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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信托业“罪与罚”:刑事案件加速暴露,在风险化解中重生
发布时间:2021-12-30 09:55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朱英子

2021年以来,信托违约事件共发生277起,涉及金额超1435亿元。风险高发领域由2020年的工商企业转移至了2021年的房地产行业。

长沟流月去无声。

对于信托业,最深刻的记忆还停留在2020年6月份的川信大厦现场,一位投资人拿起桌上的矿泉水瓶朝四川信托工作人员掷去。

将画面定格往后拉,水瓶的抛物线与2021年初华信信托董事长董永成持械击打总裁王瑾的路径已然形成某种戏剧化衔接,草蛇灰线之间,拉开了信托业的2021大门,勾勒出“风险化解”这四字主题。

2020年和2021年是信托领域风险事件高发期。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用益金融研究院处拿到的数据显示,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全年,信托行业共发生了332起违约事件,涉及金额超1616亿元;2021年以来,截至12月29日,违约事件共发生277起,涉及金额超1435亿元。风险高发领域由2020年的工商企业转移至了2021年的房地产行业。

与此同时,部分两三年前成立到如今才暴露风险的项目,甚至于更久远年代成立的滚动发行风险项目,其背后暗藏的“灰色”交易随之显现。记者梳理发现,2021年以来,从各渠道披露的涉及信托从业背景人员的刑事案件多达12起。

关键词一:以惩治化解风险

2021年,金融反腐已深化至信托领域,叠加行业风险事件暴露出来的相关人员职责缺失问题,涉及信托从业背景人员的刑事案件加速暴露。

1月份,因持械击打总经理事件出圈上微博热搜的董永成事发当晚便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已被依法批捕,随后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公安机关从各种渠道进一步获得董永成及其他相关人员涉嫌经济犯罪线索。

而董永成所主导的华信信托,于2020年便出现二十余款信托计划逾期的情况,目前因公司治理机制失效,违法违规经营,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突出,正在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指导下开展风险处置工作。

同样是风险事件暴露而被公安机关逮捕的还有四川信托实控人刘沧龙及相关高管人员,刘沧龙涉嫌的刑事案由为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目前,四川信托正在加大重组推进力度,进一步与省内外有意愿、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沟通接洽,为适格的战略投资者进入创造条件;抽调专人、组建专班,结合三所清产核资工作摸底风险项目,测算重组成本,研究重组方案。

此外,更多的刑事案件则是通过纪委监委自上而下调查披露,2021年涉嫌受贿罪被开除公职并移送检察机关的人员总计有7人,包括:中信信托原资本运营二部总经理(2016年9月-2019年6月)李革、光大信托原纪委书记(2014年8月至2019年1月)黄智洋;五矿信托原党委书记(2008年2月至2013年11月)曹大岭;华宸信托原董事长、党委书记(2014年1月至2017年10月)刘玉瀛;吉林信托原党委书记、董事长(2018年6月-2020年11月)邰戈;外贸信托原党委书记、总经理(2021年1月-2021年10月)刘剑;东莞信托原董事长(2016年5月-2021年1月)黄晓雯。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涉嫌受贿的部分人员,并未明确其违法违规事项是在信托公司任职期间所犯。另外,还有3位信托从业人员均是明确因信托展业期间违规被判刑或被通缉。

2021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在一篇文章中提到,派驻机构改革推动金融领域反腐不断深入,从涉及的问题来看,金融领域腐败案件既有权钱交易的老套路,也有一些具有特点的新情况,比如利用信托受益权转让、融资财务顾问等金融交易大肆敛财。

随着金融机构风险事件暴露,相应责任人的责任承担问题已经受到了广泛的关注。“银行保险机构应根据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健全劳动合同,约定双方关于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权利义务以及争议的处置途径。”银保监会官网2021年2月5日披露的《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的指导意见》中提出。

关键词二:以压降和转型防范风险

在2021年,“压降”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在2019年、2020年这两年,监管开始针对性地对多家信托公司进行窗口指导,陆续下发了规范具体业务的通知函,先是督导信托公司制定房地产信托和通道业务压降计划,明确相应时间安排和压降任务,进行余额管控,此后加码对融资类业务进行了指标化管理,并要求信托公司加大表内外风险资产的处置和化解工作。 

上述监管要求在2021年得到更为系统的归纳,形成了常态化管理。在2021年2月7日召开的2021年度信托监管工作会议上,监管明确表示,2021年将继续开展“两压一降”:继续压降信托通道业务规模,逐步压缩违规融资类业务规模,加大对表内外风险资产的处置。

信托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三季度末,融资类信托规模为3.86万亿元,较2020年底已压降了1万亿元;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为8.55万亿元,已压降0.64万亿元;投向房地产业的资金信托余额为1.95万亿元,2020年末该项数据为2.28万亿元。

“非标不死,标品不兴。”证券市场如今成了资金信托五大投向领域中唯一实现规模正增长的,投向证券市场的资金信托余额为3.06万亿元,同比增长38.12%,环比增长9.22%,规模仅次于工商企业领域。

细化来看,证券市场信托的增长主要源自投向股票和债券资金信托产品,尤其是投向债券的资金信托产品同比大幅增长。3.06万亿元中,投向股票、债券和基金的规模分别为0.65万亿元、2.13万亿元和0.28万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6.54%、57.36%和10.75%。

“标品信托是信托公司业务转型的重点领域。在政策的引导下,预计证券市场信托的规模和占比将持续提升。”信托业协会特约研究员周萍认为,与此同时,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环境为信托公司带来了标准化资产投资机会,信托公司应充分发挥信托资产的本源属性,发展直接融资业务,促使金融市场投融资结构与实体经济发展结构相匹配,形成良性互动且高效运转的金融与实体经济资金融通格局。

展望2022,信托业需要关注两套新规的落地。

一是信托业的资管新规配套细则,银保监会于2020年5月公布了《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直至2021年12月底,资金信托新规正式文件尚未出台,但信托业内已在这一年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按新规要求进行了自审和改进。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由于新规迟迟未落地,限制了其公司在公开市场上开展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回购等标品业务。

二是信托公司异地部门整顿文件,银保监会于2021年10月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整顿信托公司异地部门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到,信托公司应于通知印发之日起1年内完成异地管理总部整改工作,其中中后台部门应迁回注册地或与注册地部门合并,前台部门应进行整改;董事长(含副董事长)、经营管理层、监事长(监事会主席)应常驻注册地办公,不得在异地设有办公场所;所有异地部门的员工总数应占信托公司员工总数的35%以内。

多位业内人士指出,若该文件落地,对注册地不在一线城市的信托公司经营管理层和中后台人员的影响很大,亦不利于今后的人才引进。

整体来看,信托公司面临前所未有的转型发展压力,组织机构、工作机制、业务方向上都需要加速调整以适应转型需求。同时,TOF/FOF等权益类产品成为新增长点,养老信托、涉众性资金信托、家族信托等创新业务,政策空间有望打开,业务品种和规模有望进入蓬勃发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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