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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评级多次被罚仍吃“警示函” 债券行业监管趋严
发布时间:2019-05-27 09:17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蔡越坤

  债市打破刚兑渐成共识,债券评级成为投资者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与此同时,监管机构对于债市评级机构的监管也日益趋严。

  5月23日,记者获悉,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下称“联合评级”)因为“尽调相关主体不到位”等原因被黑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这已经是2019年以来地方证监局对评级机构发出的第四次惩戒措施。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下称“中诚信证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新世纪”)等多家评级机构均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此外,据记者了解,联合评级并非首次被监管部门“点名批评”,此前年度屡被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今年2月还登上了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通报的批评名单。

  联合评级公司方面向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公司高度重视并不断完善、规范各环节作业质量,以应对不断出现的复杂情况与问题。

  近年多次被罚

  “评级机构对于债券的评级划分会直接影响公司的投资标的。例如,‘AA+’以下的发债公司会直接排除在外。”一位私募的信用总监在接受经济观察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由此可见,债券的评级对于投资机构而言非常重要,而评级机构又是每一只债券风险等级的“守门人”。尤其对于债券发行主体的尽调和了解更为重要。

  而此次联合评级被黑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主要原因正是“尽调相关主体不到位”。

  具体而言,黑龙江证监局披露,联合评级在红博会展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下称“红博会展信托专项计划”)项目执业中存在对相关主体尽调不到位,未有效开展现场考察和访谈,未对信用评级报告所依据的部分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的问题。

  黑龙江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联合评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执业质量。

  据悉,“红博会展信托专项计划”2017年9月29日设立,募集总规模为9.5亿元,发行人为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工大高新”)。发行之初,联合评级给与工大高新“AA+”的主体评级。

  2018年6月,联合评级对于工大高新跟踪评级时,对“红博会展信托专项计划”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将“红博会展信托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17红博01-09的信用等级下调至B+,次级不评级。3个月后,工大高新披露因为公司资金流动性存在较大困难,“红博会展信托专项计划”出现实质性违约。

  记者查询发现,联合评级近年来多次被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除了上述黑龙江证监局的动作之外,2018年2月5日,联合评级因为在从事“渤钢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2016年定期跟踪评级业务的过程中,发现并记载了被评级对象后期租金偿付面临较大不确定性、原始权益人整体偿债能力一般、担保方的担保能力存在很大不确定性等事实。天津证监局对联合评级出具警示函。

  2016年2月,联合评级因为“未依据已披露的评级方法对评级对象评级等”被天津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联合评级为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下称“联合资信”)全资子公司。

  再来看联合资信。虽然联合评级因为评级业务问题多次受到监管的警示,但是据联合资信官网披露,近5年来,联合资信参与评级中国债券网与中国货币网公告发行的债券只数以年均15%增长,发行规模以年均17%增长。

  与此同时,2018年由联合资信评级的发生违约的债券超过40只。

  此外,根据交易商协会披露,2018年全年新增44家违约发行人,分市场看,公司债市场37家,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和企业债市场分别有19家和3家。在34家有评级的违约发行人中,分机构来看,联合评级所评违约企业最多,有16家,大公资信、联合资信、中诚信国际分别有11家、6家和5家,上海新世纪、中证鹏元和东方金诚各4家,中诚信证评3家。

  2018年,共有463家企业更换评级机构,其中57家企业新承做评级机构所给级别高于原级别1个子级,占比12.31%,同比下降13.06个百分点。在变更评级机构后级别上调的企业中,联合评级最多,有15家,占本机构承做更换评级机构的企业家数的22.06%。

  联合评级公司方面表示,2018年整个债市发生违约的债券只数在大大增加,而公司信用债项目做得多些,因此,占比也会多些。但是,公司针对每只发生违约的债券都会做自查、反思的工作。 监管对于评级机构的监管在逐渐加强,对于每次处罚高度重视,不断反思总结经验,公司也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

  行业监管趋严

  除了联合评级被黑龙江证监局处罚外,2019年上半年多家评级机构也受到各地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据记者通过各地证监局数据统计,2019年1月2日,中诚信证评因多个资产证券化评级项目基础资产、原始权益人和重要增信事项等尽职调查不充分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同一天,上海证监局还对上海新世纪釆取出具警示函。2019年4月8日,辽宁证监局对中诚信证评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一位信用评级机构从业者对记者表示:“监管每年都会对于评级机构的工作进行例行检查,现在监管对于评级行业监管更加严格。”

  此外,交易商协会对于债券评级机构的监管在趋严。

  今年2月14日,交易商协会对2018年第四季度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运行及合规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的评级机构有9家。其中表示,由于中诚信证评、上海新世纪、东方金诚存在违反《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情形,证监局于2018年12月对中诚信证评、上海新世纪和东方金诚出具警示函,并对联合评级出具监管关注函。通报中还提到,联合资信个别评级报告对信用风险相关因素的分析不足,未全面揭示受评对象风险状况。联合评级个别项目存在评级报告未披露股权质押情况、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不充分等情形。

  5月21日,交易商协会披露一季度的情况,通过抽查中诚信国际、联合资信和上海新世纪跟踪评级项目,发现评级机构在评级结果给定、评级作业、评级报告质量等方面存在众多不足。第一,评级结果对受评对象信用风险预警功能薄弱;第二,评级结果的给定合理性差,评级质量控制不足;第三,调查访谈工作不到位,自律规则执行不严;第四,评级报告信息披露不充分。

  具体而言,一季度交易商协会对多家评级机构提出点名批评。例如,交易商协会表示,中诚信国际、联合资信在个别受评对象违约后大幅下调级别,部分受评对象在违约前6个月依然维持AA级及以上级别,评级结果未能及时反映受评对象信用风险水平,对受评对象信用风险的揭示较弱。

  上海新世纪的个别项目对评级模型指标得分进行调整,但评委会纪要中无调整理由的评估和论证,且调整依据与评级报告有关表述相矛盾。此外,中证鹏元因评级业务制度执行和质量控制等方面不足,深圳证监局于2019年2月对其出具监管关注函。

  下一步,证券业协会和交易商协会表示,将持续加强协同配合,深入贯彻落实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精神,强化对信用评级机构的自律管理,研究联合市场化评价机制的市场约束作用,严格查处违规行为,促进信用评级行业规范发展,切实服务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一位私募机构的信评总监表示:“私募等机构一般有自己的信用评级体系,评级机构的评级只是一个外部参考,尤其在债市违约常态化的背景下。”

  一位债市交易员对记者表示:“自从2018年债市违约常态化以来,监管部门对于评级机构的监管在逐渐加强。尤其是2018年大公国际被暂停业务一年,对于其他家评级机构也是一个重大的警示,也有利于债市打破刚兑后对于投资者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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