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布斯网站消息,一机构发布研究报告称,绝大多数的比特币交易量可能都是假的。上述报告指出,这一虚假比例可以达到95%。 近日,比特币资产管理公司Bitwise Asset Management(下称“Bitwise”)发布一份研究报告,该报告基于81个交易所的数据进行分析,并把日均交易量低于100万美元的交易所排除在外。 报告指出,虽然许多人把加密数据网站CoinMarketCap网站作为加密货币市场数据的首选资源,但该网站报告的大约95%的比特币交易量是假的。报告显示,CoinMarketCap每天报告的比特币交易量约为60亿美元,但实际数字为2.73亿美元,约占报告金额的4.5%。 报道称,交易所之所以需要人为操纵比特币交易量,背后必然有利益的推动。Bitwise分析称,交易所为了能够提升其在CoinMarketCap等资讯网站上的排名,从而吸引到更多的客户,人为营造了市场繁荣的假象,使客户误以为比特币市场的深度大、流动性强。 对于这一结果,数字资本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Tim Enneking接受福布斯采访指出,如果这是真的,那对行业来说显然不是一个好消息。Enneking表示,大多数大型交易所似乎都有一点“假”交易量,因此95%的交易数量几乎不均匀地分布在交易所内。 Enneking称,除了想要使交易量看起来比商业因素带来的交易量大(交易量越大,越容易吸引更多交易者),其他三个因素可能也是夸大交易量背后的动机:(1)过去近一年来比特币整体交易量的下跌,使得扩大交易规模更为重要——同时也更困难;(2)场外交易平台(OTC)数量的增长,也加重了第一个问题;(3)新交易所似乎永不停止的分流,意味着更多的参与者在争抢一块分成更多份的萎缩蛋糕。 Bitwise的报告提到,在被分析的81个交易所中,只有10个提供了真实的数据,其中多数为受到监管的交易所,而其余的交易所数据或多或少掺有水分。 福布斯报道称,Bitwise已将上述报告提交至美国证监会,同时也将上述报告作为其准备推出的一款比特币ETF的申请流程一部分。 Bitwise希望通过上述研究报告说明比特币的实际市场规模远小于SEC的预期,也即SEC所担忧的比特币市场乱象并没有那么严重,相反的是,受到监管的交易所可以帮助建立更加有序、透明的市场。 备注:更有业内人士指出,虚拟货币市场,99%以上交易量是虚假、刷的。...
导读“净值标即平台投资者用平台债权抵押,在该平台上发标,且一般不披露底层资产情况,存在风险,早已不符合监管要求。”草莽出身的P2P平台红岭创投,即将结束近十年的“野蛮生长”,亦是P2P行业的缩影。3月23日,红岭控股董事长周世平发文《虽然是清盘,但不是说再见!》,再次挑动业内敏感的神经。“标志着草根P2P时代的结束。”上海一家P2P高管赵义(化名)感慨。不可否认的是,“175号文”的影响开始显现,且蔓延至头部P2P平台。红岭创投以“大标模式”著称,面对几十亿不良,而且两度宣布清盘,能否顺利落地,未来如何转型,颇值推敲。又一次清盘:另一平台争取备案不同于线下平实朴素的形象,线上的周世平十分活跃,常在红岭社区发帖,也常在群里互动。早在2017年7月,周世平曾高调宣布,红岭创投2020年底前退出网贷市场,退出后将转型“产业金融、创新投行、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四大业务,将互金平台“红岭创投”转型升级并打造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红岭控股”。但是,三个月后,在南通红岭控股总部,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周世平却突然改口了,表示“仍然要做合规网贷业务,决定清盘大标不合规网贷业务”。真真假假,分辨不清。在《虽然是清盘,但不是说再见!》一文中,周世平如此解释当时的情况:“监管部门领导考虑到行业稳定的原因,电话提醒老周改为合规备案,近两年随着行业形势的变化,并且征求监管层意见,近期红岭创投正式提出清盘时间表及初步方案。”至于具体清盘方案,周世平称,红岭创投2021年12月底清盘平台线上债权资产,未到期部分债权由红岭控股全额收购;投资宝平台全面转型线下私募,原有线上标的分批置换并对应优质资产,线上平台2021年12月底之前清理完毕;亿钱贷平台资产合规并已银行存管,继续保留并争取备案。周世平还称,红岭创投原大单资产属于不合规资产,通过拍卖并购重组等手段进行变现,目前处置时机已经成熟,预计3年内可以分批收回。2019年平台线上存量规模降低50亿元,2020年平台线上存量规模降低80亿元,2021年12月底平台线上存量规模清理完毕。“红岭控股及老周本人将以所有可变现资产为以上清盘方案提供担保,保障投资者安全上岸。”周世平承诺。红岭创投官网显示,平台运营近10年,累计成功出借4520亿元,待偿金额184亿元(不含净值);投资宝平台运营近6年;亿钱贷成立于2014年,2018年4月,亿钱贷引入新股东——深南股份(股票代码:002417)和红岭创投,实际控制人为周世平,借贷余额近6亿元。一位不愿具名的金融律师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红岭创投清盘,业内根本不会觉得惊讶,只是时间问题。发展至今,自保、大额标、净值标等合规红线问题,红岭创投一个都没落下,特别典型。在很大程度上,红岭创投的实控人可能只是在非网贷业务方面(比如资本运作等)获得了盈利,有了兜底的底气。”上述律师认为,红岭创投应该评估测算过财务指标和后续兑付可能性,资金缺口很明显情况下仍公告清盘的概率较小。如果清盘成功,想必监管也是松了一大口气。隐忧:流动性、几十亿不良今年1月,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再次来到南通红岭控股总部,周世平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正逐渐退出P2P业务,重心转向财富管理、投资并购、电子商务,以自有上市公司深南股份为核心,开展投资并购业务。当时,周世平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强调,低调平稳退出,不引起投资者恐慌。如今,高调宣布清盘,如同上次清盘一样,真假难辨。在高调宣布清盘前,3月21日,红岭创投官网发布公告称,自2019年4月1日起,全面停发净值标;取消“高净值乘数转让专区”,即用户收购债权转让产品平台不再进行补贴;调整债权转让费用如下:(1)债权持有30天(含)以内,转让服务费率为转让本金的2%;(2)债权持有超过30天,转让服务费率为转让本金的0.5%。“净值标即平台投资者用平台债权抵押,在该平台上发标,且一般不披露底层资产情况,存在风险,早已不符合监管要求;如今变成债权转让,必须披露底层资产,且债权转让需要收费。如此一来,流动性存在隐忧。”一家P2P平台产品总监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而红岭控股最大的隐忧还在于早年累积的几十亿不良,具体不良规模无从得知;且未来业务以投资并购为主,盈利可持续性未知。早在2017年11月,周世平曾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记者坦言,红岭最大的问题是原来形成的一大批不良资产,几十亿规模,需要花三年时间才能处置完成。至于具体的不良资产金额,红岭控股方面并未透露。当时,周世平表示,“不良资产处置是很复杂的”,贷款投向土地开发和建设工程,所以有待建工程。周世平模糊提到,签了好几家战略合作机构,他们再投入一部分资金,恢复工程建设和销售,进而处置不良资产,所以最主要是需要时间。周世平最新表示:“资产清收是保障平台平稳运行的关键,3月底将成立由资产处置专家顾问、专业合作机构、监管代表、投资者代表、股东代表、董监高代表等组成的资产清收委员会,为平台资产清收提供保障。”...
那些包装靓丽的理财产品背后,也许躲着一个可怕的对手方?躲过股市的调整,却没躲过理财产品的“坑”;这是当下某类投资者的真实写照。 3年前,第三方财富管理平台钜派投资集团(下称“钜派投资”)登陆纽交所,其迎来了发展中的“高光时刻”:业绩与用户均在此后的一段时间大幅增长,钜派投资更是跻身成为第三方财富管理行业的龙头之一。 而近期,钜派投资再次成为焦点,却不是因为业绩“更上一层楼”,而是多款产品“踩雷”。多位投资者向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其购买的钜派投资代销或发行的产品遭遇兑付问题。一些投资人甚至质疑钜派投资:盲目追求速度和规模的过程中,风险早已积聚。 钜派投资曾经的“光环”逐渐褪去,它的遭遇和问题,也折射出第三方财富管理行业当下发展的困境。 “翻船” 有着十余年理财产品投资经验的张林没有想到,在股市震荡中都没有受到伤害的自己,却在第三方财富管理平台上踩了“坑”。2017年,他在钜派投资平台上购买了一款名为“伸栢资产基金”的产品。 根据张林提供的“伸栢/柏资产基金”介绍及产品协议(注:产品介绍中出现栢/佰,经投资人确认,系同一款产品),该基金募集规模为4500万美元,认购起点10万美元,锁定期24个月,预期年化收益为5%。钜派投资负责募集的资金为优先级资金,优先劣后比为1:1,基金回撤15%为预警线,回撤30%为平仓线。投资标的为香港股票和债券,同时也留存了一定比例的现金。 张林最初是有疑虑的,但最终被理财经理的说辞打消。张林称:“理财经理当时说股票是以选择香港市场流动性好的大盘蓝筹股为主,债券则主要投评级在BB级以上的品类。而且1:1优先劣后的产品设计,优先级的用户利益能得到有效保证,不管任何极端情况都不会影响本金和收益。”理财经理反复强调产品安全,张林最终购买了25万美元的该产品。 产品资料显示,该基金投资经理为“伸栢资产管理”(英文名iReachCap-italManagement),投资顾问为“纵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纵横资产”);基金经理为余刚,其同时是纵横资产的董事和负责人员。除了知晓上述企业注册地在香港,记者并未在启信宝等平台上找到更多企业的相关信息。 2017年2月,“伸栢资产基金”正式成立,此后净值表现正常。直到2019年1月30日,张林突然收到两则公告,其中一则是关于优先级基金的月度报告,显示基金的净值为1.0458;另一则则是基金清盘说明函,函件落款为“弘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弘盛集团”),后者称收到伸栢资产管理通知,由于董事离任,伸栢资产决定对该基金进行清算退出。自1月8日起,暂停该基金正在进行的认购、赎回、股份转让等。 本应于2月1日完成第一批兑付,但张林等人并未如期拿到本金和收益。紧接着的2月23日,张林收到伸栢资产管理发布的一则亏损公告,显示优先级客户未赎回金额约为4596万美元,而当前现金及股票资产约为4026万美元。也就是说,当前该基金已出现了近12%的账面亏损。与此同时,理财经理告诉张林,劣后资金其实一直都没有到位。 1月30日告知基金正常,2月23日告知基金亏损,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为何会有如此剧变?此前未露“身影”的弘盛集团为何会发布基金清盘说明函?劣后资金没有到位,优先级资金为何就已使用?该基金的实际投向究竟是?钜派投资未给出明确答复,仅表示自己是代销方,也是受害者,会陆续处理部分资产进行兑付。 张林称,一位接近投资管理方的内部人员告诉他,实际调研中发现,该基金投资的股票中有30%是流动性极差的小盘股,这些小盘股很难变现,一旦变现将面临股价80%以上跌幅的“雪崩”;与此同时,该基金所投债券的实际评级也低于BB级。而钜派投资之所以会选择代销这款产品,主要是为了冲业绩规模,因此风控审核上会出现相应问题。另据其他投资人称,弘盛集团的角色应该是伸栢资产基金的一级代理,钜派投资属于二级分销商。启信宝显示,弘盛集团注册地在香港。“需要注意的是,香港的证券投资咨询牌照并不在内地通用。专业的投资咨询机构应该向客户推荐符合两地监管政策的理财产品,如果存在违规操作,并不会因为免责条款的存在而不用承担责任。”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告诉记者,现在有很多人打着香港公司的牌照在内地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这应引起主管部门重视。建议投资者谨慎投资这类产品,因为如果出现纠纷,将会遇到法律上、经济上的诸多麻烦。 记者注意到,钜派投资在最新的通知中表示,自3月15日起将账面现金资产平均分配给每一位优先级投资者,分配资金占优先级客户未赎回金额的比例为11.21%。此外,股票类资产正在逐步抛售中,完成部分将会在次月一并分配给每一位优先级投资者。 张林承认确已收到部分资金,“但显然将面临不小的投资损失,而且平台上曝出问题的产品越来越多,后续兑付堪忧。没想到自己一个专业投资者,竟然会‘翻船’”。 “连环雷” 眼下,钜派投资需要应对的问题并不仅仅只是上述“伸栢资产基金”这一款产品。 公开资料显示,钜派投资成立于2010年3月,总部位于上海,下设财富管理、资产管理两大版块;其中,财富管理板块下主要有钜派财富,资产管理板块则包括私募股权基金易居资本、钜洲资产以及上海钜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钜澎资产”)。钜派投资平台产品主要分为代销和自行发售。 一名上海地区的钜派投资用户告诉经济观察报,其从钜派投资购买了5款产品,分别是信文天业契约型私募基金、赢翰资产上海南翔虹湖天地项目私募基金(下称“上海南翔”)、钜澎和光稳赢优先私募投资基金(下称“和光稳赢”)、钜安长江上海核心商业专项私募基金(下称“钜安长江”)、钜澎大观稳盈优先私募基金(下称“大观稳盈”),涉及投资金额达到200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前三只基金为钜派投资代销,后两者为钜澎资产募集、管理的基金。目前,除了和光稳赢,其他均已发布延期付息或逾期公告。上述用户透露,钜派投资已口头告知和光稳赢投资者后续兑付恐难如期完成。 与此同时,钜安盛运私募债、钜澎定增投资基金等钜派自行发售产品也被曝出兑付延迟;钜澎臻界供销大集(3.79 -1.30%,诊股)并购重组2号基金、北京联创新三板一号基金等代销产品也出现兑付问题。此外,“钜增宝璀璨稳盈1号”私募投资基金,影视类基金“中恒合A的演唱会基金”和“麒麟影视基金”,也于去年先后被曝出兑付问题。 钜派投资平台上还有多少项目无法有效兑付?涉及多少金额?投资人资金流向了何处?最新进展如何?记者就此多次联系钜派投资,但截至发稿前,尚未收到回复。 而据上述投资人提供给记者的资金募集书,上海南翔、钜安长江等5款产品,累计募集金额已超过30亿元,其中,和光稳赢项目(1-4号基金)共涉及546名投资人,大观稳盈项目(1-2号基金)共涉及364名投资人。 在旗下产品大量“爆雷”的情况下,钜派投资的股价自2018年下半年起就一直下跌。截止到美东时间3月21日,钜派投资股价跌至3.95美元,而其一年前此时的股价还约为18美元,股价已经跌去78%。 缩影 在多名第三方财富管理行业人士看来,钜派投资之所以陷入当下的困局,或与前期激进扩张、风控缺失等问题不无关系,但也与去年以来急转直下的市场环境有关。而钜派投资眼下面临的危机也并非第三方财富管理行业的一个孤例。 一位资产管理行业的人士称,从海外成熟市场的情况来看,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比较理想且成熟的收费模式是按照公司管理的资产总额向客户收取资产管理费。但目前国内的三方财富管理公司,主要还是以销售各类理财产品以及向卖方收取产品分销渠道佣金为主。 在佣金导向的模式下,部分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为了冲规模,获取更高的收入,逐步牺牲风控和用户体验。哪家产品返佣高,就主推哪家产品的情况更是屡见不鲜,整个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在野蛮生长中赚得“盆满钵满”。 但随着2018年4月资管新规正式落地,在要求消除监管套利、打破刚兑、打击产品多层嵌套的压力下,不少信托公司与基金子公司开始压缩通道+资金池、非标债权类产品规模,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代销规模随之缩水。“去年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再加上年中P2P爆雷潮,私募违约频发等等,市场恐慌情绪蔓延,传导至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再加上部分项目风险逐渐暴露,这些机构开始进入‘寒冬期’。”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陈嘉宁告诉记者,钜派投资平台上的项目兑付出现问题,并非孤例,是行业普遍现象,只是一些机构在出现兑付问题后,用自己的钱填上了“窟窿”。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包括恒天财富、汉富控股等第三方财富管理平台均在不同程度上遭遇产品“爆雷”的风波,有的至今尚未走出困境。张林也坦承,他买的其他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的产品,也在去年出现了兑付问题,“只不过在钜派投资平台上项目‘爆雷’的频率更加频繁和集中”。 “我自认为是一个很谨慎的投资者,但‘爆雷’率几乎100%,这除了我自己的原因,市场野蛮发展、销售导向带来的管理跟不上是主因。绝大多数机构根本不具备资产管理的能力,毫无风控可言。”张林告诉记者,很多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事前用漂亮的PPT和尽调报告欺骗投资者,收完管理费后走人,留给投资者“一地鸡毛”,这是中国第三方财富管理市场最真实的写照。 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部分第三方财富管理平台上销售的产品,都属于相对次级的资产。“好资产都在银行、券商等机构手中,基本是不太好卖的资产才会给到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华北地区某私募基金管理人毕研广告诉记者,尤其是私募基金又属于“去刚兑”、高风险产品,多数时候投资者出现投资损失,只能够自己承担风险。但是,若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比如挪用基金资产导致的亏损、伪造虚构投资标的等)或者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存在违规销售行为,则另当别论。一旦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相关监管部门应该保护投资者相应权益,追究相关机构的法律责任。 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未来还有多大的发展空间?陈嘉宁直言,第三方财富管理机“闭着眼睛赚钱”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未来如何让用户在你这里买产品?如何拥有券商、银行、基金、信托等不具备的差异化优势?对比国外成熟的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可以发现,要想活下去且活得好,就必须提供专业化、定制化的服务。 但显然,投资者信心的修复尚需一个漫长的过程。“在那些包装靓丽的理财产品背后,很可能就躲着一个可怕的对手方。”张林给自己定下了新的投资纪律:第三方平台上的产品一律禁投,流动性差的金融产品严格控制比例,今后以购买公开市场交易品种和银行理财为主。 (应受访者要求,张林为化名)...
摘要:一场Pre-科创板狂欢盛宴正在圈内上演...3月24日晚间,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这份长达13000多字的文件堪称科创板IPO最新最严的审核红线。其中,令众多VC/PE心头一紧的是,上交所要求全面严查突击入股,申报前6个月新增的股东锁定期为三年;原则上要求科创板发行人在申报前清理对赌协议;同时要核查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不属于“三类股东”……条条新规剑指要害。外界普遍认为,最早一批从科创板尝到甜头的,极有可能是深耕科技领域的VC/PE。因此,一些机构正在拼命寻找科创板潜在标的,火线入股,符合科创板风向的优质项目估值飙升,一场Pre-科创板狂欢盛宴正在圈内上演。全面核查突击入股股东!对Pre-科创板现象,上交所表态了。根据新规,对IPO前通过增资或股权转让产生的股东,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应主要考察申报前一年新增的股东,全面核查发行人新股东的基本情况、产生新股东的原因、股权转让或增资的价格及定价依据,有关股权变动是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新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新股东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申报前6个月的新增股东锁定期3年对于火线入股的VC/PE机构,想要减持退场也并非易事。上交所明确指出,股份锁定方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上市后锁定3年;申报前6个月内进行增资扩股的,新增股份的持有人应当承诺:新增股份自发行人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锁定3年。在申报前6个月内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处受让的股份,应比照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进行锁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所持股份应比照该股东本人进行锁定。而此前,上交所表示为创投基金等其他股东提供更为灵活的减持方式。在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后,除按照现行减持规定实施减持外,还可以采取非公开转让方式实施减持,以便利创投资金退出,促进创新资本形成。对于申报后的新增股东,上交所也作了说明。文件指出,申报后,通过增资或股权转让产生新股东的,原则上发行人应当撤回发行上市申请,重新申报。但股权变动未造成实际控制人变更,未对发行人控股权的稳定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且符合下列情形的除外:新股东产生系因继承、离婚、执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执行国家法规政策要求或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主导,且新股东承诺其所持股份上市后36个月之内不转让、不上市交易(继承、离婚原因除外)。这类创投基金股东不用锁定36个月那么,如果发行人没有或难以认定实际控制人的,发行人股东所持股票的锁定期如何安排?根据上交所的最新“问答”文件,对于发行人没有或难以认定实际控制人的,为确保发行人股权结构稳定、正常生产经营不因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而受到影响,要求发行人的股东按持股比例从高到低依次承诺其所持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直至锁定股份的总数不低于发行前 A 股股份总数的51%。位列上述应予以锁定51%股份范围的股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上述锁定36个月规定:员工持股计划;持股5%以下的股东;非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其中,“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股东”是指符合《私募基金监管问答——关于首发企业中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认定标准》的创业投资基金。要求申报前清理对赌协议上交所指出,PE、VC 等机构在投资时约定估值调整机制(一般称为对赌协议)情形的,原则上要求发行人在申报前清理对赌协议,但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的对赌协议可以不清理:一是发行人不作为对赌协议当事人;二是对赌协议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三是对赌协议不与市值挂钩;四是对赌协议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上交所要求,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应当就对赌协议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对赌协议的具体内容、对发行人可能存在的影响等,并进行风险提示。此条规定影响甚大。对赌协议,早就成为VC/PE投资的潜规则,然而接下来,无论是被投企业和创投机构,都需要按照科创板的要求倍加谨慎对待相关条款了。放宽了对“三类股东”的核查要求当前,新三板企业掀起一股热潮——转向科创板。其中难免会有一些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形成契约性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三类股东”的发行人,对此上交所要求中介机构和发行人应从以下方面核查披露相关信息:(一)核查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不属于“三类股东”。(二)中介机构应核查确认发行人的“三类股东”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已纳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并已按照规定履行审批、备案或报告程序,其管理人也已依法注册登记。(三)发行人应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披露“三类股东”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相关事项对发行人持续经营的影响。中介机构应当对前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四)发行人应当按照要求对“三类股东”进行信息披露。保荐机构及律师应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是否直接或间接在“三类股东”中持有权益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五)中介机构应核查确认“三类股东”已作出合理安排,可确保符合现行锁定期和减持规则要求。“三类股东”问题一直深深困扰着新三板拟IPO企业,此次上交所只需明确三类股东中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近亲属是否直 接或间接在“三类股东”中持有份额,被外界视为放宽了对“三类股东”的核查要求。不符合发行条件:首发申报会计差错更正利润超20%最后,需要提醒的是,首发材料申报后,如发行人同一会计年度内因会计基础薄弱、内控不完善、必要的原始资料无法取得、审计疏漏等原因,除特殊会计判断事项外,导致会计差错更正累积净利润影响数达到当年净利润的 20%以上(如为中期报表差错更正则以上一年度净利润为比较基准)或净资产影响数达到当年(期)末净资产的 20%以上,以及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以及因恶意隐瞒或舞弊行为导致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应视为发行人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内控方面不符合发行条件。...
摘要:在大数据时代,我国政府只有全面、实时了解不动产的产权状况,才能够为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真实的信息保障。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工作将有较大进展。今年年底前,包括税务、住建、婚姻登记等12个部门中有关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将实现互通共享。我国2014年正式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旨在结束不动产登记由不同部门各自负责的“九龙治水”局面,提高登记的效率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产权保护,维护市场秩序。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要求,加强部门协作,实行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或人员集成,进行全流程优化,压缩办理时间,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理难问题。《通知》提出的目标是:2019年底前,流程精简优化到位,全国所有市县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力争分别压缩至10个、5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底前,力争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当前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与上述目标相比,还有一定距离。25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表示,截止到2018年年底,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办理时间,东部地区基本上都在10天和5天以内,中部地区在12天以内,西部地区也不超过15天。“但一些地区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证难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距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群众、企业的期盼还有比较大的差距。”王广华称。上述《通知》要求2020年底前力争把不动产登记的时间压缩到5个工作日内,如何实现这个目标?具体来说是三个集成: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或人员集成。王广华表示,实现5个工作日内办结的工作目标,需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部门协作,采取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或人员集成的方式,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排在第一位的就是信息共享。“压减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很重要的方式是大力促进信息共享,相关部门打破信息孤岛,建立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让后台数据多跑路,群众企业少跑腿。”王广华说。自然资源部确权登记局局长冷宏志表示,不动产登记涉及到多个部门的信息。按照《通知》的要求,这些信息要通过共享交换平台来实现共享,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集成机制,信息互通共享后就不需要企业和群众再次提供。冷宏志表示,到2019年底,实现互通共享的信息涉及到12个部门,主要是公安部门的户籍人口信息,市场监管部门的营业执照信息,机构编制部门的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等信息。此外,还有税务部门的税收信息,银保监部门经营许可证信息,自然资源部门的规划测绘、土地出让、土地审批以及闲置土地信息,法院的司法判决信息,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以及涉及人员单位等地名地址等信息,公证机构的公证书信息以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土地房屋资产调拨信息,卫生健康部门的出生医学证明和死亡医学证明信息。“如果这些信息实现了共享,也就夯实了不动产登记的基础,为我们进一步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APP等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提供了数据保障。”冷宏志说。对于上述信息共享可能带来的影响,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上述数据进入到共享交换平台中,如房屋竣工验收备案信息、土地出让和规划信息、土地闲置信息、国企存量土地信息等,类似数据对于后续掌握市场动态和推进各类改革有积极的作用。他认为,通过积极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政策,预计后续购房者和业主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更为便捷的信息查询和信息使用等功能。压缩不动产登记的环节,尤其是将不动产登记登簿、制证、领证等环节进行合并,这也意味着后续从购房到办理产证的时间会压缩,若是结合住房制度改革,不排除后续购房合同签订和办理贷款后,就可以在很快时间内领取房产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岩曾表示,不动产信息共享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大数据时代,我国政府只有全面、实时了解不动产的产权状况,才能够为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真实的信息保障。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可以为政府提供全面、实时的不动产产权信息,进而为保护财产权、维护交易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前言:加密货币市场,矿机本属于资源浪费型,属于畸形产物,也属于诈骗集团重要道具和吸金手段之一。同时,幕后诈骗集团操纵的矿机产业链中,频繁出现骗中骗,堪称一场大戏.....摘要:矿机购买诈骗门、矿场违规门、中介扯皮门,三个门中的任何一个都能把矿业投资者阻挡在“财富之门”的外面。“低调”或许是很多人眼中,对“加密矿圈”最初的印象。加密货币矿业从业者鲜有公开露面。相对区块链“币圈”和“链圈”风生水起的话题引导力,矿圈真实的状态及运作手法在市场灰度中,显得尤为神秘。“矿圈的产业链和盈利模式是最清楚的。” 矿海学院CEO王孝一向链得得表示,“简单、明了、怎样盈利用一个计算器就说的清楚。”转眼4月份, 又一个丰水期将至,作为挖矿主要成本的电力将下降,矿圈都在加紧准备着捕捉这个“春天”。“年化30%。丰水期半年回本。”是很多宣传矿业投资的标语。按照规律,丰水期又将有大量新晋矿业投资人入场。与此同时,骗局和套局也将集中出现。在资深矿主的经验里,“春天”想真正赚到钱绝非易事。第一门:矿机购买诈骗门,矿工散户的天坑“我听说挖比特币现在仍然挺赚钱。”某区块链公司销售经理张涛向链得得谈及自己的担忧,提及新矿机的价格依旧偏高,二手矿机又求路无门,甚至有很多不怀好意的骗子在其中嗷嗷待哺。据链得得了解,矿业新投资人入场一般分为两类。一是选择规模投资,购买百台千台以上的矿机,并与矿场达成合作协议,很多大矿场还提供矿机销售服务。一般的矿场接受托管的矿机数量至少为100台以上,即使是二手矿机价格也在10万元左右,加上电费(托管费)则更多。以蚂蚁S9-13.5T矿机为:一天约耗电32.4度。假定电费0.4元一度,一天为13元。100台矿机一年需消耗为46万元左右,一年的总成本约为56万元。 对于普通人来讲,不是笔小投资。二是蜻蜓点水,先浅尝试水。相比于以上的投资者,更多想入场挖矿生意,而资金不充裕的投资者可能会选择先购买几台矿机投石问路。试过之后就会发现,矿机购买的“水”实在太深。散户购买矿机主要通过网购。除各品牌的官方网站外,很多散户是在各论坛、贴吧看到有关矿机的销售广告后,添加其微信或QQ,直接在这些社交平台上通过转账的方式购买矿机。这样的方式显然难以获得交易保障。“收钱后拉黑投资者、二手矿机以次充好、矿机偷梁换柱、贴牌假冒、无售后”等问题普遍存在于矿机购买的过程中。“很多矿机外观都差不多,要拆开看才能区分。还有一些二手贩子把六成新的矿机当成9成新卖,以此迷惑小白用户。目前缺乏全行业认可和官方认可的矿机经销商。”王孝一告诉链得得,“区块链行业的强监管的焦点在于发币,但是生态链(包括矿业)的监管很弱。”散户翟忠桩在2月24日通过微信沟通银行卡打款的方式订购了一台A9矿机,却只收到了一台E9i。这两台矿机差价达7000元。翟忠与卖方陆杨协商退款无果,只得在网络上曝光对方的公司和个人信息。2017、2018年牛市冲天的时候,矿机购买过程中的“骗子”更加猖獗。据圈内人普遍回忆,当时比特大陆、蚂蚁等矿机供不应求,市场疯狂抢购,催生出了很多代买矿机的“黄牛”。这些矿机购买中介不仅加价矿机,官网售价3万多元的矿机一度炒到13万有余。甚至许多黄牛手里根本没有足够的存货,就将一批矿机同时卖几批人。2017年的“淮南诈骗案”就以此为情节,涉案金额过亿。“现在市场不好,人们对于矿机的需求也减少了,直接在官网上买就行了。有一些人宣称自己手中有官方发的“优惠券”,不少人为了购买到价格更优惠的矿机还是会去找这些中介,并因此面临受骗的风险。”王孝一对链得得说。第二门:矿场违规门,“合规的矿场不好找。”矿业投资者购买了矿机后,下一步就要考虑在哪里启动它们。因为矿机运行需要耗费大量的电且各地电费差异大,矿业投资人需要选择一个电费相对较低的地方建矿场以确保盈利。不是所有投资人都有资金和精力去建立属于自己的矿场,大多数客户会选择以签订托管协议的方式与矿场进行合作。建矿场需要考虑用电、基建以及运维等多个维度的问题,所以很多投资者将自己的矿机托管在合作的矿场中,并按期交纳一定的电费和托管费,如果是通过中介找到的矿场还需要定期交纳中介费。“这其中就有很多坑了。”王孝一感慨道。“在选择矿场时,不仅要看电价,还要查看矿场是否与官方签订了受法律保护的用电合同,有没有用电资质。如果电不合规,矿场就时刻面临着被叫停的危险,一旦被叫停,投资人的利益必然受到损害。”不仅是电,更大的潜在风险在于,很多矿场本身就“不合规”。据链得得了解,包括新疆、内蒙的鄂尔多斯、乌海、包头等一度众矿聚集的地区都已经发出相关通知,清退虚拟货币矿场。以新疆为例,由于电价和地价低廉,很多人选择在此购买或建立矿场。早在2017年7月,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委员会就发布了《关于审慎支持比特币“挖矿”企业的通知》。《通知》中指出,比特币挖矿企业除了消耗大量电力外,对本地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没有贡献(包括税收)。在时隔一年的2018年7月,新疆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又发布了《关于清退违规用电“挖矿”企业的通知》。矿业投资人天雨,曾在新疆伊犁购买了一个矿场,原矿场主已经签订了用电协议并注册了公司。在天雨提供的材料中,有一份新疆兵团国家级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停通知。《通知》中写道,“根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虚拟货币“挖矿”产业属与实体经济无关的伪金融创新,项目打着“云计算”产业的名义非法生产经营,实为“挖矿”企业。”天雨称自己与原矿厂主签订的合同上规定,如果电价上涨或是矿场关停,原矿场主需要返还其购买款。对方未能履约,引发纠纷。正如许多强监管的新兴领域一样,各地区对于“挖矿”企业的态度和相关政策直接决定着矿场的存亡。“现行法律没有对虚拟货币矿场的经营有具体规定,但是有的地区出台了政策。”链法律师郭亚涛告诉链得得,“ 伪金融创新也只是官方的一个说法,各个地区的政策不一样,都是不确定因素。”如今,为了在灰度中生存,很多挖矿公司都以“云计算”为名挂起招牌。“挖矿与云计算并不冲突,随着5G的到来,我很看好算力产业。” 被问到矿场的投资人如何规避此类风险时,王孝一表示,“没办法,尽量选择合规的线路吧,可以选一些真正有算力产业的矿场。”第三门:托管中介扯皮门,“你的事和我没关系”矿机托管在矿圈是一个很大的产业。多数人都会选择托管矿机,省时省心。刚入场的矿工怎样找矿场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很多人只看到矿业的收益不错,可初来乍到无从入门,只能“急病乱投医”。这种信息极度不对称的局面。往往首先容易遇到的不是矿场主而是“中介”。“中介”存在于各行各业中,主要凭借信息和人脉缺口提供相关服务,连接资源获利。在虚拟货币挖矿产业链中,中介有时只负责帮助矿场主找客户,帮助有需求的投资者找到矿场托管,收取中介费;也有的时候中介直接与客户签订托管合同,从中赚取电费差价,并向客户按期索要中介费。这种情况下,由于电和矿场都不在中介手中,风险极大。如果矿场因为电费等问题停止运作,而投资人并没有和矿场签订任何合同,仅靠与中介签订的双边合约,客户对矿场维权将会面临极大困难。这样的悲剧就曾发生在,被矿场非法占有矿机的“久仁科技”公司身上。“久仁科技” 托管在矿场的矿机停运,因为该公司与中介签订而非与矿场主签订托管合同,在该公司事发之后向矿场主索要机器时,当事矿场(正众帮)称自己与投资客户(久仁科技)无任何合作关系。“遇到这种情况,投资人可以起诉中介,但其中的困难就不得而知了。”链法律师郭亚涛对此分析,可能矿场主会撒谎自己不认识中介,可能中介会推脱责任,如果无法调和,这些都需要到法院上说了。“各种不靠谱中介的存在,以及由于中介的存在而引发的各种扯皮事件,说到底还是因为矿圈的各种信息不透明,资源相对闭塞。”王孝一对链得得道出从业者的无奈。...
3月25日,资本邦讯,新三板公司西部超导(831628.OC)董事会决议称,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议案》。值得一提的是,今年2月21日,西部超导曾表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已向陕西证监局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备案登记材料,接受中信建投证券的辅导。加上西部超导,就有11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宣布申报科创板。需要指出的是,西部超导是陕西财政厅控股的公司,十大股东如下:图片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公募基金规范、透明的运作模式,一直被当成资管行业的标杆。相对而言。私募基金行业经过了“野蛮生长”,发生在私募基金行业的诈骗及财富纠纷屡屡发生。不过,《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公募基金先后3次被冒用名义进行诈骗,相关基金公司也迅速发布防范提示公告。 具体来看,3家基金公司分别是南方基金、诺安基金和平安基金。从基金公司发布的公告来看,不法分子诈骗的方式主要是通过相关基金公司、基金公司员工及旗下基金名义,通过联系投资者、诱导投资者扫描二维码登录诈骗页面、诱导投资者登录虚假网站或手机客户端等方式从事诈骗活动。 年内3起冒用基金诈骗案例 3月20日,南方基金连夜发布了《关于注意防范冒用南方基金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提示》的公告,指出市场上有不法分子冒用南方基金、南方基金员工及旗下基金名义,诱导投资者扫描登录“智投宝/定投通”等链接,诱骗投资者转账的类赌博游戏,其虚假网站也与南方基金类似。 事实上,虽然发生在公募基金身上的冒用名义案例并不少,只不过近年来投资者防范风险意识加强,不法分子越发难以得手。《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从2007年3月份发生首起冒用基金公司名义的案例发生,截至今年3月24日,已经先后有155起关于冒用基金公司名义或冒用单只基金名义进行诈骗的案例。其中去年有5起,今年已发生3起。 今年3月17日,平安基金发布公告表示,该基金公司通过舆情监控发现,部分投资者声称通过一款名为“花生宝”的APP平台进行贷款,该平台存在“高利贷”、“砍头息”、“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情况。而在此前,“花生宝”是该基金公司已经申请成功的注册商标,但此APP平台并非由平安基金所运营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当天诺安基金也发布了关于提醒投资者注意防范不法分子冒用诺安基金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提示性公告:市场上有不法分子冒用诺安基金名义,利用诱导投资者登录虚假网站的方式,从事充值返现等诈骗活动的情况。 投资者防骗要注意三点 从去年以来发生的8起冒用基金名义的诈骗案例中,《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相关基金公司除了第一时间发布相关诈骗信息的公告外,还提示投资者提高对诈骗等非法活动的警惕和识别能力,防患于未然。本报记者梳理发现,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发现异常的业务或优惠活动需警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公司不会通过微信等方式想投资者发送二维码图片或劝导投资人下载基金公司的手机应用程序(APP),或者向投资者索取资金等其他个人信息,更不会举办充值返现等优惠活动,投资者在遇到异常的基金公司业务及活动时,要提高戒心。 第二,投资者需要官方核实基金公司的真实信息。多起冒用基金名义的诈骗案例,大多诈骗分子均是通过与相关基金公司比较类似的微信公众号、网站域名等信息混淆投资者试听。投资者在核实这些信息时,可以到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核实基金公司的注册地址、网站网站、客服电话等信息,投资者可以通过客服电话核实相关信息。 第三,投资者要提高对诈骗等非法活动的警惕和识别能力。不要轻易拨打网上发布所谓基金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其他钓鱼网站,不要通过扫描来源不明的二维码图片或点击来源不明的链接下载相关APP或投资相关公司基金产品,谨防上当受骗。 多家基金公司在发布公告的同时提醒投资者,若投资者发现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要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一旦投资者已被不法分子获知账户密码、验证码等个人信息或投资者已遭遇资金损失,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联系相关公司进行基金账户操作。...
太平洋证券(601099.SH)未经证监会许可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却充当一只私募基金的“保管人”。目前,该基金管理人歇业,融资方“经营异常”,投资者将南京中乾融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中乾”)和太平洋证券告上法庭,称被告存在欺诈,要求被告支付基金本金及收益。 3月21日,该案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开庭。庭审过程中,双方就基金财产是否都用于基金合同约定的项目,是否被挪作他用;融资方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太平洋证券是否具备托管资格,以及对于合同中约定的风控措施,太平洋证券有没有进行监督等诸多焦点问题展开辩论。不过,案件并未当庭宣判。 基金未备案,管理人被列入“经营异常” 2015年11月19日,南京中乾设立中航工业园契约型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航基金”),共5760万元,21名投资者。 此后,中航工业园项目烂尾,被其他债权人申请破产。原告代理律师、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晓告诉记者,当初基金合同里的增信措施不是实际无法起效,就是提供增信的相关方否认增信,投资者陷入困境。 记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发现,南京中乾已被列入经营异常信息名录,原因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基金合同约定,基金成立后20日,应由南京中乾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办理备案,然而直至南京中乾被列入“经营异常”,基金产品都未备案。 江苏证监局接投资者举报,于2018年2月在官网发布了因该契约型基金未备案而对南京中乾的警示信息。《警示函》写道,基金募集完毕,南京中乾一直未根据中基协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3月21日庭审中,南京中乾代理律师表示,南京中乾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义务,不存在欺诈事实。基金财产都用于基金合同约定的项目,未挪作他用,也未隐瞒投资者。基金发生损失是市场因素导致的,应当由投资者自担。管理人已说明愿意启动相应追偿措施,即使发生损失也不应由管理人承担。 审判长陈潇询问南京中乾代理律师有关南京中乾和融资方中航精工机械有限公司的情况,以及南京中乾有没有向融资方追索投资款。该律师表示,南京中乾实际歇业,但主体存续,名下没有资产。融资方也是存续的,但项目没有建设完成,南京中乾的投资款也全部没有收回。 太平洋证券托管资质存分歧 记者获得的基金合同显示,太平洋证券担任基金资金保管人、外包机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值得注意的是,在该基金宣传材料中,太平洋证券的身份却是托管人。这一点,太平洋证券代理律师在庭审中也承认其托管人角色。 张晓告诉记者,私募基金只有托管与无托管两类,并无所谓的保管概念,故该基金合同不规范。 “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如果该基金不设托管,则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该基金不设托管并安排由于不设托管而导致纠纷的特别解决机制,”张晓说,“实践中,中基协对于不设托管的基金备案要求相当严格,除了合同里必须明确约定,还要全体投资人签署基金不设托管的同意书,因此中航基金不具备备案条件。” 张晓认为,对比《证券投资基金法》,太平洋证券在招商银行开立了基金托管账户;向项目方划转了资金;以托管人的身份组织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等,实质上行使了托管人的权责。 张晓认为,太平洋证券正因为不具备托管人资质,为规避责任而使用“保管人”字样。合同里却频繁出现“托管”表述,太平洋证券未明示本基金不采取托管,客观上诱导了投资者。 在庭审举证质证阶段,张晓指出合同中没有明示基金不设托管,没有约定制度措施及纠纷解决机制。太平洋证券代理律师、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劲涛反驳道,这些内容与原告指控太平洋证券欺诈无关联关系。 张晓表示,在证监会官网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名录》中,并无太平洋证券,经查,其只有基金份额登记、估值核算、销售等业务资质。 孙劲涛辩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名录》仅针对公募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而本基金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太平洋证券虽不在上述名录中,但不代表不具备托管资质。孙劲涛说,太平洋证券在为该基金充当保管人之前,就已取得了综合托管资质,不存在欺诈的事实。 孙劲涛向法院提交了两组证据:第一组是监管部门出具的对太平洋证券综合托管业务的无异议函等;第二组是太平洋证券为其他私募基金充当托管人的事实。孙劲涛说,这从侧面证实其具备托管资格。 张晓则认为,监管部门的函件虽然说明太平洋证券具备私募基金综合托管资质,但这并非《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基金资质,二者虽然名称相近,法律意义绝然不同。综合托管人和基金托管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在法官提问环节,陈潇询问张晓和孙劲涛,在该基金中太平洋证券是什么身份?二人均表示,是托管人。 陈潇询问孙劲涛,太平洋证券拥有综合托管资质,提供的是托管业务,这个怎么理解?孙劲涛解释,综合托管包括基金财产的托管等。 张晓则反驳称,按照监管要求,未经证监会许可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情况下,仅可以开展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不得对外宣称担任私募基金托管人,收取托管费用。 “私募基金可以请托管人,也可以不请。保管是一种事实行为,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托管则更为积极、能动,对基金管理人有监督责任,可以认为是一种信托法律关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倪受彬告诉记者,合同中明确其是保管人,投资者是想让太平洋证券承担更多的责任。 亦有观点认为,托管属于受托保管,托管人属于受托人的一个类型,要履行受托职责,要对信托(基金)财产的管理人实施监督;保管属于代理保管,保管人不属于受托人范畴,保管人接受他人的委托代为保管信托(基金)财产,没有义务监督受托人。 基金未设立专户,边募资边用资 此外,太平洋证券未依约对该基金设立专户,也受到投资者质疑。原告出具的证据显示,投资款项直接被汇入太平洋证券在招商银行设立的账户。 张晓指出,太平洋证券未设立独立的托管部门核实南京中乾的投资指令,未核实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信息。“合同约定所有资金募集完毕,基金方能成立,然南京中乾在基金未成立时就指示太平洋证券划款(边募资边用资),后者对此违反基金合同的指令未予拒绝。” 中航基金合同约定,保管人未尽形式审核义务执行划款指令而造成损失时,应承担责任。 张晓表示,原告认为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而是在基金募集完毕之前,就实施了向第三方的划款行为。其次,其没有设立专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需在最后一名投资者汇款后,基金才完成募集,托管人才能划款给管理人,但事实是投资款被分批次划走。 陈潇还询问,对于合同中约定的风控措施,太平洋证券有没有进行监督?孙劲涛回答,太平洋证券仅仅是托管人,对合同约定的风控措施没有审核的义务,主要职责是保护基金财产的安全。太平洋证券编制了年度托管报告,对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是按合同约定划款,在案涉基金产品出现投资者投诉后,已向云南证监局作书面说明,并多次发函给管理人,要求其按照合约及时兑付本金收益。 张晓补充说明,原告向风控措施中的担保人、质押人等求证时,相关方面均否认提供了担保、质押。如果太平洋证券能对相关风控措施进行形式审核,就能发现存在的问题,而这并不需要花费多少经费和精力。 庭审最后,原告与南京中乾方面表示愿意调解,太平洋证券方面不同意调解。由于南京中乾已无实际兑付能力,调解无法顺利进行。案件未当庭宣判,本报记者将持续关注判决结果。...
丰华股份发布了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丰华股份于2018年3月20日及23日分别用自有资金2.8亿元及2亿元购买了信托产品,并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厦门信托—丰华1号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上述分二次购买的信托产品,第一期2.8亿元于2019年3月20日到期,第二期2亿元于2019年3月23日到期。 截止公告日,公司收到了第一笔2.8亿元的信托收益905.58万元,目前确认无法收到第一期2.8亿元的信托本金。公司获悉能于2019年3月25日收到第二笔2亿元的信托产品的收益约674.02万元(暂未扣除信托费用),但第二期本金也不能到期收回。上述合计购买的信托金额为4.8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审计报告净资产的约81%。 公司表示上述信托本金无法按期收回的原因是,信托对应的非公开债务融资凭证发行方重庆新兆投资有限公司出现流动性困难,短期无法支付本金。 上交所对上述事项进行关注,并要求公司就以下问题进行核查并补充说明: 一、公司购买上述信托产品的资金来源、担保方式、决策程序和主要决策人,信托资金认购新兆投资非公开债务融资凭证的原因、决策程序和主要决策人。 二、新兆投资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系,信托资金是否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使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公司、厦门信托对新兆投资的尽职调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新兆投资的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财务状况(最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及债务规模等),信托资金的使用进度、投资方向等。 四、上述无法收回信托本金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融资及偿债能力、控制权及人员结构的稳定性等,并详细披露公司拟采取的相关措施和计划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