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8个月的中天金融复牌在即,其收购华夏人寿一案也在资金上获得了巨量“援助”。 中天金融3月31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中提到,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2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这就意味着,从2017年8月21日起停牌至今的中天金融将最晚在4月21日复牌。 上述公告显示,中天金融入股华夏人寿这一“蛇吞象”收购案还在进行尽职调查、法律、审计、评估工作,尚未通过监管部门审批。公告亦称,保险监管部门审批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而为收购华夏人寿铺路,中天金融已获得了来自浙商产融资管和一温州煤炭商人的资金支援。 中天金融大楼 来源:官网截图 巨额资金输血 去年11月,中天金融发布公告称,拟以现金方式购入华夏人寿21%—25%股权,交易金额不超过310亿元。其4月4日发布的年报显示,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2亿元,同比下降29.18%,截至2017年末货币资金仅76.55亿元。华夏人寿截至2017年四季度末保费收入为128亿,净利润为43亿元,中天金融此次收购无疑是“蛇吞象”,其巨额收购资金从何而来备受质疑。 3月10日,中天金融公告回应称,出售公司持有的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对价为246亿元,所获资金将全部用于支付购买华夏人寿的股权转让款。这笔股权转让的交易对方为贵阳金世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金世旗产投)。 中新经纬客户端查询工商信息发现,截至4月4日,中天城投的股东尚未变更,而金世旗产投的法人与中天金融的董事长同为罗玉平。且金世旗产投的股东在3月2日发生变更。第一大股东由持股33.33%的金世旗国际资源有限公司变为新增的浙江浙商产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浙商产融资管),后者持股比例高达43.24%。 此外,金世旗产投的注册资本也从105亿增资至185亿。其余3家老股东的持股比例均有相应稀释,老股东大西南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阳恒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中金联控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均从14.29%稀释到8.1%。 据21世纪报道,在中天金融收购华夏人寿的过程中,浙商产融资管向金世旗产投资金驰援共计180亿元,其中80亿元入股,100亿元股东借款,股东借款是短期融资,并不一定使用。 工商资料显示,浙商产融资管是浙江浙商产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浙商产融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据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浙商产融控股成立于2017年4月,由30余家全国范围的新老浙商行业龙头(实际代表着近60家上市公司)出资成立,是浙江省迄今最大的航母级投资平台,已被列入浙江省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重点项目。 密集布局4家险企 中天金融正在下一盘金融大棋,其试图集齐保险、证券、银行、基金等多张金融牌照。包括此次入股华夏人寿,中天金融在保险领域包括拟收购的华夏人寿已布下四子,涵盖了寿险、再保险、互联网财产保险领域。 中天金融在保险领域密集行动开始于2015年,且均在谋求第一大股东位置。2015年通过全资子公司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贵阳金控)先后两次入股中融人寿,2016年11月,贵阳金控因再次入股中融人寿而收到深交所的问询函。多次增资扩股后,截止去年年末,中天金融持有中融人寿36.36%的股份,超过了最新的保险公司股权办法征求意见稿中1/3的持股上限。 2015年10月和11月,中天金融还先后以第一大股东身份发起设立华宇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百安财产保险公司,而目前这两家公司设立仍未得到保监会的批复。 值得一提的是,中融人寿自身略有“瑕疵”,去年前三季度,中融人寿已累计亏损8.25亿元。2015年9月,保监会公布的一项处罚意见显示:2011-2013年期间,中融人寿因违规运用保险资金、虚增偿付能力等行为,被保监会限制不动产投资、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各1年,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陈远也被禁业1年。 金融全牌照格局初现 银行领域,中天金融也重拳出击,已先后参股4家银行。贵阳银行2017年三季报显示,中天金融位列其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第四位,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25万股,持股比例为2.42%。而中天金融年报显示,所持贵州银行流通股均已用于银行贷款质押。 此外,中天金融还曾以每股 1.56 元的价格认购贵阳农商行本次增资不超过 3.2 亿股,而中天金融作为主发起人设立的贵州首家民营银行——贵安银行业也正在批筹阶段。 此外,中天金融还在证券、基金、互联网金融、金交所等皆有布局。 2015年9月,中天金融以30.11亿元以4.06亿底价近8倍的高价,击败了华西股份、天星资本等20余家竞争对手,摘得了上海证券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的海际证券(现中天国富证券)持股权。目前,中天金融与全资子公司贵阳金控联合持有中天国富证券94.92%的股份。 实际上,作为纯投行业务牌照公司,中天国富证券的盈利能力并不乐观。数据显示,其2017年上半年亏损5250万元。中国证券业协会数据显示,2015年下半年海际证券仅有10名保荐代表人,保荐人数量在所有纯投行业务券商中排名垫底。而最新数据显示,保荐代表人人数上升到44名。 “去年三季度,中天国富证券承办了4单并购重组业务,现在IPO有储备了,明年开始会逐步释放,短期内成长空间很大。”一位投行界人士向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 中天金融还通过贵州金控布局了基金、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金融领域,如入股公募基金友山基金、贵州登机结算有限公司、贵州体育金融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虎铂股权投资基金、盛荣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此外,中天金融还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天城投(贵州)普惠金融服务公司,入股了金融资产交易所中黔金交和互联网金融平台招商贷。 复牌股价怎么走? 金融布局如此广泛,并拿下保险、证券等强金融牌照,中天金融却是一家从房地产起家的公司。1980年贵阳市统建指挥部组建成立贵阳市城镇建设用地综合开发公司,在1993年更名为贵阳中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随后在1994年2月登陆深交所,成为贵州省第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名为“黔中天”。 直到2007年金世旗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入主,公司更名为中天城投,便开始扭转方向,在2015年确立了“金融、康养、精品地产”的产业格局,并于同年大跨步密集布局金融业务。去年3月,再度更名为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从“中天城投”更名为“中天金融”。 从金世旗国际控股入主后,中天金融的实际控制人就变为罗玉平。公开资料显示,罗玉平上世纪80年代末在贵州以承包工程起家。据《贵州日报》报道,罗玉平是市值管理高手,不少投资项目都契合了二级市场热点。 罗玉平已经连续多年上榜《胡润百富榜》,2017年《胡润百富榜》显示,罗玉平的身价达到了130亿元,居贵州第二位,全国第262位。相比2015年200亿元的财富,身价有所缩水。 值得一提的是,中天金融复牌在望,复牌后的股价走势成为关注热点。其相关负责人在2月份举行的投资者网上说明会上回应称,复牌后股价走势的影响因素很多,华夏人寿虽为优质资产,重组完成后是否会受到行业、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故公司股票复牌后股价走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随着杭州、成都和西安等多座城市采取商品住房销售公开摇号全程公证制度,“摇号选房”这一在市场火爆之时诞生的选房制度,终于进入了官方监管的阶段。这也宣告了曾经由此诞生的种种乱象,开始得到整治。 一些目前成交情况较为平稳的城市例如广州(楼盘)、深圳(楼盘)等,至今官方虽没有释放出将采取摇号选房的制度,但是在市场火爆的2015、2016年,开发商自发摇号的情况也并不鲜见。 市场的声音认为,官方摇号选房的制度值得推行,其原因在于可以确保公平、保障刚需。“深圳的一手房也存在供不应求的现象,这种方式可以确保购房者公平选房。”深圳市经济学会副会长邓志旺指出。 昔日开发商自发摇号乱象 记者从深圳多名购房者、开发商楼盘销售员处获得的消息,开发商组织的自发摇号流程大致是先交一定的费用认筹,登记资料后再统一开盘,在开盘现场摇出选房顺序后,购房者再进入选房区选购房源。 但是这种模式存在很多可能作弊的地方。例如2015年9月《深圳新闻网》报道称,位于宝安松岗的联投东方二期在光明体育馆开盘时,因号码无故增多、摇号结果重复,被怀疑虚假摇号、暗箱操作,在民警介入下摇出200多个号码后就中止摇号。 即使是电脑摇号选房也并不能够杜绝作假的现象。一名曾经参与摇号选房软件开发的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我们的摇号软件,想让几号出来就是几号”。 很多楼盘会宣称,现场有公证处人员全程监督保障公平公正,但这种模式也并不能够完全保证公平公正。北京(楼盘)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子孺分析称,公证处不能只是公证过程,因为有软件是可以控制不公平的,但公证处在现场大多数没法公证软件。 南京(楼盘)市律师协会此前就曾明确指出,对采用转球等物理方式的“摇号选房”行为,律师可稳妥、慎重地办理律师见证业务;对采用电脑派位方式的“摇号选房”见证业务,律师不应受理承办。其原因在于,“目前的"摇号选房"是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其中涉及基本程序设计与选用、数据录入、流程控制等多环节、多背景,有些情况超过了律师的观察、判断能力范围等,所以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不应承接此类情形的见证法律服务事项。”不过,随着一系列调控政策出台以后,深圳楼市交易情况相对平稳,大部分开发商在推出楼盘房源以后,需要进行摇号买房的现象已经减少。 有必要推行购房摇号 多名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的专家、学者均认为,深圳有必要效仿成都、西安等城市实行购房摇号的制度。“深圳目前的新房,大部分还是供不应求的,尤其是在"限价"的大背景下,可能会有"茶水费"的情况出现。购房摇号制度对于深圳而言,是有必要的。”一名不愿具名的房地产政策研究专家指出。 一些来自开发商的声明也可以侧面印证上述观点。2018年3月21日,深圳华润城发出一则《华润城润府项目告客户书》指出,润府项目不存在“内部认购”和“关系客户”提前选房行为,任何以提前选房、帮忙打折为由,向客户索要费用、现金或礼品的行为都是严令禁止的销售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长期跟踪这一项目的一名销售人员指出,由于限价,润府新开一期的价格很可能不高于此前在售房源,出示告客户书也是可以理解的。“这也说明,深圳品质较好的一手房还是有很多人关注的。” 虽然深圳目前还没有看到将出台摇号购房制度的迹象,但深圳在规范房地产行业交易的路上从未停歇。2018年3月28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市规划国土委联合发布通知,正式落实“三价合一”政策。“三价合一”实施后,三种价格将不再各自独立计算,银行将以最终过户价格作为贷款评估额度依据,这将导致购房首付增加以及税费增加,从而增加购房成本。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近日,多位投资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爆料称,其购买的中外建(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外建基金”)发行的名为“中外建信诺X号流动资金贷款私募基金”产品近期违约。 该系列基金一共5期,规模总计超过1亿元,所募集资金均通过渤海信托的“单一资金信托”向用款企业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建设分公司(下称“中外建北分”)发放信托贷款;中外建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中外建城开”)为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了解到,上述几家公司之间的关系为: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下称“中外建”)以40%的持股水平控股中外建城开,中外建城开100%控股中外建基金。 该系列产品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陆续发售,2017年下半年陆续到期,但因中外建北分出现回款难题,在偿付部分产品后,多期产品陆续违约。 数位投资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其在产品违约后发现,中外建基金此前提供的项目材料中,用款方中外建北分的财务数据,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的数据出现重大出入,涉嫌欺诈投资者。 真假财务数据? 记者获得的一份由中外建基金提供给投资者的尽调报告显示,中外建北分2013-2015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460.65万、3677.93万和6309.85万元;担保方中外建城开2013-2015年的净利润为2180.62万、5013.66万和4745.03万元。报告的调查结论为:融资方和担保方均隶属于中外建,资信和盈利能力较强,企业信誉良好,还款来源较有保证。 投资人称,这份尽调报告是在购买产品前,由中外建基金提供。 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却是另一幅景象。在该系统里,2013-2016年,中外建北分的净利润分别为-575万、-481万、-185万和-768万元。 3月30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致电中外建基金法人代表兼总经理田一中,对方称此事需找总公司中外建,并让记者通过总公司前台寻求联系方式。记者拨打中外建前台电话,无人接听。 4月2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根据投资人提供的号码致电中外建北分副总经理薛永顺,但对方匆匆挂断电话;记者通过短信询问财务数据重大出入之事,对方回信称“(尽调报告)数据真实,尽可调查”;记者要求其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方回复“无可奉告”。 对此,一位信托业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通常情况下,上传到工商信用系统里的数据都是经过审计的数据,但由于上传数据时是企业自行操作的,因此不排除企业出于纳税方面的考虑,填报数据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存续期内未披露数据 一名投资总额超过3000万元的投资者,通过其公司投资了“信诺一期”和“信诺三期”,期限均为一年,分别于2017年10月7日和2017年12月18日到期。 2017年11月17日,中外建及其法定代表人焦志刚出示“授权书”,表示同意并授权中外建北分与该投资人签署信诺一期的《还款承诺书》。 该承诺书称“鉴于用款的北京分公司无法按时偿还投资本金及相应收益”,为此,中外建基金公司、北京分公司和城开公司共同承诺:2017年12月31日前,偿还一半本金和收益;2018年3月15日之前,偿还另一半本金和收益。并提出如再逾期不还,按每日万分之八承担违约金。 但直到2018年3月15日,上述投资人并未如约获得偿付。数位购买金额较小的投资人表示,由于担心签署《还款承诺书》会改变其与中外建基金的法律关系,并未签署延期还款协议,目前后续处置工作处于停滞状态。 中外建基金2017年12月29日发给投资人的公告称,融资方(中外建北分)已向其说明了逾期还款的原因:共有三个工程项目回款出现问题,其中一个未回款4100万元的工程,已进入法院拍卖程序;另外两个本可在2017年底前总计回款6000万元,但因为环保政策、产业政策等影响,回款延迟。 “通过实际控制的私募基金公司发产品,给关联公司提供融资,这种操作其实较为普遍。如果宣传材料上的财务数据有问题,可能涉及虚假宣传。基金在募集时和存续期内,都需要披露关联交易的情况,需要确保交易价格公允,防范利益输送。”北京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私募基金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若最终产品兑付,“可能一切就过去了”;若实际控制人挪用了资金,导致缺口填不上,监管介入,则可能招致罚款、工作人员市场禁入等处罚措施。 多位投资者均告诉记者,该系列产品存续期内并未按合同约定,按季度进行存续期披露,“一次信息披露都没有。” 2017年底,中国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在公开场合描述私募基金业存在的五大乱象,其中两个为“一些机构充当信贷资金通道,通过单一资产对接或结构化设计等方式发行‘名股实债’、‘明基实贷’产品,变相保底保收益”和“一些机构通过股东委派高管等方式直接独资或控股私募子公司,进而通过发行私募产品自融或为关联方提供融资。” “国资”成分有限 公开资料显示,中外建前身为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原建设部直属副部级企业。1999年,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与原建设部脱钩,列为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的子公司。2010年,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改制设立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目前,中外建法人代表人为焦志刚。 中外建及其关联公司在诸多宣传材料上强调“国资”身份,但股东穿透之后,该公司的“国资成分”有限。 天眼查显示,中外建两大股东分别为贵州智诚企业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澳博特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均为48.28%,二者均为私营企业,注册资本分别为1亿元和5000万元;而注册资本70.5亿元的央企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持股比例仅为3.43%。 值得一提的是,中外建城开还100%控股中外建(北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是互联网金融平台“中外建金融”的运营主体。官网称,“中外建金融是中外建集团下的国资理财平台”。 目前,该理财平台上主力推荐“安盈优选”系列理财产品,期限从7天到365天不等,收益率6.4%-9%不等。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原标题:交易场所清整不如人意 长效监管机制亟待建立) 2018年3月30日,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最后一次大限截止之前,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的召开也意味着“回头看”工作将进行阶段性的总结。 但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范围内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的工作距离此前要求仍有差距,部分地区清理工作推进缓慢。 以2017年1月9日召开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下称“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为起点,全国范围内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大幕开启。 本次会议也部署了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根据清整联办(2017)31号文的要求,2017年6月30日前需完成相关工作。然而2017年“6·30”大限来临之际,相关清理整顿工作并没有完成,事实上,截止日期也一再向后推迟,由6月30日推迟至9月30日,甚至12月30日。 另外,会议也指出部分停业的违规交易场所在等待观望;而邮币卡、原油、贵金属等交易场所违法违规交易虽已关停,后续处置任务依然繁重,问题尚未彻底解决。 “可以说,目前的整改并没有达到监管层此前的预期,基层交易场所复杂的情况在具体‘关停并转’的时候遭遇到了很大难度。因此‘回头看’的工作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并未实际结束。”4月4日,一位华南地区贵金融交易所负责人告诉记者。 推进不及预期 根据此前联席会议下发的文件要求,要求各省区市原则上一类一家,以保持必要规模,避免无序竞争。而违法违规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力的交易场所,应予撤销关闭。问题较轻、风险不大的违规交易场所,应立即停止新增业务,并限期压缩违规业务存量,化解风险。合法合规的同类别交易场所,应整合为一家交易场所。 但在具体执行层面,各类交易场所的“关停并转”在执行层面遭遇到了极大的挑战。 4月4日,据北京地区一位长期关注地方交易场所的人士透露:“为了体现整改效果,各地区在整改之后被要求采用了‘白黑名单’制度。但就我了解的情况,多省份验收‘白名单’难产,整合撤并各省市自治区并无任何消息传出,推进不及预期,这其中又以股权分配和业务转型是主要的整合难点。另外,地方交易场所长期以来与地方政府利益绑定,监管博弈后的执行力也存疑。” 记者也梳理了今年以来一些地区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的进度,以青岛市为例,青岛市金融办在近期才表态称2018年要加快交易场所的验收。 4月4日,一位西北地区地方金融办的人士也对记者透露:“目前各个地区‘回头看’工作进度不一,有的地区甚至尚未公布‘黑名单’,有的地区未按要求梳理通报交易场所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等情况,有的地区对重点交易场所的关停并转执行缓慢。” 长效监管机制有待建立 与此同时,市场也通过一年多的清理整顿在反思如何避免重蹈复撤。从前两次清理整顿的结果来看,交易场所“春风吹又生”。更有甚者如微盘、邮币卡正是在两次清理整顿之后迅速蔓延全国。因此,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既需要治标更需要治本。 因此,在这一次清理整顿工作中,清理整顿并非核心,清理整顿之后理顺区域交易场所的脉络后,建立长效有序的监管机制才是重中之重。 对于目前地方交易场所的监管问题,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表示,清理整顿的38号文件主要在清理整顿,不能成为规范性的文件,没有相应的管理办法。此外,交易场所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38号文件也只是责成地方政府处理,至于地方政府把这个任务交给谁由地方政府自己说了算,普遍的做法就是交给各地金融办、商务厅,而地方政府只是作为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的牵头单位,而不是监管部门。 所以,解决地方交易场所问题的长效监管机制是建立完备的、权属清晰的监管体系。 就目前各区域清理整顿的情况来看,各地尚未对监管机制的问题进行讨论,现有的38号文件只是清理整顿的文件,并不是管理市场的文件。市场各方也希望在此次清理整顿“回头看”过程中积累足够的数据,为下一步推出长效监管机制打下基础。 “交易场所的长效监管机制可以借鉴今年四板市场的经验,国务院层面进行顶层设计的定调,证监会作为专业监管机构提供框架性的制度建设,最终仍由地方政府主导细则的制定和实施,这样从上到下政策体系完备,监管权属也清晰。尽管交易场所问题相比区域性股权市场更复杂,但仍旧可以借鉴这样的思路建立长效机制。”前述华南地区贵金融交易所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召开的“回头看”后续工作的会议也提出了类似的指导建议。 会议强调,各地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的领导,保持常态化的交易场所清理整顿联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交易场所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完善沟通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完善信访投诉举报处理机制。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4月4日,重庆金融办下发《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方案中包含《P2P网贷机构合规经营情况法律意见书编写指引》、《P2P网贷机构经营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编写指引》、《P2P网贷机构整改验收申请及材料报送指引》、《重庆市P2P网贷机构整改验收工作指引》(下称“指引表”)四份文件。 方案提到,要求按照“明确标准、严格把关、积极稳妥”的原则,一家一策,整改验收合格一家、备案一家,有序开展辖内存量P2P网贷机构的整改验收和备案登记工作。 方案还提到,对存在以下情形的平台将不予备案: 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以后(2016年8月24日)新设立的P2P网贷机构或新从事网络借贷业务的机构; 二、自始未纳入本次P2P网贷专项整治的机构; 三、严重不配合整改验收工作,违规违法行为严重,已有公安机关介入或已经失联的机构; 四、存量不合规业务未化解完成的机构; 五、相关监管要求下发后,继续违规提供房地产首付贷、房地产场外配资、校园贷以及现金贷等借贷撮合业务,继续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以及上述业务未化解完成的机构; 六、未严格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完成整改的机构,如控制和压缩业务规模未完成、借款余额不降反升、业务模式整改未达到规范要求等情况的。 而关于整改的时间节点,方案中提到: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市、区(县)两级相关部门全面启动相关工作,正式启动接收符合条件的P2P网贷机构整改验收申请; 二、2018年4月底之前,辖内主要P2P网贷机构完成整改验收,进行备案; 三、对于违规存量业务较多,难以及时完成处置的部分P2P网贷机构,应当于2018年5月底之前完成相应业务的处置、剥离,进行备案; 四、对于难度极大、情况及其复杂的个别机构,经市整治办研究同意后,最迟不超过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在方案附带的指引表中,对于平台如何哪些方面需要整改,共提出260项条款。 其中,平台存在以下情形的,需要在指定时间内调整合规: 一、以各种形式与各类地方金融交易所合作开展业务; 二、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三、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四、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期限错配; 五、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六、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等。 附件:重庆市P2P网贷机构整改验收工作指引 ...
对于高送转的监管仍在加码!今日晚间,沪深两大交易所再抛最严监管:对于业绩不佳,或处于股票解禁、减持期间的上市公司,通通禁止高送转! 今日(4月4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了《上市公司高送转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更重要的是,监管对高送转标准做出了权威界定,10送转5已成“起步价”: 上交所: 10送转5以下送转股行为不属于高送转。 深交所: 主板10送转5以下、中小板10送转8以下、创业板10送转10以下送转股行为不属于高送转。 此外,《高送转指引》主要包括以下四大部分: 一、建立送转股比例与公司净利润增长、净资产增长以及业绩稳定性挂钩的机制 二、高送转披露时间与限售股解禁相挂钩 三、高送转披露时间与重要股东减持相挂钩 四、明确高送转披露的时间限制 监管对高送转标准做权威界定 4月4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了《上市公司高送转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 根据指引中关于高送转的界定,10送转5以下送转股行为不属于高送转,不适用《高送转指引》。这也是官方第一次对高送转进行了定义。 同时,深交所发布的《高送转指引》对于高送转的标注也进行了定义。不过,深交所根据上市的不同板块进行划分:主板10送转5以下、中小板10送转8以下、10送转10以下送转股行为不属于高送转。 上交所表示,从历史情况来看,这一比例界定已基本可以满足市场绝大多数公司适度扩张股本的需求,公司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决策。以10送转4为例,上市公司可自主决策股本扩张40%。因此,这一政策安排已经为股本较小、确有股本扩张需求的公司留有足够空间。 同时,将10送转5以上的送转股行为界定为高送转并纳入规范范围,其实质就是要求公司近两年业绩复合增长率相应需保持在50%以上,满足此业绩增幅条件的上市公司数量并不多,能够遏制公司盲目高送转的冲动,保证高送转有优良的业绩作支撑。从监管实践来看,这也与沪市前期监管口径保持一致,市场已广泛接受。 同时,《高送转指引》还设置了例外条款。实践中部分股本较小、业绩高速增长的上市公司,以及进入成熟期、业绩稳定但股价较高的公司,通过高送转可以达到扩大股本、增强流动性的效果,确有合理性。对此,《高送转指引》充分考虑了这些公司合理的股本扩张需求,规定最近两年净利润持续增长且最近3年每股收益均不低于1元的公司实施高送转,其送转比例可以不受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等刚性约束的限制。但为避免每股收益被过度摊薄,要求上述公司送转后每股收益不得低于0.5元。 业绩不佳、股票解禁、减持期间禁止高送转 上交所提到,经过两年多来的监管引导,监管层对高送转的监管逻辑已日益清晰,也积累了一定的监管经验。市场参与各方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对高送转的本质已有清醒的认识,不再盲目跟风,强化高送转监管的共识已逐步形成。此时,有必要在制度层面加以完善,将前期的监管经验予以梳理总结,适度引入对高送转的“硬约束”,考虑将高送转与业绩增长、限售股解禁、减持等行为相挂钩,真正切断利用高送转不当输送利益的链条。 《高送转指引》中对于禁止高送转的上市公司进行了明确要求: 业绩方面: 上市公司送转股方案提出的最近一个报告期净利润或预计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或者送转后每股收益低于0.2元的,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同时,《高送转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转方案时,尚未披露本期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应当同时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 减持方面: 上市公司提议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相关股东)在前3个月存在减持情形或者后3个月存在减持计划的,公司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转方案的,应当同时披露向相关股东问询其未来减持计划的具体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的减持计划情况等,并披露相关股东的回复。 解禁方面: 上市公司存在限售股的,在相关股东所持限售股解禁期届满前后3个月内,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高送转、问询函形影不离 上交所表示,高送转已是A股市场多年的顽疾,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市场热衷概念炒作的典型和缩影,对市场正常的估值秩序造成冲击。深交所也表示,近年来,深交所将上市公司高送转作为重点监管事项之一,从健全规则、强化监管、加强投资者教育等方面多管齐下,严防概念炒作,净化市场环境。 其实,从去年开始,监管层对于高送转进行了强压监管。在监管层的强力引导下,故意创造高送转方案已费力不讨好,不但对股价的提振作用有限,还很容易引来监管层的密切关注。 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2017年年报分红(已宣告)中,10股送转10股(包含)以上的个股共有50只,其中已有28个股很快就收到交易所的问询函或关注函,要求上市公司说明高送转的合理性、预案形成过程,以及后续解禁股的减持计划,占比高达56%。 此外,上市公司已经开始主动或被动缩水送转方案: 木林森在2018年1月24日发布了一份高送转方案,计划10转16股派2.47元,不过次日即收到了来自深交所的问询函,于是上市公司股东在1月25日又决定修改高送转方案,将分配方案改为10转10股派2.47元。 金贵银业在2月7日下午15:45发布公告称,将每10转12股派1元,但在17:19分又发布公告进行更正称,将高送转方案修改为“10转10股派1元”,修改的理由是,“因工作人员疏忽”。 "裸送转"已经行不通 作为股东权益的一种内部调整,高送转对企业经营业绩没有任何实质影响,但这种概念却在二级市场畅销多年,备受投资者、上市公司追捧,乃至A股市场一度遍地高送转,每10股就有1只10送10。 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从2012年以来,A股市场的高送转最高纪录就在不断抬升,从2012年最高的10送转15,提高到了2013年的10送转20,而到了2015年就开始出现了当时引人注目的10送转30。 2015年是高送转方案集中爆发的一年,共有339只个股在年报中推出了“10送转10以上的”方案。 从2016年年报开始,高送转数量开始逐渐递减,到了2017年年报,高送转遇冷现象进一步明显。截至目前数据,2017年年报10送转10的个股只有50只,其中10送转15的只有6股,10送转18股的只有梅泰诺一家公司。 此外,另一个新变化是,上市公司似乎开始高度重视现金分红,哪怕是送转股也要搭配一份股息。据统计,目前宣布送转股的165个股中,其中158股搭配现金派现,占比95.76%。 这意味着,两市只有7股宣布只送转、不派现,它们分别是:瀚叶股份(10转3股)、龙韵股份(10转4股)、华立股份(10转4股)、易世达(10转5股)、星普医科(10转9股)、八一钢铁(10转10股)、高升控股(10转10股)。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原标题: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完善增值税制度,现将调整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三、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四、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五、外贸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生产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 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的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调整跨境应税行为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销售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以出口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六、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扣除率、出口退税率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七、各地要高度重视增值税税率调整工作,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以及实施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增值税税率调整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如遇问题,请及时上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4月4日 ...
(原标题:反击!我国拟对原产于美国的14类106项商品加征25%关税) 2018年4月4日,美国政府发布了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将对我输美的1333项500亿美元的商品加征25%的关税。美方这一措施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严重侵犯我国合法权益,威胁我国家发展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相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大豆、汽车、化工品等14类106项商品加征25%的关税。实施日期将视美国政府对我商品加征关税实施情况,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另行公布。 中国对美方部分商品加征关税是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正义行为,是符合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正当举措。 中国高度重视发展中美经贸关系。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最大的发达国家,中美两国经济存在很强的互补性,合作是中美两国之间唯一正确的选择。中美两国应坚持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原则,保持理性,加强沟通,以建设性方式管控分歧,共同努力,维护中美经贸关系总体稳定和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造福两国人民。 公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2018年4月4日,美国政府发布了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将对我输美的1333项500亿美元的商品加征25%的关税。美方这一措施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严重侵犯我国合法权益,威胁我国家发展利益。 根据我方在世界贸易组织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相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大豆、汽车、化工品等14类106项商品加征25%的关税。有关事项如下: 一、加征关税的商品为大豆、汽车、化工品等14类106项商品。征税范围详见附表。 二、对原产于美国的附表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征税方式、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25%的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本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 三、加征关税后有关进口税收计算公式: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加征关税税率) 从价定率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从价定率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计税价格×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 四、实施时间另行公告。 附表: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 编辑 / 刘辛未 来源 / 经济日报(记者曾金华)、商务部网站、财政部网站、新华社 ...
(原标题:花369万买房竟要交242万税?深圳男子险入坑,这种房少碰!) 你知道要买房 除了楼盘开盘买新房 找中介买房 、自己联系房东买二手房 …… 还有什么买房的方式吗? 最近有位深圳男子就通过一种特别的买房方式,欲买一套学区房,结果万万没想到,原本以为只需要花369万就能“捡到的便宜”,在计算税费后,反而变成了超611万的“烫手山芋”…… 这到底是一种怎样的买房方式? 这位深圳男子又经历了些什么? 快看看 拍房拍到“烫手山芋” 没办法,只能违约 阿奇(化名)最近留意到淘宝上的司法拍卖房,看起来价格绝对的划算,所以就计划拍下房子给小孩上学使用。 2018年3月16日10:25:39,阿奇第19轮出价,以3692016元,将罗湖区的翠华花园一处房产收入囊中,这个价格仅比前一个出价者多3万元。 ▲阿奇所拍下的房子就是这个小区中的一户 捡了这么大一个便宜 阿奇当然是十分开心 但万万没想到 本以为的好运 在12小时后变成了一场“噩梦” ▲阿奇所拍下的房子 因为这套竞拍价不足370万的房子 税费竟然高达242万 阿奇提供的税费清单显示,其中的土地增值税就高达218万。 为什么会这样 “法拍房专家”负责人龙先生: 这套房子原先由公司持有,再加上登记总价不足5万,与成交价值相差太大,土地增值税很贵,会按差额的60%收取。 你以为此时阿奇只需要弃权就可以了吗?NO阿奇已经交了一笔“学费”。 “估计25万定金没了”,阿奇告诉南都记者,在参与拍卖前,自己缴交25万定金获得拍卖资格,现在这25万要打水漂了。 但在龙先生看来 阿奇还是幸运的 如果交完首付款才发现税费,“学费”会交得更多,我见过不少,进退两难。 法拍“入坑者”众 这个原因吸引人 3月18日,阿奇委托爱人到法院申诉,希望通过说明情况让法院同意减免“土地增值税”或解除合同约定。 然而,在法院他们遇到两个和自己情况一样的买家,也是拍了同一个小区的房子。 阿奇:我们联合起来向法院提申请减少税费,希望法院能重视。 而仔细梳理发现阿奇这套房产已经是第二次上线拍卖了。 “2月29日那次拍卖就有人违约了,交了25万定金估计也没有要回来”,阿奇告诉南都记者,前一个竞得人应该也没有看清楚税费。 淘宝网上公开信息显示2018年2月9日10:41:22,该套房产以3602016元成交,但最终也以弃拍告终。 “税费太不清楚了”,阿奇质疑拍卖信息公开中的税费部份不够明确,对于“小白”买家而言,相关负责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公布税费说明,避免更多人“入坑”。 为啥屡屡有人入坑呢? 链家数据显示,该小区3月份的二手房成交均价为7.3万/平,以此计算阿奇的房子也不会超过566万元。 所以如果按照阿奇一开始拍得的价格369万,阿奇大概可以省下约30%的钱。 ▲阿奇所拍下的房子就是这个小区中的一户 不过,若按照阿奇369万元的拍卖价,加上242万元税费计算,他总支出至少611万元。则远高出市场价45万元真实价格。 而据淘宝网上评估机构给出价格显示,该套房子的快速变现评估价为403万,市场评估价也仅533万。 so阿奇本想贪便宜 但没想到却是“进了坑” “法拍房专家”负责人龙先生:法拍房一般价格在市场价的9成左右,不然也不会有人去拍。 专家:购买法拍房要做前期工作 如何去判断一套房子是否值得去竟拍? “法拍房的水还挺深的”,龙先生表示,不太建议“小白”买家去买。 你以为只有税费这一个坑吗? 快看看 买“法拍房”还有这些要调查的 除了要懂得计算税费,还需要去做房子的前期调查,比如有没有人住,好不好收房,有没有租约,欠了多少水电费,管理费;还有的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 法拍房表面上看着便宜 实际上隐含的东西是非常多的 龙先生强调 前期的调查和计税费都不是最难的 ▼ 收房最难 因为法拍房大部份都是有人占用,这些使用者大多与原业主有关系,所以不会拱手相让。 而对于阿奇遭遇,龙先生建议,如果看好未来市场走势,也可以先买下来,毕竟未来房价能涨回来;如果弃拍,下次的成交价格低于上一次,法院有可能要求前一个弃拍人补交差额。 怎么也没想到 “弃拍”除了定金没了 还有这风险 购买拍卖房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如果你心动了 要看好 专有名词普及 交吉就是不但保证帮助过户还负责空房交付。 不交吉只管竞买人拍付清购房款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交房和其他纠纷,由竞买人自己处理。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争锋指出,现在的司法拍卖房,基本上是注明不交吉维持现状的房产,对于房产实际占有人和业主的法律关系,以及业主有没有为其他人设定占有权,竞买人很难查明。 如果买错房会有很大风 拍卖的房产上存在有长期的租赁合同,依据民法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竞买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不能对抗租客的租赁权。 简单来说,如果你买的房子在抵押和查封前被出租了,那么租客的租赁权应得到法律的保护,此时竞买人只有所有权,拿不到使用权。 房产的所有权归属有争议,主要是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七条规定的几种情况。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在分割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等案件中作出并依法生效的改变原有物权关系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以及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拍卖成交裁定书、以物抵债裁定书,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二十八条所称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七条规定 这种情况有可能延长竞买人的过户时间 也有可能直接导致竞买人竹篮打水一场空 存在代持协议的情况下,实际产权人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虽然这样的诉讼基本上法院会认定实际产权人的证据有瑕疵而驳回诉请,不会影响到最终的处理结果,但是会延长竞买人的过户时间,一次性付款的资金压力耗不起。 这种情况要注意:夫妻双方通过法院程序调解离婚,法院在调解书中确认房产归不是登记权利人的一方所有的情况,在法律上依据《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七条的规定,房产实际上已经变更了权利人,房产证已经不能准确地对外体现房产的真实权利人,竞买人购买这样的房产,生效的离婚调解书上确定的所有权人主张权利,竞买人注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拍卖房里面实际居住的如果是已经和原业主签订买卖合同并支付一定的购房款,还和原业主已经办理正常交房手续的买家,也会出现,竞买人只能取得所有权不能取得占有使用权的情况。 房屋存在违法建筑,拍卖面积和实际登记面积不一致或其他质量瑕疵的责任只能由购买者承担。 由于法院拍卖的房屋,拍卖公司在拍卖时强调现房现状拍卖,而对于现状,仅能依据竞买人现场短暂地观察,可能出现未发现的房屋面积或质量存在隐蔽的瑕疵。通过拍卖得来的房屋后,发现房屋存在加建偷面积或质量瑕疵问题,由于房屋原所有人和拍卖公司已经履行了瑕疵告知义务,此时竞买人只能自己承担这个不利的法律后果。 ▲阿奇所拍下的房子就是这个小区中的一户 原业主给其他特定关系人设定的有居住权限。比如,有老年人、病人或未成年人长期在涉案房产里面居住生活,这些人是原业主设定的实际居住权利,竞买人要想通过正常的渠道,收回房产的占有使用权,存在困难。 不能正常解除抵押的情况。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受产权人和抵押权银行之间抵押合同条款的影响,具体看抵押合同约定能不能提前赎楼,如果银行不同意提前解除抵押权,就存在麻烦。 另外一种就是业主和其他人存在联合抵押行为,也存在抵押权无法注销的问题。 你看了这些问题一定冷汗直冒了吧? 不过有时还是会有很多人 经过深思熟虑还是会购买拍卖房 我想这些问题 还是要给大家讲清楚 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争锋分析 问题一 拍卖房受不受深圳限购政策影响 依据广东省高院2013年12月27日《关于在审判执行、办理公证工作中落实住房限购政策的意见》的规定,竞买人须具备深圳市的购房资格,不然竞买成功后,没有办法正常的办理过户手续。 问题二 拍卖房能不能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拍卖房基本要求是一次性付款,这对竞买人的财务状况要求得很高,没有在事前的要求的期限内一次性支付,则缴纳的保证金就要被扣减拍卖的费用,下次拍卖成交价与本次成交价的价差等费用。 问题三 拍卖的房产如何定价,流拍后会如何处理 债权人申请法院依法查封债务人的房产,案件胜诉后,债务人仍然无法还钱,房产则会被法院依法拍卖,没有到资不抵债,实在没办法的情况,业主都不会让自己的房子进入拍卖通道。 通常情况下,第一次评估价和市场价差不多,此时拍卖基本会流拍,再次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幅度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20%,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不动产、其他财产权利可以拍卖三次,第三次拍卖依然流拍的情况下,还应当在60天内再进行一次变卖,变卖由法院实施。 所以小编在此温馨提醒 如果你只是因为便宜 千万不要碰“法拍房” ...
今年1月5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常宏涉嫌贪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挪用公款罪一案提起公诉。4月2日,上海一中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排期显示,此案于4月2日上午9:30在上海一中法院第五法庭开庭公开审理。由于案情复杂,此案庭前会议已于日前举行。 公开资料显示,常宏出生于1963年,1990年在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系统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获博士学位。从1991年起,先后在上海市人民政府浦东开发办公室、浦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担任主任科员、副处长、秘书等职位。2015年2月,常宏由陆家嘴信托的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推举为董事长。 同时,常宏还担任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6月,常宏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检察机关指控,贪污罪的涉案金额为2013万余元,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的涉案金额达到了惊人的5.89亿元,挪用公款罪的涉案金额也达到了2亿元。 2015年,在收购上海克虏伯不锈钢有限公司的项目中,常宏不顾领导要求动用国资收购的指令,以“信托加基金”模式引入民营资本,并由其自己控制的公司经营管理,从中非法获利5.89亿余元。常宏在法庭上解释,“陆家嘴集团不作为,如果我们再不动手就要被别人收购了,我们这是抢救性收购。” 2015年12月,宝钢将所持有的40%的上海克虏伯不锈钢有限公司股份挂牌出售,浦东新区领导明确提出用国资去收购,但常宏以“信托计划已经报银监局备案不能更改”为由,让所在的国有企业仅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信托计划,失去对该项目的控制权,并向其控制的公司缴纳管理费2000余万元。实际上,信托计划在备案之后也是可以修改的。 此外,常宏于2015年3月还挪用2亿元公款归个人使用,用于营利活动。 检察机关认为,常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常宏身为国有公司总经理,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和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常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大量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常宏一人犯数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庭审持续一天。法庭将择日宣判。 【法条链接】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