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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店不足三成 “手搅豆浆”牵出永和门店乱象
发布时间:2019-05-14 09:28 来源:北京商报

永和豆浆“工作人员用手搅拌豆浆”事件又有了新进展。永和食品(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食品”)5月13日发布声明,称涉事门店为假冒店。由此牵出永和豆浆被仿冒严重进而牵连正牌门店的后遗症。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北京可检索的29家永和豆浆招牌门店中,仅有8家是品牌官网备案的正牌店。经历类似情况的餐饮品牌其实并不在少数,尤其是在近年涌现一批网红餐饮后,催生出不少山寨甚至抢注商标事件,这也给餐饮企业敲响了知识产权的警钟。

食安风波

5月12日,网友爆料称浙江义乌一家永和豆浆的员工直接用手臂搅拌豆浆。视频显示,一名身穿黄色上衣的工作人员正在用手臂搅拌桶内的豆浆。据了解,目前该店已被相关部门查封,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对此,北京商报记者尝试联系永和食品询问该事件相关问题,但电话无人接听。

针对部分媒体报道浙江省义乌市“永和豆浆门店”的员工用手搅拌豆浆事宜,永和豆浆官方微博5月12日晚发布《严正声明》表示,系失实报道,称该门店是假冒的永和豆浆门店,目前永和食品在浙江省义乌市无永和餐饮门店。紧接着5月13日下午,永和豆浆再发一份声明撇清与涉事门店的关系,并给出了山寨门店的工商注册具体信息。

这一回应也引起了网友的关注和讨论,不少网友直言,早已分不清楚哪家是真永和豆浆,哪家是假的,就连家门口开了多年的永和豆浆也分辨不出。5月13日,北京商报记者通过点评网站搜索发现,在北京市范围内共有29个名为永和豆浆的相关商户,其中商户名为“永和豆浆”四个字的有18家,名字中含有“永和豆浆”字样的商户有11家。记者进一步查询永和食品官网却发现,北京市范围内的官网登记店铺仅有8家,并且这8家门店多为交通枢纽门店,少数几家非交通枢纽门店也没有开在北京的核心商圈区域,位置相对比较偏远。

一位从事中式快餐连锁经营的业内人士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永和食品发布声明虽然能够澄清违规餐厅并非永和食品旗下门店,但这些年永和豆浆被仿冒、滥用的情况已经十分严重,出现问题的门店也非常多,此前加盟商自曝料理包事件的品牌名称为“和满居永和豆浆”,可见利用“永和豆浆”的品牌之多,出问题几率之高,这些其实都是永和食品当年商标维权不力留下的后遗症。

商标之争

实际上,永和豆浆的商标之争由来已久。资料显示,早期永和豆浆泛指台湾新北市永和区中正桥一带以贩卖豆浆为主的早餐店。

“永和豆浆”品牌是1982年由台湾弘奇食品有限公司创立的餐饮品牌,1995年来到内地。随着永和豆浆品牌影响力的不断扩大,该公司于2009年12月正式成立——永和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并成立了上海弘奇永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永和豆浆国际连锁事业发展的中国区餐饮总部。截至目前,永和豆浆在官网可查询到的门店数量为281家,浙江省范围内36家,不包括此次的涉事门店。

但永和食品的发展过程中似乎一直伴随着商标纠纷,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永和豆浆”和“永和大王”之间的商标纠纷。据了解,台湾弘奇公司于1995年在内地注册了“永和及稻草人图”商标。

1996年,如今的永和大王正式出场,在上海成立了一家上海永和豆浆大王餐饮有限公司,也是经营豆浆、油条类的快餐店,挂“永和豆浆大王”牌匾。1997年,这家公司经国家商标局获准,在第42类(餐厅、速食店、豆浆店等)成功注册了“永和大王”商标。为此,也引发了弘奇公司与之的商标纠纷,永和豆浆大王随即将门店牌匾改为“永和大王”并沿用至今。

实际上,“永和大王”注册为餐饮类,可以提供多种食品产品,而“永和豆浆”注册为豆浆类,产品类别上受限,且两者在产品、用途等方面相似度极高,这也成为“永和豆浆”在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方面陷入“纠纷”的重要原因。

诚然,目前永和食品与永和大王都已经成为国内知名连锁餐饮品牌,但双方的商标纠纷并没有让“永和豆浆”假冒门店泛滥的情况得以好转,甚至在全国多地都出现了以“永和豆浆”命名,或者名称中有“永和豆浆”的餐厅甚至餐饮企业,并且由于该名称中涉及到具体品类,导致使用相关名称的餐厅的经营品类十分相似。

后患难绝

上述从事快餐经营的业内人士表示,永和豆浆出现年代较早,当时的市场环境以及涉及到商标的法律和规定还不够完善,且当时市场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情况更为严重,永和豆浆即便在别的地方被侵权了,企业本身也很难感知,永和食品除了发布澄清声明外,都很难进一步回击,这其实让很多餐饮企业都倍感无奈。

除永和豆浆外,近两年国内餐饮市场涌现出一批自带流量的网红餐饮品牌,它们中的多数都曾遇到过商标被侵权的问题。其中,从去年开始着力维权的鲍师傅此前商标被北京易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抢注后开始大开加盟店,但北京易尚旗下的鲍师傅加盟店时常出现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以及雇人排队等负面消息,导致正牌鲍师傅屡受牵连。

“针对网红、知名餐饮品牌容易被仿冒的现状,餐饮企业需要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形成商标注册意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尹晨认为,因为餐饮企业所使用的商标成为注册商标后才能得到优先保护,法律有各种明确和完善的保护体系,知识产权是一种宝贵的无形资产,餐饮等服务企业需要加强商标保护意识,否则后患无穷。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表示,出现这类问题,对于企业来说并不是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付出的多与少,关键是在当时企业的顶层设计方面没有规避所有的风险。同时,在“动态”保护方面,企业在成本较高的稽查方面的投入并不是很全面,而导致其他企业趁机而入。

山寨品牌的事情已经屡见不鲜,对于企业来说,关键在于经营主体应该健全商标保护、知识产权以及稽查制度,减小不法商人“钻空子”的机会。正尚律和律师集团维权部总经理杨雪芬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国内餐饮行业大多是从单体小店做起来的,虽然有店名,但却没有商标,这是餐饮行业早期就存在的问题。现在虽然很多餐企老板形成了注册商标的意识,但却时常忽视商标注册过程需要近一年的时间,这期间如果品牌快速走红,就会引来其他品牌的侧目,甚至有专门的公司在做抢注商标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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