业务过程中,应坚持自主管理原则,严格履行项目选择、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后续管理等主要职责,不得开展通道类业务;(2)融资类业务余额占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3)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要求将表外资产在今、明两年转入表内,并按照150%的拨备覆盖率要求计提拨备,同时大型银行应按照11.5%、中小银行按照10%的资本充足率要求计提资本。 2010年8月24日,银监会公布了《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净资本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 受上述两个监管规定的影响,银信合作迅猛的发展势头受到了一定的遏制。2008年底,银信合作的规模为0.84万亿,2009年底增至1.33万亿,2010年6月则激增至2.03万亿。由于2010年7月银信合作业务被银监会紧急叫停,并于8月出台了上述两个监管规定,银信合作规模迅速下降,2011年3月最低时到达1.53万亿。与此同时,银信合作的规模占比也在下降,在2010年业务叫停之前,银信合作占比在65%左右,因此银信合作规模的快速上升推动了整个信托业的规模扩张。但是经过监管清理之后,银信合作占比快速下降,2011年3月时仅有不到47%,此后继续一路下滑。 经过这一轮整治之后,银信合作业务继续开展,并随着信托业的发展,规模继续不断扩大,但是其规模占比连年大幅下滑。 2.2 信托与房地产投资和基建投资 在中国经济成功实现经济转型之前,经济主要靠投资拉动,其中房地产投资和基建投资占比总计接近一半。房地产和基建投资需要大量的资金,而前者由于房地产调控,后者则受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约束,正规融资途经均受到严格的管控。银行信贷被限制投向房地产部门和地方融资平台,而这两个领域又有强烈的融资需求,而且因为高利润以及政府担保等因素,银行也有在这两个领域做信贷资产配置的需求,因此信托或者作为银行的通道向房地产或者基建发放贷款,或者主动为其筹集资金。 在2015年第一季度之前,信托业投向房地产和基础产业的资金规模与银信合作和信政合作的规模基本相当,表明信托业资产管理规模之所以能够实现高速扩张,其满足房地产和基建投资(地方政府)的融资需求是一个重要原因。2015年第二季度开始资金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差额扩大,原因在于银信合作中有很大一部分投向了证券市场。 关于房地产和地方政府债务方面的监管政策过于繁杂,我们以更为简明的方式来反映信托行业与监管政策之间的互动。 信托业投向房地产的资金增速基本与房价周期同步,而中国的房价周期与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有关,所以信托业对房地产部门的融资频繁受到监管的调控。而信托业投向基建的资金增速和信政合作规模增速均大致在2013年年中回落,原因在于当时审计署公布了《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并且国务院要求审计署在全国范围内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全面审计,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此后中央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管也越来越严格。 2.3 信托与股票配资 2014年中的股市大牛市极大的提升了投资者风险偏好,投资者不仅将自有资金投入股市,还借钱炒股,希望通过杠杆来放大投资收益。场内有融资融券,但是杠杆较低门槛较高,因此催生了对高杠杆融资的大量需求,由此场外配资盛行。 信托公司也通过伞形信托的方式提供场外配资服务。信托公司将股票配资型伞形产品设计成单一信托,通过银行渠道募资,对应的理财产品年化利率约在7.4-7.6%,但信托公司向融资方——股票配资资金批发商收取的产品渠道费与管理费,约在1%,比其他通道业务收费高出不少。更重要的是,信托公司无需担心所谓刚性兑付压力,因为伞形信托的每个子单元都引入劣后/优先份额的产品结构,由股票配资资金提供商作为劣后方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信托公司才肯发行伞形信托产品,借道银行渠道向投资者出售优先份额完成募资。通常这类产品的优先/劣后比例在3:1,即产品净值亏损30%以上,才可能损失信托产品资金的安全。信托公司一旦发现产品净值亏损7-8%,也会要求产品提前清盘。 随着高杠杆交易催生了股市价格泡沫,证监会于2015年上半年开始行政化清理场外配资,结果股市发生抛售踩踏,最终酿成6月份的“股灾”。一方面证监会继续清理场外配资,另一方面股灾发生,配资需求减少,这部分业务因此迅速萎缩。 2016年3月18日,银监会向各银监局下发《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工作的意见》(银监办发【2016】58号),规定结构化配资杠杆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最高不超过2:1,相比之前业内常见的3:1有明显的压缩。58号文总结了2015年股市加杠杆的经验,进一步对结构性配资产品的杠杆进行了严格的限制。 2.4 来自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的竞争 2012年是大资管行业爆发式增长的起点,监管层全面放开资本市场,证监会颁布并实施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允许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竞争因此日益加剧。 通道业务所受影响最大,在此前信托占据主要市场份额时,通道业务收费较高,但当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同样开展通道业务之后,通道业务的费用从2012年的千分之三左右一度降到万分之三。通过低价竞争的方式,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抢走了部分市场份额,实现了自身资产管理规模的高速扩张,而相应的,信托的资产管理规模增速出现了明显下降。 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复制了信托在2008-2010年间高速扩张的发展路径,充分利用监管红利,实现了爆发式的增长。而信托公司由于发展较早,监管更为严格,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最明显的便是信托公司在2010年8月后便受到净资本约束,而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则没有,从而后两者能够以低廉的资金成本压低通道业务的费率,蚕食信托的市场份额。 然而,监管缺失导致的野蛮生长,使得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的业务积累了大量风险,问题频发。因此监管部门在2016年进一步加强监管,出台了多部新的监管法规。其中,《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证监会令【第125号】)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30号)分别对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做了净资本约束,从而使得两者不再对信托具有资金成本方面的优势。 2016 年7 月,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银行理财新规出炉,划分投资范围,限制产品杠杆,并且明确限定银行理财对接非标债权资产的通道为信托。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的通道业务受到严重冲击。 受上述监管政策的影响,通道业务由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回流到信托公司。信托业资产管理规模同比增速自2016年第三季度起稳步回升。而相比之下,之前通道业务发展最为迅猛的基金子公司,其资产管理规模出现了快速下滑。 2.5 迎接大资管行业统一监管的时代来临:终结监管套利 2017年2月21日推出《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7月4日央行发布《2017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专题一为“促进中国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健康发展”:1)截至2016年末,资管行业总规模约60多万亿元。2)资管业务类型和合作模式主要是银行同业理财、银信合作、银证银基合作、银保合作、银信证基保合作。3)资管发展中需要关注五大问题,包括资金池的流动性风险隐患、产品多层嵌套的风险传递、影子银行监管不足、刚性兑付的风险、部分非金融机构的无序开展资管业务。4)要从统一监管入手来解决问题:分类统一标准规制,建立穿透式监管和宏观审慎框架;打破刚性兑付,减少预期收益型产品发行;健全独立账户管理,控制股市债市杠杆水平;消除多层嵌套,抑制通道业务;控制并逐步缩减非标业务,防范影子银行风险;建立综合统计体系,记录产品信息,以进行穿透式监管。 7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在“一行三会”之上设立金融稳定委员会,该协调委办公室设在央行,以有效发挥央行在宏观审慎管理中的主导作用。 3信托业的未来及影响 中国信托业自1979年正式恢复经营以来,跌宕起伏,风雨兼程,走过了近40年的改革与发展历程,既有深刻的历史教训,也有宝贵的发展经验。尤其是2007年“新两规”颁布实施后,信托业进入规范发展时期,加上历史性的发展机遇,信托业实现了9年20多倍的规模扩张。2016年以来,监管部门对资管行业加强监管,2017年更是有望搭建起“资管大一统”的监管框架,由分业监管向分类监管转型,由单一的机构监管逐渐转向功能监管和机构监管并重,对同一类的资产管理产品按照同一标准进行监管,减少监管真空和监管套利,降低潜在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在此风向之下,信托行业何去何从? 3.1 回归信托本源,加快行业转型 随着监管规则的逐步细化,资管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以及风险因素的前后叠加,信托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信托公司不断优化业务结构,持续回归信托本源,努力提升投研能力,深入挖掘新增长点,凭借经营优势消除来自多方面的不利影响,实现管理资产规模的适度增长以及收入结构的进一步调整。 信托业务的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信托机构本应在获取委托人信任的基础上代客理财,但实践中信托机构多基于隐性刚性兑付来开展融资性业务,偏离了信托业的本源。因此,从中长期看,信托业应以提升受托管理能力为转型方向,明确行业定位,重点开展符合本源定位、体现受托管理能力的业务。同时,分步对非本源业务进行优化,建设制度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受托资产管理机构。 2017年4月银监会下发了《信托业务监管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即将开展的“八大业务”分类试点做出监管部署,并于4月21日起正式启动试点工作,包括外贸信托、安信信托、中建投信托、重庆信托、平安信托、中融信托、中航信托、交银国际信托、陕国投信托和百瑞信托等10家公司成为此次试点公司。所谓的“八大业务”分类,于2016年年底在信托业年会上被正式提出,具体分为债权信托、股权信托、标品信托、同业信托、财产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公益信托及事务信托。 此外,在信托公司2016年报中,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在战略规划中提出了未来转型的具体方向。资产证券化、家族信托和PPP在2016年报中被分别提到31、15和14次,而它们在2015年报中分别被提到15、12和10次,热度进一步增强。除此之外,其它转型方向如产业基金、QDII、慈善信托、集团联动、产融结合等也被更多的提及。约51%的信托公司在其年报中提到资产证券化,15%的信托公司在战略规划中将资产证券化明确为重要转型方向。 3.2 对经济和资产价格的影响 随着监管趋严,“去通道”将是大势所趋。短期来看,在银监会要求银行理财对接非标债权资产只能走信托通道和证监会提升券商资管净资本压力两方面作用下,通道业务由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回流信托。相对于前两者,信托的通道费用较高,因此将导致企业融资成本上升。长期来看,监管层对信托行业的定位一直强调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源,加上近年来对“通道业务”的限制,信托公司开展银信合作业务的风险计提系数上调至与集合类信托业务相同,预计未来通道业务将被压缩,对房地产和基建投资边际上有一定影响,叠加金融去杠杆下非银部门缩表,将对经济产生一定压力。但是,考虑到出口复苏、产能投资新周期等的支撑,经济韧性较强。 2016年下半年以来监管部门强力推行“金融去杠杆”,2017年银监会更是大力整治“三违反”、“三套利”和“四不当”行为。受监管升级影响,银行的同业和委外业务大幅压缩,尤其是委外投资大幅赎回,将从资金面对债券市场产生一定压力,但是股票市场受企业盈利支撑。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作为牛熊市的风向标,分级基金净值走势对市场行情判断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近期,分级市场上基金业绩分化较为明显,一面是权益类分级基金触发向上不定期折算阈值发布上折预警,另一面则是多只可转债分级基金逼近下折警戒线,受股债市场行情分化影响,分级市场上下折警报被同时拉响。 建信央视50上折“一步之遥” 继2015年末,最后一只分级基金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触发上折后,分级市场变得格外沉寂,近期随着股票市场回暖,分级市场再度掀起波澜。11月18日,建信央视财经50指数分级发起式基金(以下简称“建信央视50”)发布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值得一提的是,若建信央视50触发上折阈值,将成为2015年末分级基金上折潮后第三只触发上折的分级基金。 公告显示,当建信央视50基础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2元时,建信央视50母基金以及A、B份额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11月17日建信央视50单位净值1.96元,若净值上涨1.79%即触发上折阈值发生不定期折算,这意味着建信央视50距上折仅有一步之遥。 集思录最新数据显示,除了建信央视50外,还有多只分级基金徘徊于上折边缘,如易方达上证50B份额、信诚沪深300指数分级B份额、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B份额、鹏华证券保险分级B份额,4只分级基金的母基金分别上涨2.74%、2.88%、3.02%、7.53%即可触发上折。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近来A股结构性特征明显,分级市场频频上演上折情形。9月末,A股“喝酒行情”下,招商中证白酒打响分级基金上折第一枪。据悉,9月25日,招商中证白酒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1.5元折算阈值,触发向上不定期折算。本月初,国金基金上交所公告,旗下国金上证50指数分级母基金单位净值达到了1.5元的折算阈值,遂触发向上不定期折算,成为年内第二只触发上折的分级基金。 事实上,批量分级基金临近上折也被认为是行情好转的强信号,分级基金整体折溢价开始变大,套利机会也逐渐增多,对于近期分级市场小范围回暖的原因,盈码基金研究员杨晓晴认为,分级基金在当下市场触发上折,主要与今年的结构性行情相关,部分板块(如白酒、金融、大盘蓝筹)股价走强,投资于这些板块的分级基金自然水涨船高,叠加自带杠杆属性,这部分分级基金涨幅更大,便触发了上折阈值。 可转债分级逼近下折红线 今年A股市场“漂亮50”行情持续演绎,重仓相关蓝筹风格权重股的分级基金收获满满,反观近期债市走势颇令人感到失望,步入10月债市再度迎来调整,10年国债期货主力合约创下上市以来新低,10年国债收益率短短几个交易日内突破4%,市场预期悲观情绪浓重,因高杠杆属性对市场变化更为敏感,多只可转债分级集体亮起下折预警“红灯”。 11月17日,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基金公告,由于近期证券市场波动较大,截至11月16日,银华中证转债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0.45元下折阈值,因此,提示投资者需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集思录最新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还有东吴可转债B份额、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B份额此前先后发布过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上述3只可转债分级基金母基金只需分别下跌3.56%、4.51%、8.43%,即可触发下折阈值引发向下不定期折算。 源于A股分化行情,分级基金发生下折的情况不在少数。除了上述3只可转债分级基金只需母基金下跌不到10%就会触发下折阀值遭遇份额折算外,也有很多权益类分级基金逼近下折红线。集思录数据统计,截至11月19日,净值低于0.5元的分级B份额产品达13只。 对于近期多只分级B份额濒临下折阀值的原因,基金行业资深人士表示,近期债券市场调整明显,指数大幅下跌,追踪这些指数的分级B基金由于具备杠杆属性,会对追踪的标的指数或母基金的跌幅进行放大,承担整只基金的亏损,所以净值濒临下折阈值。 昔日明星沦为陪跑 近年来,资管行业“去杠杆”呼声愈发高涨,监管高压下,牛市中红极一时的分级基金不得不面临交易惨淡、规模骤减的尴尬,昔日明星产品如今已沦为陪跑。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2015年8月分级基金被暂缓审批后逐渐变为烫手山芋,分级基金的总体规模随即呈现“断崖式”下跌,时隔一年,分级基金被监管正式叫停,此后便很少出现在公众视野中。今年5月,监管下发《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其中30万元投资门槛一项规定将中小散户淘汰出局,分级基金加速消亡。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截至三季度末,市场上存量的分级基金共有467只(A、B份额分开计算),合计规模达4719亿元,而2015年年中时期,分级基金规模高达14290亿元,两年多时间里,分级基金规模已不及当年规模的零头。 具体来看,今年以来,超八成分级基金遭遇净赎回,其中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基金前三季度份额缩水69.88亿份,成为分级基金“缩水王”。此外,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基金、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基金年内份额分别缩水55.1亿份、36.44亿份。投资者入市热情锐减,新基金发行陷入冰冻期,今年以来尚无一只分级基金发行成立。 弱市下不被看好的分级基金也接连迎来转型或清盘,数据显示,目前已有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基金、融通中证大农业分级基金、融通通福分级债券型基金、汇添富互利分级债券基金、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基金、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基金、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基金等在内的多只分级基金产品选择在基金合同届满后,将产品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分级基金到期转型逐渐成为常态。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擅长 “资本运作” 的争议P2P平台团贷网卖身 “曲线上市”,“借壳” A股上市公司鸿特精密。 11月19日晚间,鸿特精密发布公告称,股票价格异动核查完毕,将于2017年11月20日上午开市起复牌。今日,鸿特精密复牌后便一字跌停,截至发稿时,鸿特精密股价为129.4元/股。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原标题:3万亿居民存款从银行消失!三大真相告诉你,钱到底哪去了 图片来源:东方IC 债务越来越多,中国人手里已经没有大量存款了。这一情况的直接后果就是,居民储蓄存款过剩,作为中国经济的最大的基本面,正在迎来结束期。 今年以来,几乎所有的银行都感受到了吸收存款比之前更难了。存款又到底去哪儿了?今年上半年,个人活期存款和流通中货币(现金)合计大幅减少3万多亿人民币。而到今年下半年,国内银行业存款增速跌破10%以下。 作为赚取息差为主的银行业很焦虑,不得不找“米”下锅。11月份,为了找“米”城商行预计发行约1万亿的同业存单,推动存单发行利率抬升至当前4.87%。 存款是不是去了理财产品和“余额宝”?事实上,今年在政策限制下,三季度货币基金规模出现明显放缓,并没有出现资金大量流入情况。与存款加剧流失对应的是,家庭部门的债务快速攀升。 半年流失了3万亿 根据央行的统计,过去半年,中国个人活期存款和流通中货币(现金)合计大幅减少3万多亿人民币。你没有看错,短短半年跑了3.12万亿。而去年上半年,这一数值只减少了1500亿。 显然,这些钱,都已经从银行中流失了。 银行存款增长持续放缓 今年以来,银行存款总体增长放缓。截至2017年三季度末,8家上市股份制银行平均存款增速年化比率仅为2%,远低于2016年末7.8%的全年平均增速。从全行业来看,到今年下半年,银行业存款增速跌破10%以下。 找 “米” 下锅,中小银行焦虑 央行数据显示,10月整体存款增长1.06万亿元,但其中包括财政存款1.05万亿元,如果扣除后者,10月银行体系的存款几乎没有增长。这让不少存款压力巨大的股份制银行、城农商行很是焦虑,急切的要找“米”下锅。 目前,银行同业存单发型规模不断提高,11月份到期规模接近1万亿,12月份预计将超过1万亿规模,其中城商行占比预计将超过70%。巨量的资金需求下,同业存单利率也在不断攀升。3个月同业存单发行利率从9月中旬的4.34%逐步抬升至目前的4.87%。 居民储蓄换成理财产品了?然而并没有 以前,大家把存款的下滑归于余额宝等货币基金增长迅猛,但其实今年一系列监管政策,余额宝等货币基金已经受到限制,有人曾预计已经有大量资金回流存款,但是10月份依然有这么巨量的存款下滑,说明存款下滑的原因并非是货币基金所致。 统计数据看,三季度货币基金规模出现明显放缓,并没有出现资金大量流入情况。 从数据来看,也说明存款下滑不是因为购买了理财产品:从资管产品(债基、货基、专户、基金子公司和券商资管)资金流入规模可以看出,16年各季新增流入为3.4万亿、3.5万亿、2.2万亿和1.4万亿,而17年2季度公募债基、专户和券商资管新增资金首次由正转负,大幅流出1万亿,基金子公司专户规模更缩水1.3万亿。 私募基金流入也并不明显。从私募基金看,统计数据显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今年1月实缴规模为26117亿元,截止6月为16599亿元,大幅下降9518亿元,流入股票市场的规模大幅减少。与此同时,受今年以来IPO发行提速的影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今年上半年显著上升,实缴规模从年初的35264亿元,大幅增加至45697亿元,增加规模达10433亿元。这两者流出流入可以相抵。 广义信贷总量仍然在高速路上 就在银行存款不断下降的同时,广义信贷仍然增速很高。从下图来看,今年前10个月新增人民币贷款总量仍然居高不下。而这还是在各银行信贷额度已经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取得的。 信贷增长,但是存款下降,说明信贷创造存款的能力在弱化,这正在成为中国金融业最大的问题。 家庭债务累积速度惊人 存款下降,很大概率去归还债务。而居民部门最大的债务来自于房贷。从家庭债务占 GDP 的比重这一反映家庭债务负担的指标来看,家庭债务占 GDP的比重在2016年底达到 44.4%。 从数据上看,家庭债务水平虽然不高,但累积速度是惊人的,比如,2013年初,家庭债务占GDP的比重仅为 30.7%,短短四年时间,这一指标就上升了近 14个百分点,已经超过美国金融危机前的家庭债务累积速度。如果将公积金贷款等因素均考虑其中,则家庭债务占 GDP 的比重将在2016年底超过60%。负债是刚性的,归还贷款的压力不容置疑。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话说从前有座山,山上有两个小和尚和大师讨论人工智能的问题。 乐观一点的小和尚说,人工智能一定会出现在造福人类的地方,因为万千民众的意愿是技术发展的根本动力;悲观的小和尚说,人工智能一定最先出现在破坏和犯罪上,因为坏人没有底线,敢尝试所有禁忌。 大师微笑了一下,说:别幼稚了你们两个蠢货,人工智能一定最早出现在有钱赚的地方…… 我们讨论AI时总是下意识走向两个层面,一是我们特别期盼的,比如AI医疗啊无人驾驶啊,我们需要这个所以反复念叨它;二是我们害怕的,比如AI战胜人类啊黑客武器啊什么的,我们恐惧所以我们谈论。 但事实上,AI真正高速狂奔的地方,往往只以能否赚到大把钞票为唯一判断标准,它才不管人民百姓吃瓜群众怎么看呢——比如说,我们一般人很少接触的赌博(或者说好听一点叫博彩行业),其实已经积聚了大量的人工智能技术和应用经验。 搞不好,未来我们用到的AI技术,就是从赌场发展起来的哟。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群在特种行业里辛勤工作的人工智能们。 去赌场,感受一下人工智能的套路 相信心智正常的成年人,都会知道赌场这种地方是套路最多,手段无数的地方。《澳门风云》里赌神发哥都只能靠唱歌和卖萌在赌场混了,可见普通人搞过赌场早就是一个美丽的神话。 但是赌场的套路到底有多深沉呢? 2014年,哈佛大学的社会学研究员,亚当·坦纳在赌城拉斯维加斯卧底了一年并且输了不少钱之后(输钱是我猜的),完成了一本名为 What Stays in Vegas?的有趣著作。 书名来自于那句著名的谚语 “发生在拉斯维加斯的,就让它留在拉斯维加斯吧”。但是作者却质疑道,我们到底把什么留在拉斯维加斯了?除了钱和时间,很可能还有一件至关重要的东西:个人数据。 书中描述了以博彩界扛把子凯撒集团为代表的赌城幕后势力,绝不仅仅是用一些小机关和心理战来留住赌客的钱财。赌场的真实玩法已经相当科技化,并且AI已经成为了重要的 “帮凶”…… 当你走进拉斯维加斯凯撒集团旗下的某家赌场时,无处不在的摄像头会瞬间识别你的身份。通过人脸识别加大数据调取,你的资产状况、住址、个人征信记录、社保记录在微秒级别的时间内就会一览无余。根据这些信息,赌场幕后的AI系统马上会给你搭建出个人分析模型,你喜欢玩老虎机还是百家乐?多长时间能进入个人消费高潮?能承受多大的输钱极限?都已经在赌场的预知范畴里了。 值得注意的是,赌场的AI系统所使用的数据库,一方面由公共数据库和社交网络数据库构成,另一方面也涉及大量的灰色个人数据交易。其中往往会有你没有想到,但已经泄露出去的关键信息。 于是接下来你可能面对的是:手气不顺的时候突然就有点惊喜、头脑一热大把投注的时候必输无疑、当你厌倦了输钱不想玩的时候,马上一位你注意已久的美女服务生过来安慰你,还送你一张必须立即使用的自助餐优惠券——可能AI系统已经判断,吃一顿好的再稍微摄入点酒精,你今晚上能输得更开心。 作者在书中描述了这样一种现状:通过人脸识别+AI搭建个人模型分析方案,赌场可以放心大胆的让游戏系统提高胜率。因为AI会监控赌客的状态临界点,不需要担心普遍胜率降低带来赌客们逆反心理大增。而整个过程中,赌场当然赚得盆满钵满。 更有意思的是一种赌场里的AI人脸识别技术,可以通过面部微表情来识别作弊者,也就是俗话说的抓老千。并且AI会驱动摄像头自动记录和提取老千的作弊证据,连抵赖都可以免了。 已经有几家美国的AI创业公司致力于提供抓老千的AI技术,只是到目前为止还比较初级。但由人脸识别到个人信息分析的AI解决方案,已经广泛部署到了世界各大赌城当中。当你满怀激情前去消遣的时候,“智慧赌场” 的深深套路已经在等待着你。 这边这位朋友问了:这种方案是不是对摄像头的要求很高啊?如果摄像头没拍到我,或者拍的不清楚那不就没事了? 这点小事赌场和科技公司当然想到你前头了。 不久前有一个消息,是说拉斯维加斯的很多赌场中,开始安装上了澳大利亚AI安防公司BrainChip所提供的新型人脸识别方案。 这家公司提供的技术,被称为脉冲神经元自适应处理器……本文的气氛不适合解释这令人无语的名字具体是什么意思,所以我们略过。 我们只要知道的是,这个技术的作用是在摄像头系统后面加一个神经网络,可以把那些摄像头记录的低像素、侧脸、暗光图像还原成清晰、结构化的人脸,快速进行人脸识别。并且这个技术的另一个作用,是连接整个摄像头网络,在众多摄像头组成的监控系统中勾勒出每个赌客的移动轨迹和完整信息模型。甚至赌客换衣服、戴眼镜之后,系统也能二话不说就把人揪出来。 类似的技术还有很多,拉斯维加斯代表的现代化赌场在引进先进的AI安防、AI识别和智能服务系统上是敢花大价钱的,当然有无数科技公司趋之若鹜。 这边这位朋友又问了:是不是AI只在线下赌场上班啊? 哼哼,当然不是…… 网络博彩当然不会被 AI 放过 有人说美国人外向,所以热衷于去赌场热闹热闹;英国人内向一点,更青睐线上博彩这种宅在家的方式。万万没想到,这个分法在人工智能上也能体现出来。 依托足球等体育竞猜的传统优势,以及非常深远的全民化博彩产业积累,英国已经成为了世界线上博彩业的中心。似乎顺理成章,AI+线上博彩这个课题成为了英国公司的 “专利”。 在去年,剑桥大学教授比尔·菲茨杰拉利用众筹的方式建立了AI防欺诈技术公司Featurespace。这家公司目前已经成为了英国AI创业的明星公司之一。 他们所提供的技术,本来是用来在复杂的网络环境和信息活动里,准确判断非法虚拟交易、信用卡盗刷、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银行业当然是这种技术的主要买家。但有意思的是,英国的大批博彩公司却开始纷纷购买Featurespace的技术。 在线上博彩中,利用虚拟交易影响赔率、诱饵投注,甚至洗钱,都是非常常见的套路。为了跟这些东西做斗争,英国的几大博彩公司已经开始使用AI精准识别来定位它们的存在。AI检测的优点是能节省大量人工操作时间,并且会极大限度减少对正常投注的误判和影响——毕竟让用户投钱才是硬道理嘛。 除了抓网络上的老千之外,AI在线上博彩业中还有另一种工作性质。今年4月,英国博彩公司Kindred启动了一个名为Kindred Future的“技术+博彩”项目。项目的主旨就是通过不同领域的技术汇集,形成利用AI来判断问题博彩的线上系统。 这个项目里,判断非法交易当然是很重要的一环。但有点不一样的是,该项目还预计通过对用户博彩行为进行综合判断,来阻止用户出现极度上瘾和过度投注等激进行为。 毕竟真有人在博彩网站输的家破人亡,再闹得满城风雨,对于平台来说绝对不是什么好事。这个系统通过AI对博彩成瘾用户的特征习惯进行学习,以此来对用户投注金额、投注时间频次,以及账户存款等几个因素进行综合比对,一旦发现用户可能成瘾或者失去理智疯狂投注,系统就将自动冻结其账户,劝用户冷静一下。 说真的,为了照顾那些不着四六的人类,AI可谓是操碎了心。 这边这位朋友又又问了:AI这么神,干嘛不用AI直接开赌啊? 嗯,这个可以有。 AI还能从服务生变成玩家 其实历史上的围棋也是种赌博利器,本质上跟麻将扑克没什么区别。在围棋之后,德州扑克等领域也被AI攻克了。可以说,博弈类游戏AI战胜人类已经没什么悬念。 当然,我相信也不会有人傻到跟AI面对面赌钱,真到这个地步可能也就不怎么在乎钱了。 但是AI的雄心显然不止于棋牌游戏。除了在博彩行业充当神秘的服务生之外,确实也有人希望AI能够直接上场,秀一下AI赌神的存在感。 今年早些时候,The Verge介绍了一家英国体育博彩公司Stratagem。这家从名字上就让人不敢小瞧的公司,致力于完成一个脑洞大开的事业:用AI来预测足球比赛的输赢。 乍听起来这事根本就不靠谱,章鱼保罗都挂了你一个AI凭什么瞎嘚瑟?但这家公司却希望利用深度学习技术,训练AI模型看数十万场足球比赛,从而得出各种各样的足球规律,从而预判竞技比赛的输赢。 从披露的信息来看,这家公司的智能体似乎是通过贝叶斯分类来统计足球场上每一件事和之后可能导致结果间的联系。比如梅西在某一位置拿球,面对几名防守队员,接下来可能有多大几率导致进球。 虽然熟悉足球的人都能想象到,这种推理关系还是不太靠谱,但是据说这家公司的AI预测已经证明了自己的准确率。谁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呢? 除此之外,还有各种利用AI来预测体育比赛输赢,甚至数字竞猜获奖号码的方式,但是有理由相信大多是招摇撞骗而已,这里也不再介绍了。 这边这位朋友又又又问了:我又不赌钱,AI在赌场里怎么样关我何事? 哼,早知道你有此一问。 AI+博彩=群体分析型AI的温床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AI在赌场亦或线上博彩中的工作,都没有特别强的技术难度。只是将一些AI的机器视觉能力、深度学习能力整合到了特殊场景中而已。 但AI在博彩业打工这件事,真正让人有点介意的,是它正在将博彩公司、赌场对玩家的监控与拿捏变得无孔不入、不露痕迹。它不只是在帮助庄家赢钱,更重要的是在帮助赌场或平台控制赌客的情绪,让大家开开心心的把钱拿出来。 这样换来的好消息是家破人亡的极端情况更加不容易出现,坏消息是赌场对社会结构的危害将更加隐于地下,个人数据的黑色市场也将继续需求旺盛。 而引申到整个AI应用领域来说,博彩业很可能是群体分析型AI高速发展的原点。因为无论是赌场还是线上博彩游戏,都是一个极端情况的缩影。 在这里,集中压缩了人性中的浮生众相,放大了期待、亢奋、失望和上瘾等等最容易被识别出的人类情绪。所以这里也会成为人脸识别(线上则是用户识别)+大数据建模+AI决策输出,这一整套流程的优质培养皿。 不妨开个脑洞:在博彩业成熟起来的群体识别加分析型AI系统,如果能够移植到更复杂的场景会怎样? 正向的当然有,比如在公共场合做安全监控,通过高敏感度的识别能力和瞬间判断,把恐怖袭击等极端情况扼杀在萌芽阶段。但负能量的可能也不少,比如被公司HR用来监督员工的工作状态,从而让员工在可以接受的情况下尽可能的多加班,用AI分析出什么时候给员工画饼,什么时候请美女主播来鼓励一下,什么时候直接开除你… 被人工智能监控、了解和分析,肯定是一件不舒服的事。但似乎已经是我们无法逃避的命运。俗话说不想输就别去赌。但赌场你可以不进,这个社会,却是每个人必经的赌局…… AI的眼睛,就在不远处的赌桌下等你。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11月19日,记者从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获悉,上期所铜期货期权的立项申请已获得证监会批复。这是我国首个工业品期权品种,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国内有色金属衍生品市场的风险管理工具。在分析人士看来,开发上市铜期货期权不但能够为铜产业链相关企业提供更加精细化的风险管理工具,提高企业风险管理的灵活性,而且能够完善国内铜期货市场的投资者结构,我国在国际金融市场得以提升对铜的国际定价话语权。 据上期所介绍,国内铜期货市场经过多年的稳健运行和稳步发展,呈现出成交规模大、合约连续性强、流动性好、投资者结构相对成熟等特点,已经具有成熟的标的市场。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国内铜期货双边成交量为5278.56万手,双边成交额为12.35万亿元,法人客户成交量占比为25.62%,持仓量占比为65.45%。 “推出期权交易主要是看期货市场的交易规模、活跃程度和成熟程度。”一位业内人士指出,中国的上期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市场规模已经跻身全球前列,而且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市场明显成熟,投资者对金融衍生品的渴求与日俱增,已经具备推出期货期权的市场条件。2017年以来,我国已经上市了两种商品期权,分别是大商所的豆粕期权和郑商所的白糖期权,此次上期所上市铜期货期权,也是我国第一个工业品期权品种。 而国际市场的铜期货期权早已存在。目前,开展铜期货交易的交易所主要有伦敦金属交易所(LME)、上期所(SHFE)、纽约商品交易所(COMEX)和印度MCX交易所。此前有媒体报道,2016年3月18日,上期所的铜库存达到历史最高水平,首次超过LME铜库存水平。 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表示,期权交易的优势在于使用权利金进行交易,例如投资者在买入一个看涨期权后放弃,其损失即为权利金,而权利金的数额比期货的保证金要少得多,所以在价格出现变动时会有止损的绝对值,比较利于控制风险。另外,期权的上市,可以与期货、现货等组合成非常多的交易策略,金融市场上市的品种越多,可以交易的组合策略也就越多,投资者计算盈利的概率也就可以更为详细。 “对于提升国际定价话语权,实际上,这是市场功能本身的定位,因为期货铜的建设本身就是提高国际定价权的一种途径。只是期权上市后,与期货融合起来,可以从更多的角度来确定交易定价的话语权。”王红英指出,期权的上市,对于整个期货市场可以带来风险防范功能,使得金融市场的建设更为平稳。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11月17日,资本市场又一重要的规章制度《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完成修订。 记者了解到,2.0版本的《办法》共九章,九十条,主要从完善证券交易所内部治理结构和促进证券交易所进一步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充分发挥自律管理作用两方面予以修改完善。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讲道:“此次修订,从证券交易所本身的性质、特点、市场职能定位出发,借鉴境外证券交易所的成熟经验,认真吸取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的深刻教训,围绕优化交易所内部治理结构,强化交易所履行一线监管职责作了系列制度调整。” 修订后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将在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各家证券交易所将在这一规章制度的引导下发挥更大的功能。 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现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公布于2001年12月12日,但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交易所监管实践的逐步成熟,相关法律的进一步调整、完善,现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已滞后于市场发展实践,难以完全适应证券交易所发挥一线监管职能。 本届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上任之后也认为交易所职能发挥有所欠缺。他在今年证券交易所一线监管国际研讨会上曾讲道:“过去我们的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发挥得很不够。交易所绝不是单纯的交易平台,必须是强大的监管者。尤其是所有的交易活动发生在交易所,所有的交易记录在交易所留痕,交易所抓监管责无旁贷。” 这一背景下,证券交易所需要与时俱进,适应市场新形势的变化,与此同时更要回归本位,进一步发挥一线监管的作用。 首先,《办法》修订了同完善交易所内部治理结构相关的内容。具体而言,增设监事会并进一步明确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的职权; 与此同时,《办法》突出了交易所自律管理属性,明确交易所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对证券交易活动的各参与主体具有约束力。 “《办法》要求设立监事会,这也取代原理事会下的监察委员会,从更高层级加强对交易所的内部检查监督。”一位接近交易所的人士11月17日指出。 另外,记者了解到,《办法》在修订中还进一步明确了理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的职责,争取做到权责明确、各尽其责。同时,还增设首席技术官岗位,以满足交易所引进人才的需要 常德鹏也指出:“《办法》的修订将有利于交易所回归本位,切实发挥好对证券交易活动组织、监督、管理和服务的功能,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 一线监管功能放大 《办法》修订的另外一项核心内容是加强交易所一线监管。 事实上,在《办法》修订前,各大交易所已经在尝试强化一线监管职能。以沪深交易所为例,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实施“刨根问底”式的监管。 一位招商证券分析师对交易所监管变化感受很深:“现在上市公司每天下午到晚上披露的公告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交易所的询问函或者关注函,交易所关注的事项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细。” 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则表示:“从一年多的情况看,交易所的工作重心实现了向一线监管的转移,事中监管力度明显加大,市场乱象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生态发生积极变化。” 在《办法》的修订中,监管层更是明确和强调了有关内容。例如,在《修订》中加入了要求“交易所加大对异常交易行为的前端管控并且制定异常交易监控的重点和异常交易行为认定的规则,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异常交易行为及时报告,并根据业务规则进行处理。” 除此之外,加强对会员的监管,也是此次《办法》加强交易所一线监管方面重要的举措。修订后的《办法》要求强化交易所对会员的一线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证券交易所以监管会员为中心的交易行为监管制度,进一步明确会员的权利义务。 例如,要求会员建立客户交易行为管理制度,了解自己的客户;明确会员提供交易单元供他人使用的应承担管理责任;规定交易所可以对会员采取收取惩罚性违约金、取消会员资格等处理措施等。 据记者了解,2016年以来两个交易所已经探索建立了“以监管会员为中心”的交易行为监管模式。也就是交易所督促会员管好客户,要求会员事前了解客户、事中监控交易、事后报告异常。而在《办法》正式生效之后,针对会员的监管将会更加严格。 “《办法》修订之后,原先证监会承担的一些监管职能将由交易所完成,监管在向一线和前端转移,交易所能够发挥的作用将比之前扩大很多。”前述接近交易所的人士表示。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一是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投资证券、基金管理、期货公司的投资比例限制放宽至51%,上述措施实施三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 二是将取消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单一持股不超过20%、合计持股不超过25%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银行业股权投资比例规则; 三是3年后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投资比例放宽至51%,5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 外媒称,这是一个大爆炸式的消息!因为这意味着海外资金对国内大资管公司掌控力的提高,甚至可以成立控股的证券、基金公司。 17年等一回的改革 大家都知道,在国际市场上,我国是为数不多的在持股比例和业务范围等方面对外资金融机构仍实行区别对待的国家。 在2001中国进入世贸组织的时候,为了应对自身金融系统技术性破产和外国“狼来了”的内忧外患,当时管理层只让保险业先行开放。 一直到2003年,周小川亲自操刀国有银行股改上市,力主引进国际战投,为中国银行业海外上市“加持”,并试图通过“引资+引智”倒逼国内保守力量改革。随后,中行、交行、建行纷纷试水香港市场,引发巨大追捧,中国银行业借势出海,完成强身固本的改革。 然而,好景不长,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外资纷纷减持,更使得当年力主引入海外战投的改革派腹背受敌,背负上国有资产贱卖的骂名,改革显出倒退迹象,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步伐从此开始裹足不前。 为什么选择这个时候开放? 当然,一旦改革的步伐跟不上发展的速度,就会阻碍外资机构在华拓展业务的积极性和热情。 近一两年来,市场上出现了一些外资金融机构减持对中资银行,外商投资增速下滑等现象。数据显示,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的市场份额总体较低,且近年来不升反降,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外资银行资产占比一直在2%左右徘徊,2016年已降至不足1.5%。 而不降反升的关键原因就在于,中国金融业的开放程度不高,导致外资在体量、业务上都无法深度进入中国市场,更无法分享中国发展的红利。 更重要的是,从中国的角度来看,扩大金融业开放已经刻不容缓。因为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相比,中国的金融市场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存在显著的结构性问题,像直接融资比重过低;影子银行挤压债券市场,衍生品发展不够等,这些都需要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逐步解决。 再加上,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 所以,在这种“天时地利人和”的情况下,中国金融业向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对A股来说,是福还是祸? 那这历史性的一步,对A股会产生什么影响呢? 李大霄就说,“这将改变中国证券、基金、期货和银行业的市场格局,甚至整个市场会发生根本性改变。”因为外资限制完全取消后,外资金融机构、尤其是对中国市场垂涎已久的巨头会大举进入中国市场,中国金融机构会面临重大挑战,尤其是对中小型金融机构的冲击力会更大。 挑战是一方面,第二,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国内可供投资者选择的金融产品会更丰富,让投资人能真正的全球配置资产,分散投资; 第三,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外资金融机构在资产配置中的话语权有所提高,“价值投资”理念将进一步强化,绩优股、高分红个股、A股相对H股、美股等稀缺板块将受外资亲睐,形成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这不是结束,而仅是开始 此外,真正值得大家注意的是,这一步并不是中美元首北京会晤的最新成果,而是中国政府既定的政策目标,今年7月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就确立要积极稳妥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合理安排开放顺序。 自9月以来,包括央行、银监会在内的金融监管部门就多次召集中外资金融机构座谈,听取各方关于如何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意见,并着手研究制定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而从种种信号来看,这个时间表和路线图已经制定好了。那接下来,中国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还有哪些举措呢? 从一些研究报告和政府官员的采访中,我们可以推测,中期工作还会放在促进境内外资本市场深度融合,如在完善“沪港通”、“深港通”的基础上,研究通过“沪伦通”、“沪新通”等方式联通境内外资本市场,最终实现股票市场的全面开放。 从中长期来看,可能会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有序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并完善中资机构“走出去”网络化布局。 此外,有报告还提出,有关推出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QDII2)、参照“负面清单+国民待遇”方式加快《外汇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以及允许少量符合条件的优质外国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等三项改革,目前相关部门已进行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相关方案也已进行了仔细论证和细化,将择机推出上述改革措施。 总之,在水皮看来,中国金融的对外开放是一个互利互惠的事情。简单讲,其实通过这一次的全面开放,实行了国内市场跟国际市场的整体捆绑,如果有风险的话,那我们也是一个风险共担的格局。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原标题:资管行业新规现身,金融生态重塑推进——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017年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终于现身。本次指导意见是对十九大和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坚持和贯彻,目的在于防范和化解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服务实体的投融资要求。意见肯定了资管行业满足居民和企业投融资需求、改善社会融资结构等积极作用,指出了资管行业发展不规范、多层嵌套、刚性兑付、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重点是多层嵌套、杠杆不清、套利严重、投机频繁等。中国金融行业以前更注重机构监管,导致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监管政策不统一,因而存在明显的监管套利空间。本次指导意见稿贯彻了金融工作会议的监管思路,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兼顾机构监管、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同时,在下决心处置风险的同时,充分考虑市场承受能力,合理设置过渡期,自本意见发布实施后至2019年6月30日。 如何理解指导意见指出的资管行业诸多问题?1、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比如非标等资产的诞生,很大程度上就是源于突破信贷额度等控制,弱化了宏观调控政策执行的有效性。而由于各监管机构政策不统一,导致存在较多监管套利空间;2、多层嵌套。多层嵌套导致金融链条拉长、透明度降低,风险源与风险实际承担者脱节,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次贷危机的根源也在于此。此外,非标等影子银行业务往往也需要通过多层嵌套规避监管;3、刚性兑付。刚性兑付的存在一方面导致风险积聚在银行体系当中,其次引发不公平竞争的问题,同时扭曲了风险、收益匹配和市场化定价的基础。刚性兑付文化的破除,可能会对资管行业尤其是银行理财带来颠覆性的冲击;4、发展不规范。本次指导意见特别提出是“金融机构”资管管理业务,属于特许经营行业。同时对产品分类、投资者、杠杆比率、信息披露、净值化管理等方方面面都进行了框架性的规定。后续各监管部门还将在其基础上出台具体细则。 资管行业体量庞大,作为债市最重要的参与群体,其发展走向备受关注。按照央行给予的口径,中国广义的资产管理行业规模已经超过102万亿。庞大的资管机构是债券、股市等最重要的投资者群体和边际力量。比如银行理财及其委外资金是过去几年债市最大的需求力量,对直接融资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由于其负债成本高等特点,对绝对收益率的追求明显更强,这是导致信用利差从2011年之后持续收窄的关键因素之一。本次指导意见无疑会对资管行业发展速度、生态以及债券市场产生深远影响,值得我们加以详细解读。 一、哪些规定基本符合市场预期? 指导意见重申“规范”资金池业务,着眼于打破刚兑、单独净值化管理,规范资管产品的管理以及资管行业的发展,执行力度可进一步观察。此前市场预期的个券投资比率“双10%”规定有所放宽。此外,消除多层嵌套方面,允许一层嵌套,对多数债券委外等影响不大,但可有效制约多层嵌套加杠杆的行为。同时,嵌套和通道方面,给予ABS和公募基金以豁免,相关担忧消除。第三方托管方面,过渡期内,基本维持现有的托管模式。杠杆率方面,开放式公募产品140%,封闭和私募产品不超过200%,符合市场预期,但对分级产品的规定更为严格。本次意见肯定了投顾业务的正当性,且没有做过多限制,但只允许一层嵌套对部分多层嵌套加杠杆的投顾模式有影响。建立资产管理行业统一的报告制度,有利于穿透式监管的执行。最后,从执行层面看,要求在过渡期内不能新增不符合规定的产品规模,过渡期的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足以覆盖多数非标等产品期限,降低中短期冲击。需要指出的是,虽然符合预期,但如果真正实施,资管行业无疑开始受到更大约束。 二、哪些规定颇具新意? 1、金融机构开展资管业务需要有问责机制,对违规行为给出了罚则,并提出了资管从业人员资质要求。要求金融机构开展资管业务时制定相应的问责机制。对刚兑等违规行为都提出了明确、相应的罚则。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意见规定的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从业人员,依法采取处罚措施直至取消从业资格。对比以前的文件不难看出,本次指导意见的可执行性更强。 2、明确金融机构需要“以管理人名义,代表投资者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银行理财产品涉及信用事件时,谁来代表投资者行使诉讼权利之前存在争议,本次意见给予明确。 3、为债转股等留下了口子。比如意见提到,银行的公募产品以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但用于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的产品除外。同时提出了鼓励投资的领域,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发行资产管理产品募集资金支持经济结构转型和降低企业杠杆率。 4、对资管产品的投资范围按产品类型进行了界定,但留有余地。公募产品主要投资风险低、流动性强的债权类资产以及上市交易的股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投资未上市股权。公募产品可以投资商品及金融衍生品,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现阶段,银行的公募产品以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如发行权益类产品和其他产品,须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但用于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的产品除外。 5、指导意见提出金融机构不得将资产管理产品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商业银行信贷资产。此外,对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产品规定了金额下限(最低是投资于固定收益类产品30万),对零售端产品销售拆分形成约束。 6、对智能投顾做出相关规定,显示出政策前瞻性。 三、最值得关注的增量信息是什么? 1、非标将受到严控,并杜绝灰色地带,限制并有效监管影子银行,影响深远。本次指导意见给出了债权性资产的严格定义,其他债权类资产均为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排除法)。在银登、北金所等场所挂牌资产是否能认定为标债有待明确,非非标出表或受限。此外,消除多层嵌套等也加大了非标操作的难度。意见还规定资产管理产品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终止日不得晚于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的到期日或者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的最近一次开放日,从需求端打击非标。最后,在信息披露方面,固定收益类产品要求披露产品投资的每笔非标准化债券类资产的信息,令非标无藏身之处。 这对宏观经济、银行理财和债市都将产生深远影响。首先,诸多非标融资主体很难转移到表内和债券市场融资,未来非标定义的模糊地带如果加以明确,诸多融资主体的融资渠道将收窄,可能对实体经济带来一定的冲击,房地产等融资成本将进一步抬升,局部资金链断裂、信用风险上升的概率上升;其次,银行理财需要作出艰难取舍,投资非标就要承受长久期负债成本抬高压力,但没有非标又如何提高收益率水平、提升产品吸引力?毕竟非标等具有高收益、不估值的诸多优势。如果银行理财不愿承受规模缩小压力,在资产配置方面有助于逐步提升对标债的配置比率。 同时,一些地产及原来的非标资产“类ABS”交易结构中嵌套层数较多,未来可能本身项目就不能成立或者不能被资管产品所投资。类ABS产品应该属于分级私募类资管产品,按该杠杆限制则次级比例最少为25%。显然,杜绝多层嵌套对非标及影子银行的影响更明显。 2、打破刚兑动真格,净值管理的落实是关键。本次指导意见对刚性兑付行为给出了认定标准,同时给出了惩罚机制,甚至投诉举报机制。刚性兑付此前被视为银行理财等资管机构发展的“法宝”。而且刚性兑付与资金池操作某种程度上密不可分。一旦刚性兑付破除,理财投资者面临的不确定性增大,吸引力会有所减弱,理财发展速度将受到明显制约。不过,公募基金等面临的“不公平竞争”问题将得到改善。打破刚兑也有助于对信用风险等进行重定价,纠正之前的定价扭曲。同时,要求“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公允价值原则,及时反映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非标类资产如何实行净值管理有待明确,但“三单独”和净值管理也对现有的资金池模式会有根本的动摇。 3、对于资金池的说法从此前的“禁止”改为“规范”。我们认为这体现了相应给予时间调整以及缓冲的特性。实际操作中,银行理财、集合类资管产品具有明显的资金池性质,产品本身赚的是资产和负债期限错配的钱。通过第三方托管、信息披露、期限错配、净值化管理等多方面规定都在制约银行理财现有的资金池模式、预期收益率的发展模式。银行理财收益率吸引力下降,操作成本增加,销售难度加大。不过,从整个规定来看,其实也是对已有规定的重申,关键在于执行的力度。 4、强化资本和准备金计提要求。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或者按照规定计提操作风险资本或相应风险资本准备。这将在一定程度提高资管机构的运营成本,降低其回报水平,但有利于风险防范。不过,MPA的宏观审慎监管,也通过资本来约束商业银行广义信贷扩张的空间;近期银监会还公布了对政策性银行的监督管理办法,其中也强调了资本金的概念。可见,未来整体的宏观审慎监管以资本为核心,更加强调“有多少钱,办多大事”的监管思想,避免监管缺失下的无序扩张,从而导致的系统性风险。 四、哪些地方需要进一步明确? 1、净值型管理中比如非标等如何确认公允价值; 2、私募基金的资格如何认定待解。意见明确资产管理业务为金融业务,属于特许经营行业,必须纳入金融监管,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对私募基金等机构从事资管管理业务需要给予进一步明确; 3、信贷收益权等如何进行规范都将另行规定; 4、投资单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也不能超过产品净资产的10%过于严格; 5、资产负债率达到或超出警戒线的企业不得投资资管产品,不符合“买者自负”的原则,实践当中也难有可操作性,值得商榷。未来一段时间还将有诸多细节待确认。 五:潜在影响?总结来看,我们认为本次指导意见将会对资管及债市产生深远影响: 1、资管行业业态有可能因此发生巨变,金融生态重塑推进。首先,风风火火的大资管膨胀年代将落幕,进入规范发展的新时代;其次,行业竞争格局方面,银行理财发展速度放缓,通道机构面临萎缩,公募基金等赢得更公平甚至更具优势的发展环境,私募基金前途未卜;再次,规范资金池、打破刚兑和预期收益、净值化管理等措施的实施,都将颠覆现有资管业态;最后,对于结构性私募产品,由于不满足本次指导意见关于杠杆的要求,未来难有发展空间。 2、银行理财规模增速将明显放缓,结构化产品受到更大限制,资产配置方向需要调整。非标受控、资金池规范、打破刚兑、向净值型转型均可能降低银行理财收益率的确定性,降低其对投资者的相对性价比和吸引力。第三方托管、持券比率和杠杆限制、计提准备金等都将加大银行理财管理难度和操作成本。而控制期限错配等将逼迫银行拉长负债久期,从而需要承受更大的成本压力。加上成立子公司等配套措施,均有可能牵制理财发展的速度。事实上,银行理财今年受制于同业理财萎缩、成本压力,规模增速已经放缓,未来这一趋势将延续。从而银行自身而言,MPA考核等已经将表外理财纳入其中,本身也会降低对银行理财发展速度的诉求。此外,银行理财资产配置方向需要作出调整,投资非标面临的制约加大,势必需要逐步提升纯债的配置比率。 3、银行有悲有喜,房地产融资渠道将收窄。银行表内不再允许开展资管业务,保本理财成为过去,关注大额存单等替代产品的发展。与此同时,理财等泛资管发展速度放缓,中短期弱化理财中间业务收入。中长期看,有利于银行负债端的稳定,表外融资转表内趋势继续。但非标如果受到更严格限制,中小银行坏账暴露风险有可能有所加大。房地产等融资渠道收窄,融资成本有可能将提升,资金断裂风险加大。如果“非标”的灰色地带明确,需要关注融资渠道逐步收窄对实体经济和房地产等行业的冲击。 4、监管套利等空间得到大幅压缩。嵌套和通道业务的限制,有利于降低金融同业杠杆。金融监管政策的有效性、约束力加强,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有望更为顺畅。监管政策越严格,货币政策传导越顺畅,央行调整货币政策的制约就会越少。 5、对债市的影响? 第一,短期靴子落地,整体冲击不大。市场对资管统一监管的担忧已有时日,短期靴子落地,给处于足够的宽限期且非标首当其冲,债市直接冲击较小。不过,短期来看,债市仍面临年底供求失衡,诸多风险点不能证伪等制约,市场情绪偏谨慎,容易放大消息面影响。而银行理财会否乘正式文件下发前扩张非标等,值得观察; 第二,中期来看,银行理财及泛资管快速扩张时代,债市需求力量将重回银行表内,表外资管机构扩张带来的需求力量膨胀不再是最主要的关注点,市场走向更加取决于基本面状况和货币政策取向。同时,有利的一面在于,由于非标受限,银行理财如果保持规模基本稳定,需要逐步调整配置方向,标债相对受益。此外,需要关注非标等融资渠道收窄对经济的反作用力,中长期看有可能从基本面的角度利好债市。监管政策越严格,货币政策传导越顺畅,央行调整货币政策的制约就会越少。因此,理财等规模的扩张放缓和资产配置方向的调整将相互交织,中期来看对债市影响未必是利空,但调整期间无疑会带来更多扰动; 第三,ABS不受意见中杠杆和嵌套相关规定的约束,可以保持原有交易结构。ABS市场的担忧明显消除,且很有可能成为非标转标的重要途径,也将是非标投资的较好替代品,从而在需、求两方面都赢得更大发展空间。 上文是在逐一分析基础上梳理对于资管行业及债市的影响,下文我们将就《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主要的条款逐一梳理,分析其具体的影响: ►资产管理业务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的定义及背景 《意见》: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为委托人利益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委托人自担投资风险并获得收益。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等。 ——截至2016年末,银行表内、表外理财产品资金余额分别为5.9万亿元、23.1万亿元;信托公司受托管理的资金信托余额为17.5万亿元;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证券公司资管计划、基金及其子公司资管计划的规模分别为9.2万亿元、10.2万亿元、17.6万亿元、16.9万亿元;保险资管计划余额为1.7万亿元。在资管行业快速发展支持实体经济的同时,由于同类资管业务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不一致,也存在部分业务发展不规范、监管套利、产品多层嵌套、刚性兑付、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因而,在立足各行业金融机构资管业务开展情况和监管实践的基础上,制定《指导意见》,通过统一同类资管产品的监管标准,促进资管业务健康发展,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在对资产管理业务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给出明确定义的同时,强调“三不原则”: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相当于禁止保本理财、保本基金的发展。此外,《意见》还强化了金融机构开展资管业务的资质要求和管理职责:(1)规定金融机构开展资管业务,应当具备与资管业务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如《意见》指出“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即对于资管业务的开展资格,增加了行为监管。(2)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健全资管业务人员的资格认定、培训、考核评价和问责制度,并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的惩罚措施。 ►资管业务统一监管的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严控风险的底线思维,把防范和化解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减少存量风险,严防增量风险。 (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目标,既充分发挥资产管理业务的功能,切实服务实体经济的投融资需求,又严格规范引导,避免资金脱实向虚在金融体系内部自我循环,防止产品过于复杂,加剧风险的跨行业、跨市场、跨区域传递。 (三)坚持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的监管理念,实现对各类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全面、统一覆盖,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 (四)坚持有的放矢的问题导向,重点针对资产管理业务的多层嵌套、杠杆不清、套利严重、投机频繁等问题,设定统一的标准规制,同时对金融创新坚持趋利避害、一分为二,留出发展空间。 (五)坚持积极稳妥审慎推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坚持防范风险与有序规范相结合,在下决心处置风险的同时,充分考虑市场承受能力,合理设置过渡期,把握好工作的次序、节奏、力度,加强市场沟通,有效引导市场预期。 ——其总体思路在于,按照资管产品的类型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对同类资管业务做出一致性规定,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最大程度地消除监管套利空间,为资管业务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产品分类及对应监管:公募私募定义及对应投资要求 资产管理产品按照募集方式的不同,分为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公募产品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公开发行的认定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执行。私募产品面向合格投资者通过非公开方式发行。 公募产品主要投资风险低、流动性强的债权类资产以及上市交易的股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投资未上市股权。现阶段,银行的公募产品以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如发行权益类产品和其他产品,须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但用于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的产品除外。私募产品的投资范围由合同约定,可以投资债权类资产、上市交易(挂牌)的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含债转股)和受(收)益权,并严格遵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资产管理产品按照投资性质的不同,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和混合类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益类产品投资于股票、未上市股权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80%,混合类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且任一资产的投资比例未达到前三类产品标准。 ►投资限制及鼓励:“非非标”或受限,理财配置难度加大 1、【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是指在合规交易市场交易的具有合理公允价值和较高流动性的债权性资产。其他债权类资产均为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金融机构发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应当遵守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限额管理、风险准备金要求、流动性管理等监管标准。 且第十五条规定:资产管理产品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终止日不得晚于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的到期日或者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的最近一次开放日。 —— 一方面,严格控制资管产品投非标规模以及期限错配的情况,且“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终止日不得晚于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的到期日或者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的最近一次开放日”这一点,考虑一般理财产品的负债期限平均在4-5个月(3、6、1个月的产品居多),导致从期限匹配的角度,其可投资的非标资产极为有限。要么减少理财对非标的投资,增大非标的融资难度;要么非标期限下降、增大融资摩擦,或理财的期限拉长,理财需要接受更高的负债成本;总之,均不利于理财的发展。 另一方面,若按这个定义,未来只有标和非标两种资产,银登、北金所等场所如不能尽快获得“标”的认可,则可能被划为非标资产,若“非非标”模式不能继续,则对现有通过增持“非非标”来间接超额增持非标类资产的行为影响较大,加大理财对非标的配置难度,制约其配置非标这一高收益率的资产。考虑今年银行理财通过“非非标”形式增持了较多的“非标”,若严格执行,对现有模式有较大的冲击,或导致银行理财短期冲规模或转移非标资产的压力。不过央行在答记者问中也提到“将设置过渡期,按照“新老划断”原则,允许存量产品自然存续至所投资资产到期,即实行“资产到期””,预计对年内影响可控。 2、金融机构不得将资产管理产品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商业银行信贷资产。 ——直接对非标信贷投资进行严格限制,会对不少资管机构的非标投资产生明显限制。非标受压制后,可能会对标准的债券需求有所上升,也是监管“非标转标”的监管政策之一,此条监管要求对债券或为利好。目前不少银行信贷资产通过类ABS产品形式打包发行,投资此类产品预计属于“间接投资于商业银行信贷资产”,未来资管产品大概率不能投资此类资产。但规定表明收益权投资还需要研究,且并未提及非银信贷资产如何执行。 3、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禁止进行债权和股权投资的行业和领域。 ►第三方托管虽好于预期,但结合禁止刚兑、资金池,不利于资金池类资管产品的发展 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资产应当由具有托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独立托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过渡期内,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质的商业银行可以托管本行理财产品,但应当为每只产品单独开立托管账户,确保资产隔离。过渡期后,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质的商业银行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该商业银行可以托管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但应当实现实质性的独立托管。 ——初期强调要“资管产品由第三方独立托管”,但从目前的意见征求稿文件来看,好于此前担忧:过渡期内,基本维持现有的托管模式即“为每只产品在本行单独开立托管账户”即可;过渡期外,理财可以通过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来托管在本行,这一点好于此前市场的预期。但结合规范资金池、要求公允价值计价来看,也较不利于理财的发展。 ►规范资金池:减少期限错配,防范流动性风险 第十五条指出:金融机构应当做到每只资产管理产品的资金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得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 为降低期限错配风险,金融机构应当强化资产管理产品久期管理,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最短期限不得低于90天。金融机构应当根据资产管理产品的期限设定不同的管理费率,产品期限越长,年化管理费率越低。 金融机构应当合理确定资产管理产品所投资资产的期限,加强对期限错配的流动性风险管理,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对于资金池的说法从此前的“禁止”改为“规范”,体现了相应给予时间调整以及缓冲的特性,其中包括放松了对于期限错配的要求。“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最短期限不得低于90天”,或导致理财转向“定期开放型”或类似的,从而符合“期限匹配”、“配置非标的期限不能超过产品期限”的要求。 不过,实际操作中,银行理财、集合类资管产品具有明显的资金池性质,产品本身赚的是资产和负债期限错配的钱,降低错配意味着收益率的下降。结合第十八条对于刚性兑付的规定来看:“采取滚动发行等方式使得资产管理产品的本金、收益、风险在不同投资者之间发生转移,实现产品保本保收益”被认定为刚性兑付,且会面临惩处,意味着资金池模式也或难以维系。总体来看,新规下不得开展资金池模式、刚性兑付的认定以及要求净值化管理,对银行理财现有的资金池模式、预期收益率的发展模式,会产生明显的影响,增加销售难度的同时,或明显降低理财等收益率及吸引力,对其规模或有一定的冲击。也对理财现有的管理模式提出了较强的要求。不过,从整个规定来看,其实也是对已有规定的重申,关键在于执行的力度。 ►打破刚性兑付、净值管理,是影响未来理财发展的关键点 第十八条要求净值管理:【净值管理】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公允价值原则,及时反映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按照公允价值原则确定净值的具体规则另行制定。 经认定存在刚性兑付行为的,区分以下两类机构加强惩处:(一)存款类金融机构发生刚性兑付的,认定为利用具有存款本质特征的资产管理产品进行监管套利,由银监会和人民银行按照存款业务予以规范,足额补缴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基金,并予以适当处罚。(二)非存款类持牌金融机构发生刚性兑付的,认定为违规经营、超范围经营,由相关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纠正,并实施罚款等行政处罚。 对于刚兑的定义上,《意见》表示,存在以下行为的视为刚性兑付:(一)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人或者管理人违反公允价值确定净值原则对产品进行保本保收益。(二)采取滚动发行等方式使得资产管理产品的本金、收益、风险在不同投资者之间发生转移,实现产品保本保收益。(三)资产管理产品不能如期兑付或者兑付困难时,发行或者管理该产品的金融机构自行筹集资金偿付或者委托其他金融机构代为偿付。(四)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结合前文来看,文初对于“标准资产”、“非标资产”有明确的规定(不是“标准资产”则为非标资产),对于“标准资产”其按照公允价值较为容易,但对于“非标资产”如何完成公允价值计价,有待确认。或与“按照公允价值原则确定净值的具体规则另行制定”有关。 不过,《意见》体现了打破刚兑决心,其实是对当下滚动续发、资金池模式来实现资产与负债的错配,从而达到落实预期收益率与提高收益双重目的现有操作法,有致命的打击。这一根本性的改变,使得理财刚兑且绝对收益率较高的优势消失,而这两个优点使得理财与定期存款有可比性且较定期存款有明显的优势,也是过去理财规模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优势的消失或使得过去表内资金表外理财化这一特点转向,及理财规模的扩张或明显放缓,不排除阶段性萎缩。反过来,有助于减轻表内的压力,因为过去表外一直在分流表内资金、抬高表内成本,未来影子银行发展放缓有助于表外转表内,也有助于监管更好、更有效的管理。 ►资产组合管理:净资产的10%、证券市值的30% 第十六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控制资产管理产品所投资资产的集中度。单只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者单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资产管理产品净资产的10%,同一金融机构发行的全部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者单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或者证券投资基金市值的30%,全部开放式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全部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这一条要求与去年的银行理财征求意见稿相类似,不过“全部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者单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或者证券投资基金市值的30%”的规定较此前有所放松(此前是“同一金融机构发行的全部资管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证券基金份额不超过该证券市值的10%”)。但按照开篇的对于公募、私募的定义,私募产品是指面向合格投资者通过非公开方式发行,意味着对于基金专户的资产组合管理尚未提到具体的要求,后续或有补充。 另外30%的限制虽然有所放松,但是资产配置的组合管理规定仍然向公募基金靠拢。原本银行理财投资信用债品种普遍存在集中度过高的问题(几家包销的情况比较常见),未来银行类资管产品投资集中度要求有所提高,银行资管投资难度会加大。 ►计提10%的风险准备金,全部金融机构强化资本监管概念 第十七条指出: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或者按照规定计提操作风险资本或相应风险资本准备。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 ——计提准备金会影响管理机构当期利润,降低其回报率。根据该意见,对信托、私募、基金子公司等一系列之前监管偏松的产品,一视同仁地施行了“10%、30%”的监管条例、10%风险准备金计提。九月公布《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也要求“计提风险准备金,且货币市场基金的月末资产净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管理人风险准备金月末余额的200倍”。整体来看,较为肯定的是基金法下公募基金较为规范的发展,且希望资管向其看齐。 与此同时,MPA的宏观审慎监管,也通过资本来约束商业银行广义信贷扩张的空间;近期银监会还公布了对政策性银行的监督管理办法,其中也强调了资本金的概念。可见,未来整体的宏观审慎监管以资本为核心,更加强调“有多少钱,办多大事”的监管思想,避免监管缺失下的无序扩张,而导致的系统性风险。 ►负债杠杆要求一致,但对分级产品要求更为严格 第十九条规定:资产管理产品应当设定负债比例(总资产/净资产)上限,同类产品适用统一的负债比例上限。每只开放式公募产品的总资产不得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40%,每只封闭式公募产品、每只私募产品的总资产不得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200%。计算单只产品的总资产时应当按照穿透原则合并计算所投资资产管理产品的总资产。资产管理产品的持有人不得以所持有的资产管理产品份额进行质押融资,放大杠杆。 第二十条规定:如下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公募产品、开放式私募产品、投资于单一投资标的私募产品(投资比例超过50%即视为单一)、投资债券/股票等标准化资产比例超过50%的私募产品。分级私募产品的总资产不得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40%。分级私募产品应当根据所投资资产的风险程度设定分级比例(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中间级份额计入优先级份额)。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3:1,权益类不得超过1:1,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混合类产品不得超过2:1。发行分级资产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应当对该资产管理产品进行自主管理,不得转委托给劣后级投资者。 ——公募和私募产品的负债比例(总资产/净资产)分别设定140%和200%(分级私募产品杠杆不得超过140%)的限制,该规定与此前理财的征求意见稿一致,整体也在市场预期之中。但对于结构化产品、分级产品要求更为严格,尤其是“投资于单一投资标的私募产品、投资债券/股票等标准化资产比例超过50%的私募产品”不得分级这些要求,或对存量的分级产品有影响,且公募基金的分级基金应补充可以进行分级。不过,银行理财仍可以做结构化产品,且对于固定收益类、股票及混合类、其他类产品的杠杆倍数(优先份额/劣后份额)也与前期征求意见稿中一致。 除以上两种比较常见的资管产品杠杆之外,为了抑制资金在金融体系内空转并且通过不断加杠杆催生资产泡沫,同时还规定了资管产品持有人不得以所持产品进行质押融资以及个人不得使用银行贷款等非自由资金投资资管产品等规定。 ►穿透式监管,消除多层嵌套和通道,也间接制约杠杆 第二十一条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资产管理产品可以投资一层资产管理产品,但所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再投资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投顾】金融机构可以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作为投资顾问。投资顾问发出交易指令指导委托机构在特定系统和托管账户内操作。 ——原规定是不得投资其他资管产品,新的规定是资管产品可以投资一层资管产品(而且所投资的这一层资管产品还可以投资公募基金),这部分也是考虑到部分资管机构可能有因投资能力不足而产生的委托投资需求,从实际操作层面,更具有可操作性。不过,“去嵌套”、“去通道”一直是监管所提倡的,主要目的还是防范规避监管投资范围和杠杆约束的行为。目前规定下,意味着最多一层嵌套,以前通过层层嵌套来规避监管的行为将被彻底禁止。比如以前一些原本不属于可投资范围的地产、过剩产能行业项目,或者类ABS产品通过层层嵌套可以变成可投资产品,但未来可能此部分项目本身就不能成立或者不能被资管产品所投资。另外前期很多私募机构通过层层嵌套隐藏真实杠杆水平的操作手法也将得到抑制。 对于正常的投顾业务,影响不大,在“特定系统和托管账户内操作”即可。但部分出于加杠杆目的的投顾业务也受其影响,部分投顾此前前端信托后端基子,来突破杠杆和人数的限制,现在去嵌套、去通道以及杠杆穿透式监管之下,难以继续。 ►穿透式监管从统计制度开始 第二十四条规定:建立资产管理产品统一报告制度。人民银行负责统筹资产管理产品的数据编码和综合统计工作,会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拟定资产管理产品统计制度,建立资产管理产品信息系统,规范和统一产品标准、信息分类、代码、数据格式,逐只产品统计基本信息、募集信息、资产负债信息和终止信息。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加强资产管理产品的统计信息共享。金融机构于每只资产管理产品成立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报送产品基本信息和起始募集信息;于每月10日前报送存续期募集信息、资产负债信息,于产品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终止信息。 ——明确统一的报告制度是加强监管的重要基础,也是未来执行力度将会加强的重要信号。以往受制于监管规则不统一以及没有完善的统计报告制度等因素,监管部门常常是“有心无力”。未来资管产品统一登记将使得资管业务更加透明化,而且月度报告的形式也会使得监管会更加及时。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