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讯,据银监会网站消息,银监会印发《关于切实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监管有效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通知》共分为强化监管制度建设、强化风险源头遏制、强化非现场和现场监管、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强化监管处罚和强化责任追究6个部分,共16条。主要针对监管部门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的关键问题、薄弱环节和突出风险,提出一系列具体监管要求。 在制度建设层面,银监会此次公布了弥补银行业监管制度短板工作项目,包括制定类、推进类和研究类,共26个项目。这其中,《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披露指引》与《网络小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被列入了制定类。 继2016年8月下发网贷监管办法之后,今年2月23日,银监会发布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要求网贷机构作为委托人需指定唯一一家存管人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并且不得用“存管人”做营销宣传。 至于网络小贷,在P2P监管落定之后,成为了诸多互金平台追逐的对象,引起了监管关注。媒体2月初报道,在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举办的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指出,基于互联网开展跨区域经营的小贷业务存在一定风险,银监会正在研究网络小贷相关指导意见,建议各地在全国性指导意见和办法出台前能够慎重批设。 刊登在银监会网站的新闻稿表示,银监会将督促各监管部门与银监局、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健全制度、强化执行,尽快补齐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 自今年2月郭树清出任银监会主席之后,其于近期掀起了一场“监管风暴”,近日银监会还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等监管文件。 附件:弥补银行业监管制度短板工作项目 一、制定类 1、《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 2、《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修订) 3、《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管理办法》 4、《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5、《交叉金融产品风险管理办法》 6、《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7、《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修订) 8、《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 9、《国家开发银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10、《政策性银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11、《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指引》 12、《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披露指引》 13、《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指引》(修订) 14、《网络小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 15、《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16、《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二、推进类 17、《商业银行破产风险处置条例》 18、《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 19、《信托公司条例》 20、《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21、《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指引》 22、《商业银行系统重要性评估和资本要求指引》 三、研究类 23、《关于规范银行业务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24、《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资本计量规则》(修订) 25、《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
26、《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监管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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