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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亿信托本金无法按期收回 丰华股份遭问询
发布时间:2019-03-26 06:47 来源:资本邦

  丰华股份发布了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丰华股份于2018年3月20日及23日分别用自有资金2.8亿元及2亿元购买了信托产品,并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厦门信托—丰华1号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上述分二次购买的信托产品,第一期2.8亿元于2019年3月20日到期,第二期2亿元于2019年3月23日到期。

  截止公告日,公司收到了第一笔2.8亿元的信托收益905.58万元,目前确认无法收到第一期2.8亿元的信托本金。公司获悉能于2019年3月25日收到第二笔2亿元的信托产品的收益约674.02万元(暂未扣除信托费用),但第二期本金也不能到期收回。上述合计购买的信托金额为4.8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审计报告净资产的约81%。

  公司表示上述信托本金无法按期收回的原因是,信托对应的非公开债务融资凭证发行方重庆新兆投资有限公司出现流动性困难,短期无法支付本金。

  上交所对上述事项进行关注,并要求公司就以下问题进行核查并补充说明:

  一、公司购买上述信托产品的资金来源、担保方式、决策程序和主要决策人,信托资金认购新兆投资非公开债务融资凭证的原因、决策程序和主要决策人。

  二、新兆投资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系,信托资金是否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使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公司、厦门信托对新兆投资的尽职调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新兆投资的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财务状况(最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及债务规模等),信托资金的使用进度、投资方向等。

  四、上述无法收回信托本金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融资及偿债能力、控制权及人员结构的稳定性等,并详细披露公司拟采取的相关措施和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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