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风大,总会带来一些风口。今年是 “知识付费”。 从三、四月之后,层出不穷的知识付费报告和知识付费发布会看得出,其迭代速度甚至已经超过了知识产品本身的更新频率。 然而,让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知识付费还没有到来,“知识付税” 已至。 4月19日,微信方面宣布,因苹果新规定出台,对应用内支付规则进行了变更,iOS版微信公众平台赞赏功能关闭;赞赏功能关闭后,公众号作者可在文章中展示二维码,通过个人转账获取支持。用户可通过安卓版微信对支持的微信公众号进行赞赏。 这次赞赏功能关闭的官方解释是:苹果更新了3.1.1条款,更严格要求 App 不得包含指引客户使用非 IAP 机制进行购买的按钮、外部链接或其他行动号召用语。如果根据 IAP 机制,每一笔公号赞赏就必须交 30% 给苹果。据微信说法,苹果与微信 “ 进行了长期沟通协调 ” (有人猜测,这个协调中也包括微信预备上线的付费阅读功能)。但最终,微信仍然拒绝缴纳这笔 30% 的知识税,因此才 “遗憾地选择对iOS版微信赞赏功能进行了当前调整。” 苹果并没有明指这是一个 “知识税”,在它看来,这只是对它内部付费生态进行的正常规范,而且软件收入是它整体收入的重要部分;微信也没有明指这是一个 “知识税”,因为微信与苹果的争端绝不仅仅只有内容一块战场。暗地里,双方互相角力,一个占据硬件终端,一个占据社交生态,互不相让。可以想见,巨头的战争一旦打响,绝不会以贴个二维码来规避这种略小学生的方式来结束。 然而我仍然想称此为知识税:因为苹果重申新规针对的并不是微信,而是所有交易非实体物品的应用,也就是微博、知乎、在行、分答、喜马拉雅、小密圈等所有知识付费平台。这一记敲山震虎,告诫他们不要耍滑头,不要因为自己的收支没平衡就想玩花招逃避知识税。目前而言,最受打击的,是认真提供知识的中小型内容生产者。 在微信上有两种方式可以变现,除了赞赏以外,还可以通过广告。但问题是,部分知识很难通过广告来变现。人们感到,提供准确、深度的知识与大众化的新媒体文风在一定程度上是矛盾的。广告商的需求,和内容的真诚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矛盾的。对于一些专业型的,小而精的公号,广告之路很难走通。再说,大号的赞赏钱会更多,但是对于中小型,刚刚起步的知识生产者而言,每一笔赞赏都非常重要,它带来的信任和鼓励远大于金钱本身。 如果从赞赏扩大到别的,比如付费阅读,在各项内容产品中,单价最高的虚拟产品恐怕就是知识产品。尤其是那些内容更多,价格更昂贵的知识产品。如果 10 块的赞赏,交 3 块知识税并不太离谱的话,100 块的专栏,用户还没看一眼,就要付 30 块的知识税,这就确实令人感到吃惊。 面对知识税,微信可以用二维码的方式软抵抗,但知识生产平台不可能放弃iOS平台,甚至也不敢推出苹果安卓歧视性的差价。但是如果在一个开放的环境中,这 30 % 的知识税,也许可以吸引更多的知识生产者和用户,也许扩展更多的知识品类。对于一个刚起步的产业来说,这些非常重要。
苹果无错,作为一家企业,苹果的行为合理合法。但说实话,这种 “吃相” 并不雅观,对它挽回已渐迟钝、衰老的形象更没有好处。它让人一下就想起了生活中经常被收的政策税、执照税、渠道税,想到了熟悉的垄断而封闭的环境。不禁让人感慨:线上线下,确实没什么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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