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证券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违规或者被司法机构侦查,尚未结案的,对市场有重大影响的,证监会将中止审查有关重大事项的申请材料。 0713证监会发布会:2018年专项执法行动部署第三批案件 集中查处9家未按期披露年报公司 2018年7月13日,证监会召开例行发布会,以下为主要内容: 1、证监会新闻发言人13日表示,证券公司、证券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违规或者被司法机构侦查,尚未结案的,对市场有重大影响的,证监会将中止审查有关重大事项的申请材料。 2、证监会近期集中查处9家上市公司 证监会近期部署了2018年第三批案件专项调查,集中查处了9家上市公司,主要原因是未及时披露2017年度报告。下一步,证监会将严肃查处相关行为,督促上市公司及时真实完整地披露年度报告。 3、证监会修改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第15条等内容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13日表示,证监会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第15条等内容。近期,证监会对多家涉案会计事务所等机构进行了立案调查。 4、证监会对6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涉及尔康制药等 近日,证监会依法对1宗操纵市场案作出行政处罚;上海证监局依法对1宗内幕交易案作出行政处罚;广东证监局依法对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陕西证监局依法对1宗内幕交易案作出行政处罚;湖南证监局依法对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山西证监局依法对1宗期货公司违反风险监管指标案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证监会及相关证监局网站) 上述案件中有两起属于信息披露违法,其中广东证监局处罚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中,上市公司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中富)控股股东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安德)将其持有的部分珠海中富股份合计146,473,200股质押给江苏银行,为两笔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因所担保债务逾期未还,江苏银行通过司法程序行使质权,该事项将极大可能导致珠海中富控股股东变更,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捷安德未及时将该事项告知上市公司,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2条和第35条第3款规定。湖南证监局处罚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中,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康制药)通过间接内部销售以及未确认销售退回等方式,2015年和2016年合计虚增营业收入约2.73亿元,虚增净利润约2.48亿元。尔康制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63条、第68条规定。上述违法行为均由有关派出机构依照《证券法》第193条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信息披露制度是我国证券法律体系对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主体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主要制度之一,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础制度,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对投资人分析证券投资价值、判断投资风险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有的上市公司出于粉饰业绩、炒高股价等目的,披露虚假的经营和财务信息,有的信息披露义务人隐瞒重大事项,侵害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严重违反市场“三公”原则,侵犯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侵蚀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诚信基石,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我会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旦发现必将果断亮剑,重拳出击,坚决查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并依法追究相关行为人的责任。 上述案件中的期货公司违反风险监管指标案中,和合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合期货)自2016年10月26日至2017年6月12日,其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符合《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证监会公告〔2013〕12号修订)设定的风险监管指标。和合期货的上述行为违反《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66条规定,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66条规定,山西证监局决定对和合期货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1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3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万元罚款。 期货行业是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高风险行业,维持适当比例的净资本有利于期货公司保持足够的流动性,充分防控风险,实现稳健经营。期货公司净资本监管制度是期货公司监管的核心制度之一,为适应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需要,期货公司应当主动满足与净资本相关的各项风险监管指标,进一步加强公司资本与各项业务之间的有机联系。我会将依照审慎监管的原则,继续强化市场监测监控,监督期货公司满足监管要求,强化内部控制,引导期货行业行稳致远。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7月13日,有媒体报道称,美国密苏里州一个陪审团周四判决,强生向22位妇女支付创纪录的46.9亿美元赔偿金,因该公司的滑石粉产品,包括婴儿爽身粉,含有石棉,导致这些妇女患上卵巢癌。 年内股价跌幅明显 今年以来,强生股价下跌7.4%,而年内美股三大股指都在上涨,其中纳斯达克更是上涨了13.33%。且该消息一出,强生股价盘后下跌1.4%。 强生近年官司不断 因产品质量问题,近年来强生公司也是官司不断。2017年10月,法院否决了对强生公司向一名阿拉巴马州女性支付7200万美元。而在2016年2月,强生公司则被判赔偿这位使用了强生婴儿爽身粉而罹患卵巢癌的妇女7200万美元。 2017年8月,一名女性状告强生婴儿爽身粉中的滑石粉导致其罹患卵巢癌。强生公司被判赔偿4.17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7.8亿元)。 2016年,美国圣路易斯市的一个陪审团曾裁定强生公司向一位卵巢癌患赔偿5500万美元。该案的原告是一名因患有卵巢癌而不得不切除子宫的女性。 2012年,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法院判决强生支付一名维吉尼亚州女性1.1亿美元。这名女性2012年被诊断出罹患卵巢癌。 还有9000起官司要打? 此次赔偿,是强生迄今为止在滑石粉产品致癌官司中面临的最大赔偿。而且有媒体报道称,强生公司目前仍面临约9000起类似诉讼。 而在此前的官司中,也经常出现法院推翻天价罚单判决的情形。因为在此前的多起诉讼中,强生始终坚持认为,通过全面的研究没有发现卵巢癌与滑石粉之间的关系。此前一份声明中,强生发言人古德里奇表示,尽管公司对受卵巢癌影响的患者感到同情,但科学为强生的婴儿爽身粉安全性提供支持。古德里奇表示,公司正在对其他在美国的审判做准备,将会持续捍卫其产品的安全性。 美国频现天价赔偿 在美国,这种动辄数千万美元,甚至几十亿美元的判罚并不少见。2014年9月,美国家具装修零售商Home Depot发生黑客入侵,约4000多万张支付卡和5200多万名用户电子邮件的信息外泄。为此,该公司赔偿了1300万美元弥补用户损失。 同一年,在美国佛罗里达州,一评审团判处著名烟草公司Reynolds Tobacco Company(“骆驼牌”香烟制造商)赔偿一位遗孀236亿美金(合人民币1600多亿)。事件起源于该遗孀的丈夫13岁时开始吸Reynolds公司的香烟,36岁时因此死于肺癌,因此遗孀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认为Reynolds公司疏忽地没有标注尼古丁是上瘾的,并且吸烟可能导致肺癌,导致其丈夫的死亡,而法院最终判定赔款。后经Reynolds公司上诉改为1600万美元。 2012年,麦当劳公司因其位于美国德克萨斯的一家餐厅安保工作不到位,导致两位青年顾客死亡,被判赔偿死者家属2700万美元。 原因何在? 为何美国会频繁出现此类天价赔偿案呢?这是因为在美国的赔偿体系中,一般存在两种赔偿方式,一种是补偿性赔偿,而另一种是惩罚性赔偿。 补偿性赔偿是以填补损害为目的的赔偿,即损失多少赔多少,这类似于我国的民事损害赔偿。而惩罚性赔偿则是独立于补偿性赔偿并在数额上高于补偿性赔偿的一种赔偿,是对原告因被告的恶意和故意等不法行为所导致的损害进行的赔偿。 而美国的侵权案件中之所以能出现天价赔偿,主要是惩罚性赔偿发挥了重要作用。19世纪的美国法院不承认精神损害的可救济性,于是惩罚性赔偿制度为了填补侵权法未予司法救济的精神损害而产生。20世纪以后美国侵权法得到极大的发展,精神损害赔偿也已经得到比较规范的调整 ,因此惩罚性赔偿已经没有必要去填补这些损害。但惩罚性赔偿制度并未因此而失去其功能,而是依靠社会趋势的发展完成自身的关键进化,进而由填补私人损害转变为填补社会损害。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7月13日,深交所联合中国结算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交易及结算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回购交易机制,更好地服务市场参与者。同时,深交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交易业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暂行办法》相关内容进行细化和明确,为市场相关方提供了参与三方回购业务的操作指引。相关规则均自2018年7月30日起施行。 据了解,三方回购业务是深市现有债券回购业务的重要补充。相较于债券质押式回购,三方回购扩大了担保品的范围,非公开发行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也能够作为担保品;相较于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三方回购提供质押券篮子管理、质押券选取、逐日盯市等一系列担保品管理服务,更便利投资双方的交易及存续期风险管理。三方回购业务的推出,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交易所债券市场流动性,便利市场机构流动性管理,完善债券回购交易机制。 深交所、中国结算已于2018年5月份就《暂行办法》联合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下一步,深交所将持续加强市场培训和投资者教育工作,提高市场参与者对三方回购业务的认知和风险识别能力,确保三方回购业务顺利开展。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正在谋求上市的“电商黑马”拼多多最近频繁遭遇风波,被全国扫黄打非办点名涉嫌销售黄暴商品,部分被冻结账户的商家集体维权。 拼多多以低价商品闻名,但大量商家的进驻也带入了大量疑似假冒商品。事实上,拼多多在治理假货方面早就祭出了两记重拳,要求商家承诺“假一赔十”,售假认定后要求商家将商品历史总销售额的十倍赔付消费者。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消费者起诉拼多多商家的维权案例中,消费者在起诉之前,商家也仅是退回货款,并没有主动或是在平台要求下“假一赔十”。而平台治理售假商家,也因为假货认定方式等引起争议,其以现金券形式赔付消费者的做法也存在争议。 低价网购商品背后,体现了消费者“知假买假”背后的假货治理难题。 “看到平台上的商品那么便宜,很多消费者在购买之前就有了可能是假货的心理预期,到手之后自然不愿维权,尽管对于自身利益损失可以承受,但社会利益却因此受损。”一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专家认为。 少见主动“假一赔十” 尽管拼多多上假货多的声音充斥网络,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只检索到了4起消费者起诉维权并获判决的案例,还有几十起案件以消费者撤诉告终。虽然消费者都获得了退款之外的赔偿,但判决书显示,法院判决之前,售假商家要么只退回了购物款,要么对消费者置之不理。 2017年9月13日,河北省邯郸市民赵静在拼多多上买了一台方太牌吸油烟机,花费3588元,在厂家鉴定为假货后,商家于9月27日给她退了款,但并未履行“假一赔十”的承诺。于是赵静向法院起诉了拼多多和商家,今年3月21日,法院判决商家向她十倍赔偿。 今年3月15日,福建省福平县的王明越也在拼多多上买了方太厨具三件套装,经厂家鉴定认定为假冒产品。但商家并未退款,更未履行“假一赔十”的承诺。起诉后,福平县法院的判决书认为“被告关于‘假一赔十’的广告,明显与法律规定不符”,王明越也没有向法院请求被告进行十倍赔偿,而是请求了三倍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商家如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三倍赔偿,但这是法定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进行赔偿,所以如果商家承诺‘假一赔十’,是应当得到支持的。”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商家作出‘假一赔十’承诺,实际上是向消费者发出了一个要约,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假一赔十’就成为双方的合同关系,应当得到支持。”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丛立先说。 4起案件中,法院均未判决拼多多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其中主要原因在于,消费者提供假货证明后,拼多多平台向消费者提供了商家信息,并将商品下架,从而成功为自己免责。 但赵静还是将拼多多列为了第一被告,她认为拼多多并没有第一时间下架假冒商品,而是在今年1月24日法院立案之后才下架的。 “这起案件之前,也没有判决拼多多承担责任的先例。”赵静的代理律师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拼多多网站公布的消费者保障计划中写到,若消费者购买到假货等严重问题商品,可以主张“假一赔十”。商家拒绝履行义务、拒绝赔付或者双方就相关事宜无法达成一致的,消费者可以申请拼多多介入处理。 不过,在一起案件的判决书中,拼多多方面称“作为平台运营方,仅为商家和消费者提供交易平台,不参与店铺管理或实际交易”。 拼多多公关部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供的数据显示,通过“假一赔十”“劣一赔三”等政策,拼多多去年共为消费者先行赔付了1671万元,形式为平台优惠券,其中部分为拼多多平台所垫付。 平台如何鉴定商家售假? 既然商家不会主动向消费者“假一赔十”,那么平台就向商家开出了“十倍罚单”。 今年6月,部分商家到拼多多总部维权,期间与工作人员发生肢体冲突。他们因为被拼多多认定为售假、商品描述不符和虚假发货等,账户被冻结、账户余额和保证金被扣款。 2016年至2017年,已有部分商家因此起诉拼多多,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检索到8起商家因售假账户被冻结、余额被扣款的案例,他们提出的解冻账户、恢复提现和返还扣款等请求全部被法院驳回。 审理这些案件的上海市长宁区法院今年2月表示,被告拼多多公司依据协议认定商家售假行为及售假金额均于法有据,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应当遵循商事主体意思自治原则,在法律底线内不干涉电商平台的自律管理。 商家入驻平台时确认的《拼多多平台合作协议》中约定,商家销售“严重问题商品”的,拼多多运营方可以要求商家支付通过拼多多销售该商品历史总销售额的十倍作为消费者赔付金赔付消费者。若商家拒绝支付该赔付金,则有权以商家店铺资金抵扣消费者赔付金赔付消费者。严重问题商品包括假冒伪劣商品。 诉讼中,有商家对该协议提出质疑,认为拼多多只是抽查并认定了一件商品为假冒商品,但却要求商家赔偿该商品历史总销售额的十倍金额。 “格式合同中,如果给一方设定了过重义务,显失公平的话,就是不合理的霸王条款。在诉讼中,如果被扣款商家卖的历史商品中有正品,那么他就可以通过举证来对抗这个条款的效力,如果商家卖的全是假货,那就另当别论。”丛立先告诉记者。 商家不服拼多多的“处罚”,还有部分原因在于鉴定假货的方法。 2016年5月22日,商家谢国的店铺被拼多多冻结,理由是其销售的阿玛尼T恤衫为假货。判决书中记载,拼多多平台的鉴定办法是“其品控部门审核”,以及“至阿玛尼品牌专柜求证”。商家认为,拼多多平台“系本案纠纷的当事方并非合法中立的鉴定机构,无权认定案涉商品的真伪”。但谢国没能提供商品的合法来源、授权证明等,法院最终认为拼多多平台的证据具有“明显证明优势”。 在上述几起拼多多平台与售假商家纠纷案中,商家假冒的大都是进口商品,包括HOLIKA鼻贴、“离家出走包”、苹果耳机、悦诗风吟洗面奶等,拼多多平台提交的证据是品牌商的鉴定报告。 但在其他案例中,品牌商的鉴定报告又不被法院所认可。今年4月,江西省上饶市中院审结的一系列拼多多平台假冒商品案中,“打假人”邢雨昕购买了假冒的印度KAMSUTRA MOIL男性保健品,她拿到了该产品中国总经销上海臻海实业有限公司的鉴定报告,但未被法院采纳。 “如果仅仅鉴定涉案商品是否为正品,我认为商品的总经销商是有发言权的,如果过于严苛会带来原告举证的困难。”丛立先说。 各地法院裁判标准、平台治理标准的不一致,再加上消费者的维权动力不足、平台直接“处罚”又存在诸多争议,电商打假之路仍任重道远。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改革开放后,靠近上海的苏南地区凭借外向型产业的发展,经济也随之高速发展。这其中,把招商引资做到极致的就是江苏的第一经济大市苏州。 张家港精神、昆山之路、园区亲商理念是苏州崛起的三大法宝。在这三大法宝的作用下,苏州先后创办了国内第一个自费开发区、第一个内河保税区、第一个中新两国政府间合作开发区等,是我国众多对外经贸政策的策源地。 作为我国第二经济大省,在新的时期,江苏的营商环境继续走在前列。从去年开始,江苏省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把“不见面审批(服务)”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不见面审批”成江苏新品牌 去年6月15日,江苏省政府首批53项《企业投资相关项目省级部门“不再审批”清单》推出。13个市、96个县市区也全部出台“不见面”审批改革实施方案和事项清单。省内各地探索出了一套“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审评新模式。 第一财经记者日前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首页,点击“不见面清单”图片栏目,超10万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一目了然,覆盖教育医疗、企业登记等群众生活与企业生产的各个方面。 在审批速度上,去年6月21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改办等部门《关于全省推行“3550”改革的意见》,全面推行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改革目标。 “以办理企业营业执照为例,在所需材料都准备齐全的情况下,3天办理完成。但现在大多数情况下当天即可办理好。”苏州地区一位官员对第一财经记者介绍,对于办理所需要的材料清单,网上都已详细列好。 作为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的重要合作项目,苏州工业园区的营商环境一直走在前列,相关事项审批所需时间更是进一步压缩。 今年初,苏州工业园区已基本实现了“2333”改革目标,即开办企业2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33个工作日。这样的行政审批速度,不仅在省内、国内领先,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在全球也处于前列。 苏州微集思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法人李思凤说,对软件公司来说,时间格外宝贵。决定创业之后,该公司原计划用3个月时间办妥手续,但没想到,她只跑了一次就顺利办齐所有手续,两个工作日就领到了营业执照。 达标率97.9% “不见面”审批、“3550”改革在实施一年后成效如何? 今年4月,江苏省通报“2017年简政放权创业创新环境评价”情况。其中,开办企业、不动产交易登记、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的审批用时,平均压缩到2.13个、2.46个和29.63个工作日,达到“3550”改革目标。接受评价的2017个案例中,1974个达到“3550”目标,达标率为97.9%。 分地区来看,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地区、开发区成绩突出。设区市中,成立行政审批局的南通市得分居首。 南通下辖6个县(市、区)在县(市、区)综合排名中进入前十。当地成熟企业不断做大,新兴主体纷纷入场。去年,南通新增市场主体、注册资本同比增长20.1%和58.7%,高于全省13.8%和25.5%的增幅。 今年,江苏省以“三深化三全面”为核心,下更大决心和气力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放大“不见面审批”品牌效应。 其中,“三深化”是注重全链条整体推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包括深化集中审批试点,对于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面对多个部门的行政许可,应视作一个系统;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坚持联网通办是原则、孤网是例外,政务服务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打通各部门信息系统,原则上不再批准单个部门建设孤立信息系统。 “三全面”则是要聚焦重要领域、紧盯关键环节,攻克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政务服务的“堵点”和“痛点”。即全面实现“3550”改革目标,全面完成“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任务,全面清理各类无谓证明等。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7月13日,有投资者在壹佰金融微信群里表示,深圳互金平台投之家爆雷,该投资人表示:“刚刚又踩雷一个投之家,累计踩了4个雷,我就是传说中的鸡蛋不放在一个篮子里,但是篮子都在一辆车上。”随后投之家发布关于部分债权逾期的公告。 证券时报记者登录投之家官网,并向客服询问公司目前经营状态,但一直回复为不在线,请直接留言。 随后该投资者表示,投之家兄弟公司的网贷之家已经搬走了,办公室现场人去楼空,证券时报记者向网贷之家相关人士求证,对方表示租约到期,公司已于前日搬走。 公开资料显示,投之家于2014年9月16日正式上线,上线98天成交量破亿,截止至2018年07月13日,平台累计用户数287万人,累计借贷金额近266亿元,借贷余额(待收)29亿元。 2015年获顶尖风投机构赛富亚洲战略投资,完成Pre-A轮融资,2016年获知名风投机构创东方领投的8000万元A轮融资,2018年6月15日,投之家自称获上市公司珈伟股份母公司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4.09亿元的B轮融资(媒体质疑中)。 相关动态: 在投之家维权群,投资人贴出投之家工作人员讯息,有投之家员工直指网贷之家控制人徐红伟: ...
又一家平台宣布清盘。7月13日,P2P平台合力贷在官网发布消息称,因近期网贷行业生存环境恶化,投资者信心不足,资金流出剧增,大批量借款人的还款意愿丧失以及还款能力不足,给合力贷的经营造成了重大的影响,流动性几近枯竭。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退出网贷行业。 合力贷称,自公告发布即日起,平台将停止相关业务运营,保留网站(www.helloan.cn)及APP正常维护,不再发行新产品,不再新增业务增量;目前账户可用余额可正常提取,冻结未到期资产,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待收本金作为后期清算的基数。 同时,7月13日起10天内,合力贷法人张琳牵头成立清盘工作组,对公司资产和还款计划做盘点。平台会与每一位客户联系,通告具体情况及还款方案。 根据公告,合力贷平台及实控人承诺兜底,清算待还资金来源: (一) 已放出款项的应收款; (二) 逾期及违约情况的账款催收; (三) 公司及股东相应足值固定资产的处置。 合力贷指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所持有的资产及有效债权,远超需清算待还金额。其将于2021年7月31日前结清所有投资人本金。若2021年7月31日前平台未完全结清所有本金,平台实控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具体延期兑付方案为,在投金额小于10000元的用户,平台将在本月内结清所有资金; 在投金额大于10000(含)元的用户,平台将根据后续的回款情况,分批还款。其中,2018.8.1-2019.7.31时间段,至少还款本金30%,每月不少于2%;2019.8.1-2020.7.31,至少还款本金40%,每月不少于2%;在2020.8.1-2021.7.31,归还剩余本金,每月不少于2%,直至结清。 公告称,兑付过程将优先考虑每位投资人的投资本金,完成全部本金返还后,将以6%/年的标准分四期支付利息。(每自然年的首日剩余本金记当年付息核算基数),该工作将于2022年7月31日以前完成。 此外,根据公告,合力贷于下周将在办公区举办投资者见面会,由实控人出面与投资者面对面沟通兑付方案,并在2018年9月30日前每周定期举办两场。 公开资料显示,合力贷隶属于合力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其成立于2012年5月,CEO、法定代表人为张琳。根据官方数据显示,合力贷已累计成交23.17亿元,注册人数达14.8万人。 另据官网披露信息,截至2018年6月30日,合力贷累计借贷余额为2.99亿元,借贷余额笔数为500笔,逾期金额约109.68万元,逾期笔数21笔,项目逾期率为4.2%,金额逾期率为0.37%。其中,逾期90天(不含)以上金额超87万元。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资管行业的清理整顿仍在持续进行中。 7月11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协会”)在官微公布最新纪律处分决定书,和合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下称“和合资管”)及公司三位高管,袁锦滢、蒋毅尧、郭寒冰被点名处分。 和合资管是和合期货旗下资管子公司。协会调查显示,和合资管存在“违反投资范围规定”、“违规制定‘承诺最低收益’条款”等多项重大违规。根据处分决定,公司高管被公开谴责,该私募在整改期间产品也被暂停备案。 先看违规主角和背景资料 和合期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3.9亿元。其中,山西吉达工程有限公司出资1.52亿元,占比40%,上海益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益衡)、深圳市御金中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金中坤)均出资1.19亿元,各占比30%。上海益衡为在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御金中坤于2014年7月22日在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2016年5月3日被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和合资管于2015年11月18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为和合期货全资设立的资产管理子公司,注册资本1.6亿元。2015年11月30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关于和合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设立予以登记的通知》。袁锦滢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毅尧为公司总经理,郭寒冰为公司合规负责人。 和合资管管理的A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A资管计划”)于2016年10月21日设立,共分八期发行,备案为主动管理类的非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每一期均约定按照业绩比较基准支付收益。总募集规模4.2亿元,累计投资者数量176名。其中,自然人投资者172名,机构投资者4名。 A资管计划投资于B信托计划。根据信托计划合同,B信托计划为事务管理类信托,信托计划的单一委托人为和合资管。B信托计划用于向C公司发放流动资金信托贷款,贷款利率为11.3%/年。信托贷款规模为5亿元,分笔发放,目前已发行十二期。固定信托报酬按每期信托资金的0.24%/年计提。 按照信托计划合同约定,“委托人自行或指定第三方对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运用对象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尽职调查……本信托计划的设立、信托资产的运用对象、信托资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等事项,均由委托人认定;受托人仅依法履行必须由受托人或必须以受托人名义履行的管理职责,包括账户管理、清算分配及提供或出具必要文件以配合委托人管理信托财产等事务,不承担主动管理职责……全体委托人一致同意由委托人代表和合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向受托人发送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资金交付及投资指令通知书》在内的各类委托人指令”。和合资管作为信托计划委托人代表,在信托计划合同的特别陈述部分承诺“委托人代表委托的全部信托资金来源合法,为期货资管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合法募集的财产,且该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本信托不违反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等主管部门的规定”。 协会认定“六宗罪” 经查明,和合资管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 (一)违反投资范围规定 和合资管代表A资管计划作为单一委托人委托B信托计划为C公司提供流动资金信托贷款。B信托计划的投资决策由和合资管实际控制。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第十二条、《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经穿透核查,和合资管管理的228只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事务管理类信托计划投向银行承兑汇票或从事信托贷款业务,违反了《试点办法》和《管理规则》对期货公司或其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范围的规定。 (二)违反规定公开募集 和合资管发行的多只资产管理计划存在通过互联网、微信、博客等载体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宣传的情形。有关公开宣传信息中均明确对外宣传了有关资产管理计划的预期年化收益率。 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七)款和第(十)款的规定。 (三)违规制定“承诺最低收益”条款 A资管计划在资产管理合同中以业绩比较基准的名义约定收益率。业绩比较基准的确定以A资管计划(第四期)为例,根据和合资管提供的情况说明:A资管计划(第四期)所投标的B信托计划的预期收益为11.05%,在支付资产管理人收取的2.24%的管理费和销售费合计、托管银行收取的0.01%的托管费以后,A资管计划(第四期)的年化收益约为8.8%。和合资管“参考市场同时期同类型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信托公司产品收益情况(年化收益率分布在6.5%-8.5%区间)”,认定A资管计划(第四期)1年期委托资产规模100万(含)-300万(不含)对应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8%,300万(含)以上为8.2%;2年期委托资产规模100万(含)-300万(不含)对应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300万(含)以上为8.4%。超过业绩比较基准部分由管理人计提业绩报酬。资产委托人的收益按照类似存款利息的方法进行计算,与资产管理计划估值和对应资产的实际情况无关。每位资产委托人届时可获得分配的收益按照“其持有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份数*1*其适用的业绩比较基准*其持有的计划份额对应的核算期天数÷365”计算。 以上行为存在脱离对应资产的实际收益率分离定价的情形。上述情形违反了《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九条第(四)款的规定。 (四)信息披露不充分 经查,和合资管未对A资管计划的融资方C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进行充分信息披露。A资管计划季度管理报告、年度管理报告的合规性声明部分错误地引用了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和合资管也未能将A资管计划已到期份额发生违约风险的拟处理方案及时向投资者披露。 鉴于和合资管未能按照法律法规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主要依据是和合资管提供的业绩比较基准以及公司自身的信用状况。上述情形违反了《管理规则》第三十条的规定。 (五)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缺失 和合资管未能建立健全隔离墙制度,资产管理业务在人员、业务等方面未能与期货公司及其股东严格分开,未能做到独立经营。根据中国证监会通报的检查情况,和合资管实际由和合期货股东上海益衡控制和管理,由上海益衡支付高级管理人员工资、指派部门经理。此外,检查还发现,和合资管存在客户在签订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后进行风险测评、客户在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后签订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的情况;部分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经理离职后未能及时补缺,缺位时间长达20天。 上述情形违反了《试点办法》第二十八条、《管理规则》第十五条、第四十条的规定。 (六)未经备案就开始投资运作 和合资管管理的A资管计划等226只资产管理计划在向协会提交备案申请之前就已将资产管理计划托管账户资金投向信托计划或通过事务管理类信托计划打向融资方;D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2只资产管理计划在向我会提交备案申请之后但未取得资产管理计划备案证明之前已经开始投资运作。 此外,A资管计划第二、三期已到期份额发生违约后,在发生对投资者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事件并被互联网媒体报道之后,和合资管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我会报告。上述情形违反了《管理规则》第十六条、第五十条,《关于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备案通知》)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 以上事实由协会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并确认,中国证监会也通报了对和合资管的有关检查情况,证据充分,足以认定。 和合资管申辩被逐条驳回 协会公布信息显示,和合资管提出多项申辩意见,但经协会复核后都被逐条驳回。其中一些内容颇具警示意义。为方便阅读,券商中国记者摘录相关内容并以对话形式呈现: (一)关于“违反投资范围” 1、和合资管: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备案并取得备案函。 协会:我会在2015年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中基协处分[2015]3号)就指出,通过备案并不代表我会对资产管理计划作出了合规性认可。2016年10月发布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1号——备案核查与自律管理》也明确规定,接受备案不代表我会对资产管理计划的合规性做出保证和判断。和合资管以通过备案为由进行申辩,说明其对自律规则和纪律处分情况缺乏学习和了解。 2、和合资管:行业中期货公司及资管子公司均通过此模式开展业务。和合资管是向其他同行业公司学习探讨后,沿袭着行业惯例逐步开展业务。 协会:和合资管反映其他公司存在类似行为,甚至有关行为已经成为行业惯例,不仅不能构成和合资管相关行为不予纪律处分的理由,反而说明本案对相关机构纠正错误认识、坚守合规底线具有示范性作用。对于和合资管反映的其他机构情况,我会将作为线索核查处理。 (二)关于“违反规定公开募集” 和合资管:公司在代销协议中明令禁止“公开宣传”,不排除有市场机构为了扩大影响力选择市场上认可度较高的产品进行虚假宣传,实际并无业务合作。 协会:和合资管承认有关资产管理计划的信息通过互联网、微信、博客等载体公开散布传播。即便和合资管与发布信息的机构没有业务合作,但相关信息的散布传播已经起到了公开宣传的客观效果。和合资管作为资产管理人,不能消极地依赖销售机构来确保募集行为符合规定,必须采取积极措施遵守非公开募集的规定。 (三)关于“违规制定‘承诺最低收益’条款” 1、和合资管:在向协会提交的业绩比较基准测算依据说明中提到了,业绩比较基准只是资管计划想要达到的目标但最后能否达到取决于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业绩比较基准仅作为参考,不是管理人对本金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 协会:业绩比较基准是用于衡量资产管理人投资能力的指标。A资管计划等资产管理计划违反投资范围规定,从事信托贷款业务,投资行业通用的业绩比较基准概念无法适用。从A资管计划的合同条款看,“业绩比较基准”在该合同中的实际意义完全不符合投资行业的通用概念,具有使投资者形成“承诺最低收益”预期的客观效果。 2、和合资管:收集到的其他同类公司在资产管理合同中也包含了业绩比较基准等字样,该描述为行业惯例。 协会:和合资管提出的“行业惯例”不仅不是我会的执纪依据,反而是我会需要纠正的“陋习”。我会发现其他公司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类似情况,也将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四)关于“信息披露不充分” 和合资管:由于C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前,公司不能主动对外发布C公司未披露信息。 协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A资管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和合资管负有及时向A资管计划的委托人报告资产管理计划的重大情况的义务,而且相关报告限定在委托人范围内,不是公开信息披露。和合资管不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不适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没有资格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作为申辩理由。如果和合资管认为需要向委托人报告的事项涉及内幕信息,则应当按规定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五)关于“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缺失” 和合资管:公司存在的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方面的问题由中国证监会期货部组织的现场检查发现,中国证监会对和合期货下达了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和合资管于2018年2月底完成整改并接受了整改情况的检查。我会不适宜就同一事件进行多次处罚。 协会:“一事不再罚”的原则是《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要求。我会是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和行业自律组织,对和合资管的纪律处分与监管部门的行政监管措施分属不同领域,不是同一部门的“一事再罚”。国家法律高于行业纪律,行业纪律严于国家法律。根据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违法事实,我会可以依法依纪予以纪律处分,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并行不悖。 (六)关于“未经备案就开始投资运作” 和合资管:《试点办法》、《管理规则》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规定并未明确表明资产管理计划需备案成功后方可投资运作。 协会:A资管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合同明确约定,“在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销售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自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备案确认函之日起,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手续办理完毕,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因此,我会未出具备案函之前,资产管理合同尚未生效。和合资管在合同未生效的情况下就开始投资运作,显然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我会公布有关情况并对和合资管予以纪律处分,还可以作为委托人要求和合资管承担民事责任的依据,有利于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整改期暂停产品备案 协会决定: 一、对和合资管的法定代表人袁锦滢、总经理蒋毅尧、合规负责人郭寒冰予以公开谴责。 二、自2018年7月6日起暂停受理和合资管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暂停备案期间,和合资管应当妥善处置现有业务风险,对照纪律处分决定书进行全面和彻底的整改,回归资产管理业务本源,回归期货公司主业,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合规教育和培训。在有关整改完成前,不予恢复和合资管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监管层曾多次处罚 券商中国记者发现,这并不是和合期货第一次受到监管层的处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显示,袁锦滢就曾有两次被处罚的经历。 (一)2018年5月23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出具纪律处分决定书。 处分决定书显示,和合期货有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和合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过程中,存在以下四大违规行为: 一是和合资管由和合期货有限公司关联方实际控制和管理,和合期货有限公司未实施有效管控; 二是部分资产管理合同签订前,和合资管未对客户实施风险评级; 三是部分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前,和合资管未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 四是部分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经理因离职而发生变更,和合资管未按约定及时通知资产委托人。 袁锦滢作为和合期货有限公司总经理,对于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期货业协会决定对袁锦滢给予“训诫”的纪律惩戒。 (二)2018年5月25日,中国证监会也向袁锦滢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件显示,陕西证监局查实,和合期货自2016年10月26日至2017年6月12日,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符合持续不得低于40%的风险监管指标规定。 监管层决定,对和合期货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对袁锦滢给予警告,并处以4万元罚款。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智能手机成了现代人生活的标配,连上Wi-Fi,下载各种App,输入手机号码,接收短信验证码再完成各种信息认证……一串熟悉的操作后,便打开了移动互联网世界的大门,但也毫不知情地把个人隐私信息“曝光”了。 国是直通车 侯雨彤 制图 手机变成监视器 最近问世的一款名为vivo NEX的手机被推上了风口浪尖,成了网友口中的“流氓软件鉴别神器”。 为何这么说?有用户发现,vivo NEX在使用一些软件时,这款手机的摄像头会突然默默升起,又默默缩回去,这让大家不禁起了疑虑,用户是否被偷拍?同时,还有人发现,在未对vivo NEX进行操作时,页面仍会出现百度输入法正在录音的消息,不仅“偷窥”还要“监听”? 随后,相关软件供应方回应称,摄像头没有做任何拍摄或采集行为,只调用了接口,并没有其他任何操作;输入法做了语音麦克风预热的优化,被误认为正在录音。 尽管如此,上述事件再度引发了对于移动互联网时代用户个人隐私该如何得到安全保障的反思。 7月10日,微博名为“超级无敌小纳野”的网友发出内容称:“两天前和朋友无意间逛了一间戴森专卖店,看了下吸尘器,纯属于心血来潮,在那之前没搜索过任何戴森吸尘器的关键字,然而,两天后我收到了这样的一条推送,惊异之余,翻了下安卓手机软件的后台权限,似乎大部分软件的摄像头,通话,麦克风,定位权限是无法被取消的。” 一边咒骂软件开发商没有道德,一边把自己定为弱势群体的“超级无敌小纳野”说:“你每天带着一个移动的监视设备,每一秒都在泄露你的信息。” 微博截图 隐私信息在“裸奔” 腾讯社会研究中心与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联合发布的《2017年度网络隐私安全及网络诈骗行为分析报告》显示,通过对1129款手机APP获取手机用户隐私权限情况的统计,评估移动端的安全性。 研究团队共选取了852个安卓手机APP、275个iOS手机APP,对3类隐私权限的获取情况进行逐一分析,即核心隐私权限(访问联系人、获取手机号等)、重要隐私权限(发送短信、拨打电话、录音、开摄像头等)及普通隐私权限(打开蓝牙、Wi-Fi等)。 隐私安全测试结果显示,2017年下半年,852个安卓手机App中,有98.5%都要获取用户隐私权限。 去年,江苏省消协举行发布会,公布了手机APP侵犯消费者信息安全的相关情况。据透露,大量手机APP未经用户选择,自动获取个人信息,如精确定位、通讯录、发送短信等。这种过度收集的个人信息,很可能被泄露并最终侵犯消费者个人隐私。 通过现场检测,在手机下载的100多个APP中,79个APP可获取定位权限,23个APP可直接向联系人发送短信,有14个APP可以监听电话和挂断电话,而在个人信息中,“位置信息”和“通讯录和短信”最容易被APP获得。 据发布会相关人员介绍, 绝大多数手机APP在安装前后都没有明示告知用户会获取哪些权限,及获取权限后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和风险。此外,这些软件在获取权限时没有给用户选择的机会,存在默认选择的现象,这些都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隐私信息如何保护? 在网络电商平台上买了一个耳麦,后来发现,只要打开电脑网页,都在推送某品牌的耳机广告。 这是国家信息中心国信卫士网络空间安全研究院技术发展研究室副主任邓子健因数据泄露而带来的困扰,而这也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 邓子健认为,解决大数据安全隐私问题,要建立基于密码的安全防护体系;要结合数据运行安全监管、云计算和大数据平台监管,形成层次化、综合化的大数据安全体系,建立大数据生态圈的安全秩序;要针对生命周期各阶段数据价值挖掘与利用,建立有效激励各方参与的,数据共享安全生态圈,实现大数据应用与安全保障融合发展。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周辉称,根据《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和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 周辉还表示,若公众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或投诉举报不畅的,还可以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工信部门举报。若有初步的证据,可以对应用程序的开发者提起民事诉讼。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一笔关联交易,揭开珈伟股份二股东背后的财务危机。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获悉的一份录音文件显示,珈伟股份二股东(单一第一大股东)过去若隐若现的资金问题在今年彻底爆发,董事长被离职员工追到办公室讨薪,并直言:“能借的都已经借了,你觉得现在公司能拿出来600万吗?” 在光伏行业遭遇新政冲击的情况下,珈伟股份为何拟收购二股东的光伏资产?尤其在该股东陷入经营困难,资金链紧张的情形下,该笔交易是否有“输血”之嫌? 此外,上市公司实控人在风口浪尖选择投资P2P平台,是否为迂回驰援二股东的另一种方式? 收购方案矛盾重重 珈伟股份自7月3日复牌后连续遭遇4个跌停。 带着最新收购方案回归的珈伟股份,为什么没有获得市场认可? 回看该交易,珈伟股份全资子公司华源新能源拟约9亿元现金收购光伏电站资产,其原计划收购14个电站项目,新方案调整为收购库伦旗振发能源、中宁县振发光伏电力等7个项目,交易不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上市公司此时推出该笔收购并不太好理解。因为,珈伟股份刚刚于6月27日宣布,旗下华源新能源拟以不低于10.38亿元,向东方日升转让其持有的高邮振兴100%股权,即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高邮振兴100MWp渔光互补光伏电站。 珈伟股份并未披露出让该电站的具体理由。不过,公司左手拟10亿元卖掉高邮振兴电站,右手又欲9亿元购入7家光伏电站的系列动作,已令不少投资者感到疑惑。 珈伟股份则在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称:“公司购买和出售电站,基于当前所面临的宏观环境和国家政策,在不同时间点,采取对应的经营策略。整体而言,有利于现金流回收,控制经营风险,稳定公司业绩。” 今年5月31日,国家出台“光伏新政”,为近年高速发展的国内光伏产业踩下“急刹车”。 就新政是否给收购标的带来冲击,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致电珈伟股份,公司证券事务部人士表示;“国家光伏政策的调整对收购标的(已并网发电的建成项目)没有影响,法律上有 ‘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已并网的项目补贴是已经确定下来的事情。” 另一方面,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珈伟股份目前正大力布局锂电池产业链。公司稍早前于6月27日公告,旗下珈伟龙能近期与无锡中莹工贸签订重大销售合同,后者将从珈伟龙能采购两款型号的电动车锂电池系统,数量合计20万只,合同金额达4.32亿元。 按照珈伟股份的说法,该笔销售“充分说明公司的锂电池产品被市场逐步认可,是公司锂电池业务的重大突破,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预计对公司未来1-2年的业绩将会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还表示,将扩大产能,大力发展先进动力锂电池和储能业务,调整和优化业务结构,提升收入占比,增厚公司业绩。 也就是说,公司前脚称大力发展锂电池和储能业务,后脚又“回头”掷重金加码光伏领域。 关联交易“输血”二股东 在前述背景下,上市公司为何执意筹划该收购,且采取全部以现金收购的方式,就此疑问,从前述证券部人员的言语中可窥一二。 “我们收购的这些资产是优良资产,对公司是有好处的,我们是从公司利益出发的,当然了,这次收购能把我们想要收购的东西收购了,同时又能给二股东提供一定的现金流,缓解他的现状,那对公司不也是一件好事情吗?” 此次交易对方为振发新能、振发能源。其中,振发新能为振发能源的全资子公司。珈伟股份的第二大股东(单一大股东,非实际控制人)即振发能源。需要指出的是,珈伟股份与振发能源渊源颇深,此番作为收购主体的华源新能源就曾是“振发系”成员。 2014年8月,珈伟股份宣布拟18亿元收购振发能源、灏轩投资(珈伟股份实控人旗下企业)合计持有的华源新能源100%股权。华源新能源为振发能源旗下核心EPC(即光伏电站建设工程总承包)资产。交易完成后,丁孔贤、陈汉珍、李雳、丁蓓4名自然人作为一致行动人,仍实际掌控上市公司,该交易并不构成“借壳”。 彼时业内对珈伟股份收购华源新能源、发力光伏发电领域,并不感到意外。实控人之一的丁孔贤系学者出身,资料显示,丁孔贤于 2003 年在西藏参与建设了当时国内最大的270KW 光伏电站,是国内最早的一批光伏建设者。此外,丁孔贤在收购华源新能源前夕突击入股,其于2014年7月注册成立灏轩投资,并认缴出资6600万元,揽下华源新能源25%的股权。 今年3月,灏轩投资进行工商信息变更,公司住所变更为阿拉山口市,就在上月,灏轩投资斥资逾4亿元,入股网贷平台投之家。 根据交易预案,此次7个电站标的评估总值约为9亿元。截至2017年末,其中2个电站项目处于亏损状态。此外,7个标的全部股权均处于质押状态,标的公司的机器设备、应收账款(电费收费权)也几乎被全数质押。 珈伟股份表示,目前交易各方正在积极推动相关质权人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标的资产过户或者转移至购买方不存在法律障碍。此次收购是公司光伏业务调整优化战略的延续,且收购的项目为早期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可长期获得电费收入,为公司贡献业绩增长点。 同样是收购振发能源旗下资产,与近期珈伟股份复牌连续大跌形成对比,2014年8月22日复牌后,珈伟股份连续9个交易日(8月22日至9月3日)股价累计上涨近92%。 值得一提的是,振发能源此前承诺,在交易完成后(2015年9月)的36个月内,不会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所能够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现有实控人的控制权。 截至一季度末,振发能源持有珈伟股份26.39 %的股权,该部分股权已全数质押。另外,振发能源上述不控股承诺2个月后即将到期,不过,如今这家公司自身却面临经营难题,实控人查正发甚至遭遇了员工上门讨薪的窘境。 二股东陷资金困局 振发能源为何急于套现,这或许和公司的财务状况有莫大关系。 振发能源和振发新能实控人均为查正发,其持有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振发集团”)99.9%的股权,并通过振发集团控制着振发能源及振发新能等100多家公司。 查阅工商资料,查正发为183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些公司多为光伏相关新能源企业,其中多数为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光伏电站。此外,查正发长期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查正发起家于建筑公司,并在2004年将公司改为振发新能源,主要从事光伏电站建设施工业务(光伏EPC开发建设)。据其官网介绍,振发新能目前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及模块能源集成业务,公司目前已在国内30几个省市自治区和海外地区开展业务,已并网、在建及储备项目累计装机量接近3000MW(3GW)。 众所周知,光伏电站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曾经是国家补贴非常密集的产业。据行业媒体报道,2017年水平1GW光伏装机量需要垫付约60亿元,而振发能源目前的装机量则需要180亿元的巨量资金。振发能源离职员工双喜(匿名)告诉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他(查正发)一开始做工程起家也没什么钱,自己玩一些套路从银行把钱掏出来”,双喜介绍,振发集团仅在某银行的借款便高达“八九十亿”,每天利息就要还超100万元,“这在公司大家都知道”。 在入股珈伟股份之前,振发能源的资金状况便已受到关注。在2014年初易事特上市之时,曾有媒体称振发能源作为易事特的大客户,买卖双方的贸易往来“十分耐人寻味”,并质疑大客户(振发能源)缺钱建电站,而易事特充当了其借钱的通道之一。 另外,入股珈伟股份后,振发能源财务状况表现不佳,珈伟股份更像是其融资的重要渠道之一。2015年8月,振发能源成为珈伟股份单一大股东,2015年9月14日,振发能源便开始将股票进行质押融资,从最初的质押来看,振发能源分别将珈伟股份股票质押给国元证券、华融金融租赁等机构融资,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另外,部分股份质押给中国福马机械集团、西安大唐电信等相关业务公司,用于保证相关业务合同顺利履行。 至2015年12月10日,振发能源累计质押超过1.245亿股珈伟股份股票,占其持股比例的99.7%。也就是说,入股珈伟股份不足4个月内,振发能源便将其所持股票几乎全部质押融资,之后振发能源所持股票基本在解除质押又立马质押的循环中行进。 根据最新数据,振发能源所持珈伟股份股票目前超过99.9%仍在质押之中。珈伟股份证券部人士表示:“(振发能源)不排除有股票爆仓的风险。” 一方面是大肆质押融资,另一方面振发能源所持珈伟股份股票也因种种债务问题陷入司法冻结困局。 从2015年9月30日至2018年5月,相关股票已经5次被不同法院冻结然后又解冻;2018年5月、6月,振发能源所持全部股票又分别被江苏宜兴、安徽省高院、南京玄武区等地法院轮候冻结。在部分披露的冻结事由可以看到,基本是为下属公司或第三方提供的光伏电站EPC、设备采购以及债务等提供担保产生的财务纠纷,其中,标具金额的三笔担保金额共计3.2亿元。 离职员工上门讨薪 从股权冻结情况来看,振发能源所持珈伟股份股票被冻结及轮候冻结多数发生在2018年以后,也正是在这段时间,振发能源的资金危机开始逐渐发酵。 近日,关于振发能源欠薪的声音不断见诸网络,据了解,今年6月11日,振发能源离职员工举横幅集中到董事长办公室讨薪。 振发能源前员工双喜告诉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振发拖欠工资是常事,之前每年会拖二三月的,到年底结清,但这次从去年5月份开始已经拖欠了14个月的工资。”也正是在这种拖欠工资的节奏中,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不断有员工从振发能源离职。 双喜介绍,去年年底前离职的员工振发能源还会将工资结清,但今年离职的员工便不再有此待遇,仅6月11日当天去查正发办公室讨薪的离职员工超过50人,根据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获得的一份录音,这50多人的欠薪金额共计超过600万。欠薪员工表示:“自己上有老下有小,还有房贷、车贷要还,信用卡已经透支到底。” 双喜介绍,之所以出现这种撕破脸的讨薪行动,也是无奈之举,“年初很多离职员工已经就欠薪提交相关仲裁机构,并达成了仲裁调解,但工资仍然一拖再拖。”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拿到的4份仲裁书显示,协商约定支付工资的时间分别在5月20日和6月10日、6月25日等,现在看已经全部逾期。 但查正发及其妻子陆蓉(现任华源新能源法人代表)也颇为无奈,直言“今天不可能解决”,并一再给员工讲解公司现状,并大打感情牌希望寻求理解给予时间。目前振发能源到底是什么境况,陆蓉一句无奈的反问足见其资金困境“你觉得现在公司能拿出600多万吗?” 陆蓉对讨薪员工讲到:“现在大环境不好,卖项目也没那么容易,公司也愿意借钱,但现在能借的已经全都借了。因为珈伟股票被查封,所有的融资渠道都不可能进来钱,公司的资产只有大楼和电站,现在公司出售项目,但这需要一个过程,大概8月初左右才能够把钱给到我们,这一会来逼公司我也没有办法的。” 查正发也表示:“这几个月一直在忙资金的问题,3月份时看到确实不行了,公司4月份就开始谈电站的出售。”从双方谈话中得知,为应对危机,查正发一度托关系从朋友亲戚处借来10天期3500万元资金,“那也是特殊情况,应对公司被查封的事情,希望解封后可以争取到银行资金还有电费等,但现在是轮流查封,公司只能卖资产。” 最后双方达成折中方案,讨薪员工暂时拿到1个月工资,剩余部分约定8月10日结清,但对于这个约定,双喜对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表示:“可能性不大,没钱,也不可能借来的,这种话说了好多遍了。” 风口浪尖上投资P2P 珈伟股份向二股东振发能源的紧急“输血”可以说是“真爱”了,但对上市公司来说,这样的投资难免受投资者诟病。此外,在最近P2P处于风口浪尖之时,珈伟股份旗下的灏轩投资,以4.09亿元投资P2P平台投之家并获得控股权,同样引起质疑。双喜就表示“不会是拿钱给振发用的吧”。 投之家是一家P2P网贷公司,2014年9月上线。投之家背后资方引人注目,公司与P2P行业第三方平台网贷之家同属于盈灿集团,盈灿集团董事长徐红伟同为网贷之家和投之家创始人。 李强举例称,某P2P公司老板为了能让网贷之家提及或者避免负面信息的出现,选择长期在网贷之家页面做贴片广告,价格为8万/月,纵然在最近获客极为有限的情况下,该老板依然坚持,李强称之为“交保护费”。“不过现在网贷之家第三方平台的信誉已经下降了,最近他们也踩雷了,曾背书的P2P平台已经有跑路的”,李强说到。 在网贷之家网站,多多理财(近期跑路的P2P公司)页面下,记者看到有投资者在控诉称是看到网贷之家将其排名49位才进行的续投和加仓。 “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是部分业内人士对盈灿集团的另一种评价。投之家也极善于借势,在被入股之初,6月15日,投之家官网率先发布公司获得上市公司珈伟股份母公司B轮融资的公告,并在股东背景中加入珈伟股份。但同时,也有市场人士指出珈伟股份及其单一大股东振发能源面临的困境,并提出“是不是为了自融”的质疑。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投之家,其工作人员也一再强调自己与网贷之家的关系,并宣传自己属于P2P中的“上市系”,借此凸显自己的优势。但珈伟股份证券部工作人员却表示,投资投之家是一个股东的行为,甚至对投之家官方极力宣传明确标注上市公司股东背景的事情表示“我还不清楚,我去看下、给领导反映一下”。 存关联方依赖隐忧 自收购华源新能源,珈伟股份的资产规模、营收规模跃上新台阶。 不过,伴随着并购带来的跨越式增长,上市公司背后已存在关联方依赖等隐忧。 珈伟股份成立于1993年,2012年登陆创业板,主要经营太阳能光伏照明产品、高效LED光源、太阳能消费类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收购华源新能源后,珈伟股份切入了光伏产业链下游的电站业务。 自2015年华源新能源并表后,光伏电站EPC业务就占据了珈伟股份的主要营收。2017年,珈伟股份的光伏电站EPC业务占公司总收入约六成,对单一大股东振发能源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 目前,华源新能源已成为上市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2017年,华源新能源实现营收22.85亿元,净利润达3.78亿元。期内,珈伟股份实现营收34.37亿元,实现净利3.15亿元。 根据此前业绩承诺,华源新能源2015年至2017年扣非后净利须分别不低于2.59亿元、3.35亿元和3.66亿元。在完成度上,2015年至2017年,华源新能源分别达成扣非后净利2.59亿元、3.41亿元和3.75亿元,均实现业绩承诺。 尽管上市公司一直表示要降低对振发能源的依赖,但近两年,珈伟股份与”振发系“仍有着频繁的关联交易。 年报应收账款科目显示,截至2017年末,珈伟股份应收款项账面值为21.5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3.82%。其中,“受查正发控股的企业”2017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2.86亿元,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近六成。此外,该部分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仅为0.56%。 此外,2016年、2017年,珈伟股份第一大客户均显示为“受查正发控股的企业”。其中,2017年,珈伟股份对“受查正发控股的企业”的销售额达到12.67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达36.87%。不过,该数据已较2016年53.72%的销售比例有所下降。 2016年,珈伟股份第一大供应商为易事特,紧随其后即“受査正发控制的企业”,其采购金额达3.44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的17.75%。2017年,“振发系”不再现身珈伟股份前五名供应商名单。易事特降至公司第二大供应商,中科恒源供应链跃升为第一大供应商。中科恒源供应链此前未曾在上市公司的公告中出现过。资料显示,中科恒源供应链隶属于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者是一家从事清洁能源领域开发、生产与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