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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涉嫌合同诈骗、违规代销私募基金,东莞证券10天内两次受罚!
发布时间:2019-04-23 07:19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日前,红塔证券IPO成功过会,又激起了市场对于券商IPO的讨论声音。证监会官网显示,目前正常IPO排队的有两家券商,分别是中泰证券和中银国际,而国联证券和东莞证券目前处于“中止审查”状态,但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近期东莞证券似乎“不太平”。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看到,4月12日和4月19日,大连证监局和广东证监局分别发布了对东莞证券旗下营业部和分公司的行政监管措施函,10天内时间收到两份监管函也着实罕见。

10天内两次受到监管

4月12日,大连证监局发布对东莞证券大连星海广场证券营业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大连证监局称,经查,该营业部存在两大问题,一是营业部原负责人于雷涉嫌合同诈骗犯罪;二是部分重要空白合同文本遗失。

“上述问题反映出你营业部内部岗位制衡失效,未能有效防控风险,在空白凭证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决定对你营业部采取如下行政监管措施”,大连证监局指出并要求:一是责令限期改正,应改进合规管理,加强对重要空白合同的管理,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二是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应在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而就在这份监管措施函发布后,广东证监局又于4月19日发布了对东莞证券虎门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广东证监局称,该分公司原负责人赵某在未经过东莞证券审批的情况下,组织员工向客户销售非东莞证券代销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

广东证监局要求,该分公司应当高度重视上述问题,组织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前期自查自纠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在债券上“踩雷”和受罚

事实上,东莞证券除了在合规、风控上受到处罚外,而频频“踩雷”也反映了公司合规、风控的把握不足。锦龙股份2018年年报显示,东莞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52,950.64万元,比2017年同期减少27.1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010.36万元,比2017年同期减少74.97%。业绩下滑主要原因是东莞证券对“16申信01”债券、“16凯迪01”债券、信用业务融出资金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除了上述债券外,东莞证券在“15龙里债”、 “15华容债”、“16南县债”还曾收到证监局监管警示函。

2018年9月14日,贵州证监局披露称,东莞证券作为“15龙里债” 受托管理人,未能督促发行人将资金用于约定用途。2018年12月18日,湖南证监局披露,东莞证券在“15华容债”和“16南县债”的尽职调查及受托管理上都未能勤勉尽责,尤其是未及时发现“15华容债”募集资金未用于核准用途。

东莞证券从2008年就透露上市的消息,直到2015年6月证监会官网上才挂出首发招股说明书,但2017年5月3日锦龙股份却发布“鉴于本公司涉嫌单位行贿一案对东莞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可能产生的影响,东莞证券决定中止审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证监会官网查询,截至4月19日,东莞证券仍然处于中止审查状态。

耐人寻味的是,在锦龙股份2017年和2018年年报中,对下一年的经营发展计划中均提到:公司将积极推进东莞证券的IPO上市工作,使东莞证券的资本实力更雄厚、业务结构更合理、品牌知名度更高、盈利能力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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