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征求意见稿。 其中在收集过程方面规范明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经营者在回收废旧手机、电脑等涉及个人隐私的电子产品时,应当面清理用户个人信息,维护客户隐私权,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客户相关信息。 此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经营者应采取多种方式为电器电子产品使用者提供方便、快捷的回收服务。收集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销售网点以旧换新回收;售后服务维修回收;社区回收;机构回收;互联网回收。 征求意见稿指出,收集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关要求: a) 应针对收集过程制定业务操作规范; b) 收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不得随意堆放、丢弃或现场拆解; c) 收集含制冷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时,应做好防护,应尽量保持制冷系统完整,防止制冷剂泄漏造成环境污染; d) 搬运、装卸过程中应防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损坏,造成环境污染; e) 回收废旧手机、电脑等涉及个人隐私的电子产品时,应当面清理用户个人信息,维护客户隐私权; f) 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客户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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