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将近,“李鬼” 信托也开始 “冒泡”。
日前,湖南信托官方网站上挂出“严正声明”,称有不法单位或个人假借其员工名义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对外推介、宣传或销售非湖南信托发行的理财产品。对此,湖南信托表示,公司迄今为止并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推介或销售非公司的理财产品,并提醒投资者所有理财产品均以公司财富中心、官方网站、官微公布信息为准。
《证券日报》记者发现,今年又有多家信托公司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过信息澄清,或否认与某款私自设立的产品有关,或声明相关“销售”人员并非自己公司的员工,再或是表明未与某第三方渠道有过合作关系。信托公司被个别不法分子“冒名顶替”、的情况时有发生。
北京市某大型信托公司法务部负责人向《证券日报》记者指出,“从政策的角度看,对于‘假(信托)公司’、‘假(信托)产品’的打击已经可谓是‘严防死堵’,制度设计也比较完善,一方面,在中国信登的信托登记系统上线之后,信托产品的真实性即可得到验证;另外,现在‘双录’的政策也已得到执行,无论是信托公司自行销售的产品还是银行或其他正规金融机构代销的产品都需要进行‘双录’,已经在相当程度上起到了保护投资者的作用。”
假借信托名号私卖产品
日前,湖南信托官方网站上挂出“严正声明”,并在多家媒体进行公开披露。声明显示,“近日,公司接到客户反馈,有不法单位或个人假借我司员工名义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对外推介、宣传或销售非我司理财产品,以此募集资金”。对此,湖南信托表示,公司迄今为止并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推介或销售非公司的理财产品,并提醒投资者所有理财产品均以公司财富中心、官方网站、官微公布信息为准。
《证券日报》记者致电湖南信托详询具体情况,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近日的确曾有两名“理财产品销售人员”打着“湖南信托工作人员”的名义向投资者推介私募理财产品。在投资者向湖南信托财富中心反映情况后,湖南信托迅速组织进行核实,发现该人员并非公司员工,推介产品亦非湖南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不过,对于这两名人员的真实身份尚未确定,既可能是小型私募公司的工作人员假借信托公司的名头推介自己公司产品,亦不排除虚构身份私设产品进行金融诈骗的可能性。
“现在我们掌握的信息还不好判断是否是信托诈骗,”该负责人表示,“先行发布声明是为了提醒广大投资者不要上当受骗,通过正式渠道投资。一旦查实,我司将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责任。”
事实上,被“冒名顶替”的公司并非湖南信托一家。今年以来,曾有多家信托公司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过信息澄清,或否认与某款私自设立的产品有关,或声明相关“销售”人员并非自己公司的员工,再或是表明未与某第三方渠道有过合作关系,诸如此类,时有发生。
某位资深投资者也与记者分享了一次险些“上当受骗”的理财经历:他于今年6月份在某微信“理财群”中获得一款政信产品的推介信息,该产品彼时冠名为“**信托-**私募基金”。“我当时就有些疑虑,因为感觉信托公司出的私募基金项目应该不多。当看到合同之后,发现发行主体根本不是信托公司,而是一家资管公司。推介的‘理财经理’也来自第三方机构,她还跟我反复解释,说资管公司和信托公司属于‘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产品质量和风控标准都是一样的。这样的产品,我肯定信不过,最终也没有购买。”
堵住 “李鬼”
“假冒” 信托公司也曾出现,今年年中,监管查处一家“李鬼”信托公司。该公司名为“国资信托”,注册于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为此,监管部门要求地方银监局成立专门小组,核实其登记信息,并协调当地政府和工商部门进行协调处置。此后,惠水县工商部门下发批文撤销国资信托相关工商登记,目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已无法找到该公司的信息。值得庆幸的是,该公司尚未开展业务,未有投资者蒙受损失。
北京市某大型信托公司法务部负责人李新(化名)表示,由于公司申请注册时都是与工商部门打交道,具体的金融资质则需在公司名称预核准之后申请。因此,部分公司在设立之时便计划钻政策‘空子’,在注册下“信托”的名号直接开业,跳过申领金融许可证的步骤。不过,近年来这种相对“拙劣”而复杂的方式已较为少见。
“从政策的角度看,对于‘假(信托)公司’、‘假(信托)产品’的打击已经可谓是‘严防死堵’”,李新向《证券日报》记者指出,“制度设计也比较完善,一方面,在中国信登的信托登记系统上线之后,信托产品的真实性即可得到验证;另外,现在‘双录’的政策也已得到执行,无论是信托公司自行销售的产品还是银行或其他正规金融机构代销的产品都需要进行‘双录’,已经在相当程度上起到了保护投资者的作用。”不过,李新坦言称,即使如此,仍有部分投资者可能遭遇骗局。
某法律从业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指出,近年来,信托产品以其“收益率高”、“安全性好”的特点逐渐被广大投资者所熟知,越来越多的投资者也愿意尝试购买信托产品。但不可否认,部分投资者对信托了解并不充分,这会为其投资埋下风险隐患。
早在2014年4月份,银监会就曾下发《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指出,要“规范产品营销”,防止第三方非金融机构销售风险向信托公司传递。发现违规推介的,监管部门要暂停其相关业务,对高管严格问责。近年,也不乏信托公司因违规推介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
就目前监管新出台的多项政策来看,主要是从产品公示和销售行为进行严格监管,而对于从业人员的公示情况尚未涉及。不过,目前部分信托公司已有相关对策。例如,中融信托即在公司官网首页醒目位置设置“员工认证”板块,投资者可扫描名片二维码获得相应员工姓名、邮箱、员工验证码等信息,并进行网上认证。通过此方式,即可验证相关员工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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