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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业资本实控人百亿账款爆雷前一天出境,自称与二股东无勾结
发布时间:2019-05-27 10:19 来源:上游新闻

5月26日晚间,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ST华业600240)发布对上交所关于对*ST华业2018年年报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从公告独家发现,华业资本实控人周文焕在百亿应收账款2018年9月27日爆雷前的一天,即2018年9月26日出境,至今滞留澳大利亚不归,并称与华业资本第二大股东重庆女老板李仕林无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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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亏64亿年报无法表示意见

华业资本(*ST华业)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收到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对华业资本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 (上证公函【2019】0606 号)后,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公告。

公告称,上交所指出*ST华业存在公司经营重大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出现债权投资业务底层债务人否认存在相关债务往来的重大风险,该等债权存量规模高达百亿元,均是向第二大股东李仕林收购所得,能否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公司向李仕林违规提供担保 17.1 亿元,金额巨大。

当前,公司主营业务基本停滞,各项资产已被债权人申请司法冻结,5 亿元短融及 13.46 亿元公司债券先后违约。

年报显示,由于受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大风险影响,公司 2018 年亏损金额高达 64.38 亿元。同时,年审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涉及“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事项。

对此,*ST华业回复:公司已积极落实监管要求,核查有关事实,加强内部控制,同时公司也已经制定相关方案包括寻求政府部门救助、向经侦部门报案,聘请律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聘请债务重组顾问及中介机构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等,积极挽回公司损失,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大问询直指实控人周文焕

上交所在问询函指出关于实控人履行义务和董监高履职的问题。

上交所问询函指出,*ST华业自 2018 年 7 月 26 日起,公司债权投资业务应收账款 三次出现逾期未回款的情形,迟至 9 月 27 日才在监管要求下委派律师进行现场核实,随 即发现相关债权债务真实性存疑等重大风险。

风险爆发前,实控人周文焕和第二大股东李仕林均已将所持股份用于质押融资;风险爆发后,公司经营管理面临重大困难,实控人相关股份均被司法冻结或被强制平仓。但是,实控人至今仍称病就医,拒绝回国化解公司危机,无意挽回个人损失。

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公司是否已明确告知并督促实控人履行义务、回国化解风险,并及时传达了监管要求;

(2)实控人具体出境时间及当前状况,拒绝回国配合调查、化解公司危机的原因;

(3)实控人及其控制企业是否参与应收账款投资业务,是否与二股东李仕林存在其他业务、资金往来或利益安排;

(4)实控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是否涉及相关刑事、民事案件,个人资产是否受限及其具体原因;

(5)实控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状态是否已经发生变动或有意变更。

周文焕称与二股东无勾结

对此,*ST华业回复:(1)在应收账款事件发生后,监管机构向公司下发函件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回国履 职,公司在收到函件后已及时将监管要求传达给了公司实际控制人。

(2)公司实际控制人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因个人原因出国,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病情很不稳定,故目前尚无法亲自回国当面接受监管机构的问询和亲自处理公司面临的困难 局面。公司实际控制人全权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徐红女士及公司管理团队全权负责公司整 体经营管理。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没有参与应收账款投资业务,公司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的西藏恒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恒久”)与李仕林控制的企业存在民间借贷关系,除李仕林控制的重庆恒韵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韵医药”)向恒久投 资借款外,没有其他利益安排。截至目前,李仕林控制的恒韵医药等企业尚欠西藏恒久公 司 60 亿借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未偿还。

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李仕林个人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和利益安排;

(4)根据实际控制人提供给公司的《关于无法回国情况的说明》显示,公司实际控 制人已对重庆恒韵医药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李仕林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重庆经侦已 经接受报案材料,警方核实了大量报案证据,并委托专业财务人员核查报案证据中的财务 资料。目前该报案仍在审查中,尚未通知正式受理和立案。

*ST华业大股东华业发展因为公司向工行重庆 分行贷款 7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而被重庆工行深圳分行申请仲裁,仲裁案号为 SWS20180022 号。华业发展因将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收益权转让并将股票质押融资后未能及 时还款而被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18)粤 03 执 2439 号和 (2018)粤 03 执 2440 号,涉及未偿还融资本金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2.45亿元及 3.8亿元。

(5)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状态未发生变动,公司实际控制人未 计划对实际控制权进行变更。若后续因被债权人强制执行股份而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丧失 实际控制地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爆雷前一天实控人蹊跷出国

此次*ST华业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因个人原因出国。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独家发现,华业资本百亿应收账款“萝卜章”事件是去年9月27日晚间爆雷的。

去年9月27日晚间,华业资本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监管工作函的公告》,称2018 年 9 月 27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投资业务事项的监管工作函》,该函件内容全文如下:

你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发布《关于公司债务追偿小组工作进展的公告》称,走访发现,债务人否认与恒韵医药相关债务往来,公司所持《债权转让协议》等文件上公章系 伪造,债务并不真实。

该事项对公司影响重大,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现根据本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 17.1 条的有关规定,对你公司及相关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截至目前,公司前述债务往来规模高达101.89 亿元,该等债权均为上市公司以不同形式向第二大股东李仕林控制的恒韵医药收购所得,作为公司债权资产。如前述债务往来不实,将可能导致公司面临重大财产损失。公司应当高度重视,认真核实,并及时披露进展。

二、公司董事会应当召开会议,自查发生相关风险的原因及责任,并提出化解风险、 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有效措施,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公司监事会应当召开会议,核实发生相关风险的原因及相关责任,对董事、监事是否勤勉尽责发表明确意见。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文焕、第二大股东李仕林,应当认真自查,对当前风险出现的原因作出合理解释,及时提出整改及解决措施,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2.22 条的规定积极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及时、妥善处理上述重大事项,做好投资者解释工作。对发现的违规行为,我部将严肃追责,及时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六、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去年9月27日晚间,该公告发布后,华业资本百亿应收账款“萝卜章”事件逐步发酵,引起资本市场关注,有业内人士认为,不排除*ST华业实际控制人周文焕提前知道爆雷消息,而出国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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