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6月就传言筹建的“信联”终于落下实锤。 北京商报记者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相关负责人处核实到,互金协会发起设立“信联”获常务理事会通过。在分析人士看来,“信联” 筹建迈出了关键一步,“信联” 的成立将有利于解决“多头借贷”等问题,不过,如何让互联网金融巨头共享数据是“信联”接下来要解决的问题。 互金协会牵头筹建 北京商报记者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相关负责人处获悉,在11月24日召开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互金协会参与发起设立个人征信机构的事项,完成了程序上的重要一环。据悉,互金协会与8家个人征信业务机构共同发起成立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注册资本为10亿元。在股权结构上,互金协会既是行业代表也是发起单位,其股权认缴比例为36%,五年内投资额不超过3.6亿元。 事实上,成立“信联”一事已传近半年时间。今年6月,北京商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即“信联”主要由互金协会牵头在做,该联合机构将效仿第三方支付“共建、共有、共享”原则的“网联”模式,在传统金融之外,实现对互联网金融和小微金融个人征信的全面覆盖。当时有消息称,参建机构名单中,除了首批个人征信牌照的8家试点机构外,还有百度、网易、360、小米、滴滴、寮、宜信等行业相关机构,并称多家机构已签署投资意向书,机构筹建已进入实质阶段。但随后便没有下文。 继6月市场传出“信联”筹建已进入实质阶段后,近日又有消息称,“信联”今年底就要正式批准筹建,由互联网金融协会牵头,首批个人征信牌照试点的8家机构分持一定比例股份。在分析人士看来,此次互金协会发起设立“信联”获常理会通过,意味着“信联” 筹建迈出了关键一步。 利于化解“多头借贷”问题 据介绍,“信联”产生于个人征信牌照难产之际。 2014年,央行发布了《征信机构管理办法》,放开了对个人征信机构设立的准入。2015年1月,央行曾让8家市场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不过之后由于央行不满意这些机构在准备期中的表现,加之担心单一股东背景的征信机构可能对消费者权益做出不利的影响,个人征信牌照迟迟未能下发。在个人征信牌照下发遇阻之时,企业又另想办法。 在分析人士看来,成立“信联”不仅是企业的诉求,同时也是市场需要。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薛洪言表示,从市场角度来看,对于多元化的征信机构有着强烈的需求,与央行个人征信系统相比,“信联”在数据源和数据结构上会有比较明显的差异,在人群覆盖上可以更多元化,能够很好地填补市场空白。 据悉,“信联”最主要的服务对象为从事互联网金融个人借贷业务的机构,它们也是信用信息的主要提供者,此外还包括银行等从事放贷业务的传统金融机构、公检法与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个人信息主体、从事征信和反欺诈服务的第三方符合资质要求的机构等。有分析人士表示,“信联”有利于对当前“现金贷”引发乱象的整顿和规范,打击“多头借贷”等乱象。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在经营过程中积累了大量信用信息。但由于征信体系不完善,过度“多头借贷”、诈骗借贷等乱象屡见不鲜。以“现金贷”行业为例,中智诚数据显示,目前“现金贷”申请者共债比例超过80%。 数据共享需机制保障 对于“信联”的功能和定位,分析人士认为,如果征信机构也从事放贷,其他信贷机构不可能把客户数据进行分享,这有明显的利益冲突,所以要求“信联”是独立的第三方。 零壹财经分析师孙爽认为,从“信联”的使命看,如果“信联”由互金协会牵头一说成立,“信联”只协商制定征信业的数据报送标准,不参与征信业务,或许也是一种可选道路。 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广锋表示,“信联”应该跟银联、网联一样,重要在于构建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就征信而言,无外乎在于让各家的征信数据能够统一进入“信联”数据库,构成征信的基础数据库,并且让这些数据标准化,可以进行商业化的输出。“信联”服务于所有的征信机构,尤其利好于一些小的征信服务机构,可以使它们更公平地获得更多的数据。 在谈及央行征信中心和“信联”的差异时,何广峰表示,央行征信中心应该是一个基于银行数据的征信系统。“信联”数据范围更广,包含数据信息,是央行数据中心的更有效补充。 不过,“信联”的后续筹建也存在待解的问题。何广峰认为,“信联”虽然也是基础设施,但需要建立一套利益机制,让大的数据平台,如阿里、腾讯对外输出自己的数据,让大家都能公平地使用,这就需要“信联”在商业化上有所侧重,应该能让输出数据的企业能获得数据开放的收益。中国大学国际货币所研究员李虹含也指出,“信联”要注意隐私保护与数据共享的边界,公民应当具有隐私权,信息共享需要有边界。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导读 自2013年推出同业存单以来,呈爆发式增长,2016年发行规模高达13万亿,成为中小银行主动负债的利器。由于无需缴准和监管短板,同业存单成为2014-2017年金融加杠杆和监管套利的主要工具,并成为当前监管的重点。4月银监会连发7道文,流动性骤然紧张,股债双杀,商业银行和影子银行缩表压力大增,小小一个同业存单竟然搅这么大一个局!本报告旨在全面系统教科书式地研究:什么是同业存单、有哪些优势、如何套利、未来如何监管、影响几何? 摘要 什么是同业存单:是应付债券而不是同业负债,不受同业业务监管约束。银行同业业务包括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同业存单是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发行后可以进入二级市场流通,也可作为质押品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利率市场化的一个重要试点工具,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实施《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重新开启同业存单业务。同业存单既不属于同业存款,也不属于债券,而是一种货币市场工具,因此不受各项关于银行同业业务的监管政策约束。对于发行同业存单的银行,资产端增加“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负债端增加“应付债券”。对于购买同业存单的银行,资产端增加金融资产投资(记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到期投资均可,不同银行记账方式不一),同时减少“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为什么大家都爱发行同业存单:兼具主动稳定、无需缴准、监管短板的优点。发行自主权在发行银行,可以根据自身需要主动负债,自主确定发行金额(起点5000万)与期限,不会被提前支取,稳定性高。发行同业存单单独设立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未纳入存款统计口径,无需缴纳存款准备金,理论上具有无限的货币创造能力。发行同业存单暂不受127号文中“单家商业银行同业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银行负债总额的三分之一”的限制。 谁发行、谁持有:中小银行发行、大银行持有,以短期限为主。2016年城商行发行占49.16%、股份制银行占49.70%,浦发、平安、兴业位居发行规模前三。国有商业银行和农商行是持有大户。发行期限偏短,1、3个月期限占比分别为26.58%、36.21%。2015年下半年以来,外占下降后央行基础货币投放从降准转向需要抵押品的新型货币政策工具,中小行因缺少合格抵押品而通过发行同业存单向大行拆入资金,同业存单开始爆发式增长,截止2017年5月1日,银行同业存单总共发行量高达25万亿元,2015、2016年同业存单发行量净增长分别为4万亿、7万亿。 怎么套利:空转套利、委外套利、监管套利。同业存单发行运转的每一步都存在着息差,每一个环节均可获利。第一环节:大型商行获取央行流动性,结合自营资金主动购买中小行同业存单(空转套利)。根据历史数据计算,过去通过抵押获取央行流动性购买同业存单进行套利的平均利差62BP左右。第二环节:中小银行发行同业存单,购买收益更高同业存单以及同业理财,层层嵌套(空转套利)。不同期限和不同风险级别的同业存单具有不同的收益率,中小商行存在着发短买长以及购买风险更高的同业存单进行套利的空间。根据历史数据计算,过去通过发短买长的套利利差平均值在16BP-25BP,通过购买更高风险的同业存单的套利利差平均值在6BP-31BP,使用相同1个月期限的同业存单购买同业理财的套利利差平均值在97BP-112BP。第三环节:同业存单和同业理财资金委外(委外套利)。中小银行将通过同业理财或者同业存单筹措的资金委托券商、基金和私募等代为管理,通过加杠杆、加久期和降信用,以牺牲流动性和信用来增厚利润。同时,由于目前同业存单的发行并未纳入到同业负债项目下,导致净稳定资金比例(NSFR)偏高以及“同业负债/总负债”偏低,实际上绕过了监管层关于风险指标的限制,并通过委外或出表的方式投向了房地产和两高一剩领域(监管套利)。同业存单三套利增加了三大风险:中小行发短买长增加期限错配风险;委外增加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债市加杠杆易形成“踩踏”。 同业存单的监管和影响:正本清源后商业银行和影子银行缩表。2017年4月银监会连发7道文,根据2013年金融监管改革经验,在金融监管没有取得实质性效果之前,强监管的态势可能不会放松。从当前已发布的文件看,纳入同业负债、缴纳存款准备金和计提资本这三项至少会有两项能实施。如果纳入到同业负债,将受到33%比例的约束。如果同业投资业务实施穿透管理至基础资产,根据所投资基础资产的性质足额计量资本和拨备。监管加强后,在负债端,同业存单优势不再且受到约束,规模会受到限制;在资产端,部分银行可能面临委外资产赎回、同业理财收缩,商业银行和影子银行面临缩表压力。对实体经济而言,短期会提高企业融资成本,长期看有助于防风险。如果推动供给侧改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实体经济回报率,资金有望“脱虚向实”。 原文发于2017年6月9日。 目录 1 同业存单的前世今生 1.1 银行同业业务种类多样 1.2 同业存单不属于同业存款和同业负债 1.3 同业存单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变动的影响 1.4 同业存单具有主动稳定、无需缴准、监管短板的优点 1.5 中小银行发行、大银行持有,以短期限为主 1.6 同业存单爆发式增长的宏观原因:央行投放基础货币方式转变 2 银行同业存单的套利链条与风险 2.1 套利模式 2.2 潜在风险 3 同业存单的监管政策 3.1 历年监管政策演进 3.1.1 21世纪初以巴塞尔协议资本充足率监管为核心 3.1.2 2010-2013年治理银信合作、非标的两次监管改革经验 3.2 2017年关于同业监管文件的政策解读 4 同业存单的未来及影响 4.1 未来发展 4.2 监管影响 正文 1 同业存单的前世今生 1.1 银行同业业务种类多样 根据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2014年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行同业业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各项业务,主要业务类型包括: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同业融资业务和同业投资业务”。每种同业业务定义如图表1所示。 1.2 同业存单不属于同业存款和同业负债 除了上述银行同业业务,近年来出现的同业存单引起监管层高度重视。同业存单是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发行后可以进入二级市场流通,也可作为质押品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利率市场化的一个重要试点工具。同业存单的特点如下:1)同业存单既不属于同业存款(见图2),也不属于债券,而是一种货币市场工具。作为一种特殊的银行同业业务的方式,2013年同业存单首次在市场上出现。2)同业存单是同业存款的一种替代品,线上即可交易。3)按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上对同业业务的定义,同业存单并不属于银行同业业务,因此不受各项关于银行同业业务的监管政策约束。但由于其本质上仍属于银行间业务,所以在未来很有可能会被纳入到监管范围内。 1.3 同业存单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变动的影响 对于发行同业存单的银行而言,同业存单的发行使银行资产端增加“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负债端增加“应付债券”。以兴业股份制银行为例,同业存单的发行使其增加资产端中“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再具体而言,存单的发行实际上影响“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时“应付债券”额也相应增长。从图表中可以看出,兴业银行2013年之前“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应付债券”两项都处于比较稳定的数额,但2013年央行重新允许同业存单的发行后,这两项增速显著。兴业银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2014年较2013年净增长10.4亿元,增幅达967.1%;“应付债券”项目2014年净增长11.8亿元,增幅达173.5%。 对于购买同业存单的银行而言,购买同业存单使银行资产端增加金融资产投资(记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到期投资均可,不同银行记账方式不一),同时减少“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同业存单的购买等同于进行金融资产投资,由于目前监管部门尚未将同业存单列为银行同业业务,因此银行对于同业存单的处理不会纳入到“存放同业”和“同业存放”项目中,而进入金融资产投资项下,不进入MPA考核指标。 1.4 同业存单具有主动稳定、无需缴准、监管短板的优点 相比于其他银行同业业务而言,同业存单存在着以下优点: 1)主动且稳定。同业存单的发行自主权在发行银行本身,银行可以根据自身需要主动负债,自主确定发行金额(起点超过5000万)与期限,满足融资需要。同时也不会存在被提前支取的风险,稳定性较高。 2)发行同业存单单独设立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未纳入存款统计口径,无需缴纳存款准备金。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将同业存单在会计上单独设立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并不算作存款的一部分,因此无需缴纳存款准备金,银行拥有的放贷额度增加,对于市场的基础货币供给也更多。自2013年底同业存单开始发行后,存款准备金额并未发生异常变动,仅仅与存款准备金率相关。 3)目前可避免同业资产负债相关监管指标的要求。《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上仅仅将银行同业业务限制在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几个业务内,而并没有将同业存单包括在内,因此发行同业存单暂不受127号文中“单家商业银行同业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银行负债总额的三分之一”的限制。同业存单的发行也有助于“同业负债/总负债”以及“净稳定资金比例(NSFR,净稳定资金比例=可用的稳定资金/业务所需的稳定资金,标准时大于100%,分子是银行可用的各项稳定资金来源,分母是银行发展各类资产业务所需的稳定资金来源。分子分母中各类负债和资产项目的系数由监管当局确定,为该比率设定最低监管标准)”两个指标的达标。因为同业存单并不纳入到同业负债的范围内,使得名义上的“同业负债/总负债”要比实际值偏小;NSFR将同业存单划在“金融债”项下,分子权重100%,但如果划在“同业负债”项下,分子权重只有50%,这就使得同业存单发行越多,越有利于NSFR指标提高 1.5 中小银行发行、大银行持有,以短期限为主 同业存单(CDs)最早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中国同业存单的发行最早可追溯至1986年,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相继发行了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由于CDs利息过高,人民银行曾一度限制CDs的利率,同时由于二级流通市场较为落后,导致人民银行在1997年4月暂停了同业存单的发行。2013年12月9日,由于推进利率市场化、金融市场创新及深化的需要,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实施《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重新开启同业存单业务。目前的同业存单在中国没有评级制度,投资者需依据发行银行的自身评级进行风险判断。若发行者出现违约/破产,该产品具有和高级债券类似的优先级。 每年的9月与12月为同业存单发行高峰期,每年年初为同业存单低谷期。从2013年12月开始,中国银行同业存单开始近乎爆炸式增长。截止2017年5月1日,银行同业存单总共发行量高达25万亿元,2015年、2016年同业存单发行量净增长分别为4万亿、7万亿。从月度发行量来看,每年的9月与12月为同业存单发行高峰期,每年年初为同业存单低谷期,年底可能银行需要冲规模或者储备流动性迎接春节消费潮,因而需要发行同业存单支撑大量资金需要。 股份制银行与城商行为同业存单发行主力,城商行同业存单发行量逐渐超越股份制银行。2015年、2016年以及2017年,股份制银行与城商行发行的占比最高,每一年二者占比总和均超过95%。说明股份制银行与城商行对于资金的需求更大,因此发行同业存单量更多。从数据上还能看出城商行发行量占比逐渐超越股份制银行,成为同业存单发行主力军。2015年:城商行发行占比40.89%、股份制银行57.93%,2016年:城商行发行占比49.16%、股份制银行49.70%,2017年前4个月:城商行发行占比55.16%、股份制银行43.69%。而国有商业银行因为存款来源广,因而大部分情况下是作为同业存单的买方而非卖方。 商业银行、非法人机构为同业存单的主要持有人,商业银行中,国有商业银行是持有大户。从数据来看,在持有机构中,商业银行持有的比例最大,一直在38%以上。但从去年7月份开始,非法人机构的持有量首次超过商业银行的持有量,之后一直保持相差不大的比例,二者总和占据了同业存单发行量超过70%的比重。在持有同业存单的商业银行中,国有商业银行为持有大户,占比超过25%。间接说明国有银行的资金成本要远低于其他股份制银行以及城商行。但从4月开始农商行及农合行的持有量首次超过国有商业银行的占比。 纵向来看,城商行同业存单发行占比逐年上升,而股份制银行逐年下降。在所有发行存单银行中,上海浦东银行同业存单发行量排名居首,平安银行、兴业银行紧居其后。2017年前4个月同业存单发行额银行排名中可以看出,上海浦东银行发行量最高,达到3837.7亿元,平安银行和兴业银行排名二三,分别为3780.3亿和3624.3亿元。值得注意的是,排名前10的银行全部为股份制银行。 发行短期同业存单更受银行青睐。从2017年前4个月同业存单发行的利率结构来看,短期同业存单(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所占比例超过99%,而中长期同业存单(2年、3年)所占比例小于1%。在短期同业存单中,1个月和3个月期限占比最高,分别为26.58%和36.21%。商业银行通过发行短期同业存单、购买长期同业理财的方式,进行期限错配赚取息差。 1.6 同业存单爆发式增长的宏观原因:央行投放基础货币方式转变 2015年同业存单的发行量增长4万亿,到了2016年这个数字变成了7万亿,增长的幅度十分惊人。 外占下降后央行基础货币投放从降准转向需要抵押品的新型货币政策工具,中小行因缺少合格抵押品而通过发行同业存单向大行拆入资金。中国外汇占款从2014年1月份29万亿美元下降到2016年12月份22万亿美元。而外汇占款占据中国基础货币余额超过90%的比重,央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等方式支撑基础货币量供给。但央行通过SLO、SLF、MLF以及PSL等工具投放流动性时需要抵押或者质押品(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高评级信用债等)。小行提供的质押品非常有限,因此大行实际上吸收了大部分的基础货币投放,再通过同业存单的方式分流进入股份制银行、城商行等小银行,进而提高货币供给。另外,因为出口的减速造成经济增速的放缓,实体经济不景气促使大银行不倾向于以信贷的方式将基础货币投放于实体经济,而将多余流动性转向购买更高收益率、更低风险的银行同业存单。造成最近几年同业存单增速显著。 中小银行资金来源不足,同业存单成为主动负债和套利利器。由于大行成为了央行向市场注入基础货币主要渠道,中小银资金来源受到极大限制。出于对资产负债表扩张的需要以及对利润的追求,中小银行在2013年12月同业存单允许重新发行后,便开始大量发行存单主动负债扩张资产负债表,再将同业借来的资金进行理财或者委外,赚取息差。这种方式下,原本由央行行使的货币投放职能现在部分地被大型商业银行所替代,形成“影子央行”(见冯明和任泽平的“影子央行和货币创造2.0:理解当前金融杠杆本质和机制的一个基本框架”)。 2 银行同业存单的套利链条与风险 2.1 套利模式 同业存单的发行每一步都存在着息差,每一个环节均可获利。银行内同业存单的套利链条如图表11所示。 第一环节:大型商行获取央行流动性,结合自营资金主动购买中小行同业存单。大型商业银行由于具有网点众多等优点,其吸储能力强于中小银行。虽然近年来二者吸储总量上差距逐渐缩小,但由于中小银行基数更大,平均每家银行吸储能力远不如大型商行。同时,相较于中小银行,大型商行拥有更多合格抵押品,因此在央行通过SLF、MLD以及PSL等方式向市场投放流动性时,大型央行利用其所持有的国债等抵押品实际上吸收了大部分流动性。从央行获得的流动性后结合使用自营资金,大型商行从中小银行购买同业存单。从去年12月2日开始,同业存单一个月期利率(3.7150%)首次超过同期限的SLF利率(3.60%),加上活期存款利率(0.35%)本身非常低,因此大型商行通过这种主动负债的方式购买中小银行同业存单,具有低成本且高收益的套利空间。根据我们对历史数据的简单计算,通过抵押获取央行流动性购买同业存单进行套利的平均利差在62BP左右,历史最大利差达到186BP。 第二环节:中小银行发行同业存单,购买收益更高同业存单以及同业理财。不同期限和不同风险级别的同业存单具有不同的收益率。由于大多数情况下,中长期同业存单利率高于短期同业存单利率,风险高的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利率低于风险低的银行同业存单,因此中小商行存在着发短买长以及购买风险更高的同业存单进行套利的动机。同样都是AA级同业存单,4月28日1年期同业存单到期收益率为4.82%,1个月的为4.2999%。同是一个月期限的同业存单,AA级同业存单到期收益率为4.2999%,而AAA+级只有3.88%。通过发短买长的套利利差平均值在16BP-25BP的范围,历史最大利差达到93BP;通过购买更高风险的同业存单的套利利差平均值在6BP-31BP的范围,历史最大利差达到54BP。目前同业存单未纳入值监管范畴,银行仅仅通过同业存单的空转即可大幅套利。中小银行发行同业存单获取的资金除了用于购买收益更高的同业存单外,也会购买其他银行的同业理财产品。无论是股份制商业银行还是城市商业银行,其发行的同业理财的收益率大多数情况下都高于同期限的同业存单收益率。我们根据数据简单计算,其使用相同1个月期限的同业存单购买同业理财的套利利差平均值在97BP-112BP的范围,历史最大利差达到313BP。但近几个月来由于同业存单的迅速扩张,其收益率提高,造成中小银行通过发同业买理财的套利方式成本上升,套利空间逐渐被压缩。 第三环节:同业存单和同业理财资金委外。中小银行由于信贷需求以及资金管理能力有限,常将通过同业理财或者同业存单筹措的资金委托券商、基金和私募等代为管理。随着套利环节的延长,需要更高收益率的产品支撑整个套利链条的延续,最终只能加杠杆、加久期和降信用,以牺牲流动性和信用来增厚利润。处在套利链条末端的部分中小银行为了弥补高成本的融资,将资金委托基金公司以及券商代为管理,无疑这种操作方式提高了整个银行体系的系统性风险,近几个月的监管目的即是打压这种高风险式套利模式。 同业存单的整个套利环节若从方式上区分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空转套利。一是,中小银行通过互持同业存单的方式,获得正利差。互持同业存单套利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不同评级银行发行的存单利率不一,AA级同业存单收益率始终比同期限AAA级收益率高,如图表11所示,4月19日AA级1个月期限同业存单收益率高于同期限AAA级同业存单收益率0.4%。同时又由于现阶段监管的缺乏,这就给银行留下了空转同业存单套利的空间,银行通过主动负债发行存单加杠杆,购买评级更低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赚取息差。互持同业存单套利另一种渠道是不同期限的同业存单利率不一,如图表12所示,AAA级银行同业存单1个月期限同3个月、6个月期限收益率也不一,一般而言,期限越长,收益率越高。银行通过卖短买长的方式加杠杆套利。二是,中小银行发行同业存单购买同业理财,同业理财又购买同业存单,层层嵌套。中小银行也会利用发行短期同业存单主动负债购买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同业理财产品或者非标,实现表内资产表外转移。不仅如此,其他商行又可能将出售同业理财获得的资金继续购买收益率更高、期限更长的同业存单。导致这个过程层层降信用、加杠杆、加久期,互相嵌套。 委外套利。商业银行也经常将同业资金委外,大量配置债券类或权益类资产。表面上非银机构专业团队管理资金,相较于银行直接参与权益类产品投资,委外风险相对较低。但去年年尾债市表现较差,导致银行委外资金配置的债券类产品出现亏损。 监管套利。由于目前同业存单的发行并未纳入到同业负债项目下,导致净稳定资金比例(NSFR)偏高以及“同业负债/总负债”偏低,实际上绕过了监管层关于风险指标的限制,进行套利。若按照本次银监会做出的要求,将商业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计入同业融入资金余额是否超过总负债1/3,则会大大降低商业银行套利的空间,并能有效防止风险。 2.2 潜在风险 中小行发短买长增加期限错配风险。在套利链条中,中小行获利主要靠期限错配,通过发行短期(1年内)同业存单筹措资金再买长期(超过1年)的同业理财产品。由于短期利率低于长期利率,中小行由此获利。一旦短期存单到期后,银行如果流动性不足只能继续发行新的同业存单,以旧偿新。但如果未来监管趋严,银行没法继续通过发行同业存单筹措资金,会立刻出现流动性危机,甚至造成银行破产的后果。期限错配风险由此滋生。 委外投资增加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在商业银行与商业银行互相购买同业理财以及商业银行进行委外业务时,实际上是层层加杠杆加久期的过程,造成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风险提升,由于委外的资金进入了股市与债市,提高了整个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 债市杠杆率提升容易形成“踩踏”。上述套利链条令监管层最头疼的在于中小商行之间互相购买和发行同业理财,导致资金在整个金融体系中空转,而没能进入实体经济促进投资,推动了整个债市的杠杆率。同业理财以及委外的增加,一旦出现债市调整引发银行集中赎回理财及委外资金,会造成债市形成“踩踏”,尤其是那些流动性较差的长久期信用债。 3 同业存单的监管政策 央行为了推进利率市场化的需要,同业存单并未纳入同业负债规模指标中。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L型、实体经济投资回报率低、利率市场化的深化,加上非银机构、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的冲击,商业银行赖以生存的存贷比业务为主净息差收入不断收缩。在此背景下,同业业务为主的同业拆借、同业存/借款、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同业存单先后出现成为商业银行吸收负债、扩大资产规模、补充流动性、赚取利润的重要方式。2014年,银监会在规范同业业务的127号文件《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同业拆借、同业存/借款、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不得超过总负债的三分之一,并指出积极参与银行间市场的同业存单业务试点,提高资产负债管理的主动性、标准化和透明度。由于其他同业业务受到规模限制,同业存单成为商业银行吸收负债、扩大资产规模的突破口。 政策层希望借助同业存款推进利率市场化的初衷得到一定程度的实现,但也成为资金空转、套利的工具,加强监管是必然趋势。同业存单的利率与SHIBOR利率走势紧密相关,说明同业存单定价市场化,是利率市场化推进的重要体现。就同业存单本身具有存款和债券的双属性属性来说,表现为安全、高流动性。从微观角度看,通常情况下同业存单风险小,但在流动性紧张情况下也会面临挤兑或贬值的风险。从宏观看,金融机构通过同业存单形成资金空转链条,资金“脱实向虚”加重了经济下行压力并推高资产价格泡沫。 3.1 历年监管政策演进 中国金融监管的发展与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市场创新紧密结合。中国早期的金融监管观念意识淡薄、计划色彩浓厚。金融监管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行使,依靠信贷和行政手段,促进经济发展、维持币值稳定。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的金融监管主要以借鉴国外市场化的监管经验中国后期金融监管理念加强,学习和借鉴国际监管经验,呈现标准化、专业化和规范化趋势。1994年,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通知》,参照巴塞尔资本监管协议,提出了资本充足率、贷款质量、流动性等九项监管指标。严格的监管体系、分业经营的格局、实体经济投资回报率低、利率市场下互联网金融科技的冲击,这些因素都使得银行寻求新的手段避开监管、扩大规模和赚取收益,表现方式是非标、理财产品、同业业务。2010年以来,为应对银行逃避监管的行为,先后出台系列文件治理非标、规范理财业务发展、限制同业业务过度扩张。 3.1.1 21世纪初以巴塞尔协议资本充足率监管为核心 资本监管理念的形成。1988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第一版资本监管协议,统一了全球资本监管的最低要求。1994年,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通知》,参照巴塞尔资本监管协议,提出了资本充足率、贷款质量、流动性等九项监管指标,并写入了1995年颁布的第一部《商业银行法》,规定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总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 资本监管制度的建立。由于企业和银行的改革还不到位,资本补充受到很大限制等原因,刚刚确立的资本监管制度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针对当时存在的不良资产高、非法金融机构的擅自设立、金融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等现象,召开了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主题是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到2001年,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平均资本充足率水平仅为5%,与8%的最低资本要求有较大差距。2003年成立银监会,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先后向四大银行注入巨额外汇资金和财政资金,补充资本金,同时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并成功上市,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大大提高。 3.1.2 2010-2013年治理银信合作、非标的两次监管改革经验 规范、限制银信合作产品的投资方式、范围,计提风险资本。自2005 年商业银行开始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后,银信合作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最初的银信理财合作以商业银行利用理财资金购买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等方式展开。随着中国政府信贷政策的变化,银信理财合作的内容也发生了演变,其业务的重要部分逐渐“变味”成银行通过信托计划购买自身信贷资产或发放信托贷款,以规避存贷比限制和信贷规模控制。为了规范银信合作模式、降低金融体系风险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监管部门在2008-2011年的三年间对“银信合作”业务集中整治,主要文件包括2008年83号文、2009年113号文、2009年111号文、2010年72号、2010年102号、2011年7号文、2011年148号文。 规范以理财资金、同业拆借资金投资非标行为,计提风险资本。过去银行将发行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集中在一起,投向非标准化产品,达到“曲线放贷”的目的,同时会计上可以计入表外科目中。2013年出台的“8号文”,对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直接或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交易平台等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业务做出了规定、限制和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和资本计提。“8号文”之后,“买入返售”中非标规模迅速膨胀。同业业务中的非标资产仅计提20%(3个月内)或25%(3个月外)的风险权重,且无信贷规模限制也无拨备监管。2014年出台的“127号文”对同业业务进行了严格规范,特别是同业中的非标业务。 3.2 2017年关于同业监管文件的政策解读 2017年以来,为了配合去杠杆、防风险、鼓励资金脱虚向实,先后制定了关于银行同业监管的7个文件。具体为:《关于开展银行业“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7〕45号 )、《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要点》(银监办﹝2017﹞46号)、《关于开展银行业“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7﹞53号)、《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7〕4号)、《关于集中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5号)、《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7﹞6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切实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银监发﹝2017﹞7号)。 银监办﹝2017﹞45号 强调合法、合规性。对同业业务中“违反法律、违反监管规则、违反内部规章”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工作,主要方式是机构自查和监管检查。 银监办﹝2017﹞46号 明确规定监管套利、资金空转、关联套利行为,意味着同业业务存在这三种行为是不合规的,后续会加以治理和整顿。对于同业业务的内容主要有,利用同业业务进行监管套利规避信用风险指标、资本充足率指标、流动性风险指标及同业代理转贴现等其他类指标。明确资金空转行为,不能使用同业理财购买本行同业存单、同业资金空转、同业存单空转等。 银监办发﹝2017﹞53号 利用“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规范银行同业业务发展。同业投资业务实施穿透管理至基础资产,根据所投资基础资产的性质足额计量资本和拨备,将基础资产纳入对应最终债务人的统一授信管理和集中度监管。同业监管指标从期限、一级资本水平、集中度进行管理,提到若将商业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计入同业融入资金余额,是否超过银行负债总额的三分之一。 银监发〔2017〕4号 督促银行同业资金服务于实体经济,更多是象征性的建议。同业业务相关的创新要按照减少嵌套、缩短链条的原则,穿透监测资金流向,真实投向符合国家政策的实体经济领域。 银监发〔2017〕5号 主要关于银行内容控制体系相关的内容,目的是促使银行内部控制体系更加完备,更好的发挥监管作用。 银监发﹝2017﹞6号 提高关于同业业务由于期限错配带来的流动性管理水平。将同业业务纳入流动性风险监测范围,制定合理的流动性限额和管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同业存单等同业融资的依赖度;督促同业存单增速较快、同业存单占同业负债比例较高的银行,合理控制同业存单等同业融资规模;定期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 银监发﹝2017﹞7号 强化对同业业务非现场和现场监管、信息披露监管和处罚力度。对于同业融资依存度高、同业存单增速快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重点检查期限错配情况及流动性管理有效性,要披露期限匹配和流动性风险信息。对于同业投资业务占比高的机构,要重点检查是否落实穿透管理、是否充足计提拨备和资本,应披露投资产品的类型、基础资产性质等信息。 根据现有发布的文件,重在系统性的描述和定义同业业务相关存在的现象及问题。尽管检查文件中还是存在有诸多监管未明确定义、有待解释的地方,但这些文件对当前同业存在的问题还是较为全面的、深入的进行了规定,为后续推出实质性的监管措施打下来较好的基础。 4 同业存单的未来及影响 4.1 未来发展 按照过去金融监管改革经验,在金融监管没有取得实质性效果之前,这种强监管的态势可能是不会放松的。同业存单能吸收负债具有存款属性,能够买卖具有债券属性,回归监管本位符合风险管理理念。未来关于同业存单的发展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点: 未来同业存单的发展首先在于监管层如何定位、最终会制定什么监管指标。从当前已颁布的文件同业业务主要以非现场和现场监管为主,更多的是一种威慑力量,喊口号阶段,让市场先有预期,主动调整。未来真正有效规范同业存单的合理发展,达到去杠杆效果,根本在于从监管指标上进行束缚。由于同业存单同时具备存款和债券属性,需要从存款、债券的两个维度去定位。现阶段,同业存款纳入存款口径,需缴纳存款准备金,准备金率暂定为零,零的法定准备金意味着同业存单的货币创造能力从经济学理论上说是可以无穷大的,为扩大影子银行规模、金融机构加杠杆、推高资产泡沫提供了货币基础。同业存单具有付息、可以买卖的债券功能,按照监管思路应该纳入到同业负债规模中,且应分配风险权重并计提资本,并受到33%比例的约束。 其次,回归业务、风险、监管的本质。本次监管改革与治理银信合作、非标有共同之处,最终是规范业务行为,以风险管理理念计提资本、完善监管指标。同业业务作为商业银行补充流动性、扩大资产负债规模的重要工具,在利率市场化、商业银行存款分流背景下,具有存在的现实意义。从现有监管文件可以看出,监管当局的意图并不是要扼杀这些创新式的同业业务,而是引导这些创新工具能够朝着利于实体经济、金融发展的方向走。53号文指出,同业投资业务实施穿透管理至基础资产,根据所投资基础资产的性质足额计量资本和拨备。由于同业业务存在期限错配风险,商业银行主动或被动进行流动性风险监管是风险管理、稳健经营的体现。 最后,监管部门未来大概率会出台相关的具体监管指标计算文件。按照过去治理银信合作、非标的经验,除了规范性要求外后续都会出台相关的监管指标防范风险。从当前已发布的文件看,纳入同业负债、缴纳存款准备金和计提资本这三项至少会有两项能实施。现有文件提到了穿透到基础资产计提资本和储备、若将商业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计入同业融入资金余额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将同业业务纳入流动性风险监测范围,若本着引导同业业务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未来应该、有必要出台具体、详细的监管计算方法,而不是拘于现有泛泛而谈的监管方式。2017年5月12日,银监会官网上发布了关于“银监会通报近期监管重点工作”中提到自查督察和规范整改工作之间安排4到6个月的缓冲期,旨在协调去杠杆与防风险两者之间的目标,给出市场一定的时间按照监管要求主动去调整。 4.2 监管影响 就银行而言,同业存单发行规模主动或被动收缩,资产负债规模扩张速度回归理性。一系列文件的出台,和监管部门严监管信号的释放,监管将会继续持续一段时间,直到取得一定的效果。一方面,在负债端,就当前发布的文件看,未来同业存单大概率被纳入到同业负债,规模会受到直接的限制。多个文件也指出对同业链条实施穿透,同业存单套利行为将会受到影响。银行为满足现在监管要求以及未来将会实施的监管要求,将会主动收缩同业存单的发行规模,尤其是中小型银行。另一方面,从资产端,部分银行可能面临委外资产赎回、同业理财的收缩。同业负债端的大幅收缩、资产端的赎回,银行需求借助其他负债融资或卖出流动性资产加以面对。但同业存单作为近年来银行短期套利、扩大资产规模的一种方式,即使受到监管限制后,其对银行的负面影响不必过分担心,只是在特有政策、制度条件下一定时期内银行负债融资、赚取利差的众多方式中的一种。 同业存单发行回归风险管理与监管理念后,委外和同业理财资产端资金配置到债券、股市的资金下降。同业存单套利的一种方式是将吸收的资金通过委外和同业理财配置于债券和股市,在同业存单发行规模收缩过程中,银行间流动性会表现出紧张的态势,流向债市或股市的资金也将变少。大银行作为同业存单的主要购买者,中小银行是主要发行者,同业资金会回流到大银行,小银行会继续发行同业存单满足流动性需求但规模会减少并且成本上升。同业存单由于不需要缴纳准备金,没有规模指标限制下货币创造能力非常强。在资金回归源头后,在央行货币政策稳健中性下整体上基础货币没有较大变化,但由于同业存单规模收缩带来的货币创造能力受到了极大限制,整个套利链条的缩短、没有更好其他强大货币创造工具的产生前提下,整个市场的流动性将会减少,市场流动性出现波动,债券市场配置力量减弱整体利率上行,股市波动。但同时在过去经验教训基础上,货币政策与监管政策会协调把握好尺寸争取不会造成类似过去“钱荒”事件。 对实体经济而言,同业存单的强监管,短期看会间接的提高企业融资成本,长期看有助于防风险。在金融去杠杆目标下强监管态势的持续下,同业存单规模收缩带来的市场流动性紧张,企业债、公司债和中短票据融资利率整体上升加大融资成本和难度,甚至部分企业取消债券发行。从长远看,去杠杆有利于防风险和抑泡沫。同时,如果推动供给侧改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实体经济回报率,资金有望“脱实向虚”。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杭州的李先生反映,前段时间,他的车子被人拖走。他了解后怀疑,这事跟之前的一次借车有关。 车子被拖走,才知车子做了抵押 李先生:“今年七月二十几号,说车子是被贷款公司拖走了,那个时候才知道,这个车子被抵押贷款过了。” 李先生告诉记者,车子是2015年12月买的,二手福特福克斯,花了四万八千多。来拖车的是微贷网雇来的第三方公司,微贷网是一家专门做汽车贷款的网络平台。李先生了解到,他的车是去年5月19日抵押给微贷网的,贷款两万五。 微贷网:有人拿他全套原件,来办贷款 微贷网总裁办公室 赵丽:“当时我们有一个客户,拿着我们(投诉人)李湘平,我们现在这个客户的全套原件,包括车辆的行驶证,驾驶证以及车钥匙,还有身份证原件,然后包括银行卡,在我们这里办理了贷款,我们营业部的人核实了,书面材料,各方面都对得上,确实是原件,我们就给他办理了车辆抵押贷款。” 李先生:“我的证件一直在我的车上,车子的副驾驶那边不是有个格子,格子下面我的皮夹,身份证,银行卡都在里面。” 想起同事李某曾向他借过车 据李先生回忆,去年5月, 同事李某曾向他借过车,也是在那段时间,车子被抵押了。 李先生:“用车,你就用 ,我又不知道他做抵押贷款了,我就很莫名其妙这个事情,为什么我跑到公司的时候,他说要我本人来贷款,但是我不是本人来贷的款,你为什么能放款。” 微贷网总裁办公室 赵丽:“当时我们并没有一个人脸识别,这种技术上,一个比较先进的手段,可能只是一个初级的核对,(就是全部都是,人眼看?)对对。” 李某联系不上,贷款还欠1万多 李先生了解到,贷款一直有人在还,到了今年五六月份,还款出现逾期,目前还欠了一万多。 李先生:“(今年)七、八月份的时候,微信上就是能够确定,这个车子是他(李某)做的,后来就没有联系,联系不上了(李某)。” 要求还车,遭到拒绝 微贷网总裁办公室 赵丽:“如果说这个客户说得属实的话,我们会配合着他,向公安报案,包括提供相关贷款手续。” 李先生:“我现在就是想把我的车拉回去,这个跟我没有关系。” 微贷网总裁办公室 赵丽:“这个暂时不会(还车),我们还是需要去核实,另外一个就是,我们公司有公司的相关制度,所以这个要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做一个处理。” 律师:李某的行为,法律上是无效的 微贷网方面没有透露更多相关的信息。如果确实如李先生所说,李某借走李先生的车,用李先生的身份信息去办理抵押贷款,这样的贷款是否有效呢?剩下的一万多块钱该由谁来偿还呢?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 陈松涛:“李某的这种行为,法律上是无效的,但是小贷公司推论为,相当于把他当做投诉人来办理了,所以小贷公司审核上,也是有疏忽的,为了要拿回车子,那么起诉到法院,因为你是车子的所有人,法律上来讲谁借的钱谁还,这个钱是李某借的,所以李某要承担最后的还款责任的。” 李先生说,接下来他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舆论风暴之下,现金贷公司们最近各个都很安静。包括以前还挺愿意接受“愉见财经”采访聊聊新产品新模式的那几家,现在也躲起来了。哪怕我们事先表态就做个中性非负面的观察,哪怕他们的息费已经算是行业里偏低的,现在也不愿意具名道事了。 敏感时期不做出头鸟。 有一点行业地位的那几家,也正自行、或通过业内有话语权的人士,想方设法跟监管沟通上:他们怕的是所有现金贷(或含有现金贷业务)的公司,都被横竖波及、乱箭射死;他们的小算盘是撺掇监管进行“牌照化管理”,让牌照外的被“一刀切”去,但把自己这样的头部公司纳入牌照体系,牌照体系里最好还能有更低成本的资金来源。那就爽了,直接转危为机,这波监管就变成了他们的“护城河”。同时诸多通过各种方式弄到网络小贷牌照者,也在费尽心机和 “多方沟通” 推动 “牌照化管理”,以便网络小贷牌照价格暴涨再转卖发横财。 但就眼下的情况而言,不乐观。多家以前和这些贷款公司合作得好好的大公司大机构,包括给信用数据服务的、包括助贷模式下给资金的,最近都有点明哲保身先收一收的意思。有某现金贷平台人士跟我说,已有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口头”知会当地银行,控制资金进入市场化小贷 / 现金贷平台。 监管来得显然比想象的严。“普惠金融”、“拉动消费”这样的面皮被扯来扯去,这下好像罩不住了。大伙怎么办? 有基础数据及基础客户积累到一定程度的较大贷款公司(多半是非纯现金贷公司、现金贷只是其中一条产品线)想的是,那就把现金贷的利率压到36%里面好了。 但说是这么说,他们最大的隐忧,也是最值得全市场预警的是: 一旦监管重压之下现金贷公司接连萎缩,那么,原来那些“多头借贷”的、“拆东墙补西墙”的情况,就会大暴露。现在还没在“东墙西墙”上体现出坏账的那些借贷,届时会因为“东墙”们(往往是更次级、风险定价更高、更容易被监管打击)成批萎缩,没头寸跑掉,而爆发风险,当然风险也可能会“一墙推一墙”,蔓延到“西墙”来。 最后,如果现金贷平台及平台老板的担保也失灵的话,或许这风险之火,又要蔓延到资金端那里去,比如P2P。(猜测整顿中期是否会出现现金贷平台老板跑路——如果他个人无限责任担保进去的话……) 这种水落石出后的风险到底大不大,现在没人能估算,也没人敢轻视。 监管来临,可能是行业面临过的最大一次真实风险压力测试。 当然还有一些公司,又开始盘算转型了,我听说有些公司最近还悄然发生了员工集体辞职。这一次“转型”,“愉见财经”想问,还能转个啥呢?Fintech公司吗,要不转个区块链公司? 但愿你,不是去年前刚从P2P转成的消费金融;也但愿这次,你的转型不止是换个马甲。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11月17日,央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部门起草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业界认为,指导意见对银行理财、信托、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理财产品的未来格局将产生显著影响。尽管该指导意见尚未正式实施,但小伙伴们应该了解一下手中的资管产品的未来走向,未来该新规一旦实施,对投资者选择理财产品会有那些变化。。 银行理财 或转为“净值型产品” 银行理财产品可谓是最大众化的理财产品之一,这次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对这类产品有较大影响,尤其是对具体产品形式的两大影响值得投资者关注。 第一是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开展资管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这也意味着未来银行可能无法再继续销售保本理财产品。据普益财富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三季度保本类理财产品的存续规模仍超过5万亿元,其中全国型银行(包括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保本类理财产品占比分别为20.99%、23.05%、32.04%。因此,从市场需求和投资者对理财产品的理解来看,理财产品保本保收益属性是投资者最为看重的一点,因此整体对投资者理财存在较大冲击。结构化存款、大额存单等等替代性产品或将填补这个空白。 第二是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同时也意味着包括银行理财在内的全部资管产品将向净值型产品转型,何为净值型产品?简单来说,就是银行销售的资管产品以后将向公募基金看齐,每天(或每周)可以看到净值波动和走势。 普益标准报告称,净值化转型的硬性规定无疑是此次征求意见稿对于银行理财业务冲击最大的条款,未来90%以上的银行理财产品将转型为净值型。 第三,征求意见稿规定,为了降低期限错配风险,封闭式产品不得短于90天。这就意味着,以后3个月以内的银行封闭式理财产品将消失。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维持高位仍具有布局价值,同时距离正式实施还有一年多的过渡期,不必过于恐慌,尤其是到了月底、年底资金面紧张时候,可以积极布局获取收益。资管新规目前只是征求意见稿,但投资者长期理财习惯和思维需要改变。首先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不能过度依赖银行,购买理财产品要有自负盈亏的意识;第二,尝试净值型理财,净值型理财大多是半开放式的,在约定的时间段可以随时赎回,流动性大大提升;第三,买理财尽量做好中长期持有的打算,净值型理财有一定的手续费,频繁买卖不划算。 公募基金 分级基金继续受影响 运作透明规范的公募基金受到这一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影响较小,资管新规甚至基本以公募基金的监管要求为标准去规范其他资管产品,对公募基金行业带来利好。但是对一类产品影响较大,那就是分级基金。按照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四类产品不得进行分级份额,其中第一条就是公募基金。 公募分级基金在2014年和2015年大牛市中爆发,成为投资者一度疯狂追求的产品。但是自身杠杆的特性具有助涨助跌的效应,导致股灾期间发生巨大亏损,让不少投资者出现巨大损失,因此这两年监管层一直在规范这类产品。 有投资者疑惑,以后分级基金是否将告别市场?格上理财研究员杨晓晴也表示,分级基金自身发展机制不完善,其助涨助跌的特性放大了市场风险,属监管不鼓励发展的品种。随着投资门槛的提高和新发产品的受限,其受众会逐渐变少,规模也会逐渐缩水。虽然分级基金为永续型产品,但行情不佳时难免会触发清盘条件,届时难逃清算或转型的命运。她认为,分级基金一般会选择转型,迫不得已才会清盘,毕竟这比发行新基金成本低很多。 据统计,今年以来市场有2只分级基金清盘,12只分级基金转型,且主要转型为LOF和定开产品。新的分级基金已经停止审批,存量分级基金是否要统一清理退市尚待监管明确。在政策不明朗之间,应该回避溢价过高的品种。 信托产品 “刚性兑付”要打破 据普益财富数据显示,11月20日至11月24日一周共有24家信托公司发行了64款集合信托产品,平均期限为20.45个月;其中,12个月期平均最高预期收益率为7.30%,虽然信托产品收益率近两年出现下滑,但是仍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而从资管新规的征求意见稿来看,对信托产品影响也较大,尤其是打破“刚性兑付”上。比如说征求意见稿认为存在以下行为的视为刚性兑付:(一)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人或者管理人违反公允价值确定净值原则对产品进行保本保收益;(二)采取滚动发行等方式使得资产管理产品的本金、收益、风险在不同投资者之间发生转移,实现产品保本保收益;(三)资产管理产品不能如期兑付或者兑付困难时,发行或者管理该产品的金融机构自行筹集资金偿付或者委托其他金融机构代为偿付;(四)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虽然过去几年信托产品延期兑付和无法兑付的情况也屡屡发生,但是整体占比非常小,而且往往多数信托产品的兑付最终得到解决。此外,根据征求意见稿,还有严格禁止期限错配、份额分级、多层嵌套等,对信托产品影响较大,传统的嵌套和通道业务的规模会大幅度下降,也就是说,此类产品将减少。 在这种情况下,业内人士建议投资者,第一是要转变观点,面对整个金融机构资产管理的转型和规范,投资者要有风险自担的意识,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产品,未来产品收益会有波动,要做好心理准备。 第二是注意信托公司和信托产品筛选。此外投资者布局时最好考虑到风险和流动性,建议优选性价比高的短期品种。 私募基金 门槛提高、产品结构或受影响 私募基金产品也是资管产品的重要一环,资管新规若实施,对此类产品也有影响。 第一较大影响是提高了合格投资者标准,也意味着私募基金门槛的提高,同时也意味着其他资管产品的门槛也提高。征求意见稿来看,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一)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且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三)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业内人士表示,对比之前曾流传出的内审稿分析,家庭金融净资产起点由100万元提升至500万元,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起点由30万元提升至40万元,可见合格投资者的标准有所提高。此外,还有规定:金融机构不得通过对资产管理产品进行拆分等方式,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低于产品风险等级的投资者销售资产管理产品。事实上,投资者具备较强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是打破刚性兑付的前提,也是“买者自负”可以逐渐落实的基础,所以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助于推动资产管理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第二个影响是产品分级成为历史。根据征求意见稿,除了公募基金外,还有三类也不得进行份额分级,分别为开放式私募产品;投资于单一投资标的私募产品,投资比例超过50%即视为单一;投资债券、股票等标准化资产比例超过50%的私募产品。显然,这对不少私募产品存在较大影响。 第三个影响则是实施风险准备金制度。根据征求意见稿,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或者按照规定计提操作风险资本或相应风险资本准备。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私募基金应当参照金融机构,计提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过失过错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需要明确的是,计提风险准备金不是为了兑付投资者本金和收益,仅仅是为了弥补私募基金管理人因自身过失过错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因此,业内人士表示,选择运作规范、规模较大、投资能力较强的公司旗下产品将是投资者首选。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近日发布了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下称《细则》)的通知,对原《细则》作出了进一步强化证券公司推荐责任、明确主承销商报送责任、完善自律处罚体系等三方面修改。 此次修改后,证券公司须建立网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并定期开展网下投资者适当性自查。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出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下称《业务规范》)提出的特定情形的,若未造成明显不良后果且及时整改,可免于处罚。除免予处罚情形,一年出现一次违规情形的,将被列入黑名单6个月;一年出现两次(含)以上违规情形的,将被列入黑名单12个月。 修改后的《细则》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中证协发布的信息显示,此次规则修改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下述三方面: 一是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的推荐责任。《细则》要求证券公司建立网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设定明确的推荐网下投资者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资金规模、投资经验、定价能力、信用记录、投资偏好、风险偏好等。同时,证券公司须每半年开展一次网下投资者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二是明确主承销商的报送责任。按照要求,主承销商须在项目发行上市后十个工作日内,到中证协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报送网下投资者的违规信息及相关材料。若发现主承销商存在瞒报、欺报或未及时报送等情形,中证协将对其采取自律惩戒措施。 三是进一步完善自律处罚体系。修改后的《细则》明确,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出现未申购或未缴款行为,没有造成明显不良后果,且及时整改并主动提交整改报告的,将免予处罚。 除整改后被免予处罚的情形之外,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下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情形的,中证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6个月;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上述情形两次(含)以上的,中证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12个月。网下投资者同一交易日的未申购行为或同一交易日的未缴款行为,可视为一次违规行为。 中证协近日下发的通知还一并明确了新旧《细则》的衔接安排。申购日为今年1月1日至11月30日的首发项目,若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违规情形,将按以下方式处理: 对于年内首次出现违规情形、违规情形为“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未造成不良影响并积极整改,且于2017年12月11日前通过主承销商提交了整改报告的配售对象,中证协将对其免予一次处罚。 对于出现违规情形两次及以上,或只出现一次违规情形但不符合免予处罚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将按照《细则》修订前的规定,视违规情形发生的次数,列入黑名单6个月或12个月。 根据该通知,对于2017年12月1日起申购的项目中出现的违规情形,中证协将一律按照新的《细则》处理。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今年下半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公司接连高调赴美上市掀起热潮,短短一个月,便有四家互金企业先后登陆美股市场。在造富效应驱使下,多家国内互金公司纷纷对外宣称也正在做赴美IPO 的准备。 然而,随着监管整治的 “重拳出击”,以及对包括高贷款利息、贷款人身份核准、贷后暴力催款等问题的质疑,趣店、拍拍贷、简普科技等中概股的股价纷纷下跌,拍拍贷更是在挂牌后的第三个交易日,便一度跌破发行价,第四个交易日则收盘击穿发行价。 华盛顿UpWealth投资咨询公司CEO James Early对记者称,他对于中概互金股股价的下跌并不意外。“上市首日的表现反而让我震惊。”James进一步表示,互金行业此前发展过于迅速,并略显“失控”之态,因此监管的收紧是极为必要的。“我相信监管层在未来几个月会集中出台相关政策,政策细则会逐步完善,这是一个循序渐进且必然的过程。” 而对于中概互金股的股价走势,多位受访投资人士称,并不看好,“很难想象一个被监管打压、被舆论诟病的行业会有大行情。” 中概股互金板块大跌 从公司的盈利数据来看,现金贷可谓互金公司真正意义上的“现金袋”。以趣店为例,从2015年的亏损2.33亿到2017年盈利9.74亿,趣店仅用一年多便完成了市值涨十倍的神话。上市后总市值最高过百亿美元的趣店,即使下跌后其市值依旧远高于先它上市的宜人贷、信而富,甚至一度赶超了中国不少城商行、农商行。 2007年6月上线的拍拍贷是中国第一批P2P公司,业绩一直不温不火,突然 “咸鱼翻生”,宣布于纳斯达克上市。其招股书显示,2016年,拍拍贷净营业收入为12.16亿元,相比2015年的1.96亿元,增长率达520%。 然而高调上市后,趣店、拍拍贷等互金公司遭受了持续盈利能力、现金贷暴利等质疑。 本月2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更是如一记重锤,放眼扎堆赴美的互金公司股价走势,恍若狂欢之后的狼藉。 截至截稿,拍拍贷报每股9.45美元,跌破13美元/股发行价,较发行首日最高价14.63美元下跌35.4%,市值缩水77.85亿美元;趣店报每股12.22美元,较24美元发行价接近腰斩,较发行首日最高价35.45美元下跌65.53%,市值蒸发超过70亿美元。 “这些同行企业接连在短短几个交易日里破发,这对我们来说,是必须要考虑的时间窗口因素,也要提醒我们正在准备赴美上市的互联网金融客户要上市可能面临的风险。”一家外资投行人士告诉第一财经。 该投行人士还表示,监管政策的进一步明确势必会在资本市场上产生影响,虽然美国市场近两年来很看好中国的金融科技公司,但同时他们也会逐渐认识到这些企业所存在的风险,那些有计划赴美上市公司IPO进程或将受阻。 算不清的糊涂账 “在上市之后,投资人在分析互联网金融公司的业务是否‘透明’时的‘透明’,和所谓借款人在借款时要了解的‘透明’的概念是完全不同的。我甚至可以说,两者的‘透明’压根就不是一回事。”李林(化名)在海外某投资机构有多年的工作经验,近期扎堆赴美上市的中概互金股早在他的关注范围内,作为团队中的唯一一位中国人,中概互金股是他和国外同事交流时的一个经常性话题。 “‘透明’是外国投资人对一家上市公司最为看重的要素,可以说,对于每一分钱的收入、利润是怎么来的,都是极为较真的。‘不透明’的公司自然就会被抛弃。” 日前,第一财经记者作为首次借款用户亲自体验了一回网贷,选择的平台是刚上市的拍拍贷: 首先,记者被拍拍贷授予的额度为12500元。在完成了所有身份资料上传步骤后,记者被告知,如果顶格借款12500元(系统提示称,打败了96.1%的申请者。换而言之,那么拍拍贷有超过96.1%的申请者的借款额度是达不到12500元的),期限为6个月的话,记者每月需还款2195元。 事实证明,网贷平台的放款速度是非常快的,填写完所有申请资料后点击“立即借款”按钮,记者马上就收到了贷款。但值得注意的是,所申请借款的12500元,实际到账金额仅为12000元。500元哪里去了?那记者究竟是借了12500元,还是12000元? 从结果来看,显然是前者。那是不是意味着,贷款人只拿到了12000元的贷款,却需要按照12500元来还利息呢? 记者按照银行个人按揭贷款计算器计算,这笔借款的综合借款利率大约为33%,虽贴近最高法规定的“36%红线”,但还有点差距。不过,记者通过拍拍贷官网上的利率计算器来计算发现,若借款12500元、借款期限6个月的话,每月则需还款2194.07元,那么月借款利率则为1.5%、年化利率则显示为18%。 很显然,拍拍贷的这一利率计算没有“考虑”那笔“500元”。那么,这笔被计入了记者的贷款金额里,却从来没有到过记者账上的“500元”,究竟是笔什么钱? 记者在该平台网站的各个显要位置上均未找到这“500元”直接被扣的理由。最后,记者只是在下拉页面的较低位置和“帮助中心”中找到了该平台“成交手续费”的计算方法。在“常见问题”中写明:借款期限6个月(含)以下,成交收取2%服务费;借款期限6个月以上,成交收取4%服务费;成功后收取,没有前期费用。 与此同时,记者在其网站“帮助中心”中发现,普通借款标的成交手续费会按照其应用的信用评级来收取“借款手续费”和“借款质保专款”,其中借款手续费会根据信用评级等级“收取本金的1.5%~11.5%”,而质保专款则另外分等级收取,但具体如何收取的,借款人并不得知。 以记者的这笔借款为例,如果按扣除的500元计算,仅能估算出这笔借款的服务费费率为4%左右(即500/12500),但其中手续费和借款质保专款分别所占比例究竟是多少,也难以知晓。 那么作为借款人的记者,又产生了一个新的疑问——明明自己申请的这笔贷款的期限是6个月,按理应该被收取“2%”那一档的服务费,缘何变成了“6个月以上”那档的“4%”呢? 招股书显示,拍拍贷2015年的业绩还处于7214万元的亏损当中,但却在2016年扭亏并实现5.01亿元的盈利,2017年更是呈现爆发式增长的趋势,截至今年6月30日,其上半年的盈利已经实现翻番到10.49亿元人民币。与此同时,就是让人怎么都算不明白账的贷款服务费,成为营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占2017年上半年毛收入的75%以上。 暴利中有多少 “擦边球”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云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银监会等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逐步消化存量业务。因此校园贷业务应当逐步退出。 他列举从事现金贷的公司主要存在的几大风险,首先就是贷款利率过高,这也正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随之而来的逾期成本是消费贷从用户身上获利的另一大杀器。 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为了规避这一法律红线,现金贷平台通常用隐蔽的方式将成本强加到借款人身上,比如手续费、快速信审费、账户管理费等名目。借款人一旦逾期,平台将收取高额罚金。 还款不及时,随之带来暴力催收。陈云峰称,网贷公司业务风控并不完善。公司对借款人资质、背景、历史借款信息等审核不严,导致多头借贷、共债等问题严重,一部分借款人甚至通过借新还旧,在资金循环往复中增加现金贷业务风险。 “部分公司经营过程中规定较高利息、手续费等,一方面利率较高触及监管红线,另一方面会导致借款人无力偿还,特别是如果对高利率不充分提示,甚至误导借款人,会进一步引发坏账风险。”陈云峰表示。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深陷 “校园贷” 麻烦的小洁。家属提供 一位悲愤父亲的无助呐喊: 退学,举债,出走,“校园贷” 还我乖女儿 我已经心力交瘁了,我就是想弄明白,为什么我女儿没有身份证在身,还能多次借钱?我又如何能挽救我的女儿? ——小洁,真心希望你能看到你父亲这段悲愤而无助的话,明白父亲的苦心 昨天上午,紫牛新闻记者接到连云港市赣榆县居民王先生的电话,电话是打来求助的,因为他的女儿小洁,中了校园贷的“毒”,接连挂科,被劝退学。父母朋友还不断接到莫名其妙不堪入目的催债短信,王先生四处借钱,为女儿还了20多万后,女儿又离家出走逃跑了,如今连王先生都不知道女儿在哪里,干了什么,只是能从留在家里的银行卡交易记录里看到,连身份证都没带的女儿,离家出走之后又借了好几笔款…… 乖女儿变 “劝退女” 她不断向家里要钱、期末还挂科 1997年10月份出生的小洁,从小学到高中一直表现得非常优秀。“2015年9月份以高出本一线12分的成绩,进入扬州某大学外语学院学习。”王先生告诉紫牛新闻记者,意外出现在2016年上半年,学校打来电话告诉他,小洁在学校经常逃课,期末甚至有6门挂科,已被学校警告,有可能面临劝退。王先生赶紧从赣榆赶到扬州,在苦苦哀求之下,学校同意小洁继续就读,以观后效。 王先生对紫牛新闻记者说,他和妻子都是事业单位职工,自己5年前查出患有帕金森病,一直在家休养,家里还有一个上小学五年级的儿子,家教一直都是传统而严格的,此前女儿也表现得令他们夫妻两人自豪。可谁知,仅仅上大学一年后,女儿“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变得让他几乎绝望。 在女儿承诺改变后,王先生惴惴不安地回家了。 2017年4月份,王先生再次接到老师电话,女儿因经常在校外玩游戏彻夜不归,还借了大量“校园贷”,已无心上课。王先生再次来到学校,经协调,他给女儿办理了休学手续,将她带回家关 “禁闭”。 “我们给她买的新电脑,还有她妈妈的金项链,她都说被人偷了。”王先生说,事后来看全都被她变卖了,以前没发现她有撒谎的毛病,大学开始堕落之后,就没一句真话。 “每个月给她2000元的生活费,这在扬州应该足够了。”王先生说,但女儿经常说钱不够用,以各种名义向他要钱,一年半的在校时间,一共给了女儿近6万元钱,但王先生当时并没有感觉其中异样。 ▲小洁的借款合同。 绝望父亲的讲述 又一次失望 没身份证,她在外混居然还能借到钱 女儿这一次脱离了王先生的视线,就像断了线的风筝,王先生再怎么找也找不到她。“只有她给我们打电话,我们才知道她的存在。” 此前,王先生为了阻止女儿借贷,没收了女儿的身份证、银行卡,还砸了女儿的手机,毁了她的手机卡,甚至销了号,所以他们并没有女儿的手机号码。 校园贷的深坑远比王先生想象的要可怕。王先生告诉紫牛新闻记者,通过查询女儿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得知,离家后的女儿,10月9日又向“校园贷”借款2000元,14日借款2000元;11月3日借款8900元,23日借款9000元……“这些借款必须要身份证,我到派出所查询了,她并没有补办身份证,那这些钱又是如何借出来的呢?” 不仅如此,8月份小洁曾一直居住在赣榆县一家宾馆,王先生闻讯找到宾馆,老板告诉他,小洁说自己的身份证丢了,因为是熟人这才让她入住的。王先生了解到,从赣榆坐车到扬州,买票需要出示身份证,但女儿居然能顺利出行;自称在扬州一家健身馆打工的女儿,没有身份证又怎么被雇佣的呢?“我女儿没有身份证,却丝毫不影响她借钱、离家出走,这是为什么?” 事实上,记者发现,在电子钱包流行的今天,即使小洁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号码,进行网络订票、订房,但真正要拿车票、住宿时,依然需要出示身份证,至于她是如何能避开这一点,目前尚不得而知。 收到催款短信 终于明白,原来女儿陷入 “校园贷” 深坑 “收到了催款短信,才知道女儿在外面贷了很多款。”王先生说。从他给紫牛新闻记者展示的短信内容来看,“在校期间”、“怀孕”、“不知道谁的孩子”、“人流” 等等刺目的字眼一个连着一个。而这些短信不仅王先生及家人收到了,连其他亲戚朋友,甚至学校的同学、老师也都收到了。 王先生说,今年7月份,有两名男子从南京赶到赣榆王先生的家中,要求王先生替女儿还钱,不然就强行将小洁带到南京打工还钱。王先生急得报警,此事才得以作罢。 “我女儿向三家借贷公司借款几万元,期限只有20天,利息高得吓人。”王先生说,通过借款记录和借条他发现,一笔拿到手6000元,打的欠条是1万元;一笔拿到手是6500元,打的欠条是2万元;一笔借款是8000元,打的欠条是2.4万元。 紫牛新闻记者看到,在小洁签订的“校园贷”借款合同上,作为甲方的出借人都是空白,有的借条连向谁借、从哪个机构借都没写,极不规范,但小洁却要在合同上写上包括自己奶奶、父母、同学、老师至少7个手机号码,这也为催债埋下了伏笔。 经过统计,至今年8月1日止,小洁共向38家借贷公司借款利滚利,总数超过20余万元。在女儿一次次承诺改正,催债公司不断四处发送羞辱短信的压力下,王先生只得答应还钱。拿出积蓄,向亲戚借钱,王先生终于将这些钱还上了。 把女儿关家里几个月后,女儿再次表决心,王先生同意让她出去打工,希望女儿能吃点苦,懂得生活与挣钱的不易。但事实证明,女儿再一次让这个父亲失望了。 某大学校园贴的贷款小广告。 根源? 结识有钱朋友,这孩子可能有了攀比之心…… 昨天下午,小洁大学的班主任毛老师告诉紫牛新闻记者,小洁刚入大学表现还不错。在大学舍友的眼里,小洁穿着时髦,和大家相处得很融洽。“我们一直以为她家境非常好。”一位舍友说,后来发现她经常跟家里要钱,再后来接到催债公司的短信,就知道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了。 王先生告诉紫牛新闻记者,女儿自从认识了一位女性朋友后,便经常跟着她彻夜出去打游戏。这位朋友家庭条件比较富裕,可能是攀比之心作怪,导致女儿不断向家里要钱后,又将目光瞄准了各类借贷平台。 小洁的微信朋友圈最新内容是一桌菜肴的照片,还有一张是在健身会所里。紫牛新闻记者电话联系上小洁,但得知记者身份,她称要上班便挂断了电话,再也不接听。 记者体验 “校园贷” 很容易,有禁令却难见效 今年9月6日,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规范“校园贷”管理文件,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不过,“取缔校园贷款业务”的禁令是来自教育部。而此前在6月2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也是来自银监会、教育部、人社部。与这些行政部门相对应的,最多只能是行政处罚。 尽管如此,不少贷款网站的大门仍然向在校大学生敞开,有的贷款平台在明知学生身份的情况下,依然发放贷款。记者在南京多个高校探访时发现,在一些公开场所明确针对大学生的“校园贷”广告依然堂而皇之地张贴着,“大学生信用贷款”、“同学易贷”、“凭学生证,来就借”、“无忧学生贷”等不绝于目。 而紫牛新闻记者在网上找到一个借贷网站,打开后页面上显示“5分钟放款”字样,点击“立即拿钱”,手机就会自动跳转至该APP的下载界面。下载完成打开后,记者选择了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验证身份的界面会有文字提示扫描身份证的正面、背面及人脸识别,还需要填写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当前职业和教育程度。按照规定的流程全部完成后,该APP会根据借贷者本人提供的银行卡转钱。也就是说,即便是已明令禁止“校园贷”,但仍然有不少借贷APP能够给学生提供贷款。 法律人士呼吁 严处涉贷犯罪,加强学生消费引导 紫牛新闻记者从南京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警方人士处了解到,仅今年前9个月,就有超过20名在校大学生因为“校园贷”无力还款,被逼离校或者离家出走,家人向警方求助。对此,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陈令霞律师告诉紫牛新闻记者,目前“校园贷”主要存在这些问题:1、对申请人缺乏严格审查;2、利息计算不透明,宣传的低息,实则涉嫌高利贷;3、未进行风险告知;4、收债方法不合理,打擦边球,严重的甚至涉嫌违法。 陈律师分析认为,“校园贷”在法律上属于民间借贷性质,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年利率不得超过24%,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利息不予保护。此外,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有些涉及到犯罪的应该严厉处罚。”陈律师告诉记者,相对此前被曝光的以借款人裸照或视频为要挟进行要债的,涉嫌刑事犯罪。 “这些孩子从坠地至高中阶段,基本都有父母陪伴监督,而当他们进入大学后,已都成年了,基本脱离了父母的视线,有了更多的自主权,而他们面对的是更多的消费诱惑,可能会迷失自己,这就需要家长、学校和社会的及时补位,进行正确的消费引导。”陈令霞律师说,虽然小额贷款属于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借贷业务,针对所有的、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但大学生毕竟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所以从外部严格规范或者排除这些有可能影响大学生们成长的障碍,也许更能避免如此多的悲剧。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原标题:12月新规来了!都是好消息,第一条就让你超省钱~) 12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快看看吧! 看点1 12月1日起进口关税再下调,这些货品零税率 财政部近日发布消息,从12月1日起,我国将进一步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17.3%降至7.7%。 唇膏、眼影、香水等化妆品关税由10%降至5%,咖啡机、智能马桶盖由32%降至10%,矿泉水由20%降至10%…… 其中,力度最大的是婴儿尿布及尿裤,以及部分配方婴幼儿奶粉,进口关税均降为零。 不难看出,此次降税产品的一大特点是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覆盖面广、降幅明显,涵盖食品、保健品、药品、日化用品、服装鞋帽、家用设备、文化娱乐、日杂百货等消费品,共涉及187项商品,平均税率由17.3%降至7.7%。 其实2015年以来,我国已连续3次降低消费品进口关税,分别是2015年6月、2016年1月和2017年1月,主要选取了我国居民在境外购买意愿较强、关税税率较高消费品。 到2017年11月,我国已对152个税号的消费品实施了暂定税率,平均降幅为50%,涉及一般贸易年进口额109亿美元。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说,此次降低消费品进口关税,一方面有利于扩大国内有效供给,更好满足人民消费需求,另一方面有利于进口产品同国内产品开展竞争,引导我国供给体系转型升级,更好地适应消费需求变化。 “从过去的高新产品到如今的消费品,降低进口关税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萍说,这是在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下我国外贸思路转变的表现,有助于推动进出口贸易平衡。同时也能让国际市场更多分享中国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 进口关税的调整意味着今后消费者在国内即可以更低的价格买到心仪的进口产品。 这一政策的直接影响就是有助于将大量外流的消费留在国内。世界旅游组织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游客境外旅游消费达到2610亿美元,同比增长12%,中国游客是世界上境外旅游消费最多的游客。 国内外产品的差价成为消费外流的主要原因。专家指出,我国居民每年在境外的消费若有三分之一或三分之二回流,就能拉动消费增长一个百分点。消费品进口关税降低力度加大,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国内需求。 看点2 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品注册申请调整为集中受理 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研究决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将现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评审批的药品注册申请,调整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集中受理。 本次调整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集中受理业务将包括新药临床试验申请、新药生产(含新药证书)申请、仿制药申请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批的补充申请等。 调整规定,2017年12月1日前,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签收资料但尚未受理或已受理但药物临床试验现场核查、研制现场核查、生产现场检查及抽样等工作尚未完成的注册申请,仍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完成相关工作。此外,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的药品注册申请不受影响,仍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 看点3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 扣缴取消合同备案和税款清算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根据《公告》内容,税务部门将减轻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负担,简化计算操作,便利扣缴义务人履行义务。其中,在减少办税负担方面,取消合同备案和取消税款清算,简并需报送的报表资料。 根据《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下称《通知》)自2017年12月1日起废止。该通知第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次与非居民企业签订涉及源泉扣缴事项的业务合同时,应当自签订合同(包括修改、补充、延期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该项规定被废止后,除自主选择在申报和解缴应扣税款前报送有关申报资料的外,扣缴义务人不再需要办理该项合同备案手续。 《通知》第五条规定,对多次付款的合同项目,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履行合同最后一次付款前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合同全部付款明细,前期扣缴表和完税凭证等资料,办理扣缴税款清算手续。公告废止该项规定,扣缴义务人不再需要办理该项税款清算手续。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栏目内容已经包含相关合同信息,为避免重复填报信息,公告废止了《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除特定情形外,不再普遍要求报送合同资料。特定情形限于《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第二条和本公告第十一条规定需要提供相关合同资料的情形。 看点4 《铁路线路设计规范》和《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实施 国家铁路局发布《铁路线路设计规范》(TB 10098-2017)和《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TB 10099-2017)行业标准(以下简称“线规”和“站规”),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 铁路线路设计在铁路工程设计中起着主导和统筹各专业设计的总体作用;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系统性强,且与各专业联系紧密。两项规范是铁路设计中最基础、最重要的技术标准。 本次标准修订认真贯彻国家“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强化安全优先原则,总结吸纳了近十年来我国铁路设计、施工和运营实践经验及相关科研成果,符合安全可靠、先进成熟和经济适用的总体要求。“线规”明确了铁路线路设计应落实现代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要求、准确把握项目功能定位等总体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主要技术标准、综合选线、线路平面、线路纵断面、车站分布等主要内容“站规”全面落实了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突出“以人为本、服务运输、系统优化、着眼发展”的设计理念,强调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应依据铁路网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系统分析客货运输要求,统筹协调车站及枢纽设施设备的布局,选择适宜的标准,合理确定车站及枢纽设计方案。修订后的规范适用于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客货共线Ⅰ级和Ⅱ级铁路、重载铁路,涵盖了各级铁路,进一步完善了铁路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是有效指导铁路工程建设的重要技术标准。 看点5 质检总局扩大授权检疫审批动植物产品范围并调整部分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管要求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进出境动植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质检总局决定扩大《质检总局关于授权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办理部分进境动植物产品检疫审批的公告》(2016年第57号)有关授权审批的动植物产品范围,并调整部分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管要求,自2017年12月1日施行。 看点6 《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施行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1988年9月22日发布施行的《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条例》对机关、人民团体新建、扩建、改建、购置楼堂馆所作出严格限制,明确规定不得建设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办公用房或者违反规定在技术业务用房中设置办公用房。 《条例》规定,对机关、人民团体建设办公用房,要严格项目审批,强化资金管理,对属于禁止建设或者建设必要性不充分、建设资金来源不符合规定、建设内容或者建设规模不符合建设标准等情形的不得批准建设;办公用房项目应当按照审批机关核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投资概算进行设计、施工;办公用房项目的建设资金由预算资金安排,不得挪用各类专项资金、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及接受赞助或者捐赠等。对机关、人民团体维修办公用房,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执行维修标准,禁止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配置超标准的设施。 《条例》明确,机关、人民团体有未经批准建设办公用房、办公用房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不符合规定等违法建设行为的,根据具体情况责令停止相关建设活动或者改正,对所涉楼堂馆所予以收缴、拍卖或者责令限期腾退,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条例》还对建设楼堂馆所的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等作了相关规定。 看点7 《志愿服务条例》施行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资料图:首届世界旅游发展大会志愿者培训大会在京举行。新华网 郭香玉 摄 《条例》对志愿服务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权益保障、促进措施等作了全面规定。 一是确立基本原则。规定开展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二是明确管理体制。规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民政部门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三是强化权益保障。规定志愿服务组织招募志愿者应当说明与志愿服务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以及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安排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应当与其年龄、知识、技能和身体状况相适应,并提供必要条件;需要专门知识、技能的,应当开展相关培训;如实记录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情况等信息,无偿、如实为其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行指派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服务。四是强化促进措施。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志愿服务提供指导和帮助,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志愿服务运营管理,对有突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采取措施鼓励公共服务机构等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优待。鼓励有关单位、组织为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看点8 《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办法》实施 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签发第45号国家林业局令,公布《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办法》。《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2013年1月22日发布的《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0号)同时废止。 《办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家林业局实施的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国家林业局可委托省(区、市)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实施。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管理机构可根据行政许可承办机构工作需要和地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提出委托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建议,报请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应当考虑拟受委托机关的承接能力,并征求拟受委托机关的意见,应当以国家林业局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应当与受委托机关签订委托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的书面协议。国家林业局应当对受委托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予以经费支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并依法对受委托机关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林业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 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实施后,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林业局公告的要求向受委托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仍向国家林业局提交申请材料的,国家林业局应当告知其具体的受委托机关。受委托机关应当以国家林业局的名义,实施受委托的林业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将国家林业局委托的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应当在书面协议委托的权限范围内,按照国家林业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依法受理、审查行政许可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都是好消息!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原标题:“去通道” 铁令压身基金子公司突围轨迹 政策红利消失是基金子公司面临的最重要挑战,同时也意味着是转折的机遇。 万能通道、没有净资本约束等政策红利,正是基金子公司从2012年诞生以来,规模从0到11万亿元的扩张法宝。2016年下半年,监管新政陆续推出,“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控体系同样加码在基金子公司身上,通道业务也在监管层严控金融风险底线的监管逻辑下成为不得不收缩甚至是割舍的业务。 2017年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酝酿两年后正式出台,并且再次重申“消除多层嵌套和通道”。 基金子公司的扩张之路画上休止符。从基金业协会最新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0月底,基金子公司专户业务规模为7.83万亿元,而顶峰时期2016年三季度末基金子公司专户业务规模则为11.15万亿元,规模一年期间下降近30%。 那么“去通道”的资管变局中,基金子公司主动管理业务的转型探索方向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呢? 主流发力点:股权投资 证监会2016年11月29日发布《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简称“新规”),要求基金子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不得低于负债的20%,调整后的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 对于基金子公司而言,一个“净资本约束”的时代来临了。《华夏时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很多基金子公司在开展新的项目时,都会以性价比来考量,就是利润和消耗净资本平衡下再做出决策。 在净资本约束的风控体系下,基金子公司开展所有的业务都会占用风险资本。目前一对多的信用类、非标债券资产风险系数高达3%,相关业务占用公司资本金比例极高;而一对一和一对多标准化金融工具不占用资本金,上市公司股权(一对多)的风险系数为0.6%,挂牌ABS和未挂牌ABS风险系数分别为0.4%和0.6%。这也是很多基金子公司以股权投资和资产证券化发力的重要考量因素。 “股东背景比较雄厚,公司层面资源丰富的基金子公司开展股权投资业务优势比较大。”华南一家大型基金公司子公司相关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我们现在就两大业务板块,资产证券化和一级市场股权投资,其他都没做。” 股权投资不同于通道业务,需要协调整合包括投研和项目资源等多方因素,退出周期长,管理费较通道费用高,如果一旦退出,资本溢价收益更是可观。据悉,天弘创新资管转型方向就主要向股权投资布局,目前已经建立了并购部、权益投资部、股权投资部在内的多个股权投资部门。华夏资本也早在2015年就开始布局新三板方面的股权投资,目前已经发行4期产品。 博时资本则提出“上市公司+产品”的模式,重点布局新能源、新材料、医药医疗大健康等行业,已与多家上市公司合作成立了产业并购基金。 而国泰元鑫此前对媒体表示,公司目前主要有四大业务板块,分别是:股权投资、资产证券化(ABS)、债权业务以及混合投资业务等,每个产品线在公司的规模占比和收入占比稳定在25%左右。 记者从第三方招聘网上显示的信息看出,基金子公司对于投行、并购类的股权投资人才还是需求很旺的。 突破口:资产证券化(ABS) 要说基金子公司目前最热门的创新型业务,非资产证券化(ABS)莫属,基本上很多基金子公司都在试水ABS。记者对采访的数十家各类规模基金子公司信息归集,基本上ABS都是公司重要的布局方向之一。 这一发展轨迹从基金业协会公布的数据也可见端倪。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累计有116家机构备案确认946只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总发行规模达1.26万亿元,较2016年底累计规模增长了82.9%。在946只出具备案确认函的产品中,管理人为证券公司的达70家,基金子公司46家;从发行规模来看,证券公司发行的产品占比79.6%;基金子公司占比20.4%。 “资产证券化是华夏资本布局的一个重要方向,目前华夏资本已发行ABS超过140亿元,在保理、租赁、房地产、消费金融等领域储备了诸多项目,尤其在今年年初成立了房地产金融业务发展委员会,结合母公司公募REITs的业务布局,发展华夏资本的房地产金融业务。”华夏资本相关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而在资产证券化布局深入的嘉实资本,截至2017年三季度,资产证券化业务已累计发行管理规模396.27亿,领跑基金子公司行业,在证监会监管的证券公司和基金子公司企业中排名前十。嘉实资本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嘉实资本在证券化业务发展中确立了以绿色金融、存量金融债权、消费金融和房地产证券化为核心领域的企业资产证券化重点发展方向。 而资管规模在基金子公司中排名稳居前列的浦银安盛资管和博时资本同样把ABS作为重要的转型方向。记者获悉,博时资本ABS方向主攻票据、地产以及消费金融。浦银安盛已在券商两融资产突破,发行业内首期两融ABS资管产品,规模20亿元。 多点开花:FOF、PPP 《华夏时报》记者在对基金子公司采访中发现,近来大热的FOF基金子公司其实已经领先一步布局,只是因背书信用、高净值客户积累不深等多方因素制约,规模一直难以突破。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布的最新基金产品备案信息,目前基金子公司备案的FOF产品数量超过50只,以“一对多”为主,申报规模从几千万到亿元不等。 鹏华资产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公司的转型方向就主要集中在固收、FOF和供应链金融三个方向。 同样表示在FOF领域布局的还有华夏资本、博时资本、信达资产。 从招聘信息归集来看,工银瑞信投资、民生加银资管也正在积极布局FOF方面的业务,正在大力招聘FOF研究员及FOF基金投资经理,负责开发满足不同投资需求的FOF产品,并进行持续的管理,对产品的业绩负责等。 另外一块,PPP业务也是基金子公司创新方向之一。目前民生加银资管就在广揽PPP项目人才。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