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款产品又名乖乖水、听话失忆水、神仙水,学名叫γ-羟基丁酸(GHB),带迷幻催情效果,事后失忆。听话水的功效在于无色无味,带去酒吧、KTV偷偷往饮品里滴几滴,很快就能让对方失去意识。”天津市河东区的王先生最近在浏览网页时,多次见到此类“神仙水”广告。在广告宣传里,它被描绘成特效药剂,只需一滴就能使对方陷入昏迷,任由施药者摆布,并且事后受害人对此并不知情,这段时间的记忆全部丧失。据了解,“神仙水”又名听话水、迷奸水、乖乖水,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液体,固态状态下是一种白色粉末,属于第三代毒品,是我国管制的一类和二类精神药品。《法治日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随着近年来打击力度持续增大,生产、销售“神仙水”做得越来越隐蔽,但网络平台中售卖此类迷药的情况依然存在,具体名称略有不同,不法商家宣称此类物品有催情效果,无色无味。从商家晒出的交易记录来看,有相当数量的购买者,这些购买者除了使用迷药猥亵、性侵受害人外,还可能拍下视频、图片售卖。网售迷药种类繁多私密发货隐蔽交易在电商平台上,记者以“神仙水”“迷幻剂”“听话水”等关键词进行搜索,结果未予显示,但当更换关键词,比如“回春液”等时,便瞬间跳出来一大堆商品。“偷偷用,不易发现”“偷偷地用,易融无色无味”等词语,出现在商品介绍图中。而在一则介绍“离间水”(即迷奸水)危害的视频中,原本是正常的科普视频,然而视频封面却是一个网址,记者打开网址后看到,页面显示“催听迷商城,信誉商家,长按下面数字复制添加客服社交账号,全程安全保密发货”。记者添加客服社交账号后,对方先是发来一个文件,其中是各种迷奸水、听话水型号,首页的发货须知显示,“发货的时候都会把原包装全部拆掉(包括包装盒,标签,说明书),然后改用普通香水盒发货,盒子上面会有香水味,快递面单标:香水。收到货不懂使用的,直接联系我,或者致电客服,请知悉!”每种商品都对应一个编号,下方有商品简介与用法,同时还有发货注意事项。如编号A1:三唑仑片(迷晕型)。价钱:500元一瓶。简介:三唑仑具有强力催眠、镇静之药效,且药效快速令人深度沉睡。可溶于任何液体,无色无味。5分钟内起效,药效持续4至6小时。用量:药片形态1次服用3至5片,液体状态一次服用1至2ml(根据个人体质状态而定)。注意事项中还提到,三唑仑属于固体药片,现在只能制成液体后发货,制成液体后不会影响药效,可另外添加催情因子粉(免费送),能接受的就下单,共有19种,全场任选两款850元、任选三款1200元、任选四款1500元、任选五款1900元。商家宣称,每一种药物都没有副作用,并且当事人事后对所发生事情全然不知。当记者提出要购买其中两款时,对方表示需要提供收货地址和手机号,可以全国发货,送货上门。“我们这里是货运司机私下夹带送货的,有些地方是发不了的。”对方说,司机负责把货送到离买家收货地最近的市里或镇上。记者选取的编号A2:听话水(乖乖水)和编号A11:正品猎艳都无法发快递,货到之前司机会提前联系收件人。随后对方发来一个二维码,要求记者付款之后截图,对方凭借截图备货发送。根据中国科协科普中国官方平台介绍,一般情况下,麻醉药起效的两个必备条件是,要有足够高的麻醉剂浓度和足够长的麻醉时间,“一闻就倒”的迷药是不存在的,但是“一喝就倒”的迷药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以新型迷药GHB为例,其主要成分是γ-羟基丁酸,是一种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强烈抑制作用的强效镇静剂。2022年9月,厦门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接厦门海关缉私局线索通报,有人从境外通过国际快递以“护发素”名义瞒报伪报通关,疑似走私毒品。接报后,厦门警方立即开展调查,发现购买人蔡某贤,多次使用假地址、假名字从境外网站购买所谓的“护发素”,有走私毒品犯罪重大嫌疑。同年9月21日,警方在厦门将蔡某贤抓获,并在其住处查获两瓶伪装成“护发素”的含有γ-羟基丁酸成分的“迷奸水”。经查,犯罪嫌疑人蔡某贤多次购买该类毒品,并倒卖给他人赚取差价,涉嫌走私、贩卖毒品。迷药犯罪成产业链手段卑鄙危害性大一起强奸案中,贵州省普安县5名男子在KTV包厢内将迷药掺入啤酒中,诱骗4名女性友人喝下,并趁她们神志不清时,多次实施性侵。尽管一名受害人中途清醒,奋力反抗并咬伤其中一名男子,但因药效作用最终未能逃脱。最终,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陈某浩等5人有期徒刑四年两个月到八年不等的刑罚。在该案审理期间,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也开庭审理了一起同类案件,刚满18周岁的张某在一个星期内连续作案两起,致使包括两名未成年人在内的3人遭到性侵,其中一人系喝下张某掺入迷药的酒水后被强奸。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两起案件中,受害人与被告人之间均是熟人,均系基于信任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经被告人诱导喝下含有迷药的酒水而失去意识,继而受到侵害。记者通过查阅相关判决书发现,与一般性侵案件不同,此类迷奸案中受害人因迷药作用,在遭到侵害时大多毫无意识或不具备反抗能力,而且很多人在遭到性侵后曾出现昏迷不醒或呕吐不止等症状,被送医抢救、治疗。判决书认为,利用迷药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侵害性自主权的行为“手段卑鄙,社会危害性大”。据了解,这些药物都对人体有副作用,尤其是含有甲基苯丙胺的迷药,一旦服食过量会危及生命。受害人在遭到侵害时若能及时察觉被诱骗服食迷药,前期可采用催吐方式自救,而迷药一旦被人体吸收,几乎没有自救可能,并且大多数违法犯罪分子根本不懂药理,为顺利实施犯罪通常会加大剂量,很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与这些迷药一同展示的,还有“效果反馈图”。商家称,“经客户同意上传,视频图片绝对真实,全网找不到相同的”。不仅如此,还有人专门收集或者上传迷奸视频供他人观看,以及打包出售图包、视频等。针对滥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下迷药”等违法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称,对于向贩毒、吸毒人员贩卖麻醉、精神药品的,应当按照贩卖毒品罪进行追诉。对于非医疗、教学、科研等合法用途贩卖麻醉、精神药品,以及出于放任的故意,向不特定的人非法贩卖的,均应当按照贩卖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为实施强奸、抢劫等犯罪,给被害人下迷药的,应当按照强奸、抢劫等严重犯罪处理。“特别是充分考虑犯罪行为的时空等具体情形,对于以发生性关系为目的投放麻醉、精神药品,符合强奸罪等严重犯罪构成要件的,以强奸罪等犯罪进行追诉,而不能降格以欺骗他人吸毒罪进行处理。”上述负责人说。此外,一些公开报道显示,有人付款后对方并未发货,或者付款后对方发来的根本不是所宣传的迷药。在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褚宸舸教授看来,擅自在网上售卖所谓的“迷奸水”可能构成贩卖毒品罪。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售卖假“神仙水”来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可能构成诈骗罪。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信息研判处置迷药这类第三代毒品,为何还能在网上轻易购买到?记者调查发现,面对平台监管,许多不法商家选择使用同义词替换的方式躲避监管,“神仙水”别称层出不穷,网络平台对同义词替换、模糊搜索等现象无法有效监管。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会员汤建彬告诉记者,“神仙水”名称虽多,但其核心成分仍是GHB,服用含有此成分的物质所产生的效果便是它的卖点。平台监管时要注意有没有生产标识和生产许可,对于在宣传功效上突出“神奇功效”或“放松舒缓”等用词保持警惕,及时联系商家核查。“可以从已经被查处的案件出发,网络平台和公安部门信息动态交换,公安机关对在案件中发现的新名称应及时同步给网络平台,加强提示和监管。网络平台可以设置关键词提醒机制,对类似的名称进行限制传播,并且要限定准入规则,严格审核发布者的身份信息,审核平台交易信息,杜绝非法信息发布。”汤建彬说。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禁毒理论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文君看来,针对这一问题,除了政府禁毒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做好互联网禁毒工作外,互联网和寄递企业也要切实履行好自身的行业主体责任。“相关互联网企业要对网站、即时聊天群组的公共信息加强巡查,自查自纠、主动清理涉毒有害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用户日志记录和信息内容留存等措施,一旦发现利用其服务发布、传输的信息属于涉毒违法信息的,应当立即删除,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报告。”李文君说。上海政法学院禁毒志愿者协会指导教师崔仕绣认为,针对同义词替换和模糊搜索现象,网络平台可以采用技术手段进行监管。例如,通过关键字过滤和机器学习技术分析广告内容,合理运用算法判断是否存在同义词替换和模糊搜索现象,并及时予以删除。同时,还可以建立用户举报机制,及时处理违规行为。此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对于同义词替换、模糊搜索现象,网络平台应当发挥其自身的数据优势,向公安部门及时提供涉毒线索,加强警企协作。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禁毒教研室主任张黎看来,网购平台只是提供一个交易地点,在平台上出现的图片、文字可能有多种理解方式,如果让网购平台的经营者、监管者去识别这些可能涉毒的商品,无异于让他们去识别平台上的假冒伪劣商品,难度极大,并非网购平台当下的技术所能达到。但网购平台可以要求商家明示所售商品不含有任何违禁成分,平台还可以在登录界面、付款提示等环节设置提醒信息,要求买家核实所购商品不属于违禁品。记者还发现,暗语沟通、社交平台交易已成买卖双方之间的默契,让监管更加困难。那么,社交平台能否采取和网购平台一样的关键词提醒机制?汤建彬认为,买卖双方通过社交平台选货交易,一定伴随着敏感词,比如产品的功效、买卖过程中的行业暗语又或是货物的交接等。社交App的发布人、管理人应当通过技术性手段对涉毒行为进行监管、控制,并做好信息的检索搜集,联合公安机关对“社交平台、电子支付、物流”联合查控,配合取证、固定线索和证人,进行后续追踪侦破。同时,还可以采取和网购平台一样的关键词提醒机制,对可疑和类似非法交易的对话内容进行识别后弹窗,增强购买者的机警意识。褚宸舸认为,社交平台对买卖双方的交易除采取关键词提醒机制外,还应注重对“人”和“物”两个要素的监管。对人的监督应落实好社交平台用户注册实名制,加强对销售方的资质审核和管理;对物的监管应加大对上架商品的查验力度,例如利用“双随机”手段进行查验,若有违规商品则应下架。在崔仕绣看来,传统的“重刑治毒”策略在惩治网络毒品犯罪中面临诸多障碍,主要原因在于涉网毒品犯罪可能与网络盗窃、诈骗等行为相勾连,因而打击社交平台上的毒品交易时,需要审慎判断各行为之间的关联。社交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有能力和义务确保其所提供的网络服务不被用于毒品交易及其关联活动。此外,社交平台还需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并通过信息网络技术进行算法升级,提升平台方的风险识别能力,避免因追求经济利益而为网络毒品犯罪预留空间。...
本文作者:游云庭(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头图来自:视觉中国据媒体报道,生猪养殖巨头牧原集团日前宣布,其联合温氏、双胞胎、正大等行业巨头发起行业互不挖人公约:“为减少内卷,文明发展,我倡议:不挖人,不拆台。如有违约,加倍反制。”[i]看到这个新闻笔者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因为这个公约有《反垄断法》违法风险,可能导致高达几十亿乃至数百亿的罚款。《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违法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牧原集团旗下上市公司2022年的营业额1200多亿元[ii],温氏和双胞胎都是800多亿元[iii][iv],正大集团2021年营业额1800多亿元[v],这个互不挖人公约要是已经实施且被监管部门判定为违反《反垄断法》,这些公司最高可能要罚400多亿元,最少也要40多亿罚款。即便这个互不挖人公约没有实施,每家公司300万元以下的罚款也够他们喝一壶的。今天就跟大家聊聊这个事情。一、猪企“互不挖人公约”有什么法律问题?市场竞争的核心是公开公平公正,这些生猪养殖巨头私下签订的相关协议最大的问题是阻碍竞争。企业之间相互挖人是正常的市场竞争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不侵犯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应该受到鼓励,因为这会促进劳动力、人才、技术这些市场要素的自由流动与优化组合,提升企业之间的竞争强度,竞争的好处是能够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带来诸如技术升级加快,产品价格下降,有能力的员工薪酬上涨等积极正面的因素,消费者和员工也能够从企业的市场竞争中获益。企业要从竞争对手那里挖人,必须给被挖的员工加薪,提高待遇,如果一家企业单独对外宣布:我不从竞争对手那里挖人。这个行为并不违法。但如果几家行业巨头共同提出并实施互不挖人公约,这种串谋的协同行为本质就是一种操纵薪酬价格的联盟,即卡特尔行为,可能会导致作为个体的企业员工群体在与企业博弈时无法获得公平的薪酬待遇,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同时,因为劳动力市场的竞争环境被破坏,对企业自身的损害也很大,因为其研发很可能会受到影响,技术升级因此变慢,效率也会因此降低,并进而对消费者权益造成影响,损害消费者本应获得的竞争红利与创新红利。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其实类似事件十多年前在美国上演过,涉事企业包括苹果、谷歌、英特尔、Adobe、皮克斯动画、Intuit等产业巨头,而始作俑者则是大名鼎鼎的史蒂夫·乔布斯[vi]。这些企业签订了双边或多边的协议,不从行业竞争对手那里挖人,招致美国司法部对他们提起了反垄断诉讼,而受影响的员工也提起了民事索赔诉讼。最终这些硅谷巨头同意放弃不挖人协议,和美国司法部和解,在民事索赔案件中,则向原告支付了四亿多美元达成了和解[vii]。二、用《反垄断法》规制“互不挖人公约”有哪些法律问题?说到操纵劳动力市场价格,大家首先想到的应该是劳动法律,但实际上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主要关注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关系,对用人单位串谋压低薪酬的情况并无相关规定。处理此类案件的最合适的是《反垄断法》:首先,生猪养殖企业共同倡导《互不挖人公约》,实际上是达成了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的协同行为,属于《反垄断法》规制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协议。其次,在协议类型上,属于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但具体到本案,如果受影响的员工到法院起诉这些公司,或者市场监管总局调查此案的,到底能不能将“互不挖人公约”归为可以用《反垄断法》规制的行为,我们可以参照《反垄断法》,看看涉案企业有哪些抗辩点,以及这些抗辩点是不是合理。1. 相关市场影响力问题《反垄断法》主要规制的是能够产生反竞争效应的企业行为,能不能适用《反垄断法》主要考量指标之一是涉案企业在案件涉及的相关市场上的影响力。该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能够证明其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低于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标准,并符合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对该垄断协议)不予禁止。而本案中的相关产品市场可以界定为中国大陆生猪养殖市场,牧原、温氏、双胞胎、正大都是这个市场上的重要竞争者,根据“2023养猪公司排行榜”显示,牧原、温氏、双胞胎均为全国母猪存栏数排名前五的企业,而主要生产基地在国内的正大虽然没有上国内企业的榜,但其在全球母猪存栏数排名第四,他们都是市场影响力巨大的产业巨头[viii]。他们作为竞争者达成的横向垄断协议向来是《反垄断法》规制的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总局曾经在2019年的《禁止垄断协议规定》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协议不属于本规定第七条至第十一条所列情形,且参与协议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上的市场份额合计不超过百分之十五的……且参与协议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上的市场份额均不超过百分之二十五的,可以推定协议不会排除、限制竞争,有证据证明该协议排除、限制竞争的除外。如果该征求意见稿生效,且上述企业可以证明自己的市场份额不达标的,也有机会豁免监管,但这个“安全港”的规定在正式版规定(《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中被删除,2023年的《禁止垄断协议规定》亦没有加入此规定,这也就意味着“互不挖人公约”作为横向垄断协议,无法适用市场份额不达标的规定豁免监管。2. “互不挖人公约”协议目的问题记得很多年前,笔者审查客户提供的合同,有时也会看到公司间互不聘用从对方公司离职的员工,尤其是负有竞业限制义务员工的相关条款。但此类条款与此次新闻披露的生猪养殖企业的“互不挖人公约”本质上还是有一定的区别:首先,笔者客户订立此类条款的目的在于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而新闻的PPT显示生猪养殖企业的“互不挖人公约”是为了“减少内卷,文明发展”,说白了就是为了降低劳动力成本。其次,笔者审查的合同是两个有合作关系的企业间的双边协议,而生猪养殖企业的“互不挖人公约”则是多个在行业内有重要地位的公司的多边协议。如果生猪养殖企业想把“互不挖人公约”的目的解释为保护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可以提供一下相关的证据,把“互不挖人公约”的效果从破坏竞争引导到规范竞争,至少可以部分减少《反垄断法》的违法性。3. 产业在低谷是违反《反垄断法》的合法理由吗?笔者注意到,有关生猪养殖企业“互不挖人公约”的新闻中提到:自2022年三季度国内生猪价格高位回落以来,养殖企业盈利能力持续下滑,亏损面不断扩大。……在越来越趋向高质量发展的当下,生猪养殖行业竞争的核心在成本把控,源头即是对人才、技术的掌控。也因此,“挖人”对于当下的生猪养殖企业来说,无疑会形成更为直观的冲击。《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了七项可以豁免垄断协议责任的情况,和以上相关的是其中的第五项: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虽然在定性上,根据因果关系,这条显然也不构成“互不挖人公约”可以豁免《反垄断法》处罚的合法理由,但在定量上,如果监管部门认定“互不挖人公约”已经构成违法,经济不景气、产业亏损、生产过剩倒是都可以作为减轻处罚的理由。最后,有朋友可能会说,这篇文章有点小题大做了:涉案的横向垄断协议行为从性质上不算特别恶劣,再加上产业目前处于低谷期,所以“互不挖人公约”即便已经实施,监管部门不太可能在现阶段就此调查和处罚涉案企业。笔者认为上述论点成立,但这个事情的合规风险也确实存在,现阶段不罚不代表以后不罚:比如阿里巴巴公司自2015年就开始了违反《反垄断法》的“二选一”行为,但182亿元的处罚却是在2021年做出的,期间横跨了6年。所以,如果过几年猪肉价格上涨,生猪养殖产业巨头日子好过了,他们再因为今年的垄断协议被处罚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所以他们应该重视这个风险。怎么重视?简而言之,“互不挖人公约”如果已经实施,生猪养殖巨头们就应该亡羊补牢,认真学习《反垄断法》和配套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横向垄断协议案件宽大制度适用指南》,及时提出宽大申请,全面、及时、准确地提交与垄断协议有关的报告及重要证据,尤其是执法机构尚未掌握的内容,全面配合执法机构调查,以期降低罚款损失。毕竟罚款的基数是上一年销售额,哪怕宽大一个百分点也可以少罚好几个亿。参考资料:[i]https://www.sohu.com/a/689124311_121345914[ii]http://vip.stock.finance.sina.com.cn/corp/view/vCB_AllBulletinDetail.php?stockid=002714&id=9137245[iii]https://www.163.com/dy/article/HU8BL6TU0519EHE9.html[iv]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58339730454212722&wfr=spider&for=pc[v]http://www.cpgroup.cn/column/%E6%AD%A3%E5%A4%A7%E4%B8%AD%E5%9B%BD-84[vi]https://blog.csdn.net/csdnnews/article/details/118315600[vii]https://en.wikipedia.org/wiki/High-Tech_Employee_Antitrust_Litigation[viii]https://www.sohu.com/a/682645240_498750...
证券业近年来开始加大科技投入,借助科技赋能带动证券业各个领域的变革和创新。受到券商数字化转型加速推进、佣金持续下调等因素的影响,券商营业部运营成本压力较大。近期中小券商频做“减法”,大多基于进一步优化营业网点布局、深化财富管理业务转型与快速发展、提高分支机构运营效率等原因撤销营业部。与此同时,部分大型券商逆势扩张,基于自身业务布局,增设分支机构,推动营业部转型 又有一家证券营业部即将跟投资者“道别”。在6月16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内页一个版面上,中信证券刊登了一则不起眼的广告,公告“诸暨大桥路证券营业部予以撤销,现经营场所将关闭并停止营业”。 据上海证券报记者统计,近一个月来,已有包括财达证券、西部证券、粤开证券在内的10余家券商纷纷官宣裁撤营业部。 对此现象,业内人士表示,证券行业“跑马圈地”的节奏已经放缓多年,随着券商数字化转型的加速推进,线上触达客户速度更快、范围更广。同时,在佣金持续下调的背景下,营业部的运营成本压力不小,人才争夺也越发激烈。 中小券商降本增效 Choice数据显示,截至6月15日,全市场共有10222家营业部。从地区来看,广东的营业部数量排名第一,达1412家;浙江位列第二,为1041家;江苏排在第三位,共900家。分证券公司来看,中国银河排名第一,共有484家营业部;方正证券位居第二,有364家营业部;国泰君安、安信证券、广发证券、海通证券的营业部数量也均超300家。 2022年,权益市场波动较大,券商业绩普遍承压,超九成证券公司出现业绩下滑的现象。作为券商利润“压舱石”的经纪业务也受到较大影响,多数营业部存在盈利困难的问题。 据深圳证券业协会数据,2022年,该辖区未实现盈利的券商分支机构有288家,占比达55.07%。据北京证券业协会数据,2022年,北京地区共有277家券商分支机构亏损,占比46.63%,约有219家券商分支机构已经连续两年亏损。 上海证券同业公会数据显示,2022年上海地区共有经纪业务分支机构849家,其中,A类营业部121家,亏损的有5家;B类营业部264家,43家亏损;C类营业部405家,共有196家亏损。 沪上一家券商营业部投顾表示,随着手续费和佣金持续下行,部分中小券商新设的营业部在人工成本和租金方面“吃紧”,同时还面临与大型券商老营业部的竞争,陷入亏损的营业部占比较大。 记者在调研中了解到,在2022年证券公司业绩承压的影响下,今年以来,券商裁撤线下网点的步伐明显提速。仅一个月内,就有包括国联证券、财达证券、西部证券、粤开证券、诚通证券在内的10余家券商官宣计划裁撤营业部。 6月12日,万和证券决定撤销成都清江西路证券营业部;6月5日,财达证券决定撤销邯郸丛台路证券营业部;5月31日,国联证券决定撤销上海广东路证券营业部;5月30日,西部证券决定撤销安丘商场路证券营业部;5月19日,光大证券决定撤销威海海滨北路证券营业部。 从裁撤原因来看,上述证券公司表示主要基于进一步优化营业网点布局、深化财富管理业务转型与快速发展、提高分支机构运营效率。 业内人士分析,近期裁撤营业部的大多为中小券商,且大部分是在二三线城市。原因也比较一致,主要因为当地的业务体量和客户基数较小,并且撤销线下网点省下的费用可以用来在经济发达地区增设分支机构,从而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增强竞争力。 头部机构逆势扩张 有“老店消失”就有“新店开张”。在中小券商频做“减法”的背景下,部分大型机构逆势扩张,增设分支机构,显示出公司业务布局上新的经营逻辑。 6月12日,海通证券上海浦东新区东育路证券营业部、闵行区沪闵路证券营业部正式开业。据悉,东育路证券营业部是海通证券首家以私人银行定制化服务为特色的综合创新业务网点。 6月13日,中信建投证券上海临港新片区水芸路证券营业部正式开业。中信建投证券表示,公司将继续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临港新片区广大投资者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服务,为临港新片区产业集群发展注入金融“活水”。 上海某大型证券营业部人士表示:“目前营业部能否经营好关键在于人才的质量,打造精英团队,大量招聘投顾人才,完善业务配套和高效协同机制,是当下最重要的转型方向。” 区域化布局也是头部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新去向”。今年5月,国泰君安证券在青岛设立分公司。据了解,自1997年在青岛成立第一家营业部以来,国泰君安全面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零售客户5万余人、重点企业及机构客户60余家,助力客户发行债券近千亿元。 近年来,国泰君安先后增设了多家分公司,尤其是加快了重点区域证券分支机构建设。2021年1月,国泰君安成立苏州分公司;2022年7月,国泰君安成立河北雄安分公司;2022年8月,国泰君安在深圳成立前海分公司。 国泰君安董事长贺青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表示,未来,公司将争当“区域金融”先锋队,聚焦国家区域重大发展战略,坚持“差异化、有特色、重效率”发展思路,优化网点布局,完善协同机制,深耕上海主战场,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快实施大湾区战略,打造京津冀高质量发展新高地,不断提升区域金融服务能级,更好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分支机构管理“对症下药” 随着科技与金融的融合发展,证券业近年来加大科技投入,以借助科技赋能带动证券业各个领域的变革和创新。 2023年以来,多家券商在金融科技转型上也有了新进展。今年5月,华创云信(原“华创阳安”)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业务由传统证券业务转型为数字科技与数字金融业务。 同样发力数字化转型的还有华林证券。2021年,华林证券对17家分支机构进行裁撤,2022年撤销23家分支机构。华林证券表示,此举主要为顺应公司数字化战略转型需要,提升运营效率,推动财富管理业务的互联网化发展,以形成规模效应和核心竞争优势。 在发力数字化的同时,券商加大了优化网点业务的力度。记者获悉,华鑫证券凯旋北路营业部经过转型,取消了现场交易大厅,注重量化私募。同时,通过金融与科技的融合,华鑫证券推出一系列电子化交易服务产品。目前,华鑫证券在全国有85家证券营业部,网点分布于全国20多个省份、40余个主要城市,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三大经济圈的主要城市均有布局。 随着2022年度报告披露完毕,券商对其分支机构未来的业务布局也做了详细规划。国联证券年报透露,公司计划新设1家宁波分公司,在杭州市新设不超过3家证券营业部,在宁波市新设不超过3家证券营业部,在嘉兴市、绍兴市、台州市、温州市、金华市5地新设不超过5家证券营业部。 财通证券年报称,公司将优化分支机构布局与分类管理,提升队伍建设能力,重点推进浙江山区26县服务全覆盖工作,省外优化重点区域布局,提高与浙商发展集聚较好地区的匹配度,同时对现有网点进行优化提升。打造分支机构负责人、机构业务团队、后备干部人才梯队和财富顾问4支队伍,开展系统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除了基础性的央行数字法币外,全球数字币未来与方向是能创造和提供正能量价值的真正价值币,不是那些乱七八糟的空气币! 财经贝EHZ,真正的价值币!价值型基础设施!价值型智能链! 财经贝EHZ,八年老牌独角兽,权威财经门户/主流门户/价值平台!价值型综合体! 财经贝EHZ,价值型驱动!数年时间持续性做出贡献,推动创新、科技、创业投资、价值型财经、价值型项目/应用等等的进步和发展,取得成果! 财经贝EHZ,真正的价值币,正能量,价值型驱动,符合全球绝大部分国家、社会与人民的价值观,也是他们所稀缺的;财经贝EHZ带去的都是对他们有利/有益的价值,是正面的促进作用,财经贝EHZ可以顺利扩展到全球绝大部分国家,市场非常广阔,财经贝EHZ未来的价值非常大! 中文版–财经贝EHZ白皮书(详细介绍): https://www.cjz.vip/uploads/ehz.pdf EHZ White Paper (Detailed Description): https://www.cjz.vip/uploads/enehz.pdf 财经贝EHZ客服: QQ:369997928 Telegram:@ehzvip邮箱:ehz@cjz.vip...
这个假期,突然掀起加息狂潮。首先是,土耳其央行22日宣布,大幅加息650个基点,将基准利率提高至15%。暴力加息的消息一经公布,土耳其汇率市场便上演大崩盘,里拉兑美元单日暴跌超5%,创下历史最低点,使得过去5年内里拉兑美元累计跌幅扩大至80%。另外,英国、挪威、瑞士央行也相继出手。当地时间6月22日,英国央行意外宣布加息50个基点,将利率提升至5%,为2008年以来的最高水平,这是英国央行连续第13次加息;挪威央行当天也宣布,加息50个基点,将基准利率升至3.75%;瑞士央行宣布,加息25个基点,将利率提升至1.75%,为连续第五次加息。美联储主席鲍威尔也释放重大信号,当地时间6月21日,鲍威尔出席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听证时表示,为了对抗通胀,美联储可能会进一步加息。这无疑给期待美联储结束加息周期的投资者泼了一盆冷水。此外,亿万富豪深海失联事件,持续引发关注。据新华社最新消息,美国海岸警卫队6月22日说,此前在考察“泰坦尼克”号邮轮残骸途中失踪的美国深海潜水器已在沉船地点附近发生“灾难性内爆”,5名乘员全部死亡。疯狂加息当地时间6月22日,土耳其央行宣布,大幅加息650个基点,将基准利率提高至15%,这是该央行自2021年3月以来首次加息。土耳其央行在政策声明中表示,将在必要时以渐进的方式进一步加强货币紧缩,直到通胀前景得到显著改善。加息消息一经公布,土耳其汇率便上演大崩盘,土耳其里拉兑美元单日暴跌超5%,创下历史最低点,过去5年内里拉兑美元累计跌幅高达80%。分析人士认为,可能因为加息幅度低于市场预期,导致里拉进一步下跌。值得注意的是,土耳其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当日发表声明称,未来央行将根据需要及时、渐进地加强货币紧缩,直至通胀前景显著改善。今年6月初,埃尔多安宣誓就职土耳其总统,并任命前财政部长兼副总理希姆谢克再次执掌财政部。外界普遍认为,这表明土耳其新一届政府将回归更正统的经济政策。希姆谢克随后表示,土耳其的经济政策需要回归“理性基础”,并在周三称,就政策而言“不存在快速解决方案”。近年来,尽管通货膨胀高企,埃尔多安仍施压央行降低利率,与世界各国政府的惯常做法背道而驰,一直奉行与传统经济学理论相反的“低息治通胀”政策。他认为,通货膨胀主要是由高利率引起的,因此强令央行持续降息试图“冷却通胀”。在过去四年中,埃尔多安已经炒掉了三位央行行长。在自称是“利率天敌”的埃尔多安的施压下,央行将政策利率由2021年的19%下调至8.5%,引发了2021年12月的货币危机,并导致去年的通货膨胀率飙升至24年来的最高水平,达到超过85%。彭博援引专家分析指,里拉此前下跌的原因是投资者对土耳其经济缺乏信心。尽管土耳其里拉价值可能还会进一步走低,但这是回归到更合理的货币政策的标志。另有分析师认为,土耳其回归正统经济政策的过程是渐近的,预计该国可能会在年内继续加息。一些人支持土耳其央行当前的谨慎操作,因为激进加息可能引起经济放缓过快,无意中引发债务危机。也有人认为,土耳其新央行行长的谨慎加息,是为了避免与埃尔多安发生冲突。英国央行意外加息除了土耳其央行外,英国、挪威、瑞士央行也相继出手。当地时间6月22日,英国央行意外宣布加息50个基点,将利率提升至5%,为2008年以来的最高水平。这是英国央行连续第13次加息,在利率决议公布前,市场倾向于该央行将加息25个基点。英国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以7票赞成、2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加息50个基点的利率决定。该委员会表示,这是对近期英国经济数据做出的回应,数据显示,英国经济面临更大的通胀压力。周三公布的数据显示,英国5月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8.7%,预期为8.4%;剔除波动较大的食品和能源的核心CPI年率出人意料地从6.8%加速至7.1%。其整体CPI在七国集团(G7)中是最高的。英国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称,将继续密切关注整体经济中持续通胀压力的迹象,包括劳动力市场状况的紧张程度,以及工资增长和服务价格通胀的表现。如果有证据表明压力持续存在,那么就需要进一步收紧货币政策。英国央行行长贝利发表声明称,经济表现好于预期,但通胀仍然过高,如果现在不加息,情况可能会更糟。目前,市场认为,英国央行在8月利率会议上加息25个基点的可能性为66%,加息50个基点的可能性为34%。交易员预计利率将在12月达到6%的峰值,略高于此前预测的5.9%。高盛预计,英国央行8月将再加息50个基点;并将英国央行终端利率预测从之前的5.5%上调至5.75%。另外,挪威央行22日宣布加息50个基点,将基准利率升至3.75%;瑞士央行当天也宣布加息25个基点,将利率提升至1.75%,为连续第五次加息。鲍威尔最新发声当地时间6月21日,美联储主席鲍威尔出席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听证,他在会上表示,为了对抗通胀,美联储可能会进一步加息。这无疑给期待美联储结束加息周期的投资者泼了一盆冷水。鲍威尔表示,如果经济表现符合预期,再加息2次是“一个很好的猜测”。美联储距离实现2%通胀目标还“非常遥远”,虽然正在取得进展,即“通胀正在逐步降温”,但降低通胀的过程将相对漫长,非住房服务领域的通胀对加息的反应没有其他领域那么明显。他进一步指出,美联储正以四十年来最积极的加息,叠加银行破产可能收紧信贷条件,FOMC认为缓和加息步伐是合适的。被视为“美联储喉舌”、有“新美联储通讯社”之称的财经记者Nick Timiraos认为,鲍威尔强调暂停加息只是临时举措,加息周期尚未结束,而且货币决策将“根据收到的全部数据逐次会议做出决定”。Oanda高级市场分析师Edward Moya表示,鲍威尔的这番表态,很可能意味着,他们在秋季之前不会停止,如果其他央行准备加息多次,这可能会让美联储继续积极收紧货币政策。当地时间周四,鲍威尔出席参议院银行委员会听证时表示,美联储可能会把对大银行的资本金要求提高20%。摩根大通首席全球市场策略师Marko Kolanovic警告称,随着美联储激进收紧货币政策的滞后影响赶上经济增长,美国股市将在今年下半年陷入困境。“灾难性内爆”,5名乘员死亡据新华社,美国海岸警卫队6月22日说,此前在考察“泰坦尼克”号邮轮残骸途中失踪的美国深海潜水器已在沉船地点附近发生“灾难性内爆”,5名乘员全部死亡。这次考察活动由美国海洋之门勘探公司组织。该公司的“泰坦”号深潜器18日在马萨诸塞州科德角以东约1450公里的海域下潜,出发约1小时45分钟后失联。美国、加拿大等国的飞机和舰船连日来在北大西洋海域展开大规模搜救行动。美国海岸警卫队官员22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海底环境极为恶劣复杂,搜救人员使用遥控探测器在距离“泰坦尼克”号残骸不远的海底发现5块深潜器的破碎部件,这些碎片与深潜器发生灾难性爆炸的迹象相吻合。目前尚难以确定深潜器发生爆炸的时间。海洋之门勘探公司当天发表声明确认深潜器乘员不幸遇难。5名死者分别为海洋之门勘探公司首席执行官斯托克顿·拉什、英国探险家哈米什·哈丁、具有巴基斯坦和英国双重国籍的商人沙赫扎达·达乌德及其儿子苏莱曼、法国探险家保罗-亨利·纳尔若莱。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住在迪拜的英国商人哈米什·哈丁是一位亿万富翁冒险家。哈丁拥有三项吉尼斯世界纪录,其中包括,“全海洋深度潜行”持续时间最长。2021年3月,他和海洋探险家维克多·韦斯科沃潜入马里亚纳海沟的最低深度。2022年6月,他曾乘坐世界首富、亚马逊创始人杰夫·贝索斯的蓝色起源公司新谢泼德火箭进入太空。另据美国海岸警卫队说,在海底发现的“泰坦”号深潜器尾椎距离“泰坦尼克”号残骸不足500米。没有迹象显示“泰坦”号深潜器曾与“泰坦尼克”号残骸发生过碰撞。此外,搜救人员之前探测到的“水下噪音”与“泰坦”号深潜器残骸无关。什么是内爆?据科普中国,如果在一个易拉罐里注入少量水并加热至沸腾,迅速地将罐子倒置过来,头朝下插到水里。当罐子被倒置放入冷水中时,水蒸气冷凝回到了水中,液态下的水分子比气态下离得更近,因此在罐子里腾出了更多的空间,罐壁内侧受力大大减小,但罐壁外侧的大气压并没改变,压力差使罐子发生了内爆。据海外网稍早前援引《每日邮报》6月21日报道,澳大利亚一名工程师表示,失踪的潜艇可能会“像锡罐一样发生坍塌”。这名工程师参与建造了这艘“泰坦尼克”号残骸观光潜艇。工程师罗恩·阿鲁姆说,潜艇内部的温度将低至2摄氏度,氧气的含量会很低,船体可能会在巨大的水下压力下发生坍塌,“如果船体坍塌,那将是灾难性的。那将是最坏的情况。”阿鲁姆表示:“耐压外壳就像一个几何形状,当它们是球体或圆柱体时,它们本身就很坚固,但一旦它们脱离了圆形,会像锡罐一样垮掉。”...
银保监会、证监会政商“旋转门”问题均比较突出 华兴资本董事长包凡被带走已超过4个月。2023年2月16日,即包凡被留置9天后,华兴资本公告,包凡“失联”。同月26日,再次公告,包凡“目前正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关的调查”。 包凡接受调查,一些华兴资本内部人士认为大概率与其公司总裁丛林有关。丛林于2022年9月上旬被有关部门带走。 公开资料显示,在履职华兴资本之前,丛林在工商银行系统任职多年。1990年丛林加入工行,并相继在总行的信贷部、营业部、国际部等部门任职。2007年加入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裁,又于2016年出任工银国际控股董事长兼行政总裁。 在丛林到任工银国际后不久,于2017年10月向华兴资本批下了一笔2亿美元的贷款。根据华兴资本此前的公告,该笔贷款在华兴资本港股上市之后,于2018年9月还清。在借款偿还后不久,丛林就接受包凡的邀请,在2020年前后离开工商银行系统出任华兴资本总裁。丛林由体制内高管,摇身一变,成为了年薪过千万的华兴资本高管。 2023年1月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题为《破除银企旋转门》的文章,指出打击银企高管在位时“提前筑巢”,为信贷客户企业谋取利益,离职后权力变现,在信贷客户企业领取高额安家费和薪酬,这是银企旋转门式腐败。图/视觉中国 包凡被调查,是否与丛林的“利益输送”相关,丛林是否涉及“旋转门腐败”,仍有待相关机关的调查结果。不过,随着反腐败斗争走向深水区,政商“旋转门”等腐败花样翻新,金融领域尤其成为“重灾区”,也成为金融反腐的重点打击对象。 多名受访专家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金融属于典型的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容易通过政商“旋转门”滋生腐败问题。对这类隐性腐败,一定要露头就打,防范增量型腐败。同时也要完善制度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怀揣权力“余温”谋利 2022年4月4日,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姜丽明被开除党籍,通报指出她是“逃逸式辞职”和政商“旋转门”的典型。 在姜丽明被查之前,2021年10月,中央第四巡视组进驻中国银保监会,开展为期2个月左右的巡视。2022年2月22日,中央第四巡视组向中国银保监会党委反馈了巡视情况,指出“系统中利用监管权谋私问题多发,政商‘旋转门’问题比较突出”。 在姜丽明被查之前,2021年7月,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落马。在蔡鄂生2005年12月至2013年6月任原银监会副主席期间,姜丽明是他的下属。 纪委通报中,除了“逃逸式辞职”外,姜丽明还被指是政商“旋转门”典型。政商“旋转门”源于行政学话术,指个人在政府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双向转换角色,目前更多用于描述非正当、非法的利益输送。在金融领域,多数发生在监管部门和银行等机构。 “区别于传统腐败的一手交钱、一手办事,政商‘旋转门’会导致腐败披上合法外衣,以合法商业往来掩饰背后的权力寻租行为。”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吉林省纪检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邀监督员王立峰说。 姜丽明有着逾32年的金融监管机构和银行系统管理经验。2016年11月,姜丽明辞去公职,赴恒大集团出任监事长,后任恒大集团副总裁。恒大集团2019年年报显示,姜丽明是恒大集团副总裁,协助负责集团系统资金管理工作。 姜丽明在恒大集团任职的四年多里,集团债务总负债规模直线飙升。2015年,中国恒大的总负债为6148.93亿元;2016年底,恒大总负债约1.16万亿;到了2021年中期,这个数字已涨至近2万亿元。借款金额也从2018年的6731.4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7999亿元。 熟悉金融系统的姜丽明,多大程度上利用自身影响力帮恒大解决资金问题,目前仍有待披露。2020年12月31日,姜丽明辞任恒大副总裁。不久后,2021年三季度,恒大资金链断裂浮出水面。 “逃逸式辞职后,多数官员迅速实现了政商角色的转换,其实是保留着权力的余温,为其垄断巨额经济利益服务。因为在任期间,这些领导干部大多主政一方,控制着重点部门、关键领域。”王立峰向《中国新闻周刊》分析称。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磊等人曾在《依法惩治政商“旋转门”背后的腐败犯罪》一文中表示,政商“旋转门”中公职人员离职后到与原工作业务相关的私营企业工作,主要可能涉嫌两种腐败行为,一是搞“期权腐败”,以“任职领薪”的名义收受任职时约定的好处;二是继续散发权力“余温”,利用在职时的影响力为所在组织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企业)看重的是离职干部在官场中的人脉和影响力。因为可以通过这些人去打通关系,认识在职的一些领导干部,再请他们办事,谋取利益。”一位业内人士说。 在金融领域曾手握“重要权力”的还有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冯鹤年。他是今年首个被指政商“旋转门”典型的中央一级金融单位落马干部。冯鹤年在证监会工作18年后辞职“下海”,2015年9月起担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同年12月起担任董事长。2022年6月初被带走调查,2023年1月被开除党籍。 对冯鹤年的处分通报措辞也颇为严厉,指出冯鹤年在职时积极谋划“出路”,离职后持续利用原职务身份价值大肆敛财;利用原职务身份影响干扰发行审核工作,贪婪无度,数额特别巨大。 同样在发行审核领域大搞腐败的还有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原调研员朱毅。2012年5月至2017年9月,他任中国证监会第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主板发审委委员。通报指出,朱毅利用发行审核权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在职时提前筑巢,发审委委员任期届满后迅速离职。 和冯鹤年类似,朱毅辞职后在券商担任要职。履历显示,从2018年8月开始,朱毅担任头部券商国泰君安投行总经理等职务,主要负责IPO、再融资等业务。2021年11月被查,2022年7月被开除党籍。 “券商很喜欢从监管部门出来的官员,尤其是有发审工作经历的。因为他们懂审核规则,熟知IPO审核重点,可以通过自身关系和审核层保持良好沟通。不过,这也为‘旋转门’留下隐患。因为只有企业成功上市,券商才能拿到完整费用,难免有券商动歪心思,希望通过这些辞职官员的关系,在发审委会议上对所保荐的企业予以关照,助其成功上市。”上述金融业资深从业者说。 值得注意的是,冯鹤年、姜丽明被查时间背景一致,都是在2022年2月,十九届中央第八轮巡视完成反馈后不久“落马”。当时,巡视组均提出,银保监会、证监会政商“旋转门”问题比较突出。 从左至右:丛林,工银国际控股原董事长兼行政总裁。姜丽明,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黄曦,中国建设银行机构业务部原总经理。张华宇,中国光大银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 银企“旋转门”式腐败 姜丽明、冯鹤年曾经都是金融监管部门领导干部,怀揣权力余温“游走”商界。然而,由于银行业资金密集,业内还出现了“旋转门”的一种分支——银企“旋转门”。这类涉案人员曾经并不是公务员,未曾拥有行政监管权力,但依旧通过职位影响力大肆敛财。中国建设银行机构业务部原总经理黄曦案便是银企“旋转门”经典案例。 黄曦曾在建行工作了32年。2018年7月,她辞去机构业务部总经理职务,一个月后,加入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执行副总裁,分管资金部。2022年5月11日,辞职近4年的黄曦被查,同年11月被开除党籍。 处分通报称,黄曦在职时“提前筑巢”为信贷客户企业谋取利益,离职后“权力变现”在信贷客户企业领取高额“安家费”和薪酬,是银企“旋转门”式腐败的典型。 从银行系统转身到房地产企业任职的,不仅是黄曦。2023年6月,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开发银行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茆君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开发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辽宁省盘锦市监委监察调查。茆君才此前担任绿地集团执行总裁。 茆君才曾先后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四川分行副行长,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行长,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金融办主任,国家开发银行江苏分行行长,国家开发银行上海业务总部总裁兼上海分行行长。直到2017年,茆君才离开国开行,很快就加盟了绿地集团。2017年10月9日,绿地控股发布公告,茆君才正式获任执行副总裁。 从相关通报表述来看,“提前筑巢”为离退休后“权力变现”做准备,是“旋转门”的重要表现。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文章曾披露一则真实案例,该涉案人员曾担任中国工商银行某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总行某部室总经理,2016年3月尚未从银行正式离职时,其凭借多年担任领导职务的人脉和影响,经人牵线搭桥联系上某集团董事长,并担任该集团拟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未成立)筹建组副组长,以便后续捞取利益。 该涉案人员虽已离职,但仍利用自己原来的任职背景和影响力为不法商人疏通关系,获取紧缺的信贷资源,并从中谋取巨额利益。“银行内部制度虽较为严密,但现实中通过打招呼干预贷款发放的问题依然存在。”该案专案组有关人员介绍,有的干部碍于前领导威望或同事情面,顺水推舟协助办理业务,逾越制度红线。 不过,也有银行业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银行风控比较严格,人走茶凉是常态,除非身居高位,否则没有那么大“能量”。更有可能是,在职时就开始与企业勾结,主要通过增信、贷款审批等相关业务进行利益输送,离职后再谋取巨额利益。 例如中国光大银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张华宇,他曾任光大银行副行长达11年。2018年9月,张华宇辞去副行长职务。此后,他出任过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重庆信托党委书记、董事。2022年7月,张华宇被开除党籍。处分通报提到,张华宇在职时为有关企业谋取利益,退休前夕辞职,辞职后在与原任职务有业务关联的企业领高薪。 王立峰表示,政商“旋转门”腐败主要特征多样。有些官员提前筑巢,政商两界通吃;有的则是钱权交易分离,多为“期权式腐败”。 此外,在金融领域,政商“旋转门”腐败潜伏周期长,监管环节容易脱节。姜丽明是辞职近6年后落马,冯鹤年是离开证监系统近7年后被查,朱毅、黄曦、张华宇都是辞职4年左右被查处 。 “在领导干部任期之内容易监管,一旦弃政从商,随着身份的转换,纪检监察部门很难长线作战,监管就会滞后。”王立峰说。 “旋转门”会破坏市场秩序 “不同于西方政商‘旋转门’双向流动的特征,中国政商‘旋转门’基本上是一个单向度的流动。”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陈天祥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比起官员辞职转换身份,商人“旋转”进入政界很难。因为加入公务员系统,要么考试选拔,要么通过干部调动,但在我国不存在从非公部门向公共部门调任的制度空间。 从落马通报来看,金融界政商“旋转门”不仅单向流动特征明显,而且频发。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分析,只要有权力的地方都有可能发生“旋转门”。这几年,随着金融领域成为反腐败的重点,该领域存在的问题被深挖出来。另一个原因在于,金融领域的行业性特点以及金融资源的运行特征,使得金融领域领导干部更容易实施“旋转门”腐败,谋取不正当利益。 上述银行业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金融行业有大量的资金往来,从业人员多,需求多样,若想要牟利就能找到机会。同时,被监管的金融机构类型丰富,数量庞大,属于典型的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 庄德水表示,政商“旋转门”问题之所以在金融领域这么突出,就在于行业内潜藏着太多的代理人。这些人不停转换身份,从而造成腐败的滋生和蔓延。 “金融政商‘旋转门’最突出的危害是,会破坏金融市场秩序。最典型的就是银行贷款,给利率优惠,或者是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融,帮助其拿到贷款。还有帮助企业以非正当手段获取金融牌照,利用人脉和影响力获取内幕信息,通过交易获利等。此外,在保险、信用评级领域也会涉及。”上述业内人士说。 黄曦曾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打拼了32年,历经公司业务部、集团客户部、投资银行部、机构业务部等多个重要部门。 “黄曦资金领域人脉很深,很多企业抢着要。”有媒体援引知情人士消息报道。黄曦“告别”建行仅一个月后,就加入泰禾集团担任执行副总裁,分管资金部。2019年1月,泰禾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福建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泰禾集团高管与建行系统渊源颇为深厚。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其森于1996年在福州创立泰禾集团,在此之前,黄其森曾在建行福建分行工作了8年。另一名高管泰禾集团副总裁林文华,此前曾任建行福建省分行福州城北支行行长。除了黄曦,黄其森和林文华也分别于2022年上半年被带走调查。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消息,黄曦涉嫌受贿罪一案,2023年1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白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白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黄曦利用担任中国建设银行投资银行部、资产管理部、机构业务部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业务开展、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天祥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政商“旋转门”会让官员与企业之间有利益关联,导致公共政策失败。如果听任这种“门”继续旋转下去,会毒化公务员的为官心态,也会助长企业管理人才攀附权势的企图,毒化其成长环境。 设立制度“防火墙” 为了遏制政商“旋转门”腐败现象,2006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政商“旋转门”进一步规范界定,设置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三年权力“消磁期”。 “设置‘消磁期’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政商‘旋转门’腐败,防止领导干部在位时利用手中权力谋利,离职或退休之后变现的‘期权式’的腐败。更重要的是,可以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双重身份来掩盖自己的腐败行为,把钱权交易的不正当行为掩盖在合理的商业运行之下。而且,从保密的角度来说,也有利于保护政府信息安全。”庄德水说。 随着政商“旋转门”腐败风险日益加剧,对党员领导干部离职规范的重视程度也不断提升。 2013年10月,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简称:“18号文件”),提出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任职),也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此外,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中的任职(兼职)资格、任职年龄、报酬等方面作了严格限制。 在资本市场上,“18号文件”引发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潮”。据不完全统计,规定公布后的半年多时间里,超250名独董主动辞职,涉及上市公司近300家。这些独董中不乏金融监管部门官员。例如,曾担任光大银行独董的证监会前主席周道炯、担任平安银行独董的原深圳银监局副局长刘南园。 南京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叶青等人在2016年的一项研究中发现,与一般独董辞职相比,官员独董因“18号文件”辞职导致公司市值在公告日前后5天下跌超过2%。并且,随着官员级别提高,公司市值下跌愈加厉害。 “这意味着市场不但清楚官员独董并非等闲,还能清晰地识别不同级别官员背后的‘能量’差异。”叶青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研究并没有发现官员独董在监督、咨询方面有上佳表现,实际上更是要差于一般独董。因此,这些证据意味着官员独董的价值主要来自官员身份所带来的资源获取和寻租功能,而不是更好地监督和咨询作用。 “从市场反应来看,通过遏制政商‘旋转门’堵住寻租渠道应能起到一定作用,因此不失为在制度层面抑制官员腐败的可行之策。”叶青说。 从2017年起,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离职再就业的规范性文件更加密集出台。当年,中组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要求公务员申请辞去公职时应如实报告从业去向,签署承诺书,在从业限制期限内主动报告从业变动情况。 2018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完善了离职后从业限制规定。将三年的权力“消磁期”范围在“原系领导成员”之外增加了“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有专家表示,该举措可有效遏制利益输送,对防止政商“旋转门”腐败有着积极意义。 不过,上述一系列规定范围限于党员以及公务员,对其他履行公职的人员无明确约束,政商“旋转门”仍然存在机会。 201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正式实施。监察对象除了公务员以及参公管理人员之外,还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等5类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其中就包括了国有金融机构领导干部,金融界的政商“旋转门”空间进一步压缩。 近两年来,中央多次重申不得利用职务影响谋利,深挖政商“旋转门”背后的腐败问题。2022年2月份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商“旋转门”等典型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在2023年1月举行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李希指出,深化整治金融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坚决纠治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问题。 “中央明确要求整治‘旋转门’问题,说明这个问题会催生新型腐败,因其具有隐蔽性、潜伏性,正越来越引起重视。同时,中央正着力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而政商‘旋转门’腐败恰恰是重点,体现了综合施治、标本兼治的反腐败策略。”庄德水说。 制度还需打补丁 目前,针对金融领域“旋转门”极易引发腐败问题,不少金融单位也有了制度性安排。 “前期我们已经做了一些规定,从银保监会直接离职,肯定不能到过去监管对象机构或和这个行业密切联系的机构任职。还有保密过渡期、解密期的限制。”在2022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原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 银行也开始加大力度破除银企“旋转门”。例如,中国银行排查6510名离行人员离职去向,对涉及银企“旋转门”的干部,责令限期解除与相关企业聘任关系、终止中行与相关企业业务合作。 然而,前述业内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目前在金融界依旧有很多人游离在监管之外,通过“旋转门”谋利。“现在有规定限制,不能到企业任职。但有些人会担任顾问,企业不给聘书,但会给任职顾问的薪酬。此外,也有人通过家人、利益关联人在企业谋求利益,这些查起来都很困难。” 庄德水也表示,政商“旋转门”是一个难点问题,不仅仅在中国,在世界上也是。 “政商‘旋转门’腐败行为反映出传统的监督模式不可能做到长期监督、全过程监督。因为监督成本过大,监督周期过长,监管信息滞后。一旦监管链条不连续,腐败分子就会钻漏洞,打擦边球。”王立峰说。 王立峰进一步表示,现有党纪国法对这类新型腐败的惩治还存在着制度短板,有效防范“旋转门”的制度体系仍需要进一步完善,既有规定只是突出了短期效应,但长周期的期权腐败仍无法有效监管。此外,既有监管技术和手段还有待提升,面对新型腐败的隐秘性、长期性,还需要借助更多的科技手段。 庄德水分析,目前对领导干部在内的公职人员,缺乏有效信息掌握,对他们离职后从业行为缺少实质性的监管措施。 中国监察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曾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现实中,很多地方没有严格执行“18号文件”规定。这类人员离任后,去跟原单位打交道时,现在也没有规定他们需要向原单位提前报备。 “现阶段规范政商‘旋转门’的法律法规具有明显的碎片化特点,缺乏系统性、专门性法律规定。”国防大学政治学院西安校区副教授李春花在《拆除政商“旋转门”,重塑公务员退出规制》一文中表示。 李春花举例称,一些离职公务员虽然未在企业任职,但依然与企业之间保持着利益输送关系,例如企业就相关问题向其进行咨询等,这类问题并没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明确规定。另外,离职公务员违规后的惩罚措施也存在着较弱的操作性。涉及的惩治主体权责边界模糊不清,有可能造成互相推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陈天祥认为,这一规定明显处罚过轻,违法成本过低,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应采取适度从严的原则,尽快修改和完善对违法任职方面处罚的法律规定。 多名受访专家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政商“旋转门”本身就是公务员利益冲突的体现。完善公务员利益冲突机制,是对其进行有效规治的重要手段。 张磊认为,可以参考域外立法,引入预防性“旋转门”利益冲突罪,考虑刑法提前介入,将离职公职人员严重违反“旋转门”条款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与其他党纪国法紧密衔接,从而形成对离职公职人员的长期威慑,从源头遏制“旋转门”腐败犯罪。 此外,王立峰表示,有的腐败分子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数字支付替代现金交易逃避监管,有的通过影子公司、隐名股东等形式逃避审计监督。整治政商“旋转门”问题,要提升反腐技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在数据联通与整合过程中挖掘隐秘线索,进行全方位排查,以海量数据对比,找到问题线索。 “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是长期的、持久的。政商‘旋转门’还会有新的变异形式,面对新型腐败现象,一定要露头就打,防范增量型腐败。”王立峰说。...
中国经济复苏动力消减之际,中国财政部据报已经启动新一轮全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摸底。随着市场对地方财政压力和政府融资平台违约风险愈发担忧,这或许是决策层未来进一步采取措施应对重大金融风险的最新迹象。一名知情人士称,此次从5月份开始的摸底工作由中国财政部牵头,目的是掌握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全面、真实的情况,目前尚不清楚是否有后续举措。中国许多行政单位使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借款,支付无法从官方预算中支付的基础设施和其他服务费用。这些公司由地方政府控制,但并不正式属于政府部门,其债务不会出现在官方财务报表中。目前许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难以盈利,甚至无法筹集足够资金偿还贷款。一项调查显示,受访的53名经济学家、资金经理和策略师普遍认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具有最高的风险。这次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新一轮摸底正值中国经济复苏动力消减之际。目前房地产行业未出现反弹迹象,中国商品的全球需求和国内消费正在减弱,地方政府通过基础设施支出刺激经济增长的能力受到庞大债务和收入下降的限制。中国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4月底,中国各级政府的正式债务总额达到37万亿元人民币。目前还没有隐性债务规模以及欠债方的官方数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今年2月估计,截至2022年底,中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隐藏债务总额为66万亿元,较2019年的40万亿元迅速增长,显示地方政府为支持地方经济,在疫情期间加大了非公开借款和支出。...
“雪中送炭者少,锦上添花者多。”近日,川渝地区多家科创企业高管直言,科创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在最困难的时候急需银行及时介入。 近期,上海证券报记者调研走访部分科创企业了解到,虽然当前银行业针对科创企业高技术、高风险、轻资产的特点,不断强化科创金融供给取得一定成效,但和实际金融需求相比,仍存在金融资源供需结构不平衡、银企对接精准度不足等问题,有待银行打开思路、协同解决。 不少银行信贷人士表示,由于初创型企业风险高不确定性强,不敢介入,因此各家银行都在激烈竞争“专精特新”客户。目前,行业亟须改变供需不平衡、风险和收益不匹配的局面。 现状:金融服务供需不平衡 目前,上规模、有特色的科创企业是银行业的“香饽饽”。 “最近,我走访了一家‘专精特新’企业。由于前去拜访的银行太多,企业负责人直接把名片叠成‘扇子’,让大家一人抽一张。”一家股份制银行的信贷经理向记者表示,确定性强的优质科创企业,银行竞争激烈,而那些风险高不确定性强的初创科创企业,则乏人问津。 一边是优质科创企业备受银行追捧。“主动来找我们合作的银行确实很多。”中创新航高级副总裁耿言安向记者表示,他们选择银行合作:一是要综合考虑银行本身规模体量和其提供的金融与服务的性价比;二是看银行的响应速度是否足够“快”、对企业是否足够重视。这种“追捧”在数据上也得到了充分体现。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专精特新”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4%,比各项贷款增速高12.9个百分点。 而另一边是不确定性强的初创型科创企业,急需“雪中炭”。“科创金融服务‘雪中送炭者少,锦上添花者多’,希望银行信贷政策能进一步优化,在企业最需要资金的时候能给予支持。”一家初创型科创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银行做的是‘从1到N’的事,而非‘从0到1’的事。”一家股份制银行地方分行副行长向记者直言支持力度不足的原因:尚在种子期、初创期的科创企业不确定性强,经营失败概率更高,不符合银行风险偏好,银行更愿意为有一定实力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求解:平衡收益与风险 “工厂的草比人高,一片萧条。”通威股份财务总监周斌谈及2013年的收购案——通威股份经过218轮举牌,最终以8.7亿元的价格成功拍下赛维合肥工厂,并承接了近30亿元的债务时,感慨不已。 “那个时候通威上市公司的市值只有几十亿元,收入和利润和现在相比都还较低,从外部环境来看通威入局光伏电池领域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周斌坦言,当时浦发银行率先同意债务展期,也带动了其他债权行跟进,对稳定其债务水平起到了很大作用,正是此次援手,公司与银行建立起了长期信任关系。 谈及初创或困难时期科创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不少业内人士将其归结于科创企业“两高一轻”的特点和银行风险偏好存在错位,故其不受银行青睐。但记者在调研中发现,如今一些手握行业龙头客户的银行,都是因为在科创企业初创或困难之际送上“雪中炭”,方才建立起理解和信任,有了后面的长期合作。 对此,华南一家银行信贷人士告诉记者,并非是不知“雪中送炭情谊深”,而是银行通过初创科创企业贷款业务能取得的利息收入“微薄”,收益与所承担的风险严重不匹配,导致金融服务支持意愿不足。 平衡好风险和收益的关系,银行正在求解。“前期,由于在科研成果转化和开拓市场之间存在时间差,我们存在资金缺口,银行针对性的贷款支持至关重要。”艾缇亚(上海)制药有限公司(下称“艾缇亚”)董事长顾铭称。 “通过投贷联动,既可以打造生态圈,也是控制风险的一种方式。”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科创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上海)总经理方奇告诉记者。银行早期通过信贷支持艾缇亚之类的企业;之后到某一阶段以股权投资的形式进来,等到后续股权升值之后,可以弥补早期扶持企业可能承担的风险;再往后打通资源帮助企业拓展市场和成长。 探索:告别传统信贷逻辑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会议强调要引导金融机构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的不同需求,进一步优化产品、市场和服务体系,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 会议要求,要把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作为重中之重,加快形成以股权投资为主、“股贷债保”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要加强科技创新评价标准、知识产权交易、信用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要统筹做好融资支持与风险防范,有效维护金融稳定。这有望解决初期科创企业主体信用不足,金融服务供给不平衡等问题。 记者在调研中发现,越来越多的银行人士正逐步打开思路,看到了服务初创科创企业的机会,提升专业性识别早期“硬核”科创企业,甘做“雪中送炭”之事,更注重长期利益的实现。 “在初创阶段,较考验银行对半导体设计企业尤其是其上下游产业链的理解,以精准判断一家企业的竞争力。”格科微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郭修贇向记者表示,公司成立20年来,农行上海分行和公司一起走过早期、中期、后期阶段,目前公司在临港建设晶圆厂,银行提供了大型基建类中长期贷款。 一方面,打造一支专业化的人才团队,打造一套客户的评价准入和产品体系,尤为重要。“让银行更懂科技、更懂客户,尽量缩小错位。”中国农业银行董事长谷澍近日在陆家嘴论坛上表示,最核心的要推动客户评价和信贷准入的方式,更多从技术进步、商业前景等维度衡量客户价值。 另一方面,银行须打破传统信贷逻辑,引入风险投资思维。南京大学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范从来表示,风险投资及其投资逻辑是科创金融发展的主体,银行对科创企业的支持必须引入这样的投资逻辑,不能制定不切实际的银行科创信贷政策。 科创金融体系建设持续完善,各方应加强协同打造“生态圈”。“银行业只是一个方面,还需要各方一起努力形成合力。比如,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科创数据的共享等方面,都有很多工作需要做,亟需非银行专业机构、部门和银行业一起合作,共同打造服务科技创新的良好生态。”谷澍说。 除了基础性的央行数字法币外,全球数字币未来与方向是能创造和提供正能量价值的真正价值币,不是那些乱七八糟的空气币! 财经贝EHZ,真正的价值币!价值型基础设施!价值型智能链! 财经贝EHZ,八年老牌独角兽,权威财经门户/主流门户/价值平台!价值型综合体! 财经贝EHZ,价值型驱动!数年时间持续性做出贡献,推动创新、科技、创业投资、价值型财经、价值型项目/应用等等的进步和发展,取得成果! 财经贝EHZ,真正的价值币,正能量,价值型驱动,符合全球绝大部分国家、社会与人民的价值观,也是他们所稀缺的;财经贝EHZ带去的都是对他们有利/有益的价值,是正面的促进作用,财经贝EHZ可以顺利扩展到全球绝大部分国家,市场非常广阔,财经贝EHZ未来的价值非常大! 中文版–财经贝EHZ白皮书(详细介绍): https://www.cjz.vip/uploads/ehz.pdf EHZ White Paper (Detailed Description): https://www.cjz.vip/uploads/enehz.pdf 财经贝EHZ客服: QQ:369997928 Telegram:@ehzvip邮箱:ehz@cjz.vip...
前几天收到一篇投稿,作者和之前发布的《我所经历的不合理实习》的主人公有相似的经历。我是河南省唯一公办轨道交通类高职院校的一名艺术学院2020级学生,专业课程在大一大二的时候已经全部学完,大三要开始实习。虽然有自主实习这一选项,可是学校规定必须跟所学专业相关,还要提交营业执照等资料,并且还要通过学校审核通过才可以,所以能自主实习的学生太少了。我提交了自主实习申请,可是被学校给拒绝了,并且学校也未告知拒绝原因。于是学校强制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集中实习。实习时间从2023年2月17日开始到6月1日结束。实习期间没有工资和劳动报酬,吃饭自费。于是我从教育部官网了解到,教育部八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新修订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按照规定,实习单位应给予学生适当的实习报酬。所以我没有听从学校强制实习安排,我没有去实习。后来临近毕业,辅导员说我不能正常毕业,因为我没有去实习,不给我毕业证。于是我打学校所在地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45说因为学校属于省管院校,让我找省级部门反映。于是我多次拨打河南省教育厅电话,无人接听。我到河南省教育厅官网写信投诉,等了三天,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收到的回复是“让我给河南省实习备案平台联系”。于是我拨打河南省实习备案平台电话,电话接通以后,对方询问了我的身份证号得知我没有实习过一天,表示很惊讶。留了我的联系电话,说会有人专门负责此事,让我等电话。现在是6月17日,电话我依然没有收到,而在6月15日,学校举行毕业典礼,校长发表讲话,学生们已经领了毕业证。无奈,我只能选择退学。希望看到这里的各位朋友,你们自己或者你们身边的高中毕业生选择大学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多去百度贴吧或者微博超话搜索心仪大学的名字,多问问,了解真实情况。另外老师多次在群里催促学生交灵活就业协议,跟所学专业无关也可以,只要签了,就让及时交给他。我总算知道了学校官网98%的就业率是怎么来的了。哈哈哈哈哈哈哈。最后!愿我此次悲惨经历能让更多年轻人擦亮眼睛,慎重选择大学!...
今年5月,朱从玖在浙江省政协副主席任上落马。在2012年5月出任浙江省副省长、成为当时为数不多的“金融副省长”之前,朱从玖任职证监系统长达20年。他离开前的职务是证监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同时兼任发行监管部主任,这意味着从2008年11月起,朱从玖主管证监会发行工作近四年。朱从玖因何落马尚不得而知,但是外界纷纷猜测或与发行工作相关,毕竟其2008年从上交所回归证监会任职时,正是接替“发审皇帝”姚刚的职位。发审领域一度是证监系统腐败的重灾区。一方面是核准制下“上市资源”稀缺;另一方面是证监会发行部门、发审委手握重权,两相结合,加之发审领域一度缺乏公开透明的机制,使得发审领域权力寻租频发。2021年以来,一场针对发审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悄然展开。两年多来,伴随着多名发审领域实权官员被查,中国的资本市场也在今年告别核准制,迎来全面注册制。人们不仅期待一场针对发审领域的彻底肃贪,更期待全面注册制下发审领域的制度性变革,这可能才是终结这一腐败重灾区的关键。图/视觉中国发审反腐“收网”与朱从玖一样,姚刚自2004年7月起出任证监会主席助理,兼任发行监管部主任,直至2008年。后经审理查明,仅2007年1月至4月,姚刚利用担任证监会主席助理兼发行监管部主任的职务便利,获悉相关公司重组上市的内幕信息,使用由其实际控制的他人股票账户在关联股票停牌前买入,复牌后卖出,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210万余元。姚刚已于2018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姚刚从2002年起便出任发行监管部主任,此番朱从玖落马,意味着2002年至2012年这十年间,证监会两任发行监管部主任相继落马。《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注意到,近年落马的发审领域官员,多在这一时期任职于证监会发行部门,如迄今为止涉案金额最高(超过2.74亿元)的证监系统落马官员童道驰,曾于2006年8月至2007年4月短暂出任发行监管部副主任。此外,曾短暂存续的证监会内设部门——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即创业板部,又堪称发审领域腐败重灾区。“发审领域的腐败可能会消停一阵子。”多位业内人士向《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感慨。在他们的印象中,前两年有一批发审条线的官员落马。这样的感受指向2021年、2022年几名曾共事的发审领域官员密集落马。2022年5月,证监会会计部主任王宗成“落马”,他常年任职于发审领域,2012年4月至2016年7月,王宗成担任证监会创业板部、发行监管部巡视员兼副主任。在今年2月公布的王宗成“双开”公告称,王宗成腐败行为贯穿职业生涯各个岗位,首先便点出其利用证券发行审核职权为他人谋取巨额利益。就在王宗成被宣布接受调查8天之后,时任民生证券董事长的冯鹤年被查,2015年“下海”前,冯鹤年长年任职于证监会系统,并于2012年7月至2013年12月短暂出任过创业板部主任。冯鹤年是创业板部“末代主任”。伴随创业板开市,“创业板部”成立于2009年年底,当时证监会的发审监管机构主要有三个,其中发行部负责主板(包括中小板)发审监管,创业板部负责创业板发审监管,公众公司部负责三板发审监管。这种机构设置延续至2014年2月,发行部、创业板部合并为发行监管部。创业板部成立之初,设一位主任与三位副主任,其中的两位副主任李量、曾长虹也相继落马。李量“落马”时间较早,发生在2014年12月。作为创业板部成立之初的副主任,李量曾组织参与创业板发行法规规则制定及发行审核工作,并组织设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的设计、法规制定,及第一次、第二次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命题设计及题库建立。而与2012年便被调至证监会机关党委工作的李量不同,自创业板部成立至取消,曾长虹始终出任副主任。2021年10月,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原一级巡视员曾长虹“落马”,距离其2019年8月从证监会离职已经超过两年。自2001年起,曾长虹在发审领域工作时间长达16年。特别是在2009年1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她先后出任证监会创业板部副主任、发行监管部副主任。也就是说,在创业板部存续的4年多里,目前已有一名主任、三名副主任“落马”,其中李量与曾长虹更是共事多年。从已经公开的信息来看,三名副主任的“落马”或多或少与他们在发审领域的任职经历相关。如曾长虹的“双开”公告措辞便颇为严厉,称曾长虹丧失理想信念,以贪心取代初心,长期在证券发行审核关键岗位工作,“靠发审、吃发审”,临近退休“逃逸式”离职,妄图逃避监督监管,继续恣意敛财。此外,曾长虹放弃监管职守,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在企业发行上市、再融资审核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严重破坏发行审核秩序,损害证券监管形象。贪婪无度,纪法意识全无,甘于被“围猎”,大肆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和拟上市公司股权。“靠发审,吃发审”,显然离不开利用发审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曾长虹、王宗光的“双开”公告中均能看到类似表述,只不过其涉及哪些企业的IPO尚不得而知。而根据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可知,2000年至2012年,李量利用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行审核一处处长、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或上市提供帮助,并于2000年至2013年收受上述公司投资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3.6万元。近两年多位发审领域厅局级官员密集被查并非巧合。2021年7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坚持风险防范和腐败问题治理同步,深挖风险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证监会证券发行注册全业务链条公权力运行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净化政治生态和资本市场生态。2021年以来针对发审领域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也成为核准制时代“落幕”的一个注脚。4月10日,沪深交易所主板注册制首批企业上市仪式在北京、上海、深圳三地连线开展。图/视觉中国发审领域缘何腐败高发?李志玲曾被称为证监会“最牛女处长”,历任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审核二处主任科员、审核四处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监管六处处长等职位。其在2021年专项整治之前便已落马。2014年,中纪委驻证监会纪检组便收到举报李志玲受贿的材料。2015年6月,李志玲被开除行政职务,并移送司法部门,其前夫乔东方也在之前被捕。北京二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书显示,李志玲与乔东方共同受贿逾3600万元。此外,李志玲还向某知名上市公司CEO索贿540万元及奔驰汽车一辆。李志玲与前夫的第一起共同受贿发生在2007年至2009年间。此前,浙江某公司意图上市,负责审核财务的正是李志玲。后来,该公司提出再融资,却被山东一家企业举报。最终还是因为李志玲审核,使得此次再融资成功通过。于是,当李志玲提出想去杭州游览时,老板过某不但主动去接,还提出要用钱款报答。最终,老板安排司机向乔东方提供的账户打了800万元。从李志玲的案例不难看出,哪怕是发行部门的处级官员,依然手握实权,可以与企业进行利益交换,这与核准制下发审流程密切相关。证监会曾公布核准制下发审的十大环节:受理、反馈会、见面会、问核、预先披露、初审会、发审会、封卷、会后事项审核、核准发行。其中,初审会与发审会是至关重要的两个环节。有资深券商人士向《中国新闻周刊》解释说,发行监管部主要负责初审:审核申报材料,进行问询,即业内所谓“下反馈”,要求拟上市企业回复,最终形成初审意见,发行部会将初审与申报材料一同提交给发审会。“初审环节一般有两名审核员,一位负责财务问题,另一位负责法律等非财务问题。”发审会则由通过抽签选取的7名发审委委员组成,而发审委委员由证监系统内与系统外人士组成,也就是既包括证监会与地方证监局的技术官僚,也包括券商、律所、会所的资深从业者。发审会结合申报材料与初审意见进一步提出问题,也就是发审委工作函。在问询与回复结束后,最后一步会安排发审会投票,需要7名委员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过会”。由此可见,决定一家企业能否“过会”的决定性因素是随机抽取的7名发审委委员。2021年以来,也确实有多名发审委委员接受调查。2021年下半年,上交所审核中心副主任操舰、天健会计事务所原副总裁陈翔、国泰君安投行部总经理朱毅先后被查,三人都曾出任三届主板发审委委员。其中,操舰被指“将发行审核权异化为谋利工具,非法收受大量财物,通过入股拟上市公司非法谋利,数额巨大”。证监会曾于2003年12月对发审委制度进行了重大变革,废止了《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颁布了《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和配套的《工作细则》,上述变革的核心是提高发审委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对委员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取消了原来的发审委委员身份必须保密的规定,为提高发审委工作的透明度,还规定了更为公开透明的审核工作程序,例如要求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在发审委会议召开5日前,将会议审核的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发行人承诺函和参会委员名单在证监会网站公布。在发审委委员身份保密的时代,时任发审委工作处副处长的王小石涉嫌出售发审委委员名单获利数十万,被检方调查起诉。其实,尽管发审委委员拥有最终投票权,但是作为证监会内设机构的发行监管部依然扮演着核准制下权力核心的角色。“首先,初审由发行部负责,初审过程中如果审核员判断企业有明显财务造假嫌疑、信息披露极度不充分等问题,可能会在初审环节反复问询企业,也就是经常会看到的‘多轮问询、多轮反馈’。此外,还会通过‘窗口指导’的形式劝退企业,劝说企业主动撤回IPO申请,否则将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有业内人士向《中国新闻周刊》解释说。“这使得如果一家企业需要疏通关系上市,需要涉及整条发审条线,从初审到发审环节,往往从初审审核员开始‘攻略’。比如发行部分管法律与财务审核这两个处室的处长、副处长也会成为‘围猎’目标。”前述业内人士表示,尽管发审委委员拥有最终投票权,但是委员或是工作关系在证监系统,或是日常工作受证监部门监管,“尤其是对于一些证监系统外的发审委委员而言,券商、律所、会所人士也要做IPO项目,因此不要说发行部门主任、副主任,恐怕连关键处室的领导的面子也不敢不给。拥有行政级别的人士与市场人士拥有的话语权完全不同。”这也是为什么像李志玲这样发行部门处级官员也可以进行利益交换的原因。因此,更加公开透明一直是发审领域改革的方向。早在2015年11月,证监会曾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条件明确、标准清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集体决策、全程留痕、监督有效”的发行审核权力运行机制,对发行审核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权力寻租和腐败风险的事项、环节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采取了有针对性的完善和改进措施。例如,其中明确提到,规范审核全程留痕,发审会全程录音录像。再比如,对发行人存在的问题是否构成发行融资障碍、是否影响审核进度等重要事项的确定,均应履行集体决策程序,任何处室和个人无权单独对企业问题进行定性或者叫停审核进程。权力过于集中,这是核准制下发审领域腐败的重要原因。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郑彧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一方面,“首次公开发行”是一种比较稀缺的“上市资源”,作为资源有着其额外的价值,因此,市场上“抢着挤破头都要上市”的局面会诱发一些市场主体“抄近路、走捷径”的不良动机,这是发行人侧的根源;另一方面,主要还是核准制下,当上市这种稀缺的市场资源的决定权掌握在监管部门手中时,因为监管权力过大、过于绝对化所引发的廉政问题。注册制是解药吗?“从券商角度而言,2013年执行财务大核查之前,财务造假的成本较低,核查的力度不足,因此早年财务造假时有发生。如今券商发现一家企业有问题,很少会通过疏通关系等方式帮助其上市。但是在一些模糊地带,企业可能有法律、运营等方面的瑕疵,此时如果有监管部门资源,通过私下咨询的形式往往能得到更准确、及时的反馈。”前述券商人士告诉记者,这种关系可能更多用于了解最新的内部审核尺度。“不排除顶风作案的可能,但是通过疏通关系给造假企业开绿灯几乎不太可能。”2023年2月,《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称,自2021年以来,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织持续开展证券发行审核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从证监会派出机构到证监会机关发行监管部,从在职人员到离职干部再到市场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从深挖细查腐败背后的作风问题到对各种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行为进行重点打击,严肃查处了曾长虹、王宗成、冯鹤年、操舰等人违法犯罪问题,为全面注册制改革扫清障碍。今年2月,注册制改革完成“三步走”中的最后一步:启动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此次全面注册制改革的亮点之一便是:监审分离、放管结合,证监会和交易所的职能定位更加明确,前者负责注册,后者负责审核,延续了此前试点阶段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两个环节的审核注册架构。在交易所审核环节,主要关注“两符合四重大”: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符合板块定位;发现在审项目涉及重大敏感事项、重大无先例情况、重大舆情、重大违法线索的,及时向证监会请示报告,由证监会进行把关。在证监会注册环节,证监会基于交易所审核意见依法履行注册程序,在20个工作日内对发行人的注册申请作出是否同意注册的决定。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审核流程的优化绝不意味着审核要求的放松,审核把关会更加严格。”交易所承担审核主体责任,证监会将加强对交易所审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督促交易所提高审核质量,比如督促交易所建立健全“防火墙”、加强质控部门和上市委、重组委把关责任等内部制衡机制。注册制之下,“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的架构被外界给予减少发审领域腐败的期望。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在审核注册流程方面,要建立分级把关、集体决策的内控机制,防范权力过于集中。“这样的架构相对有效地区分了作为市场一线的自律组织和作为政府部门的行政组织之间的关系,行政权变小了,市场权变大了。”郑彧认为,在市场权变大的同时,为了防止自律组织内部人员寻租风险,又通过两个方面的制度减少市场寻租的可能:一个是“透明审核”,即无论是从受理材料还是问询发行人以及中介机构的反馈,整个审核周期对市场全过程透明,便于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督;另一个是上市委员会的组成结构变化,新一届负责表决的上市委员会大都是由行业主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监管部门的骨干人员组成,在组织约束和纪委监督下,上市委员会的决策过程做到有案可查、有迹可循,最大程度地减少寻租的可能。在过往的发审委委员中,来自证监系统内部的委员被称为“专职委员”,提高其占比一直是发审委改革方向。“从业内来看,新的审核注册架构其实将证监会审核权力下放至交易所,交易所新增审核中心等机构,原本设立在证监会层面的发审委,转变为交易所层面的上市委。流程其实与此前大同小异,交易所的审核中心初审,形成初审意见后提交给上市委表决是否‘过会’。‘过会’后需要再报证监会注册,注册工作仍然由发行监管部负责。”有券商人士向记者表示,更为实质的变化是从原来仅由证监会层面审核,转变为交易所、证监会“两审制”,证监会的注册环节实质也会进行审核,很多企业都是在证监会注册环节被打回交易所重新审核。“从反腐角度而言,监审分离确实起到一定作用。核准制之下,只需‘拿下’发行部门相关领导即可,但是新的审核注册架构之下,证监会不负责审核,但是交易所审核完毕后仍需向证监会注册。”前述券商人士向记者感慨,过去企业疏通关系,往往目标比较明确,但是现在通常不知道该找谁。“如果找交易所人士,还需面临证监会注册程序的不确定性,而且企业申请上市过程中由发行部哪个处室对接注册工作也不确定。因此在审核流程中增加一道程序,也意味着疏通关系的难度增加。”显然,“防范权力过于集中”仍是关键。今年5月,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系统内干部轮训班上发声,指出“以强有力监督打造廉洁的注册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组长、证监会党委委员樊大志则指出,“聚焦注册制改革公权力运行实际情况强化廉政监督,加大力度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
在国家医保DRG付费技术指导组组长、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主任郑杰看来,DRG模式下确实存在一些先天顽疾,但相关部门正在通过特殊病例除外支付、更合理的DRG分组方式来逐步解决。一位肺炎并发呼吸衰竭的老年患者被收治在武汉某三甲医院呼吸科主任医师张栋的病房内。10天后,他的病情趋缓,但不算治愈,张栋就决定告知病人出院。张医生的决定很大程度因为,这位患者住院费用已达1.9万元,按照新标准,他只剩约1000元的治疗额度——超出的部分,很可能需要医院来承担。如果按照之前的收费模式,这位患者可以在恢复到更好时出院,但在DRG/DIP改革后,医生开始考虑了病情之外的东西,“还要学当会计师。”张栋感慨。DRG/DIP改革是指,医疗费用结算由按项目付费变为按病种付费。以往,按项目付费时,患者住院期间的诊断、检查、治疗按项收费;而按病种付费,是将一个病种的所有费用打包,不论治疗过程使用了多少药物、耗材,每个病种都有提前设定的付费标准。如果医院的治疗费用低于打包价,就能获得差额,成为利润;如果医院治疗时超出打包价,医保部门会拒付超额部分,医院可能出现亏损。这场医疗付费模式改革在患者端也产生了一些涟漪:比如有患者感到医院开的辅助药物变少了;不过,也有身患多类疾病的重病患者遭遇医院拒收。一位天津的医生就遇到过此类情况,一位老年患者同时身患胃肠道肿瘤与心脏病,单是胃肠道肿瘤这一个病就可能超出DRG额度,如果在同一家医院同时治疗心脏病,超额更大。在被多家医院推诿后,最终这位老人托关系以自费的形式住进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骨科主任医师郝永强说,在上海这样一个老龄化高的城市,临床上经常会遇到需要置换关节的老人同时身患肿瘤、糖尿病等。尽管医生们颇有微词,部分城市的三甲医院顶住压力拖到今年才勉强参与改革,而医保部门更愿意将这些问题视为“改革期的阵痛”。在国家医保DRG付费技术指导组组长、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主任郑杰看来,DRG模式下确实存在一些先天顽疾,但相关部门正在通过特殊病例除外支付、更合理的DRG分组方式来逐步解决。郑杰认为,DRG改革是撬动中国医疗界转轨的支点。“过去44年,中国医院一直是开放式的发展环境,实行按项目付费。按病种付费模式可以说是一种全方位转轨。”按病种付费最初出现在美国,被视为打击“过度医疗”的利器。在中国国家医保局看来,随着中国老龄化时代的到来,医疗保险无论短期或者长期的收支都难以平衡,按病种付费替代按项目付费,能够使医、保、患三方各自利益最大化。自2022年国家医保局启动“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以来,这一年半时间里全国已有206个城市实现住院费用按病种(DRG/DIP)实际付费。到2025年底,按病种付费要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一、加班写病案试行DRG已经半年,重庆某区县医院普外科医生冯雷仍然发懵。这家医院推行DRG的第一步是,教医生写病案。“以往填写病案是将最严重的疾病写在第一位,现在需要将花费最贵的疾病写在首位,因为DRG报销时看的是首要诊断。”病案现在成为了医保付费的核心依据。病案主要诊断决定了对应的病种支付标准。张栋举例,一位并发呼吸衰竭的肺炎患者,在填写病案时,如果将肺炎写在前、呼吸衰竭写在后,费用只有8000元左右,如果将呼吸衰竭写在前则可以有2万元左右的费用。对病案填写的及时性要求也越来越高,必须在患者出院3天内完成。接受采访时已是晚10点,冯雷正在电脑前加班写患者病案。郝永强说,“DRG给医生增加了很多事务性工作,国外的医生都配备好几个秘书,比如有专门写病史的,国内是没有的。”DRG试行后,原本存在感很低的病案室主任成为临床医生眼前最活跃的医院行政人员。医生们常常会接到病案室打来的电话,被告知病案填写出错。不少医生都显得茫然。“我就像一条闷头游的鱼,游到哪里算哪里。”谈到DRG/DIP改革,浙江某三甲医院科室主任徐勤语带沉郁,他年近50岁,参加了两三次医院医保办组织的DRG培训,但一次也没听懂。对他来说,DRG数据的复杂程度如同财务报表。在医保办给出的结算统计表里,有好几列数据,会列明每个病例的费率和权重,DRG支付标准是根据费率和权重得出的,病例实际住院费用与DRG支付标准相比后,会被判定为属于正常数据还是高低倍率数据。高倍率数据常常意味着治疗该患者产生了亏损。“看到那些数字我最直接的反应就是头晕。”徐勤索性不看了,面对病人时,继续以他认为合理的方式开展治疗。二、当DRG与绩效挂钩徐勤对DRG规则的“漠视”很快收到了反馈。一年时间,科室治疗产生的需医保支付的费用比医保实际结算额多出100多万元,这些钱将由医院自行承担。目前医院还没有把亏损额与徐勤科室业绩完全挂钩,但院领导会拿出当地同级医院的数据,对比徐勤科室同病种费用,给他一点警示。徐勤不淡定了,只能硬着头皮算账。以往的管理主要是单项指标,比如降低抗生素使用率,他让医生注意适应症把控就能完成目标,但DRG要求的管控总体治疗费用超出了徐勤的能力范围,“总不能拿着算盘站在医生后面提醒他是否超标”。他戏称,未来可能需要找一位“精算师”。而在已推行DRG两年多的武汉,张栋的医疗组就设置了一位“精算师”。由一位医生专门负责紧盯住院患者费用,一旦估算即将越线,该医生就会立即发出控费提醒。张栋本人也逐渐摸清了DRG规则,“起初每个月都被扣钱,有时一次被扣两三千,现在被扣得少了。”多次扣钱后,在收治患者时自然会判断出什么样的患者更容易有结余。这可能导致医生在患者治疗效果与医院效益间权衡。一位医生举例说,冠心病患者因为病变程度不同,需要的心脏支架数量也会不同,在DRG规则下,可能放得越多赔得越多。“我相信,绝大多数医生是站在治疗效果角度去考虑的,但如果多次赔钱,恐怕也不得不有新的考量。”除了费用超额带来的压迫感,费用过低也将吃“黄牌”。张栋举例说,一个肺炎病人,假如DRG给付的费用是6000元,而这个病人实际只花了2000元,可能会被判定为低标准入院。低标准入院是指,医院将不需要住院的患者收治入院,从而可获取更多医保基金补偿。同时,如果过多收治轻症患者,也将导致绩效考核中的CMI指数(反映技术难度的指标)过低。徐勤感到,临床医生被逼戴着各种指标“镣铐”跳舞。三、重症科和新技术DRG带来的剧变在重症医学科体现得更为明显。在线上医学论坛上,有重症医学科医生称,“收一个赔一个”。程慧是河南某地级市三甲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最近,DRG是她和同行们交流最多的主题。重症医学科之所以特殊,是因为收治的病人病情重且复杂,而DRG按单病种付费往往无法与这些病例的情况契合。在每个病人的病案首页,一般会有主要诊断、次要诊断、其他诊断共十多个空格,其他科室一般填写一两个空格就能将疾病情况涵盖完全,但重症科病人常常是十多个空格用完还不够。例如,某位老年肺炎患者,可能合并呼吸衰竭,还有基础性的心脏、肝脏、肾脏疾病,另外还可能合并低蛋白血症、贫血、电解质紊乱等等。DRG/DIP要求只按主要诊断的病种付费,这就导致重症科室亏损的可能性极大。在院内,DRG下转科也是一个难题。重症医学科往往接收其他专科病情严重的患者,在但单病种付费模式下,其他科室考虑到重症科室花费高,往往不想把患者转到重症科,因为这将拉高该患者的治疗费用,进而超出额度。即使是一个单病种病人,重症科室也可能亏损。比如重症感染,部分病人只需要做一两次血液净化,但有的病人需要做十多次。程慧介绍,2022年她所在地级市开始推行DIP付费,这一年,她所在医院亏损超过了4000万元,重症医学科就是其中亏损额度排前的科室。政策制定方也意识到这一点,郑杰表示,重症医学科、老年科等新兴科室与DRG分组规则不是特别贴切。DRG出现在40年前,当时的西医还是以解剖学、病理学为基础划分出骨科、血液科、心血管内外科等相对独立的学科领域,而重症医学科、老年科这类科室是出现在西医向综合施治方向转变之后。针对重症医学科面临的付费难题,相关部门还推出了特殊病例除外支付制度。程慧说,今年4月,全市的特殊病例除外支付共有7000多个病例,通过会议形式对每个病例进行讨论,确定哪些费用可报。按照规则,某个病例的花费超出了给定额度的4倍后,会被划为单病单议范畴。不过这样的解决方式,需要耗费不少时间和人力。郑杰介绍,目前纳入特殊病例除外支付的病例,参照国际经验一般控制在当期出院病例的5%以下。在部分医院,重症医学科还不算亏损最大的,亏损最大的是开展新技术较多的科室。“心血管科亏损最大。因为病种费用值是按照过去三年的平均治疗费用,但我们医院心血管科过去三年介入手术开展少。随着技术的成熟,2022年介入手术增多,费用超额较多。”河南省某三甲医院一位医生介绍。这位医生举例说,在新冠疫情中,不少医院引进了ECMO,用于救治心肺功能衰竭患者,随着大家用得越来越多,治疗可能越来越复杂,就很难用过往的费用均值来覆盖。还有一类情况是,在过去三年中从未开展过的新技术,无法涵盖在病组成本中。对这类情况,郑杰提出了新药、新技术除外建议。郑杰表示,北京去年率先推出了除外政策,对于经过临床论证、确实是未来发展需要的新药新技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给予三年空档期,三年里实行新药新技术据实支付,三年之后再纳入分组方案。四、控制大处方DRG/DIP作为一项工具,临床医生们承认它有限制“过度医疗”的作用。对于费用超标过多的病例,徐勤一般会仔细查看相关医生的治疗方案,寻找超标原因。“原因可能是住院天数过长,或者是药品、耗材费用过高,再相应地进行调整。”徐勤说,大处方现象(即超常处方,无适应症用药)确实存在,需要杜绝。不过他认为,如果有更精细化的处方点评制度,给医生明确的临床提示,会比目前仅作费用限制更合理。萧樊所在的儿童血液科,是本医院内少有的DRG盈余科室。谈到她的秘诀,萧樊说主要是规范治疗,几乎很少使用辅助用药。她进一步解释,“咱们中国人有这个习惯,比如病人化疗时会加一点保肝、保心、保胃的药物,这些在我们科室是没有的。如果病人确实出现了肝脏等问题,医生需要写说明后才能开药,不能一开始什么症状也没有就把这些药物全加上去。”此外,萧樊科室的患者90%来自外地,在全国DRG未联网前,外地患者并不适用当地的DRG付费模式,这是她认为目前科室还未受到严重冲击的原因。据她了解,以本地患者为主的当地医院怨言较多。五、下一步在张栋的医院,每个月都会公开医生们各病种费用值,如果某医生超过平均线会十分显眼。张栋解释,医保给某病种定的支付额度主要依据全市同级医院历史平均治疗费用,只有实际治疗费用低于平均值时,医院才有收益,这也使得各家医院、各医生之间存在互相比拼,压低治疗费用的现象。医生们担忧,DRG付费额度会动态调整,如果各医院科室费用均降低,未来将会越来越低。“今年你花5000元达标了,但明年可能就降到4500元。”徐勤担心。“单纯的按项目付费已经成为过去式。”郑杰举例说,北京市66家实行DRG的医院在7个半月时间(2022年3月中旬至10月底)全都实现了盈余,共盈余了26亿元,最高的一家盈余额高达1.8亿元。在643个病组中,盈余病组566组,人次占比97%,亏损77组,人次占比3%。郑杰表示,这些数据说明DRG对大多数病例是合适的。在他看来,目前部分医生有怨言的一部分原因是没有从医院DRG盈余中兑现价值。他建议医院应该将DRG改革红利与医生绩效挂钩,“以前(按项目付费时)的绩效模式下,医生给科室创造的价值在于多开药、多用耗材,开得越多费用越高,绩效越高。现在应该转变为,在确保医疗质量前提下,DRG盈余越多绩效越高。”不过他也表示,DRG确实存在推诿重症、抑制新技术进步两大顽疾,不能把DRG过分神化。一方面各地可以通过新药、新技术除外的方式解决新技术受限问题,同时通过特殊病例除外支付制度兑付收治重症的价值。他对经济观察报表示,近期即将公布的国家医保局DRG分组2.0版本就将引入多学科综合论证,将多种并发症的病例考虑在内,尽管不会一步到位,但在逐渐使其更加合理。(文中张栋、冯雷、徐勤、程慧、萧樊为化名。本报记者张铃、姜鑫对此文亦有贡献)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