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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健康称监管对其影响可能有限:国家拟要求第三方平台不得直接网上售药。多方人士:第三方平台即做平台又同时自营非常恶劣..
发布时间:2022-06-24 11:27 来源:财经钻

有分析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关于“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规定可以遏制平台“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局面,延续了对药品网络零售日益趋严的监管态度。

全国工商联医药业商会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晁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第三方平台既做平台又同时自营,能够掌握依靠平台进行销售的药店的数据,占据了竞争中的先发优势,导致药品行业的不公平竞争,威胁实体药店的生存空间,“这是广大实体药品零售企业一直呼吁解决的问题,《征求意见稿》较好地体现了公平竞争原则”

“实体药店不怕竞争,但更需要公平。第三方平台不能利用技术和资本来内卷这个行业,这种方式是很破坏商业生态的。”行业资深人士对时代财经表示。

有资本人士表示,医药行业,阿里健康等第三方平台即做平台又同时自营,几乎等同于绑架全国的药业为其自营平台服务,比单边的垄断型平台更恶劣;医药行业是关乎全国人民生老病死和健康的特殊行业、基础民生行业,第三方平台即当裁判又做运动员,可在某种程度操控全国人民的健康,隐患很大,不利于全国人民的健康良性发展。

关于《征求意见稿》,阿里健康方面相关人士对蓝鲸财经表示:大部分平台和直营也并不是一个法律主体,可能对实际影响有限。阿里健康这句话另外一层意思应该是阿里健康可以通过旗下资本或者关联资本设置直营绕过国家法规,绕过此《征求意见稿》,对其实际影响可能有限。

6月17日,国家药监局召开《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部门座谈会,当面听取各部门意见建议并进行沟通交流。1个多月前,5月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第三方平台拟不得直接参与网络药品销售的相关监管内容备受关注。在“药品经营”规定中,《征求意见稿》从药品网络销售的备案、质量管理、资质审核监督三方面对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管理义务进行了规定,其中提到“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但并未对“直接参与”进行界定。

阿里健康公布的财报显示,2022财年(2021年4月1日-2022年3月31日),阿里健康营业收入205.78亿元,同比增长32.6%;归属母公司的净亏损2.66亿元,同比由盈转亏,去年同期净利3.49亿元。

从营收构成看,自营健康产品销售收入179.11亿元,在总营收中占比约87%;医药电商平台业务收入19.96亿元,医疗健康及数字化服务业务收入6.7亿元。

据悉,征求意见稿出台后,有观点认为,第八十三条规定主要是明确了医药电商平台做自营与第三方的界限,如果该条款落地,平台可能需要剥离自营业务。

实际上,除了阿里健康,医药电商赛道还有京东健康、叮当健康等玩家。不过,目前京东健康及叮当健康均未对此发声。

根据京东健康最新公布的财报,2021年公司总收入306.8亿元,同比增长58.3%;其中自营零售药房业务营业收入262亿元,同比增长56.1%,在总营收中占比85.4%;数字化营销及其他服务所得服务收入45亿元,同比增长72.7%。

同期,京东健康净亏损10.7亿元,同比大幅收窄;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指标下(Non-IFRS)净利润达14亿元,同比增长91.5%;

拟赴港上市的叮当健康,其2019年至2021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2.76亿元、22.29亿元、36.79亿元,营收增速分别为118.12%、74.69%、65.05%,增速呈逐年下降趋势。

招股书同时显示,2019年至2021年,该公司年内亏损分别为2.74亿元、9.2亿元、15.99亿元,近三年累计亏损近28亿元;经调整净亏损分别为1.23亿元、1.49亿元、3.2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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