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陆家嘴论坛上宣布了进一步扩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9项政策措施。就此,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 上述负责人表示,2016年6月,证监会发布相关政策,允许外资持股比例超过49%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简称“外资私募”)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截止目前,已有富达利泰、瑞银资管、英仕曼、施罗德、桥水投资等19家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38只基金产品,管理基金规模52亿元。目前,外资私募整体运行平稳。 为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打造良好的外资营商环境,丰富外资私募产品类型,满足行业和市场需求,证监会将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开放外资私募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股市,并指导基金业协会备案外资私募发行的投资标的中包含“港股通”的基金产品,给予外资私募国民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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